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 火 防 爆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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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陕西省创建文明工地资料
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一、防火防爆各项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分灯、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2、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物品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规定的《仓库防火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执行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设置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材,并由专人保管。
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5、领用方面:仓库保管员必须进行登记工作,作业完入库时进行检查,以确保下次领用时能做到心中有数。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重点部位的防火负责人,根据我公司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用板、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费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2、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2-3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三级教育活动时必须加入消知识的培训。
3、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西欧啊放业务培训工作。
4、布置生产任务要把安全、防火、防盗和开展创安工作要同时安排。
5、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公司部门和领导反映汇报。
6、施工现场、要重点抓好按去哪用火、用电管理,应功能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经工地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
7、配电房、库房、装修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负责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电话“119”。
8、对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动用明火的(如施工现场电焊、使用明火等),应填写用火申请单。
三、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消防设施在出现火险的情况下,有效发挥各种设施的作用,以迅速消除火险隐患,特指定本制度:
1、按照规定在各个区域设置消防设施。
2、定人保管、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3、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
4、各灭火器应成组设置,放置到去拿方便的位置。
5、泡沫灭火器要求定期做好换药记录。
6、设置消防器材布置图几火警119指示牌。
7、消防设施由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负责日常的保养、维护工作、并经常性检查以保证使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