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语法概说
每一种自然语言都有一定的语言的组合法则,人们只有按照一定的组合法则把语法单位组合起来,才能构成语言,才能表达和交流思想。语言中的这种组合法则就是语法。人们对于自然语言中的组合法则进行研究所形成的科学,就是语法学,或叫理论语法,亦简称语法。目前语法学界将语法单位一般分为四级,即语素、词、短语、句子。各级语法单位内部又可以根据不同的语法特点而分成若干大小不同的类别,例如词可以分为实词与虚词,实词又可以分为名词、动词、形容词等,虚词又可以分为介词、连词、助词等;短语可以分为名词短语、动词短语、形容词短语等;句子可以分为单句和复句,单句和复句内部又可以分为若干类。从历时的角度来看,在语音、词汇和语法这语言的三要素当中,古今语音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古今词汇的发展变化也是相当大的,而只有语法是比较稳定的。尽管语法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交又网络,并且处在变动之中,然而就其基本结构来看,古今语法仍然具有一致性。当然,与现代汉语相比,古代汉语语法毕竟有它的显著特点。譬如:
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词类的数目大致相同,一般分为十二类: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然而在语法功能方面它们之间还是有所不同,例如:现代汉语里一般把代词划归实词,而古代汉语里则划归虚词,这是根据古今汉语里代词的不同特点而划分的。
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在实词方面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古代汉语里存在着大量的词类活用现象。词类活用主要是实词的活用,并且往往是其他类的实词活用为动词。现代汉语里也有词类活用,但远不及古代汉语,特别是上古汉语那样普遍。
从词性方面来看词类活用,主要有名词用作动词,形容词用作动词,数词用作动词。从用法方面来看词类活用,主要有名词、形容词、数词活用为一般用法的动词,名词、形容词、数词活用为使动用法的动词,名词、形容词、数词活用为意动用法的动词。另外,古代汉语里动词也有使动用法,还有为动用法,等等。
古代汉语里数词和量词跟现代汉语相比,也有其特殊性。例如:古代汉语里量词不发达。先秦的物量词主要是随着度量衡制度的建立而出现的,汉代之后物量词有所发展,由普通名词而演变出了一些物量词。动量词更不发达。先秦没有动量词,汉代以后才逐渐出现,到唐代才逐渐多起来,但是古代书面语中还是很少使用。古代汉语里有一些数目字常常不是用来表示实际的数量,而是用来表示夸大或众多的意思,有时则表示少的意思。这样的数目字就叫虚数。
古代汉语里数词和量词在组合能力和造句功能方面跟现代汉语相比也有差异。例如:现代汉语里数词一般不能与名词直接组合;而古代汉语里,尤其在先秦,数词往往是直接与名词组合。现代汉语里表示动量的数词一般不单独做句子成分,要与量词组合成数量短语,在句子中一般作补语;而古代汉语里的数词常常直接与动词组合表示动量,在句子中一般作状语。
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在虚词方面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古代汉语里虚词不仅用法复杂,并且兼类现象极为普遍。例如:“以”经常作介词,其用法较为复杂,须根据上下文意仔细辨析;同时“以”还经常作连词,有时作代词、副词和助词。另外,“以”本是动词,还可作名词。这样一来,“以”跨了七个词类,其中五个虚词词类。
古代汉语里的人称代词与现代汉语有较大的不同,譬如:现代汉语里人称代词“我”、“你”、“他”分别代表第一、第二和第三人称代词,而古代汉语里人称代词的数量远比现代汉语多;现代汉语里“我”、“你”、“他”皆只作人称代词,而古代汉语里的人称代词有不少是兼类词,譬如既可作人称代词又可作指示代词,既可表示第一人称又可表示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现代汉语里“我”、“你”、“他”皆可作主语、宾语和定语,而古代汉语里人称代词的语法功能则比较复杂,同时可以作这三种句子成分的并不多见;古代汉语里人称代词的复数表示法也与现代汉语大不相同;有时古代汉语里不使用第一人称代词和第二人称代词,而分别使用谦称和尊称。
古代汉语里的副词较为复杂。从数量来看,古代汉语里副词较为丰富,是虚词中词语数量最多的一类,远远超过了现代汉语副词中词语的数量;从类别来看,尽管人们对副词的分类不太一致,但是“谦敬副词”这一类却是古代汉语里副词所特有的。
古代汉语里的语气助词与现代汉语也有较大的不同,譬如:古代汉语里的语气词数量较多,可分为句首语气词、句中语气词和句末语气词等三类。其用法也较复杂;古代汉语里还常常连用两个或三个语气词,以加强语气。
古代汉语里一个词有时同时兼有两个词的词性和意义,在语言结构中大都起两个词的语法作用。这就是古代汉语里特有的所谓“兼词”。
句子是语言的使用单位。句子从结构方面来看,可分为单句与复句两类。古今复句差别不大,只是古代汉语里复句往往不用关联词语,而是使用意合法。因此我们只介绍古代汉语单句的有关知识。单句可分为主谓句与非主谓句两类。古今主谓句的句型有相同的一面,也有存在一定差异的一面,其中判断句、被动句等,古今差异较大,古代汉语双宾语句也有其特点。
句子是由词或短语组成的。根据词或短语在句子中不同的语法关系,可以将这些词或短语分析为不同的句子成分。不同的词类,它们充当句子成分的功能是不同的。各类词的造句功能古今有相同的一面,也有存在一定差异的一面,其中名词、动词、副词的某些造句功能古今汉语就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古代汉语里名词作状语、动词作状语、副词作谓语等。
汉语的语法手段最主要的、经常使用的是语序和虚词。语序是语法单位的排列次序。就单句内部成分的排列次序而言,现代汉语里一般是主语在前,谓语在后;谓语在前,宾语在后。等等。在语序方面,古今有相同的一面,也有存在一定差异的一面,如宾语的位置、谓语的位置、定语的位置等。
古代汉语里还有比较多的省略现象,也存在着不少习惯说法。
学习古代汉语语法,主要是掌握它与现代汉语不同的地方,或者说是掌握古代汉语的语法特点,因此我们在“语法”上下两章里就只重点介绍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语法的不同之处,还附带介绍古文的标点和文言文今译方面的知识。
思考与练习
一、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在实词方面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二、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在虚词方面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二节 词类活用
跟现代汉语一样,古汉语中的每个词都比较固定地属于某一类词,各类词在句子中充当什么成分也有一定的分工。比如“天”、“山”等是名词,名词经常用作主语,宾语、定语;“走”、“去”等是动词,动词经常用作谓语,等等。但是古汉语里的某些词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往往出现灵活性的运用,在句子中临时改变它的基本功能而具有另一类词的语法功能。这种现象就叫做词类活用。如《史记·项羽本纪》:“范增数目项王。”其中的“目”字本为名词,这里临时充当了动词,作谓语。
古代汉语中的词类活用主要是实词的活用,并且往往是其他类的实词活用为动词。现代汉语里也有词类活用,但远不及古代汉语,特别是上古汉语那样普遍。现代汉语词类活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留在成语中的词类活用现象,如生死肉骨、草菅人命、正本清源、兵贵神速等,二是口语和书面语中的词类活用现象,例如:
(1)可是“友邦人士”一惊诧,我们的国府就怕了,“长此以往,国将不国”了,好象失去了东三省,党国倒愈象一个国,失去了东三省谁也不响,党国倒愈象一个国,失了东三省只有几个学生上几篇“呈文”,党国倒愈象一个国,可以博得“友邦人士”的夸奖,永远“国”下去一样。(鲁迅《“友邦惊诧”论》)
(2)吃了么?好了么?老栓,就是运气了你!你运气,要不是我信息灵……(鲁迅《药》)
例(1)中的名词“国”前面有副词“不”修饰则活用为动词;“国”后面带补语“下去”也活用为动词。这两处活用,使语言简洁,增强了讽刺性。
例(2)中的“运气”是名词,这里的前一个“运气”带了宾语“你”,后一个“运气”单独处在谓语的位置,都活用为动词。这两处活用,生动地描绘出了刽子手康大叔那种自鸣得意、“居功”自傲的嘴脸。
