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中小学(高中、职中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负责,此方案面向的是初中和小学)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对提高新任教师思想和业务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7号令)、《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广东省令第53号)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新任教师的实际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为做好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工作,进一步巩固新任教师的专业思想,提升其专业水平,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2010年东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为方向,以国家教育法规为依据,根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不断探索新任教师专业化成长规律,突出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优质高效的培训工作。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促使新任教师巩固专业思想,熟悉教育法规,明确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更新教育观念,开阔教育视野,完善知识结构;了解本市、本镇(街)、本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初步掌握基本的班级及课堂管理的原理及操作技能,了解所教学科学段的教学体系,初步掌握教学常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三、培训对象、时间、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对象
2010年7月后受聘到我市各初级中学和小学任教的应届毕业生。
(二)培训时间
2010年9月11日至2011年6月17日。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在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下称“指导中心”)的领导下,由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学习和教育实践相结合的形式。
全期培训120学时,市级培训(即集中面授学习)72课时,镇校级培训(即教育实践)48课时。
集中面授学习包括公共课、专业课和经验交流三部分内容,主要采用专题讲座、互动交流、教学观摩研讨等培训形式。
公共课主要内容包括市情教育、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法规概论、班主任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等。
专业课主要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解读、学科教学技能培训、教学常规培训、教学观摩研讨、教学反思与专业成长、本地学科教学概况介绍及优秀学科教师专题讲座等。
经验交流即优秀学员经验交流。
教育实践主要以任务驱动,学员拜师跟岗、互动交流、教学观摩研讨和自主研修等形式进行。要求新任教师在见习期间进行的教育实践活动有:
1、了解任教学校所在镇(街)的历史、经济和文化环境及教育发展规划。任职学校的历史和规章制度、校长的办学理念、社区和学生的基本情况。
2、了解本镇(街)优秀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共青团、教育教学等工作经验。
3、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听课和评课等活动。其中最重要的是拜师跟岗学习和自主研修。要求新任教师在任职学校分别拜经验丰富的学科教师和班主任作为自己的导师,跟导师学习如何做好班主任(包括班级建设、上班会课、学生个别辅导、开家长会等)和学科教学(包括备课、听课、上公开课、评课、编制试卷、试卷分析等)等工作。
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四、考核
1、集中面授学习。新任教师集中面授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认定72学时。如果出勤不达标,或没有按要求提交作业,考核不合格,不记学时,下学年自费重修。作业和出勤的具体要求如下:
⑴ 必须完成面授学习的所有课程的学习。
⑵ 完成并依时提交公共必修课教师布置的作业。
⑶ 完成并依时提交学科教师布置的作业。
⑷ 出勤要求详见附件2。
⑸ 一份《新任教师见习期工作鉴定表》。
以上工作由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负责布置和检查督促。
2、教育实践。新任教师见习期教育实践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听课、写教案、上公开课、参加教学和班主任工作跟班学习,组织班或团队活动课、编制试卷、写总结和综合评价等。新任教师完成教育实践的任务,考核成绩合格,认定48学时。如果出勤不达标,考核不合格,不记学时,下一学年自费重修。作业和出勤的具体要求如下:
⑴ 听课。新任教师一学年内听老教师的课至少20节,有听课记录和评议意见。
⑵ 上公开课。新任教师一学年内上3节公开课(基础课、提高课和汇报课),要求这三节公开课有完整的教案、学生学习辅助材料、配套课件、实施计划、实施后反思和教学导师的意见等资料。如果有条件的学校,将上述资料制作成光盘。
⑶ 编制试卷。要求新任教师编制试卷1份,教学导师加具意见。命题要求: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选材得当,切合实际。
⑷ 参加教学工作跟岗学习活动,参与级部、科组乃至镇(街)举办的教研活动,做好教研记录。参加班主任工作跟班学习活动,参与班级管理,组织班或团队活动课。要求新任教师设计并组织班或团队活动课2节(一学期一节),实施后有反思和班主任导师意见。
⑸ 新任教师要实施集中面授学习时设计的教案、撰写教学反思。教学导师在此教案上加具意见。
⑹ 出勤要求(参照附件2)。
⑺ 写自我鉴定。新任教师写1000-1500字的见习期工作自我鉴定1份。
以上材料存入新任教师成长档案中,交学校人事干部存档。
市教师进修学校学科教师负责指导和跟踪检查。
五、结业
新任教师在本见习期内,集中面授学习累计不少于48学时,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32学时,参加学科研修每门课程学习学时达到该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以上,各门课程成绩合格的,由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在其《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册》(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登记册”)上登记新任教师培训成绩和学时。否则,考核成绩不合格、不认定学时,必须自费参加下学年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
六、组织管理
在指导中心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培训管理和学籍管理。新任教师任职学校及其镇(街)宣教办帮助新任教师完成见习期的学习任务。
附件1、《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
附件2、《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班学员管理条例》
附件3、《新任教师见习期工作鉴定表》
附件4、《2010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班学习时间表》
