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号 | 考核内容(子指标) | 分值 | 绩 效 标 准 | 考评标准和方法 | 考核部门 | 得分 | |
| 扣分 | 实得 | ||||||
| 1 | 策划准备阶段成本管理指标 | 100 | |||||
| 1.1 | 对合同的理解分析 | 10 | 1、总包合同条件的理解分析,对造价有重大影响的风险源、项目内部总包合同交底,及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 1、总包合同理解分析没做,扣10分;对总包条件进行合理分析不完善、对造价有重大影响的风险源分析不完善,扣2分/项; 2、项目部交底没做扣3分;交底不明确扣1分/项; 3、没有针对性方案扣3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不完善,扣1分/项。 | 造价物资部 | ||
| 1.2 | 预算编制及时有效性 | 30 | 1、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预算编制和工程量复核工作并上报造价物资部(因客观原因不能编制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预算书的,应分期分批完成); 2、预算编制应保证有效性,标明与投标时的差异。 | 1、未按时完成上报,每拖延1天扣5分,最多不超过30分; 2、工程量计算错误,预算书的编制与图纸不符的,每一项扣3分;预算编制存在明显缺项每一项扣5分,未标明与投标预算的差异的扣3分/项;预算的编制工程量的复核工作(尤其是钢筋的复核)必须是由项目经理部牵头完成的,不是的扣10分; 3、未进行预算编制及复核工程量的,扣30分。 | 造价物资部 | ||
| 1.3 | 造价管理及时有效性 | 30 | 1、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造价策划方案,并报造价物资部;造价策划方案应包括:中标预算分解、人、材、机指标分析,及收支对比;与甲方经济往来工作的流程;索赔与反索赔工作的责任体系和职责分工。 | 1、未按时编制完成上报,每拖延1天扣5分,最多不超过30分;内容缺项的,扣3分/项;分析结果及结果处理措施不准确、不合理、措施失当的,扣3分/项,收支对比不清楚的,扣3分/项;项目主要岗位成员应清楚与岗位职责和专业业务相关的策划内容,抽查人员取证,不了解的,1人/次扣5分;策划方案未全员参与、存在闭门造车应付的,扣6分; 2、未编制造价策划方案的,扣30分。 | 造价物资部 | ||
| 1.4 | 成本控制及时有效性 | 30 | 1、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成本指标分解,建立健全项目成本管理责任体系,指标落实到各业务部门,指标内容应包括:周转料、机械费等非实体费用的控制;钢筋放样下料加工绑扎、周转料损耗、丢赔、混凝土等主要材料的消耗量的控制;分供合同范围外费用(零杂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分包商索赔)等的控制;以及招标、合同签订、履行、结算和付款等环节的控制; | 1、未按时编制完成上报,每拖延1天扣5分,最多不超过30分;未建立健全成本管理责任体系的扣20分;内容缺项的,扣3分/项;项目主要岗位成员应清楚与岗位职责和专业业务相关的策划内容,抽查人员取证,不了解的,1人/次扣3分;控制方案未全员参与、存在闭门造车应付的,扣6分; 2、未对成本管理指标进行分解的,扣30分; | 造价物资部 | ||
| 序号 | 考核内容(子指标) | 分值 | 绩 效 标 准 | 考评标准和方法 | 考核部门 | 得分 | |
| 扣分 | 实得 | ||||||
| 2 | 过程实施阶段成本管理指标 | 200 | |||||
| 2.1 | 策划的持续改进和动态调整 | 10 | 1、成本策划按月进行动态调整; | 1、没有进行动态调整的扣10分,动态调整不准确的,扣2分/项。 | 造价物资部 | ||
| 2.2 | 收入确权的有效性 | 35 | 1、按月、足额进行验工计价,并建立台帐;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签证、索赔事件等文件签认后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计算完毕经济变更费用并及时报送甲方审批。; | 1、未按月验工计价扣10分/次;验工计价滞后于形象进度,滞后造价额度每百万元或每一百分点扣5分;未建立验工计价台账的,扣15分/次。 2、经济变更费用逾期未计算的,扣10分/项次;施工前未报送的,扣7分/项次;甲方未及时签认而且没有采取适当措施的,扣7分/项次;变更价款计算不准确、不当扣5分/项次。 | 造价物资部 | ||
| 2.3 | 支出确权的有效性 | 35 | 1、劳务、分包、租赁、保安、物资采购(尤其是混凝土采购合同)必须月结月清,并取得分供方的有效确认,分供合同原则上2个月内必须结算完;严禁超合同结算;并建立支出确权台账; 2、月结月清结算单符合规定要求,规范有效、内容完整。 | 1、未按月结算的,扣15分/项次,分供方未有效确认或签收的,视同为未结算;经济变更未纳入结算的,扣5分/项次;未签订结算协议的,扣5分/项次;结算没有依据,视同虚构工程量,扣15分/项次。 2、结算单不完整、不规范,扣5分/份; 3、未执行月结月清制度的,扣35分。 | 造价物资部 | ||
| 2.4 | 招标与合同完善性 | 40 | 1、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必须有经公司评审的合同,严禁先斩后奏;劳务、分包单位的选用需招标,招标程序符合要求;招标资料需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包含:招标文件、发标记录、投标文件、开标结果汇总表(开标记录、评标记录)、投标人的资质资料、招标明细表;合同中有投标押金的,必须列入财务帐; | 1、先斩后奏的,扣20分/次;招标不符合规定的,扣15分/次; 招投标资料(经济类)不齐全的、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次;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未评审完的,扣10分/次;合同中有投标押金,而未列入财务帐的,扣5分/次; 2、应履行招标程序而未招标的,扣40分。 | 造价物资部 | ||