(3)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鲁迅《社戏》)
(4)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处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鲁迅《社戏》)
例(3)中的“模糊”和例(4)中的“朦胧”都是形容词带宾语活用为动词。形容词活用为动词之后,既保留了形容词的属性,又能给人一种运动或变化的感觉,使语言生动。
从词类方面来看活用,主要有名词用作动词,形容词用作动词,数词用作动词等。
从用法方面来看活用,主要有名词、形容词、数词活用为一般用法的动词,名词、形容词、数词活用为使动用法的动词,名词、形容词、数词活用为意动用法的动词等。另外,古代汉语里动词也有使动用法,还有为动用法。严格地说,这不叫活用,但考虑到跟现代汉语相比,它的确具有特殊性,因此也附带谈一谈动词的使动用法和为动用法。
一、名词用作动词
从造句功能方面看,普通名词的特点是常作主语、宾语和定语。除了在判断句中作谓语之外,一般不作谓语。从组合能力方面看,名词不受副词修饰,也不受助动词修饰。如果某个名词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临时改变了它的上述基本功能而具有动词的语法功能,那么就可以判断这个名词用作动词。具体来说,名词用作动词大致有下面七种情况:
(一)名词单独处于谓语的位置上时,就用作动词。例如:
(1)公宫火。(《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2)微禹,吾其鱼乎? (《左传·昭公元年》)
(3)许子冠乎?(《孟子·滕文公上》)
(4)翼侯炙,鬼侯腊。(《韩非子·难言》)
(5)以古非今者族。(《史记·秦始皇本纪》)
(6)引兵西,无不下者。(《史记·高祖本纪》)
(7)陆处者农。(《淮南子·齐俗训》)
(8)昔禹水汤旱,百姓匮乏。(《盐铁论·力耕》)
名词单独处于谓语的位置而用作动词,我们在理解时一般要在名词之前加上一个相应的动词。如果是方位名词则在后面加动词。如:例(1)中的“火”是“起火”的意思;例(2)中的“鱼”是“变成鱼”的意思;例(3)中的“冠”是“戴帽子”的意思;例(4)中的“腊”,本义是“干肉”,“鬼侯腊”是说“鬼侯被做成了干肉”;例(5)中的“族”是“灭族”的意思;例(6)中的“西”是“西进”的意思;例(7)中的“农”是“从事农业”的意思;例(8)中的“水”是指“遭受水灾”,“旱”是指“遭受旱灾”。
(二)名词带宾语时,就用作动词。例如:
(9)从左右,皆肘之,使立于后。(《左传·成公二年》)
(10)公子怒,将鞭之。(《国语·晋语》)
(11)决荧泽而水大梁。(《战国策·魏策》)
(12)擅爵人,赦死罪。(贾谊《治安策》)
(13)左右欲刃相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14)父曰:“履我。”良业为取履,因长跪履之。(《史记·留侯世家》)
(15)夏季行水杀草,粪田畴。(柳宗元《时令论》)
(16)试再囊之,吾观其状,果困苦否。(马中锡《中山狼传》)
(17)明烛天南。(姚鼐《登泰山记》)
(18)文人画士心知其意,未可明昭大号以绳天下之梅也。(龚自珍《病梅馆记》)
名词带宾语而用作一般动词,我们在理解时一般要在名词之前加上一个相应的介词,并在名词之后加上一个相应的动词;有时也可把该名词直接解释为相应的动词。如:例(9)中的“肘”可理解为“用肘撞”;例(10)中的“鞭”可理解为“用鞭打”;例(11)中的“水”可理解为“用水淹”,也可直接解释为“淹”;例(12)中的“爵”可理解为“用爵封”;例(13)中的“刃”可理解为“用刀杀”;例(14)中的“履”可理解为“替……穿鞋”;例(15)中的“粪”可直接解释为“灌溉”;例(16)中的“囊”可理解为“用囊装”;例(17)中的“烛”可直接解释为“映亮”;例(18)中的“绳”可直接解释为“衡量”。
(三)名词带介词结构作补语时,就用作动词。例如:
(19)请勾践女女于王,大夫女女于大夫。(《国语·越语上》)
(20)晋侯围曹,门焉,多死。(《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21)勇士入其大门,则无人门焉;入其闺,则无人闺焉。(《公羊传·宣公六年》)
(22)其言谈者必轨于法。(《韩非子·五蠹》)
(23)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韩非子·难一》)
(24)后妃率九嫔蚕于郊,桑于公田。(《吕氏春秋·上农》)
(25) 项军壁垓下。(《史记·项羽本纪》)
(26)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以露床,啖以枣脯。(《史记·滑稽列传》)
(27)有诸内,必形诸外。(《孟子·告子下》)
(28)项王虽霸天下而臣诸侯,不居关中而都彭城。(《史记·淮阴侯列传》)
关于这种情况,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有时名词后面省略了介词,如:例(25)中的“壁垓下”即“壁(于)垓下”,例(28)中的“都彭城”即“都(于)彭城”。它们都是动补短语,而不是动宾短语。二是名词后面的兼词“焉”和“诸”应作补语看。因为“焉”是“于是”的合音,“诸”是“之于”的合音。如:例(20)和例(21)中的“焉”字,例(27)中的“诸”字。
名词带介词结构作补语而用作动词,我们在理解时一般要在名词之前加上一个相应的动词。如:例(19)中的“女”可理解为“做妾”(这里的“女”不宜解释为“做女”);例(20)中的“门”可理解为“攻打城门”;例(21)中的“门”可理解为“守门”,“闺”可理解为“守闺”;例(22)中的“轨”本是“法则、法度”,这里可理解为“符合法度”;例(23)中的“陶”可理解为“做陶器”;例(24)中的“蚕”可理解为“养蚕”,“桑”可理解为“种桑”;例(25)中的“壁”本是“军营”,这里可理解为“扎营”;例(26)中的“席”可理解为“当做席”;例(27)中的“形”可理解为“表露”;例(28)中的“都”可理解为“建都”。
(四)名词前面有副词修饰时,就用作动词。例如:
(29)虞不腊矣。(《左传·僖公五年》)
(30)今京不度,非制也。(《左传·隐公元年》)
(31)不耕而食,不蚕而衣。(桓宽《盐铁论·相刺》)
(32)不足生于不农。(晁错《论贵粟疏》)
(33)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以迎将军者乎?(《三国志·诸葛亮传》)
(34)秦师遂东。(《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35)治家之宽严,亦犹国焉。(《颜氏家训·治家》)
(36)三日不粒,父子不能相存。(《颜氏家训·涉务》)
(37)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韩愈《师说》)
(38)但观之,慎勿声。(魏禧《大铁椎传》)
名词前面有副词修饰而用作动词,我们在理解时一般要在名词之前加上一个相应的动词。如:例(29)中的“腊”可理解为“举行腊祭”;例(30)中的“度”可理解为“符合制度”;例(31)中的“蚕”可理解为“养蚕”;例(32)中的“农”可理解为“从事农业”;例(33)中的“箪食壶浆”可理解为“拿着箪食壶浆”;例(34)中的“东”可理解为“往东”;例(35)中的“国”可理解为“治国”;例(36)中的“粒”可理解为“进粒米”;例(37)中的“师”可直接解释为“学习”;例(38)中的“声”可理解为“出声”。
(五)名词前面有助动词作状语时,就用作动词。例如:
(39)公冶长可妻也。(《论语·公冶长》)
(40)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荀子·劝学》)
(41)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荀子·天论》)
(42)皇后兄王信可侯也。(《史记·绛侯周勃世家》)
(43)吾亦欲东耳,安能郁郁久居此乎!(《史记·淮阴侯列传》)
(44)晚来天欲雪。(白居易《问刘十九》)
(45)陈骇涕不敢声。(蒲松龄《聊斋志异·促织》)
名词前面有助动词作状语而用作动词,我们在理解时一般要在名词之前加上一个相应的动词。如:例(39)中的“妻”可理解为“娶妻”;例(40)中的“水”可理解为“游泳”;例(41)中的“祸”可理解为“降祸”;例(42)中的“侯”可理解为“封侯”;例(43)中的“东”可理解为“往东”;例(44)中的“雪”可理解为“下雪”;例(45)中的“声”可理解为“出声”。
(六)名词前后有“而”连接时,就用作动词。例如:
(46)夫子式而听之。(《礼记·檀弓下》)
(47)骋而左右,何也?(《左传·成公十六年》)
(48)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左传·隐公元年》)
(49)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左传·襄公七年》)
