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方案
(重庆市)
重庆市卫生局
2012年12月
为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区县开展“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国家重庆市“关于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渝发改社〔2012〕565号)的批复意见,参照国家卫生部《“十二五”国家卫生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建议书》和《重庆市卫生信息化“十二五”专项发展规划(草案)》的规划设计,遵循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项目建设目标和原则
(一)建设目标
1、总体建设目标
本项目以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核心,市和各区县统一规划,整体设计,综合利用,注重实效,加快建设,至2013年,将建成“纵向贯穿国家-市-县-乡镇-村,横向覆盖主要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卫生应急系统,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业务数据库”的全市医疗卫生信息化体系基本架构;逐步完善实时高效的卫生综合管理和医疗卫生服务动态监管理,总体提升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基层医疗保险、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的服务与监管能力,满足医药卫生改革绩效评价、成本核算、动态监测以及高效决策的要求,提高卫生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有效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全市跨机构、跨区域、跨部门的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有效管理全市卫生信息,建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部门之间统一高效的区域卫生协同服务模式;促进病人就近看病,增加卫生服务可及性,缓解“看病难”问题;初步形成我市“西部一流、国内领先” 的新型卫生信息服务体系。
2、区县建设目标
(1)建设贯穿市级-区县-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的“纵向到底”,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卫生管理部门、相关管理部门“横向到边”的网络架构。
(2)各区县要建设覆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区县二级区域卫生信息云平台,实现市、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纵向横向的互联互通,初步形成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基础、信息共享、联动协同的区域内及跨区域的卫生信息服务体系。
(3)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业务应用系统、公共卫生业务应用系统和医疗卫生管理部门业务监管系统的部署,实现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联通。
(4)完成辖区内80%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的采集和录入,辖区内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间实现电子病历共享,并延伸到乡镇医疗机构。
(二)建设原则
以“十二五”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要求为基础,严格按照“重庆市卫生信息十二五规划”的建设思路与“重庆市卫生信息网络服务体系”的总体技术设计方案,是本项目的基本原则,其中必须满足与符合总计技术设计中的安全设计要求是项目建设技术的最基本底线。
1、服务民生,服务发展
把惠及群众作为建设的目的,在利用信息化手段让群众获得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促进业务水平、管理手段和产业环境的优化提升。
2、统筹规划,统一标准
通盘考虑卫生信息化整体建设,合理布局,条块结合。遵循统一的国家基本卫生信息标准与规范,实现各业务系统之间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3、集成开发,共建共用
严格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集成开发、共建共用”的原则,根据各部门各业务领域需求和能力条件,突出建设重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从底层资源开始,逐级打捆和整合。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信息平台提供的公共服务功能,实现效益最大化。
4、主导,多元建设
强化在推动区域卫生信息化中的主导作用,探索建立多种筹资渠道弥补投入的不足。调动社会力量多元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引导和扶持卫生信息化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5、需求驱动,先进安全
系统建设必须面向实际业务需求、面向不同层次的应用,综合考虑总体建设成本、长期运营成本及升级换代成本,满足项目短期效益和未来应用的需求,集成应用多种现代先进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模式,注重网络、硬件、数据中心设备、操作系统的安全性,要求数据及服务层面支持更细粒度的安全性,确保医疗卫生信息在非常复杂应用环境的高安全性和隐私性。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主要内容
各区县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区县云数据中心及云系统服务建设
对在现有国家卫生信息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对39个区县进行的信息化建设,属于必建的建设要求。建设内容包括34个区县卫生信息数据中心新建、区县云数据中心平台24大应用软件系统建设、39个区县卫生云服务系统软件建设等。
2、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