附件5、《2010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班教师安排表》
东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二○一〇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1:
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
| 课程内容 | 学时数 | 承担者 | 培训形式/指导形式 | ||
| 面授 | 公共课 | 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东莞的历史文化概述 | 8 | 专家教授 | 专题讲座 |
| 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8 | 班主任讲师团成员 | 专题讲座和自学结合 | ||
| 心理健康教育 | 4 | 专业教师 | 专题讲座和自学结合 | ||
| 教育法规概论 | 4 | 专业教师 | 专题讲座和自学结合 | ||
| 班主任工作理论与实践 | 8 | 班主任讲师团成员 | 专题讲座和自学结合 | ||
| 专业课 | 1、课标解读 2、教材分析 3、教法分析与研讨 4、教学技能训练 5、教学反思与专业成长 6、当地学科教学概况和优秀教师经验介绍 | 40 | 学科教师 优秀教师 | 专题讲座 课堂训练 研讨交流 | |
| 教 育 实 践 | 跟岗学习与自我研修 | 48 | 师徒 | 跟岗学习 实践与反思 | |
东莞市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班学员管理条例
为健全东莞市初中、小学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班学员的学籍管理制度,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国家和市教育局有关学员学籍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2010年受聘到初中和小学任教的大专、本科毕业的见习期教师,经市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审查确认、并在我校登记注册,方可取得正式学籍,成为正式学员。
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学员在参加面授学习和教育实践期间,请将通信设备调为振动、静音或关闭,勿接听电话,勿随意走动。保持培训课室清洁,请勿在室内吸烟。
三、学员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规定,依时参加教学计划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持书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面授学习1天内(含1天)由班主任审批;1天以上由班主任加具意见,班主任送交教师进修学校教导主任审批。教育实践期间,请假需报请任职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请假经批准后方有效,未经请假缺勤的作旷课处理。学员的考勤,作为考察、考核学员的依据之一。
四、每位学员参加每门课程学习时间必须达到该课程总课时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参加活动的要求与此要求相同。并完成有关学习任务,否则该课程成绩记0分。
五、严禁代学,否则取消其学员资格。
六、按计划修完开设的课程和参加组织的活动、经考核成绩合格者,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在其《继续教育登记册》上做好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成绩和学时等登记。考核不合格者,不作任何登记,下学年自费重修。
七、面授学习时需要开膳的学员,于每次培训第一天上午上课前到报到处办理,其他时间自行到食堂办公室办理。注意卫生,不随地泼汤水,吃剩的饭菜倒进收集桶里,公共餐具用完后要放到指定位置。
八、面授学习时需要住宿的学员,于每次培训第一天上午上课前到报到处办理,其他时间自行到学员宿舍楼一楼前台办理入住手续,缴交宿费,在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留他人住宿或转让床位。房间钥匙要妥善保管,退宿时交还,如有遗失,按规定赔款。做到文明住宿,注意财物和人身的安全、注意卫生和做好防火,节约水电。
附件3:
新任教师见习期工作鉴定表
| 新任教师姓名 | 任教学校 | |||
| 联系电话 | ||||
| 新教师自我鉴定(本栏目可根据字数扩大) | ||||
|
新教师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 导师意见 |
日期: 年 月 日 | |||
| 学校意见 |
日期: 年 月 日 | |||
| 镇(街)宣教办意见 |
日期: 年 月 日 | |||
| 市教师进修学校意见 |
日期: 年 月 日 | |||
注:此鉴定表以学校为单位,于2011年6月17日收齐、加具意见盖公章后送镇(街)宣教办,宣教办加具意见盖公章后于6月24日前将全镇(街)的《鉴定表》汇总送交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务处。
附件4:
2010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班学习时间表
| 课程内容 | 培训时间 | 承担者 | 培训形式/ 指导形式 | ||
| 集中面授 | 公共课 | 教师职业生涯规划 | 2010年9月11日上午 | 闫德明 | 专题报告 |
| 东莞的历史文化概述 | 2010年9月12日上午 | 杨宝霖 | |||
| 开班典礼、校长讲座 | 小学班:2011年1月15日上午 | 刘利玲校长 | 专题讲座 | ||
| 初中班:2011年1月15日上午 | 陈泽林校长 | ||||
| 师德修养 | 小学班:2011年1月16日下午 | 沈诗平 | |||
| 初中班:2011年1月15日下午 | 沈诗平 | ||||
| 教育法规概论 | 小学班:2011年1月16日上午 | 陈应才 | |||
| 初中班:2011年3月3日上午 | 张彤 | ||||
| 心理健康教育 | 小学班:2011年1月15日下午 | 陈德根 | |||
| 初中班:2011年3月3日下午 | 洪华灿 | ||||
| 班主任工作理论与实践 | 小学班:2011年3月3日 | 张润林 | |||
| 初中班:2011年1月16日 | 谭文绮 | ||||
| 专业课 | 教学技能 | 2011年3月4日、5日 2011年4月8日、9日 | 学科教师 | 专题讲座 课堂训练 研讨交流 | |
| 教育 实践 | 在校跟岗学习与自我研修 | 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 | 师徒 | 跟岗学习 实践与反思 | |
2010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班教师安排表
| 阶段 | 班级 | 班主任 | 主讲教师 | 学科分班 |
| 第一 阶段 | 小学班 | 陈应才 郑月娥 | 刘利玲、沈诗平 陈应才、张润林 陈德根 | |
| 初中班 | 罗路玲 | 陈泽林、沈诗平 张 彤、谭文绮 洪华灿 | ||
| 第二 阶段 | 文科综合班 | 罗路玲 | 谭文绮、罗路玲 | 初中语文、英语、历史、政治;小学品德 |
| 理科综合班 | 余娟 | 余 娟、郭鲲鹏 | 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地理、心理;小学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心理 | |
| 小学语文1班 | 吴少敏 | 沈诗平、袁中华 吴少敏、郑全和 | 小学语文 | |
| 小学语文2班 | 郑全和 | 沈诗平、袁中华 吴少敏、郑全和 | 小学语文 | |
| 小学数学班 | 叶桂萍 | 叶桂萍、周跃平 黄毅鹏 | 小学数学 | |
| 小学英语班 | 郑月娥 | 郑月娥、罗路玲 | 小学英语 | |
| 体育班 | 杨贵和 | 邓桂敏、冯伟华 杨贵和 | 初中体育;小学体育 | |
| 艺术班 | 陈德根 | 谢门才 | 初中音乐、美术;小学音乐、美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