(50)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荀子·天论》)
(51)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荀子·儒效》)
(52)寡人将立管仲为仲父,善者入门而左,不善者入门而右。(《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53)辇而归,君亲推之。(《左传·昭公十年》)
(54)楚以故不能过荥阳而西。(《史记·项羽本纪》)
(55)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张溥《五人墓碑记》)
关于这种情况,应注意“而”字前面的名词是不是作主语,如果名词是作主语,则不能用作动词。如《论语·为政》:“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而”也可以连接状语与中心词,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下》:“管仲束缚,自鲁之齐,道而饥渴。”
名词前后有“而”连接而用作动词,我们在理解时一般要在名词之前加上一个相应的动词。如:例(46)中的“式”即“轼”,可理解为“凭轼”;例(47)中的“左右”可理解为“往左往右”;例(48)中的“隧”可理解为“挖隧道”;例(49)中的“君”可理解为“像国君”;例(50)中的“雩”本是古代一种求雨的祭祀活动,可理解为“举行求雨的祭祀”;例(51)中“而”后面的“楚”、“越”、“夏”可分别理解为“变成楚人”、“变成越人”、“变成夏人”(即中原人);例(52)中的“左”、“右”可理解为“往左”、“往右”。例(53)中的“辇”可理解为“乘辇”;例(54)中的“西”可理解为“往西”;例(55)中的“墓”可理解为“修墓”。
(七)名词用在“所”字后面时,就用作动词。例如:
(56)所味不必美。(《韩非子·难四》)
(57)民之所誉,上之所礼,乱国之术也。(《韩非子·五蠹》)
(58)是以令人完客所馆。(《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59)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史记·陈涉世家》)
(60)非博士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史记·秦始皇本纪》)
(61)而衣吾之所蚕。(苏洵《易论》)
(62)孤山有陈时柏二株,其一为人所薪。(苏轼《孤山二咏引言》)
名词用在“所”字后面而用作动词,我们在理解时一般可理解为“所+动词+的事物”,有时也可理解为“所+动词”。如:例(56)中的“味”可理解为“所品尝的食物”;例(57)中的“礼”可理解为“所尊敬的东西”;例(58)中的“馆”可理解为“所住宿的宾馆”;例(59)中的“罾”即“鱼网”,可理解为“所网的”;例(60)中的“职”可理解为“所掌管的东西”;例(61)中的“蚕”可理解为“所养的蚕”;例(62)中的“薪”可理解为“所砍伐”。
二、形容词用作动词
从造句功能方面看,形容词的特点是常作谓语和定语,也可作状语、补语、主语和宾语。但是作谓语时,不能带宾语。从组合能力方面看,形容词不受助动词修饰。如果某个形容词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临时改变了它的上述基本功能而具有动词的语法功能,那么就可以判断这个形容词用作动词。具体来说,形容词用作动词主要有下面三种情况:
(一)形容词带宾语时,就用作动词。例如:
(1)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孟子·梁惠王上》)
(2)今兹未能,请轻之。(《孟子·滕文公下》)
(3)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左传·隐公六年》)
(4)近贤而远不肖。(《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5)夫以人言善我,必以人言罪我。(《韩非子·说林上》)
(6)上多足下,故赦足下。(《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7)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史记·商君列传》)
(8)又安敢毒(之)耶? (柳宗元《捕蛇者说》)
(9)西人长火器而短技击。(徐珂《冯婉贞》)
(10)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颜氏家训·教子》)
形容词带宾语而用作动词,如果是用作一般动词,我们在理解时可把该形容词直接解释为相应的动词。下面的两种活用情况也可以这样处理。如:例(1)中的“远”可解释为“远离”;例(2)中的“轻”可解释为“减轻”;例(3)中的“亲”和“善”可分别解释为“亲近”、“亲善”;例(4)中的“近”和“远”可分别解释为“亲近”、“远离”;例(5)中的“善”可解释为“善待”;例(6)中的“多”可解释为“赞扬”;例(7)中“明”可解释为“表明”;例(8)中的“毒”可解释为“痛恨”;例(9)中的“长”和“短”可分别解释为“擅长”、“短于”;例(10)中“厚”可解释为“厚爱”。
(二)形容词前面有助动词或副词“乃”作状语时,就用作动词。例如:
(11)鼻大可小,小不可大也。(《韩非子·说林下》)
(12)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荀子·天论》)
(13)江河可竭。(《荀子·修身》)
(14)太子欲善,善人将至。(《国语·楚语上》)
(15)自上观之,至于子胥、比干,皆不足贵也。(《庄子·盗跖》)
(16)桓公立,(石碏)乃老。(《左传·隐公三年》)
例(11)中的“小”和“大”可分别解释为“变小”、“变大”;例(12)中的“贫”可解释为“使(人)贫穷”;例(13)中的“竭”可解释为“竭尽”;例(14)中的“善”可解释为“变善”;例(15)中的“贵”可解释为“敬重”;例(16)中的“老”可解释为“告老”。
(三)形容词用在“所”字后面时,就用作动词。例如:
(17)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晁错《论贵粟疏》)
(18)世之所高,莫若黄帝。(《庄子·盗跖》)
(19)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庄子·齐物论》)
(20)别易会难,古人所重。(《颜氏家训·风操》)
例(17)中的“贵”可解释为“看重”,“贱”和“卑”都可解释为“轻视”,“尊”可解释为“尊重”;例(18)中的“高”可解释为“敬佩”;例(19)中的“美”可解释为“赞美”;例(20)中的“重”可解释为“重视”。
三、数词用作动词
从造句功能方面看,数词的特点是常同名量词组合作定语,或同动量词组合作状语、补语。在计算数目的句中可以作主语和宾语,极少数可作谓语。从组合能力方面看,数词不能同名词直接组合,不受副词修饰。如果某个数词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临时改变了它的上述基本功能而具有动词的语法功能,那么就可以判断这个数词用作动词。具体来说,数词用作动词大致有下面四种情况:
(一)数词带宾语时,就用作动词。例如:
(1)素丝组之,良马五之。(《诗·鄘风·干旄》)
(2)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礼记·中庸》)
(3)霸主将德是以,而二三之,其何以长有诸侯乎?(《左传·成公八年》)
(4)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诗·卫风·氓》)
(5)上帝临汝,无贰尔心。(《诗·大雅·大明》)
(6)不迁怒,不贰过。(《论语·雍也》)
(7)王者之制,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荀子·王制》)
(8)法后王,统礼仪,一制度。(《荀子·儒效》)
(9)孰能一之?(《孟子·梁惠王上》)
(10)今君虽杀臣之身以三之可也。(《韩非子·十过》)
当数词带宾语用作动词时,有一般用法,也有使动用法。其意义比较灵活,可根据具体情况来解释。如:例(1)中的“五”可解释为“用五匹马”;例(2)中的“百”和“千”可分别解释为“一百次地做”、“一千次地做”;例(3)中的“二三之”为使动用法,可解释为 “反复无常”;例(4)中的“二三”和“贰”都是使动用法,可解释为“两样”;例(5)中的“贰”也是使动用法,可解释为“生疑”;例(6)中的“贰”是使动用法,可解释为“两次”;例(7)中“贰”可解释为“背离”;例(8)和例(9)中的“一”都是使动用法,可解释为“统一”;例(10)中的“三”是使动用法,可解释为“把身体砍为三段”。
(二)数词带补语时,就用作动词。例如:
(11)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左传·隐公元年》)
