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星乡委员会
吉星乡
关于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警民亲”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根据《蓬溪县委委员会关于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警民亲”活动的实施意见》蓬委办发〔2011〕9号(定稿)的文件精神,经乡、研究。现就我乡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警民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服务群众、管理创新“主题,突出以“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主线,以“社会和谐、警民亲近”为标准,以解决影响警民关系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努力,使广大干部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构建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新型警民关系。
二、基本原则
(一)全警参与。领导带头、全警参与,确保干警参与率、受教育面达到100%。
(二)立足基层。注重发挥社区(驻村)干警的重要作用。
(三)面向群众。把群众的期盼作为活动依据,把群众需求作为活动内容,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标准,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做好群众工作。
(四)长期坚持。执法为民思想常抓,便民利民措施常定,亲民爱民形象常塑。
三、主要内容
(一)贴近民心。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有效途径开展群众观教育,教育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去执法。学会换位思考,在执法中体现人文关怀,坚持把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作为经常性工作, 深入开展“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进学校、进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工作,对重点青少年帮扶活动,要深化 “结对帮扶”等活动,深入基层,进千家、走万户,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急事、难事、忧心事。积极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构筑新型警民沟通平台。
(二)维护民利。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党和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重点工程项目坚持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涉及民生领域的违法犯罪,有效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切实解决群众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 深化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建立健全对领导班子及队伍执法行为的巡视制度,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和公正廉洁的形象取信于民。
(三)保障民安。严厉打击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恶势力犯罪和侵害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大力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切实解决弱势群体和困难人员的实际问题,把这些地区建设成为安全和谐的地区。 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素质培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开展教育培训。将群众工作能力、公共关系理论、应对媒体技巧等纳入培训内容,提高联系群众、化解矛盾、沟通媒体的本领。全乡工作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二)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严肃警纪、整饬警风,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取信于民。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公务员法》、《人民纪律条令》、“五条禁令”等。
(三)扎实开展“警民亲”示范村活动,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认真组织开展“警民亲”示范村活动,在村级活动室设立“警民亲”示范点。落实警务公开制度、警民关系满意度测评制度,向乡、和群众代表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干警要做到“三近”:人走近—每人每月开展巡查不少于 4 次,调查走访不少于 10 人(户);事靠近—实行“零距离工作法”,因地制宜地开展针对性工作,面对面解决实际问题,每人每月走访特困家庭不少于2户;心贴近—通过走访,了解群众的所想、所急、所需,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以便捷、人性的管理服务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社区干警群众知晓率要达到100%,农村警务室干警群众知晓率要达到85%。其他干警每年走访特困家庭不少于10户。
(四)完善信访接访制度,拓展群众诉求渠道。严格落实信访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完善主要负责人接待日制度。大调解中心领导对来访群众做到随到随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群众信访接待处理制度,形成快速有效处理信访案件机制,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领导交办和信访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查处、包息诉的“四定两包”制度,确保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乡干部及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警民亲”活动是深化“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措施,是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有效途径,是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开展“警民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抓好落实,起好带头表率作用。对开展“警民亲”活动要进行具体安排和统筹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精心部署,抓住关健。全乡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迅速组织成员积极投身“警民亲”活动。要立足本职,认真排查和及时梳理社会关注度较高、群众意见较集中、对警民关系和队伍形象影响较大的关键环节,特别是要将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最期盼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问题作为开展“警民亲”活动的切入点。派出所、交警和警务室在密切警民关系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警民亲”活动将纳入乡、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年终逗硬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能评先受优并扣目标分1分。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板报、专栏等,广泛宣传开展“警民亲”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警民亲”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宣传亲民爱民和拥警助警的先进典型。
主题词:工作 “警民亲”活动△ 实施意见 通知
| 抄送:存档。 |
| 签发人:杨琪、匡增志 |
| 吉星乡党政办公室承制2011年8月30日 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