2.基础施工前应在施工段做好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及防渗漏设施,特别是多雨地区和雨季施工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以避免松散土水载、冲刷、填埋农作物,淤塞河沟、污染水系。
3.截、排水沟的出口应通至桥涵进出口处,各种排水渠的水流,不得直接排放到水源、农田、园林等地,亦不得引起自然排水系统的淤塞和冲刷。
4.排、截水沟挖出的土应堆置在沟与路堑边坡的一侧,并予以夯实。
5.生活污水、清洗机械污水、桩基施工泥浆和拌合楼泄露的浆水应经沉淀或处理后方可排放到自然水系。
6.工程施工、生活垃圾等固态废物,应按要求对方处理,不得裸露处置,不得弃于水体或随意埋填,特别是废机油、土工格栅、土工布、沥青等有机材料。
7.路基成型后应及时按照合同和设计图纸的要求,根据适宜的气候条件在土质路基和路堑边坡进行植树、植草等绿化。
8.应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赌、不留环境隐患;
9.工程完工后应尽快清理临时用地上的临时设施,恢复原地貌;
10.执行国家现行环境质量标准,遵循地方的有关环保规定,按照合同和设计要求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