| 2.5 | 成本过程日常业务管理的及时性、准确性 | 15 | 1、分公司网上发布的通知和文件各项目部需按时按要求完成; 2、完成要准确、及时。 | 1、没有按分公司通知要求完成,扣6分/次,完成情况不准确扣3分/次。 | 造价物资部 | ||
| 2.6 | 二次经营 | 10 | 1、根据集团公司二次经营相关的要求执行; | 1、未按照二次经营办法要求执行,扣10分; 2、执行情况不佳,扣3分/项次。 | 造价物资部 | ||
| 2.7 | 造价合同类资料的完备性 | 20 | 1、造价合同类资料应确保真实、有效、齐全、完整,按月或按单位工程分期分段整理汇总,资料管理清晰,编制文件目录清单(应包括资料名称、来源、内容、产生时间、接收时间、有效性、接收人等内容),保存收发文接收纪录,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2、总包合同类文件:合同图纸(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函、总包合同(协议)、招标答疑文件、总包协议、投标预算书(中标预算书)、施工图纸、其他总包合同类文件; 3、总包合同履行类文件: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签证、批价单、费用确认单、预算书、结算书、验工计价、会议纪要、索赔意向书、索赔报告。所有对外发文应统一编号,并一式贰份,第一份为回执联,要求监理或发包人等接收单位接收人在回执联上签收,并在项目存档;第二份为报送联,报监理或发包人等接收单位收。有可追溯性,杜绝发文登记上签收或根本不签收即发文现象; 4、授权类文件。应取得参与工程各方代表的书面授权,确保各类签证文件有效。 | 1、缺有效文件目录清单的,扣5分/项;内容不齐全的,扣3分/项; 2、缺总包合同类文件的,扣10分/项。 3、缺总包合同履行类文件的,扣5分/项。 4、发包人与项目部的往来文件中,以授权代表签字形式确认经济往来文件有效性的,签字人没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以加盖印章的方式确认经济往来文件有效性的,存在所加盖印章不是法人章、未经授权有效性存疑的,扣10分/项。 | 造价物资部 | ||
| 2.8 | 支出确权资料的完备性 | 20 | 1、涉及成本支出确权的资料应真实、齐全、完整、有效,按月或按单位工程分期分段整理汇总,编制目录清单(包括资料名称、来源、内容、产生时间、接收时间、有效性、接收人等内容),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2、分供合同类文件:按分供合同整理汇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议标记录、评标结果、标底文件、合同评审表、成本分析;分包劳务材料结算单、合同变更记录、分供商违约(扣款)事件记录; 3、各类台帐:成本台帐,实际成本台账(分供合同按合同编号,每份合同建立合同量价、结算量价台帐);收入台帐; 4、内业资料类文件:工程量计算底稿;总包合同交底记录;分包劳务合同交底记录,由预算部门牵头;分供合同招标文件; 5、其他成本和造价管理相关资料: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 1、缺有效文件目录清单的,扣5分/项次;内容不齐全的,扣3分/项; 2、缺分包合同类文件的,扣5分/项次; 3、缺各类台帐的,扣5分/项次; 4、内业资料缺失的,扣5分/项次。 | 造价物资部 | ||
| 2.9 | 项目部自我考核评价 | 15 | 1、项目部内部每个月对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评价,做到持续改进。 | 1、项目部每月25日前必须进行自我考核,自评资料齐备,过程记录齐全,证据充分、有效,未进行自我考核的,该项扣15分; 2、未做到每月均自我考核的,缺一个月扣8分; 3、自我考核评价必须留存记录,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自我考核,按以上办法扣分。 | 造价物资部 | ||
| 序号 | 考核内容(子指标) | 分值 | 绩 效 标 准 | 考评标准和方法 | 考核部门 | 得分 | ||||||||||
| 扣分 | 实得 | |||||||||||||||
| 3 | 结果评价阶段成本管理指标 | 100 | ||||||||||||||
| 3.1 | 阶段性工程结算及时有效性 | 40 | 1、总承包合同约定实行阶段结算的,按合同要求(但应在正负零、结构封顶、工程竣工或结构工程、装修工程、机电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后14天内)编制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结算书,报造价物资部审核,呈公司领导同意后报甲方。 | 1、未编制阶段结算书的,扣20分/项次;编制完成每延误一天扣8分;阶段结算书未报造价物资部的,视同未编制;资料不齐全,存在无效情形的,扣6分/项次;结算书计算不准确、漏项、缺项、少算的,扣6分/项次;未取得甲方签收回执的,扣10分/项次。 | 造价物资部 | |||||||||||
| 3.2 | 工程竣工结算及时有效性 | 60 | 1、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报造价物资部审核,呈公司领导同意后报甲方。 | 1、未编制竣工结算书的扣60分;编制完成每延误一天扣8分;结算书未报造价管理部的,视同未编制;资料不齐全,存在无效情形的,扣6分/项;结算书计算不准确、漏项、缺项、少算的,扣6分/项;未取得甲方签收回执的,扣20分。 | 造价物资部 | |||||||||||
| 3.3 | 否决项 | 1、收入确权有效性; 2、项目经理部内部不得有专用章。 | 1、未做验工计价的或各次月验工计价仍未取得甲方有效签认的,成本管理指标不合格; 2、存在项目经理部内部专用章用于公司范围的。 | 造价物资部 | ||||||||||||
| 成本指标绩效考核分值表 | ||||||||||||||||
| 项目经理部 | 工程名称: | 考核时间: | ||||||||||||||
| 公司考核结果 | 项目经理部自评结果 | |||||||||||||||
| 应得分 | 实得分 | 得分率 | 第一月得分 | 第二月得分 | 第三月得分 | 平均值 | ||||||||||
| 综合考核得分: | ||||||||||||||||
| 考核部门负责人签字 | 被考核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