(12)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左传·僖公三十年》)
以上两例中的“贰”都是“两属”的意思。
(三)数词前面有副词作状语时,就用作动词。例如:
(13)黎民咸贰。(《尚书·五子之歌》)
(14)从许子之道,则市价不贰,国中无伪。(《孟子·滕文公上》)
(15)与臣而将四矣。(《战国策·魏策》)
(16)晋、楚伐郑,自今郑国不四五年弗得宁矣。(《左传·襄公八年》)
例(13)中的“贰”可解释为“贰心”;例(14)中的“贰”可解释为“两样”;例(15)中的“四”可解释为“成为四(人)”;例(16)中的“四五”可解释为“经过四五”。
(四)数词单独处在谓语的位置上时,就用作动词。例如:
(17)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18)势齐则不一,众齐则不使。(《荀子·王制》)
(19)六王毕,四海一。(杜牧《阿房宫赋》)
例(17)中的“贰”可解释为“贰心”;例(18)和(19)中的“一”可分别解释为“一致”和“统一”。
四、使动用法
一般说来,如果谓语动词带了宾语,那么宾语就是这个谓语动词支配的对象,但是古代汉语里的动宾关系是十分复杂的,或为一般动宾关系,或为特殊动宾关系。其中特殊动宾关系主要有:使动用法、意动用法、为动用法等。
如果谓语动词带了宾语,而宾语又不是这个谓语动词支配的对象,而是动作行为的发出者,并且是主语使宾语发出的,那么这种现象叫使动用法。用于使动用法的动词叫“使动词”或“致动词”。我们可以用一个公式来表示:(主语)使宾语怎么样。换言之,也就是(主语)使宾语产生某种动作行为。如《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率五国之兵破秦军于河外,走蒙骜。”其中的“走”这一动作的发出者是宾语“蒙骜”,并且是主语(公子)使宾语(蒙骜)发出的。
名词、形容词用作动词时,可以有使动用法;动词本身,也可以有使动用法。
(一)名词的使动用法
名词用作动词之后,如果它是使所带的宾语成为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那么这个名词就用作使动用法的动词。这就是名词的使动用法。例如:
(1)我疆我理,南东其亩。(《诗·小雅·信南山》)
(2)于是东诸侯之师。(《左传·襄公元年》)
(3)故王不如东苏子,秦必疑齐而不信苏子矣。(《史记·苏秦列传》)
(4)乘势,则哀公臣仲尼。(《韩非子·五蠹》)
(5)公若曰:“尔欲吴王我乎?”(《左传·定公十年》)
(6)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刘豫我也。(胡铨《上高宗意动封事》)
(7)齐桓公合诸侯而国异姓。(《史记·晋世家》)
(8)项王虽霸天下而臣诸侯,不居关中而都彭城。(《史记·淮阴侯列传》)
(9)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韩愈《原道》)
(10)先生之恩,生死而肉骨也。(马中锡《中山狼传》)
例(1)中的“南东其亩”是“使其亩向南向东”;例(2)和例(3)中的“东”都是“使……往东”;例(4)中的“臣仲尼”是“使仲尼为臣”;例(5)和例(6)中的“吴王我”与“我”、“刘豫我”分别是“使我成为吴王那样的人”、“使我成为臣妾”、“使我成为刘豫那样的人”。例(7)中的“国异姓”是“使异姓建国”;例(8)中的“臣诸侯”是“使诸侯为臣”;例(9)中的“人其人”、“庐其居”是“使其人(宗教徒)成为人(返俗之人)”、“使其居处(寺庙)成为住房”;例(10)中的“肉骨”是“使骨长肉”。
(二)形容词的使动用法
形容词用作动词之后,如果它使所带的宾语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那么这个形容词就用作使动用法的动词。这就是形容词的使动用法。例如:
(11)人洁己以进。(《论语·述而》)
(12)古之为治者,将以愚民。(《老子》)
(13)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礼记·礼运》)
(14)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楚辞·离骚》)
(15)厚其墙垣。(《左传·襄公三十—年》)
(16)其达士,洁其居,美其服,饱其食。(《国语·越语上》)
(17)今媪尊长安君之位。(《战国策·赵策》)
(18)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荀子·儒效》)
(19)王何不烧绝所过栈道,示天下无还心,以固项王意。(《史记·留侯世家》)
(20)春风又绿江南岸。(王安石《泊船瓜州》)
例(11)中的“洁己”是“使已洁”;例(12)中的“愚民”是“使民愚”;例(13)中的“正君臣”、“笃父子”、“睦兄弟”、“和夫妇”分别是“使君臣正”、“使父子笃”、“使兄弟睦”、“使夫妇和”;例(14)中的“高余冠”、“长余佩”是“使余冠高”、“使余佩长”;例(15)中的“厚其墙垣”是“使其墙垣厚”;例(16)中的“洁其居”、“美其服”是“使其居洁”、“使其服美”;例(17)中的“尊长安君之位”是“使长安君之位尊”;例(18)中的“美政”、“美俗”是“使政美”、“使俗美”;例(19)中的“固项王意”是“使项王意固”;例(20)中的“绿江南岸”是“使江南岸绿”。
(三)动词的使动用法
如果动词所带的宾语成为了这个动作行为的发出者,并且是主语使宾语发出的,那么这个动词就用作使动用法的动词。这就是动词的使动用法。
第一,不及物动词带宾语时,往往用作使动用法。例如:
(21)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
(22)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荀子·天论》)
(23)是子报仇之时也,而子何故肯逃我?(《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24)我能起死人。(《吕氏春秋·别类》)
(25)毕礼而归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26)舍相如广成传舍。(《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27)匈奴使其贵人至汉,病。汉予药,欲愈之,不幸而死。(《史记·匈奴列传》)
(28)汉兵二千里客居,齐城皆反之,其势无所得食,可无战而降也。(《史记·淮阴侯列传》)
例(21)中的“来之”、“安之”是“使之来”“使之安”;例(22)中的“病”后面省略了宾语 “之”,是“使之病”;例(23)中的“逃我”是“使我逃”;例(24)中的“起死人”是“使死人起”;例(25)中的“归之”是“使之归”;例(26)中的“舍相如”是“使相如住宿”;例(27)中的“愈之”是“使之愈”;例(28)中的“降”后面省略了宾语“之”,是“使之降”。下面的例句可仿此解释。
第二,及物动词也有使动用法,但是比较少见。例如:
(29)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论语·先进》)
(30)欲辟土地,朝秦楚。(《孟子·梁惠王上》)
(31)穰岁之秋,疏客必食。(《韩非子·五蠹》)
(32)公将尝膳,姬曰:“所由远,请使人尝之。”尝人,人死;食狗,狗死。(《吕氏春秋·上德》)
(33)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晁错《论贵粟疏》)
(34)夫以曾参之贤与其母信之也,三人疑之,其母惧焉。(《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
(35)又何吝一躯,啖我而全微命乎?(马中锡《中山狼传》)
第三,使动词有时带两个宾语,这时前一个宾语(间接宾语)是动作行为的发出者,后一个宾语(直接宾语)是动作行为支配的对象。例如:
(36)季氏饮大夫酒。(《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37)吾欲辅重耳而入之晋,何如?(《韩非子·十过》)
(38)宁许以负秦曲。(《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例(36)中的“饮大夫酒”是“使大夫饮酒”;例(37)中的“入之晋”是“使之入晋”;例(38)中的“负秦曲”是“使秦负曲”。
第四,一个一般用法的及物动词和一个不及物的使动词连用,可以同带一个宾语。例如:
(39)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孟子·告子上》)
(40)胡骑得广,广时伤病,置广两马间,络而盛卧广。(《史记·李将军列传》)
(41)君将哀而生之乎?(柳宗元《捕蛇者说》)
(42)操军方连船舰,首尾相接,可烧而走也。(《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例(39)中的“搏而跃之”是“搏之而使之跃”,“激而行之”是“激之而使之行”;例(40)中的“盛卧广”是“盛李广使李广卧”;例(41)中的“哀而生之”是“可怜我并使我活下去”的意思;例(42)中的“烧而走”后面省略了宾语“之”,是“烧之而使之走”。
