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通过考核而使每位教师发现自身工作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懂得如何改进自己的工作,促使教师专业素质的不断提升
2、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全面、客观、科学性的原则
2、从实际出发,合理定位评价指标权重
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注重量化评价
4、激励性与发展性目标相结合
5、明确评价方案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人,避免推诿扯皮,争功诿过
三、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在册的教职员工
四、绩效考核周期
1、月考核: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2、学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考核
3、学年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
五、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1.德: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表现,与领导、同事、群众、学生的关系。
2.能: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管理能力。
3.勤: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4.绩:完成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等)
5.廉:廉政自律情况。不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套取学校财物、不强索他人财物、收受贿赂、进行假公济私及违法取利的活动。
六、考核标准
1、考核结果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优秀:师德修养考核优秀,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总分85以上,工作量为符合工作量要求,即为优秀等第参评人选,优秀等第名额不得超过教师总数10%,如超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优秀等第教师。
合格:师德修养考核合格以上,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总分70以上,工作量为基本符合要求。
基本合格:师德修养考核合格以上,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总分60以上,实绩承担工作量达到应承担工作量60%以上。
不合格:1师德修养考核不合格 2 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59分以下 3 实绩承担工作量达不到应承担工作量60%
教师工作实绩考核量表
一级
|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评价标准等级分值 | 得分 | |||||
| 分值 | 项目 | 分值 | 因素 | ||||||
| 30 分 | 工 作 量 | 30 分 | 工作量 | 1 、课时工作量;2 、社会工作量 | 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30 分) | 达满工作量的80% (25 分) | 达满工作量的50% (20 分) | 满工作量的50% 以下(15 分) | |
| 30 分 | 工
作
表
现 | 5 分 | 职业操守 | 1 、忠于职守,教书育人; 2 、尊重学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 、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全体学生; 4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5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他人。 | 完全做到 (5 分) | 大部分做到(4 分) | 一般做到(3 分) | 基本未做到(2 分以下) | |
| 8 分 | 德育工作 | 1 、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2 、落实有困难学生的帮困措施;3 、注重在教学中渗透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4 、组织各类活动,引导学生兴趣,活跃学生生活;5 、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完全做到 (8 分) | 大部分做到(6 分) | 一般做到(4 分) | 基本未做到(2 以下分) | |||
| 14 分 | 教学 常规 | 1 、备课严肃认真,教案齐全、规范,切合教学实际;2 、精心组织教学,教学切合学生实际,不出现知识性错误;3 、辅导及时、有针对性、能坚持;4 、作业量适合,批改及时认真,无他人批改现象。5 、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学习成效,能对测试反映的信息做出及时的反馈。 | 完全做到 (14 分) | 大部分做到(11 分) | 一般做到(8 分) | 基本未做到(5 分 以下) | |||
| 3 分 | 继续教育 | 1 、参加学历达标,考试合格;2 、每学年进修满规定课时,考试合格;3 、遵守培训规章制度。 | 完全做到 (3 分) | 大部分做到 (2 分) | 一般做到(1 分) | 基本未做到(0 分) | |||
| 40 分 | 工
作
成
效 | 25 分 | 教学成绩 | 参照《学生学业水平评价方法说明》评定 | 优 (25 分) | 良 (21 分) | 一般 (17 分) | 较差 (13 分以下) | |
| 8 分 | 育 人 成效 | 1 、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 、学生德育操行评定好;3 、班风学风有明显好转;4 、学生热爱并积极参与班级生活;5 、学习困难学生有较大进步。 | 完全做到 (8 分) | 大部分做到(6 分) | 一般做到 (4 分) | 基本未做到(2 分以下) | |||
| 7 分 | 教研成效 | 1 、上公开课情况 | 市级或市级以上(3 分) | 区级 (2 分) | 校级 (1 分) | 未参加(0 分) | |||
| 2 、参加课题研究或撰写论文 | 参加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市级及以上论文发表或获奖(4 分) | 参加区级课题研究或区级论文发表或获奖(3 分) | 参加校级课题研究或校级交流(2 分) | 有教学经验总结(1 分) | |||||
| 满分 100 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