包括全市39个区县1483个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院、社区医院)云应用终端体系建设(基本医疗业务管理、医疗云服务、公共卫生信息与管理系统、卫生服务集成、区域平台接口、基本药物管理)以及公共卫生、业务应用、医疗管理等软件终端应用及应急存储设备建设。此部分为本项目基本必建内容。
3、区县二级云平台拓展应用建设内容
此部分内容为建设区县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在配套资金充分解决的基础上,项目拓展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区县二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区县远程医疗会诊与报告中心及基层医疗机构配套建设、远程物联网应用建设、基于云平台的村卫生业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11000多个村卫生室相关应用软件终端建设和村卫生室远程会诊终端(软件)建设、基于区域的第三方的远程影像报告中心应用建设。
(二)与其它相关已建和在建项目的关系
1、与国家卫生信息化试点项目的关系
(1)前期国家卫生部试点项目(包括:市区县二级平台建设项目、远程医疗项目、村卫生室项目及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项目)是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基础,本期建设的技术路线,将继续原有设计思路进行技术实现。
本项目所涉及34个区县二级云平台建设,将采用前期项目技术,对云平台建设所涉及的全部几十个系统软件,将采用根据前期项目采购合同要求,对重庆市其它区县应用的原则,进行只支付实施费(不另外支付软件费用)的下发安装应用(除合同中说明需购买的商业部分以外)。以保障重庆市卫生信息网络服务体系的完整性,坚决杜绝重复、多头的建设。
2、与前期“妇社项目”与本项目的关系
(1)妇社项目是针对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与社区医院)的业务信息系统软件,本项目中基于区县云平台应用的基层医疗业务系统软件,将采用妇社项目已开发的软件进行部署,本项目不另行招标开发。
(2)根据妇社项目前期合同要求,该系统软件在重庆地区应用将不再支付软件费用,仅按工作量需求,按每个基层医疗机构的节点计算支付实施费用。
(3)对已经采用其他产品的在建区县,该类区县在保证云应用、本项目功能要求(云部署、测试及基本功能技术等要求,参阅技术方案相关内容)和数据迁移等的条件下,可在原有系统改造的基础上应用,其改造补偿费用由重庆市卫生局统一拨付的此部分的专项实施费用中支付。
(4)原有妇社项目的及各区县已经采用的系统软件,在39个区县部署应用之前,需完成与云平台应用集成及相关应用测试工作(包括第三方评测),以保障本项目的有效实施。
3、各区县在用信息系统与本项目的关系
由于各区县已有部分在用信息系统,为了保障与整个重庆市卫生信息网络服务体系的有效整合,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在本项目的建设实施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对各区县已有信息系统的数据整合问题。对已经比较老、数据非标准化比较严重的信息系统建议暂不整合,建议基于新技术开发的思路重新开发。对近期才开发完成、且数据标准化较好,可以将数据迁移到云平台(数据中心)上,实现数据整合。
(2)对原有不支持跨平台运行的信息系统,以及采用C/S模式,不支持云部署的信息系统软件,建议重新开发后再迁移到平台上应用。
(3)基层医疗机构原有信息系统应用问题,本项目涉及内容以外的其它系统,如仍认为有继续应用的需要,可以继续使用。但原则上应采用基于区域云模式部署的系统应用,以保障本项目各业务系统数据的数据交互应用
三、项目建设要求
(一)组织建设要求
要求各区县必须成立与项目相对应的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以区县卫生局为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2)成立以分管副为首的项目实施机构(部门),负责项目具体组织与实施。
(3)成立以纪检、审计、规财等人员组成的项目监察审计组。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等工作。
(4)成立与重庆市卫生局专家组相对应的技术组,负责具体方案拟定及实施的具体技术管理。
(二)建设进度要求
1、项目准备阶段
2013年1月底之前,完成对区县的项目启动培训工作和区县建设方案的制定。2013年3月底以前完成本项目由市局集中采购的招标挂网、招标及合同签署及34个区县数据平台所需要的机房建设和区县的自主招标采购工作。
2、项目实施阶段
(1)所有区县二级平台的基础建设、硬件集成与云平台环境搭建工作应在2013年5月底以前完成。
(2)区县二级平台与市级中心平台,以及各区县内的网络通道建设应在2013年6月底以前完成。
(3)各区县二级云平台的软件部署与应用应在2013年7月底以前完成,包括平台各类软件部署、信息系统集成及数据迁移等内容。
(4)2013年8月底以前完成整个项目测试运行,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再运行等。
3、项目验收阶段
(1)各项目区县应在2013年9月以前完成各区县项目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第三方评测、安全报备、项目验收资料准备(含工作总结),以及内部审计等工作。组织专家完成项目的初验,并上报备案。需进行阶段性验收的,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验收评估,并上报备案。
(2)2013年10月底以前组织专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报送重庆、重庆市卫生局、国家卫生部、国家等部委组成的联合验收组,申请进行项目总结性验收。
(3)项目评审与评奖报送阶段。在2013年11月底以前完成。由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验收。
(三)项目技术要求
1、软件设计开发的标准
采用国际标准信息技术、互联国际标准(IS/IEC 11801-1995),以及与其等同的国家标准。要求采用HL7医疗文档信息标准、DICOM国际医疗影像标准以及SNOMED《国际系统医学术语全集》等医疗专用信息标准。要采用中国卫生部颁发的卫生信息建设标准和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详见《工作方案》。
2、信息安全要求