五、意动用法
意动用法是指谓语动词对于宾语具有“认为(或以为)宾语怎么样”的意思。用于意动用法的动词叫“意动词”。只有名词和形容词用作动词时,才有意动用法。动词本身没有意动用法。
(一)名词的意动用法
名词用作动词之后,如果它把宾语看作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那么这个名词就用作意动用法的动词。这就是名词的意动用法。我们可以用一个公式来表示:(主语)认为宾语是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在理解时可用“以……为……”或“把……当作……”格式来解释。例如:
(1)宝珠玉者殃必及身。(《孟子·尽心下》)
(2)(云)托地而游宇,友风而子雨。(《荀子·云赋》)
(3)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4)其谓之秦何?夷狄之也。(《公羊传·僖公三十三年》)
(5)孟尝君客我。(《战国策·齐策》)
(6)吾从而师之。(韩愈《师说》)
(7)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柳宗元《封建论》)
(8)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王安石《伤仲永》)
(9)公子乃自骄而功之,窃为公子不取也。(《史记·魏公子列传》)
例(1)中的“宝珠玉”是“以珠玉为宝”;例(2)中的“友风”是“以风为友”,“子雨”是“以雨为子”;例(3)中的“药之”是“把它当作药”;例(4)中的“夷狄之”是“把他当作夷狄”;例(5)中的“客我”是“把我当作客”;例(6)中的“师之”是“以之为师”;例(7)中的“君君”是“把君主当作君主”;例(8)中的“宾客其父”是“把其父当作宾客”;例(9)中的“功之”是“以之为功”。
(二)形容词的意动用法
形容词用作动词之后,如果它认为宾语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那么这个形容词就用作意动用法的动词。这就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我们可以用一个公式来表示:(主语)认为宾语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在理解时可用“以……为……”、“把……当作……” 或“认为……怎么样”等格式来解释,有时也可以直接用一个相应的动词来解释。例如:
(10)甘其食,美其服。(《老子》)
(11)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12)不远千里而来。(《孟子·梁惠王上》)
(13)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韩非子·说难》)
(14)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战国策·齐策》)
(15)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战国策·齐策》)
(16)固已怪之矣。(《史记·陈涉世家》)
(17)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晁错《论贵粟疏》)
(18)渔人甚异之。(陶渊明《桃花源记》)
(19)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王安石《伤仲永》)
例(10)中的“甘其食”是“以其食为甘”,“美其服”是“以其服为美”;例(11)中的“老吾老”是“把自己的老人当作老人”,也可以直接解释为“尊敬自己的老人”;“幼吾幼”是“把自己的小孩当作小孩”,也可以直接解释为“爱护自己的小孩”;例(12)中的“远千里”是“以千里为远”;例(13)中的“智其子”是“认为其子智”;例(14)中的“贱之”是“认为他贱”,也可以直接解释为“轻视他、看不起他”;例(15)中的“美我”是“认为我美”;例(16)中的“怪之”是“认为这件事奇怪”;例(17)中的“贵五谷”是“以五谷为贵”,也可以直接解释为“重视五谷”,“贱金玉”是“以金玉为贱”,也可以直接解释为“轻视金玉”;例(18)中的“异之”是“认为这种景象奇异”;例(19)中的“奇之”是“认为他奇特”。
六、为动用法
为动用法是指谓语动词对于宾语具有“为宾语而动”的意思。其中又因宾语所表示的内容不同而分成两类:如果宾语是表示人(即宾语是由表示人的名词或人称代词充当)时,谓语动词对于宾语具有“替或为宾语(某人)做某事”的意思;如果宾语是表示事物(即宾语是由表示事物的名词或人称代词充当)时,谓语动词对于宾语具有“为了宾语(某事物)做某事”的意思。用于为动用法的动词叫“为动词”。名词用作动词时,可以有为动用法,但不多见;大量的为动用法,主要是见于动词本身。
(一)替或为宾语(某人)做某事
(1)邴夏御齐侯。(《左传·成公二年》)
(2)夫人将启之。(《左传·隐公元年》)
(3)文嬴请三帅。(《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4)伯氏不出而图吾君。(《礼记·檀弓上》)
(5)臣有子三人,家贫,无以妻之。(《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6)管仲不死其君,而归桓公。(《韩非子·难二》)
(二)为了宾语(某事物)做某事
(7)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庄子·骈拇》)
(8)遂寘姜氏于城颖,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左传·隐公元年》)
(9)贪夫徇财兮,烈士徇名。(贾谊《鵩鸟赋》
(10)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史记·陈涉世家》)
一个用如为动用法的动词,有时可以带双宾语。前一个宾语(间接宾语)与动词构成为动用法,后一个宾语(直接宾语)则是动词支配的对象,与动词构成一般的动宾关系。例如:
(11)愿归丞相侯印,乞骸骨归,避贤者路。(《汉书·万石卫直周张传》)
(12)今我破齐还报,是益吕氏资也。(《汉书·高五王传》)
例(1)中的“御齐侯”是“替齐侯驾车”;例(7)中是“死名”是“为了名声而死”;例(11)中的“避贤者路”是“为贤者避路”。其余例句皆可仿此来解释。
七、关于学习词类活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于学习词类活用,应该注意这么几个问题:词语“本用”与活用的辨别,一般用法与特殊用法的辨别,特殊用法与特殊用法的辨别等。
(一)词语“本用”与活用的辨别
我们讲某个词语活用为动词,是根据该词在古代汉语中所具有的意义和语法特点来判断的。然而在谈到古汉语词类活用的时候,不少人无形中以现代汉语中的词义和语法特点作为依据,以此来辨别古代汉语里的某个词是否活用为动词,因而往往把某个词的“本用”而误解为活用。下面我们结合某些古代汉语教材中讲词类活用时所举的一些“名词活用作动词”的例句来辨别其错误及其致误的原因。
第一,不明词的本义而误解为活用。例如:
(1)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史记·商君列传》)
(2)天雨雪。(《汉书·苏武传》)
例(1),《说文》:“前,不行而进谓之前,从止在舟上。”古人用“脚(止)站在舟上”来表示前进。《广雅·释诂》:“前,进也。”可见“前”的本义为“前进”,是动词,引申为方位名词。
例(2),《说文》:“雨,水从云下也。”甲骨文“雨”字像雨点下落之形。如果从“雨点下落”这一行为来看,“雨”是“降雨”;如果从“雨点下落”这一结果来看,“雨”是“雨水”。可见“雨”的本义是“降雨”。
第二,不明词的引申义而误解为活用。例如:
(3)百里奚爵禄不入于心,故饭牛而牛肥。(《庄子·田子方》)
(4)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晁错《论贵粟疏》)
(5)沛公欲王关中。(《史记·项羽本纪》)
(6)沛公军霸上。(《史记·项羽本纪》)
(7)舍相如广成传舍。(《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8)徐庶见先主,先主器之。(《三国志·诸葛亮传》)
(9)既城朔方,全师而还。(李华《吊古战场文》)
例(3),《说文》:“饭,食也。”“饭”的本义为“吃(饭)”,引申为“喂,给……吃”。
例(4),“食”的本义为“饭食”,引申为“吃”。《说文》:“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可见“衣”的本义为“上衣”,泛指衣服,引申为“穿戴”。
