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核对象
本院任教的所有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等
二、考核内容与方法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师德表现与科研成果四个方面。
考核方法: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方法,由学生测评、系(部)考核、教务处考核三部分构成,其中学生测评占20%,系(部)考核占50%,教务处考核占30%,满分100分。
(一)、学生测评(20’)
测评内容:课堂表现、教学效果
测评方法:网上匿名评估
(二)、系(部)考核(50’)
考核内容:教学工作量,授课计划及进度,作业布置及批改,科研教研活动等。
考核方法:
1.教学工作量(14’):授课时间(7’)+授课科目(7’)
每位任课教师原则上均应接受周8课时以上的教学任务,并完成一门以上三门以下课程的教学任务。
授课时间 < 8课时,得两分;授课时间 > 8课时,每增加两课时加一分。
授课科目为一,得两分;授课科目为二,得三分;授课科目为三,得四分。
2.授课计划及进度(4’)
教学应当按照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自行掌握的进度偏差或内容变更一般不应超过10%。
未按学校批准的授课计划开展教学的,减2-3分。
3.课堂表现 (7’)
开课前,任课教师应做好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即内容充实,概念准确,详略得当,逻辑性强,条理分明,重点、难点突出;表达要流畅,语言要规范,使用普通话。采用合理的教学方式和方法组织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和思维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注重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自学能力。
教学信息反馈中,所教班级的同学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连续普遍有意见,经提醒,该教师教学水平和工作态度仍没有明显改进和提高,减3分。学生要求换教师,经核实确实是教师本人责任的,减5分。
4.教研成果(25’)
每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每年都有本人主持的在研项目,年均纵向科研经费为1万元/人或横向科研经费3万元/人,得25分;
每年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每年都有本人主持的在研项目,年均科研经费为1万元/人,得20分;
每年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每年都有本人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年均科研经费为0.5万元/人,得17分。
(三)、教务处考核(30')
考核内容:考试及格率、教学工作情况、课堂出勤率。
考核方法:
1.考试及格率(15’)
及格率70%以上,为满分;每下降5%,减两分。
2.教学工作情况(7’)
出现一般教学事故一次减2分,出现严重教学事故一次减3分,出现重大教学事故一次减5分。
3.课堂出勤率(8’)
出勤率平均80%以上,为满分;每下降5%,减一分。
高校任课教师绩效考核表
| 姓名 | 系别 | 教研室 | |||
| 职务 | 职称 | 是否专职 | |||
| 考核单位 | 考核指标 | 考核标准 | 得分 | ||
| 系(部)考核 | 教学工作量(14’):授课时间(7’)+授课科目(7’) | 授课时间 < 8课时,得两分; 授课时间 > 8课时,每增加两课时加一分。 | |||
| 授课科目为一,得两分;授课科目为二,得三分;授课科目为三,得四分。 | |||||
| 授课计划及进度(4’) | 教学应当按照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自行掌握的进度偏差或内容变更一般不应超过10%。未按学校规定授课计划开展教学的,减2-3分。 | ||||
| 课堂表现(7’) | 教学信息反馈中,所教班级的同学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普遍有意见,减3分。学生要求换教师,经核实确实是教师本人责任的,减5分。 | ||||
| 教研成果(25’) | 1、论文:每年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 2、每年都有本人主持的在研项目,年均纵向科研经费为1万元/人或横向科研经费3万元/人,得25分 | ||||
| 1、论文:每年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2、每年都必须有本人主持的在研项目,年均科研经费为1万元/人,得20分 | |||||
| 1、论文:每年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每年都必须有本人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年均科研经费为0.5万元/人,得17分 | |||||
| 教务处 | 考试及格率(15’) | 及格率70%以上,为满分;每下降5%,减两分。 | |||
| 教学工作情况(7’) | 出现一般教学事故一次减2分,出现严重教学事故一次减3分,出现重大教学事故一次减5分。 | ||||
| 课堂出勤率(8’) | 出勤率平均80%以上,为满分;每下降5%,减一分。 | ||||
| 学生 | 课堂表现及效果 | ||||
| 总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