本项目的网络,主机,存储备份设备,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部分必须具有极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本项目安全体系包括以下四个层次,最底层的是物理级安全,其包括计算机安全,硬件安全等;其次是网络级安全,主要包括链路冗余,防火墙等等,再次是系统级安全包括数据灾备,病毒防范等,最后是应用级安全包括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权限管理等,而贯穿整个体系的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准,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
此外,满足与符合“重庆市卫生信息网络服务体系”的安全体系设计要求是本项目的安全基本要求。
(四)项目承建商要求
1、项目承建商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的法人机构;
(2)具有国家工业与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2级及以上;
(3)平台软件供应商应具有国家工业与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证与软件产品认证资质;
(4)承建商必须具有本地服务能力,人员至少不少于15人,以企业为本地技术支持人员在重庆市缴纳社保相关凭据为判断标准;
(5)承建商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均呈盈利势态;
(6)承建商信誉良好;
(7)软件产品必须有相应成熟产品,且符合国家卫生部相关信息标准,主体建设内容不允许实验性开发;
(8)所提供的软件产品需提供国家级评测的报告,对自有软件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登记,对所提供的第三方软件产品须提供原厂商授权并保证与自有或现有系统的集成。
2、项目建设监理要求
(1)必须符合信息监理省级资质及以上;
(2)有信息集成500万以上的项目监理经验;
(3)监理费用要求:原则上不超过总建设经费的1%,监理费用是总建设费的一部分;
(4)监理费用支付:由各区县自行管理。
(五)经费来源与使用管理要求
1、经费来源
(1)国家关于“重庆市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的专项建设资金11800万元人民币(财社【2010】270号),关于“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意见(渝发改社【2012】565号)。
(2)本项目建设所需其余建设经费,由各项目区县应按项目要求需二级财政配套,34个二级平台建设的区县其配套资金要求每个区县应不低于100万的配套建设经费,以保障项目的有效进行。
2、经费使用规划
根据国家、重庆市的项目建设要求,本项目的专项资金11800万元,将分为两部分使用。
(1)重庆市卫生局统一使用部分。涉及内容为国家要求的必须统一采购、统一使用的经费部分。主要包括:2966台乡镇卫生院应用的PC机、1483台乡镇卫生院业务系统专用的应用服务器(X86架构)、34个区县平台所涉及的网络安全设备、34套二级区域平台的专用数据库,39套区县二级平台软件(每区县软件包含40余套基础平台及应用系统软件不另行招标支付软件费用,以实施费方式补贴)、1483个乡镇卫生院基于云平台的基础业务软件等内容。
(2)各项目区县自行管理、使用部分。包括专项资金下拨到各区县,以及各区县配套的项目经费部分。主要涉及34个区县二级云平台数据中心建设的硬件与集成(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机房建设等内容),及各区县自主软件招标、建设等工作。
3、建设经费使用要求
按照国家要求,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改造、系统平台硬件与集成、系统平台软件开发、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网络改造等建设内容。
4、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
(1)市卫生局下达给各区县的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更改用途,不得挤占、挪用;各区县的配套资金要落实到位,不得延误。
(2)确定资金使用(拨付)、阶段与结束的经费使用审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有效、高效及规范性应用。
(3) 结合区县实际和发展规划,积极落实配套经费,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项目管理与监督
(一)工作制度建设
1、组织协调工作
各区县相关工作组,应负责承担区县级项目建设工作,组织、管理、协调、监督本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要按照任务要求,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工作。
2、资源配置与整合
各区县要加强资源配置的研究,采取多种配置方式,努力实现本区县的资源整合与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配置新增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避免资源浪费。
3、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各区县要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探索制订项目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电子病历和电子处方应用、远程医疗、数字签名、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项目实施督导与管理
1、建设方案报备
要求要严格按市卫生局下发的管理方案、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实施,各区县要按规定制订相应的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书,并上报市卫生局审批,待批准后再进行实施。
2、项目责任书
各区县卫生局将与重庆市卫生局签订相应的项目实施责任书,以确保项目工作有效开展。
3、项目建设监理要求
针对建设项目,市和各区县建设必须有第三方的建设(技术)监理。
4、项目进度直报要求
各区县严格按照“项目进度直报系统”填报项目进度情况。项目进度直报系统网址另行通知。
5、建设方案审核制度
以下内容均需审核。
(1)各区县的建设工作方案;
(2)各区县平台的建设预算、招标文件;
(3)各区县平台的运维方案。
6、项目建设阶段考核与验收制度
市卫生局将根据项目执行的阶段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区县,将责令其整改、暂停实施。市卫生局将按计划对项目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