例(5),《说文》:“王,天下所归往也。”可见“王”的本义是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即“帝王”,引申为“成王业,称王,统治天下”。
例(6),《说文》:“军,圜围也。四千人为军。从车,从包省。车,兵车也。”朱芳圃《殷周文字释丛》:“字从车,从勹,会意。古者车战,止则以车自围。”因此“军”的本义是“包围”。“以车自围”时则表示准备宿营,因此引申为“驻扎”;“以车自围”者,当然是,因此引申为“”。
例(7),《说文》:“市居曰舍。”“舍”的本义为“客舍”,泛指房舍,引申为“住宿”。
例(8),《说文》:“器,皿也。”可见“器”的本义为器具,引申为才能,再引申为“赏识,看重”。
例(9),《说文》:“城,以盛民也。”《广韵》:“城,城郭。”可见“城”的本义为城墙,引申为“修筑城墙”。
现代汉语里“前”、“雨”、“饭”、“食”、“衣”、“王”、“军”、“舍”、“器”、“城”等一般都不作动词,因此人们“以今度古”,以为古代汉语里的上述词语也不作动词,于是当这些词语在古文中表示动作行为的意义时,就认为是“名词活用作动词”。
(二)一般用法与特殊用法的辨别
在古代汉语里,有些表示一般用法与特殊用法(如使动用法、意动用法、为动用法)的动宾短语在形式上完全一样,然而它们的实际语言结构却是不同的。同一个名词或形容词用作动词时,在不同的语言环境里,其语法意义也不完全相同,有时是用作一般用法的动词,有时是用作特殊用法的动词。例如:
(10)求救于我,我实生之;今反欲咥我,力求不免,我又当死之。(马中锡《中山狼传》)
(11)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史记·陈涉世家》)
(12)余朝京师。(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13)欲辟土地,朝秦楚。(《孟子·梁惠王上》)
例(10)和(11)中的“生之”、“死之”和“死国”的结构形式完全一样,但“生之”是使动用法,“死之”是动补结构,“死”后面省略了介词“于”,“死之”即“死于之”,就是“死在狼口里”的意思,是一般用法;例(11)中的“死国”则是动宾结构,就是“为了国事而死”,是为动用法。
例(12)中的“朝京师”和例(13)中的“朝秦楚”都是动宾结构,并且动词也相同,然而“朝京师”是一般的动宾结构,“朝秦楚”则是使动用法,就是“使秦国和楚国来朝拜”。
(14)桓公立,(石碏)乃老。(《左传·隐公三年》)
(15)时充国年七十余,上老之。(《汉书·赵充国传》)
例(14)中的“老”和例(15)中的“老”,都是形容词用作动词,但前一个“老”是一般用法,是“告老”的意思;后一个“老”是意动用法,“老之”就是“认为他老了”。
(三)特殊用法与特殊用法的辨别
在古代汉语里,有时同样是动宾短语,其语法形式完全一样,并且其中的动词同样是特殊用法,然而它们的实际语言结构却是不同的:或是使动用法,或是意动用法,或是为动用法,或是其他的特殊用法,我们应根据上下文意来加以分辨。例如:
(16)人主自智而愚人,自巧而拙人。(《吕氏春秋·知度》)
(17)古之为治者,将以愚民。(《老子》)
(18)甘其食,美其服。(《老子》)
(19)其达士,洁其居,美其服,饱其食。(《国语·越语上》)
例(16)中的“愚人”可理解为“认为别人愚”,是意动用法;例(17)中的“愚民”可理解为“使民愚”,是使动用法。
例(18)中的“美其服”可理解为“认为其服美”,是意动用法;例(19)中的“美其服”可理解为“使其服美”,是使动用法。
怎样分辨使动用法与意动用法呢?这主要是从意义上来区分:
使动用法具有使令意义,它侧重于主语使宾语怎么样,即主语使得宾语产生某种动作行为。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毕礼而归之。”即主语(秦王)使宾语(之)产生了“归”这一动作行为。或者主语使宾语成为某种人或事物。如《韩非子·五蠹》:“乘势,则哀公臣仲尼。”即主语(哀公)使宾语(仲尼)成为臣。或者主语使宾语具有某种性质或状态。如《论语·述而》:“人洁己以进。”即主语(人)使宾语(己)具有“洁”的性质。
意动用法具有主观色彩,它侧重于主语认为宾语怎么样,即主语认为宾语是某种人或事物(或者把宾语当作、看成是某种人或事物)。如《战国策·齐策》:“孟尝君客我。”即主语(孟尝君)把宾语(我)当作门客。或者主语认为宾语具有某种性质或状态。如上文所举“甘其食”,即主语(人)认为宾语(其食)具有“甘”的性质。
思考与练习
一、在哪些情况下名词可以用作动词?试举例说明。
二、在哪些情况下形容词可以用作动词?试举例说明。
三、在哪些情况下数词可以用作动词?试举例说明。
四、什么是使动用法?名词、动词、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各有什么特点?试举例说明。
五、什么是意动用法?名词、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各有什么特点?试举例说明。
六、什么是为动用法?试举例说明。
七、学习词类活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试举例说明。
八、从文选中找出10—20个活用的词语,并说明其活用的类别。
第三节 数词与量词
古代汉语里数词和量词的语法特点与现代汉语基本相同,但也存在着某些差异。例如:
量词不发达。先秦的物量词主要是随着度量衡制度的建立而出现的,主要有:尺、丈、寻、常、仞;升、斗、斛、镒、钟;两、斤、钧;匹、乘、张、个等。汉代之后物量词有所发展,由普通名词而演变出了一些物量词,如:枚、头、株、颗、枝、条、片、朵、粒等。动量词更不发达。先秦没有动量词,汉代以后才逐渐出现,到唐代才逐渐多起来,但是古代书面语中还是很少使用。
组合能力和造句功能有差异。例如:现代汉语里数词一般不能与名词直接组合;而古代汉语里,尤其在先秦,数词往往是直接与名词组合。现代汉语里表示动量的数词一般不单独做句子成分,要与量词组合成数量短语,在句子中一般作补语;而古代汉语里的数词常常直接与动词组合表示动量,在句子中一般作状语。
我们根据古代汉语数词和量词的特点,主要讲解一些数与量的表示法。
一、倍数表示法
古代汉语里表示倍数的方法大致有如下四种:
(一)数词后面用“倍”字。例如:
(1)尝以十倍之地,百万之师,叩关而攻秦。(贾谊《过秦论》)
(2)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苏洵《六国论》)
(二)用基数词表示倍数。例如:
(3)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也,虽愚必明,虽柔必强。(《礼记·中庸》)
(4)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史记·商君列传》)
(5)此其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黄宗羲《原君》)
(三)两倍称倍,五倍称蓰,十倍称什(十)。例如:
(6)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孟子·膝文公上》)
(7)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孙子·谋攻》)
(8)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晁错《论贵粟疏》)
(9)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晁错《论贵粟疏》)
(四)有时把两个个位数连用,前面的数作后面数的倍数。例如:
(10)公锡魏绛女乐一八。(《国语·晋语》)
(11)有神人二八,连臂为帝司夜于此野。(《山海经·海外南经》)
(12)三五二八时,千里与君同。(鲍照《玩月城西门》)
(13)三六前年暮,四五今年朝。(萧子显《乐府二首·日出东南隅行》)
二、零数表示法
古代汉语里表示零数的方法大致有如下两种:
(一)在整数和零数之间加个“有”字。例如:
(1)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论语·为政》)
(2)邹忌修八尺有余。(《战国策·齐策》)
(3)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诸葛亮《出师表》)
(4)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亿有三千。(《国语·越语上》)
(5)即去大梁百有二十里耳。(《荀子·强国》)
(二)把整数和零数直接组合。例如:
(6)胶东国,户七万二千二。(《汉书·地理志》)
(7)桂阳郡十一城,户十三万五千二十九。(《后汉书·郡国志》)
(8)冬至后一百五日为寒食。(宗懔《荆楚岁时记》)
三、约数表示法
古代汉语里表示约数的方法大致有下面三种:
(一)以整数表约数。例如:
(1)《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2)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年。(《史记·孔子世家》)
(3)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汉书·艺文志》)
(二)以两数相连表约数。例如:
(4)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论语·先进》)
(5)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贾谊《论积贮疏》)
(6)比至陈,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史记·陈涉世家》)
(三)以“所,许,约,奇,可、余、数、若干”等表约数。例如:
(7)从弟子女十人所。(褚少孙《西门豹治理邺》)
(8)自富阳至桐庐,一百许里。(吴均《与朱元思书》)
(9)舟首尾长约八分有奇。(魏学伊《核舟记》)
(10)潭中鱼可百许头。(柳宗元《小石潭记》)
(11)比至陈,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史记·陈涉世家》)
(12)令齐、赵、楚各为若干国。(《汉书·贾谊传》)
四、分数表示法
古代汉语里表示分数的方法大致有下面五种:
(一)分母十分子。例如:
(1)赵攻燕,得上谷三十六县,与秦什一。(《战国策·秦策》)
(2)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史记·陈涉世家》)
(3)会天寒,士卒堕指者十二三。(《史记·高祖本纪》)
(4)持戟百万,秦得百二焉。(《汉书·高帝纪》)
(5)近塞之人,死者十九。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淮南子·人间训》)
(6)余之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二)分母十之十分子。例如:
(7)于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左传·文公十八年》)
(8)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左传·隐公元年》)
(三)分母十分十名词十之十分子。例如:
(9)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汉书·律历志》)
(10)方今大王之众,不能十分吴楚之一。(《史记·淮南衡山王列传》)
有时去掉分母后面的“分”而成为分母十名词十之十分子。例如:
(11)大都不过参国之一。(《左传·隐公元年》)
有时去掉名词后面的“之”而成为分母十分十名词十分子。例如:
(12)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之四分度一。(《汉书·律历志》)
(四)分母十分十分子。例如:
(13)子一分,丑三分二,寅九分八,卯二十七分十六。(《史记·天官书》)
(14)黄钟长八寸七分一,宫。大吕长七寸五分二。太簇长七寸十分二。(《史记·律书》)
(五)分母十分之十分子。例如:
(15)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孙子·谋攻》)
(16)故关中之地,天下三分之一。(《史记·货殖列传》)
五、虚数表示法
古代汉语里有一些数目字常常不是用来表示实际的数量,而是用来表示夸大或众多的意思,有时则表示少的意思。这样的数目字就叫虚数。清人汪中在《述学·释三九》中说:“生人之措词,凡一二之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三,以见其多;三之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九,以见其极多。此言语之虚数也。实数可稽也,虚数不可执也。推之十百千万,莫不皆然。”俞樾在《春在堂随笔·一》中也指出:“万乘、千乘、百乘,古言也。谓天子为万乘,诸侯为千乘,大夫为百乘,语其富也。如千金之子,孰能计其囊中之藏适千而言之乎?”常用来表示虚数的数目字大致有三、九、十二、三十六、七十二、百、千、万等。例如:
(1)一篇之中,三致意焉。(《史记·屈原列传》)
(2)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墨子·公输》)
(3)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乐府诗集·木兰辞》)
(4)檀公三十六策,走是上计。(《南齐书·王敬则传》)
(5)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以奸者七十二君。(《庄子·天运》)
(6)此百世之怨,而赵之所羞。(《史记·平原君列传》)
(7)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乐府诗集·陌上桑》)
(8)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史记·项羽本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三”作虚数时还可以表示“少”的意思。如《孟子·公孙丑上》:“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顾炎武《日知录》云:“孟子为此言,以证王之不待大耳。其实文王之国,不止百里。周自王季伐诸戎,疆土日大。文王自岐迁丰,其国已跨三四百里之地;伐崇伐密,自河以西,举属之周。”可见这里的“七十里”和“百里”都是虚数,是极言其少。又例如:
(9)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述而》)
(10)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列子·汤问》)
(11)尧舜户说而人辩之,不能治三家。(《韩非子·难势》)
(12)尧舜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韩非子·难势》)
(13)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史记·项羽本纪》)
例(9),是说几个人一块行走,必定有可以为我师之人,而非实指三人;例(10),是说能挑担的子孙几个人,而不是只有三人;例(11)是说连几家都不能治理,而非实指三家;例(12)中的“治三人”与例(11)中的“治三家”同义,并且与“乱天下”相对,一方面是极言其少,另一方面是极言其多;例(13)是说楚国即使只剩下几户人家,最终灭掉秦国的必定是楚国人,而非实指三户。这些都是表虚数,是极言其少。现在成语中还保留着这种用法,如:三句话不离本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三言两语等等。
六、物量表示法
古代汉语里表示物量的方法大致有下面六种:
(一)数词直接放在名词前面,不用量词。例如:
(1)千金,重币也;百乘,显使也。(《战国策·齐策》)
(2)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战国策·齐策》)
(二)数词放在名词后面,不用量词。例如:
(3)牛一,羊一,豕一。(《尚书·召诰》)
(4)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三)数词与量词结合放在名词前面。有时在数量词与名词之间用“之”字把二者隔开。例如:
(5)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幸分我一杯羹。(《史记·项羽本纪》)
(6)且遂闻汤以七十里之地王天下,文王以百里之地而臣诸侯。(《史记·平原君列传》)
(四)数词与量词结合放在名词后面。例如:
(7)孟尝君予车五十乘,金五百斤。(《战国策·齐策》)
(8)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吴越春秋·阖闾内传》)
(五)数词后面的名词是表示年龄或钱币时,一般不用量词和名词,仅用数词。例如: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随心众欲,不逾距。(《论语·为政》)
(六)数目是一个时,一般省去数词。例如:
晋人败秦师于崤,匹马只轮无返者。(《公羊传·僖公三十三年》)
七、动量表示法
汉语里的动量词产生较晚,先秦时期没有动量词,汉代以后逐渐出现,直到唐代才普遍使用。古代汉语里表示动量的方法大致有如下四种:
(一)数词直接加在动词的前面作状语,以表示动作行为的数量。例如:
(1)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孟子·滕文公上》)
(2)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孙子·谋攻》)
(3)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韩非子·五蠹》)
(4)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论语·公冶长》)
(5)凡六出奇计。(《史记·陈丞相世家》)
值得注意的是,古代汉语里表示动作行为发生两次时,不用“二”而用“再”。例如:
(6)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左传·庄公十年》)
(7)一战而举鄢郢,再战而烧夷陵,三战而辱王之先人。(《史记·平原君列传》)
(8)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晁错《论贵粟疏》)
“再”与“二”的区别是:“再”是同一动作行为进行两次,《说文》:“再,一举而二也。”段玉裁注:“凡言二者,对偶之词。凡言再者,重复之词,一而又有加也。”
“再”与“两”也有区别:“两”是量词,指成双成对、两两相对的事物。如《战国策·燕策》:“两者不肯相舍,渔者得而并禽之。”李白《望天门山》:“两岸青山相对出。”
作状语时,“两”一般不表示动量,而是指动作的面(双方),表示双方施行或遭受的同一行为。如《荀子·劝学》:“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左传·成公三年》:“两释累囚以成其好。”“再”指动作的量,表示一种东西得到两次,或同一动作进行两次。如《史记·孙膑列传》:“而田忌一不胜而再胜,卒得王千金。”
“再”与“复”也有区别:“复”着眼于动作的重复,不止两次也可以叫“复”。如《战国策·赵策》:“有复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再”着眼于动作的次数,并且只能是两次。如《左传·僖公五年》:“一之谓甚,其可再乎?”现代汉语里的“再”相当于古代汉语里的“复”。后来“再”也有了“重复”义,但多用于接近口语的作品中。如《敦煌变文集》:“倘令母子重相见,犹如枯树再生枝。”“若也老病来侵,白发无缘再黑。”
(二)数词作谓语,以强调动作行为发生的次数。例如:
(9)鲁仲连辞让者三。(《战国策·赵策》)
(10)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孙子·谋攻》)
(11)举所佩玉块以示之者三。(《史记·项羽本纪》)
(12)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柳宗元《捕蛇者说》)
(三)数词加动量词放在动词前面作状语。例如:
(13)九度附书向洛阳。(杜甫《天边行》)
(14)崔九堂前几度闻。(杜甫《江南逢李龟年》)
(四)数词加动量词放在动词后面作补语。例如:
(15)围汉王三匝。(《史记·项羽本纪》)
(16)猿鸣三声泪沾裳。(郦道元《水经注》)
(17)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韩愈《张中丞传后序》)
思考与练习
一、古代汉语里表示倍数的方法主要有哪些?试举例说明。
二、古代汉语里表示分数的方法主要有哪些?试举例说明。
三、什么叫虚数?试举例说明。
四、简要说明古代汉语里“再”与“二”、“两”、“复”的区别。
第四节 代 词
古代汉语里的代词主要有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和无定代词。
一、人称代词
人称代词包括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和第三人称代词。另外,古代汉语里人称代词的单数与复数表示法,以及尊称和谦称,我们也放在这里来讲解。
(一)第一人称代词
第一人称代词主要有“吾”、“我”、“余”、“予”等。例如:
(1)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主语、定语)
(2)十年春,齐师伐我。(《左传·庄公十年》)(宾语)
(3)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述而》)(定语)
(4)我戮之不祥。(《左传·成公二年》)(主语)
(5)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楚辞·离骚》)(主语)
(6)女为惠公来求杀余。(《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宾语)
(7)矢贯余手及肘。(《左传·成公二年》)(定语)
(8)予岂好辩哉!(《孟子·滕文公下》)(主语)
(9)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孟子·公孙丑下》)(宾语)
“我”、“余”、“予”可以作主语、宾语和定语,但是在先秦作品中,它们具有一定的时代或作品的风格,譬如“余”和“予”的使用,《尚书》、《论语》、《孟子》用“予”而不用“余”,《左传》则与之相反,用“余”而不用“予”。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古汉语里,“吾”可作主语和定语,但一般不作宾语。如《庄子·齐物论》:“今者吾丧我。”其中的宾语“我”不能用“吾”来替换。“吾”一般限于在否定句里作前置宾语。如《论语·先进》:“居则曰:‘不吾知也。’”《庄子·齐物论》:“我胜若,若不吾胜。”当然也有个别例外,如《荀子·议兵》:“故辟门除涂,以迎吾。”其中的“吾”就是作一般句子里的宾语。据统计,“吾”在《大学》里作主语1次,作定语2次;在《中庸》里出现6次,皆为主语;在《论语》里共出现113次,其中作主语91次,定语17次,同位语1次,宾语4次(其中3例在否定句里作前置宾语,1例作介词宾语);在《孟子》里共出现121次,其中作主语85次,定语35次,作疑问句中的宾语1次,如《孟子·梁惠王上》:“何由知吾可也?”到汉代以后,“吾”作宾语的用法就比较常见了。例如:
(10)吾度足下之智不如吾,勇又不如吾。(《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11)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颜氏家训·兄弟》)
(12)尝与吾坐,诸子侍焉。(《颜氏家训·勉学》)
除了“吾”、“我”、“余”、“予”之外,第一人称代词还有“卬”、“台”、“朕”等。例如:
(13)人涉卬否,卬须我友。(《诗·邶风·匏有苦叶》)
(14)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尚书·汤誓》)
(15)朕皇考曰伯庸。(《楚辞·离骚》)
在先秦作品中,“卬”和“台”具有一定的时代或作品的风格:“卬”仅见于《诗经》,“台”仅见于《尚书》,后代都不再使用了。“朕”在秦朝以前,是一般的第一人称代词,后来专为皇帝的自称。蔡邕在《独断》里说:“朕,我也。古者尊卑共之。贵贱不嫌则可同号之义也。秦始皇二十六年,制定朕为天子自称,后世因而不改。”
(二)第二人称代词
第二人称代词主要有“女(汝)”、“尔”、“若”、“而”、“乃”等。例如:
(16)诲女知之乎?(《论语·为政》)(宾语)
(17)汝心之固,固不可彻。(《列子·汤问》)(定语)
(18)女为惠公来求杀余,命女三宿,女中宿至。(《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主语)
(19)尔何知,中寿,尔墓之木拱矣。(《左传·僖公三十二年》)(主语、定语)
(20)如或知尔,则何以哉?(《论语·先进》)(宾语)
(21)始吾从若饮,我不盗而璧,若笞我。(《史记·张仪列传》)(定语)
(22)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幸分我一杯羹。(《史记·项羽本纪》)(定语)
(23)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左传·定公十四年》)(主语、定语)
(24)若胜我,我不若胜。(《庄子·齐物论》)(主语、宾语)
(25)竖儒,几败乃公事!(《汉书·高帝纪》)(定语)
(26)太后闻之大怒,曰:“乃欲依女子邪?”(《汉书·外戚传》)(主语)
“女(汝)”、“尔”、“若”可以作主语、宾语和定语。但是在先秦作品中,“汝”和“女”具有一定的时代或作品的风格,譬如《尚书》用“汝”,而《左传》和《论语》皆用“女”,《孟子》则“汝”、“女”皆用。
“而”和“乃”不能作宾语,就连否定句中的宾语也不能作。它们常作定语,有时作主语。
另外,“尔”和“女(汝)”多用于尊长对卑幼的称呼,如果平辈之间用来称呼对方,则表示对他的轻蔑或随便(不拘礼节)。例如:
(27)(游雅)常众辱奇,或尔汝之,或指为小人。(《北史·魏书·陈奇传》)
(28)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杜甫《戏为六绝句》)
(29)忘形到尔汝,痛饮真吾师。(杜甫《醉时歌赠广文馆博士郑虔》)
(30)倡和之礼,或尔汝之。(《颜氏家训·治家》)
例(27)是说游雅用“尔汝”来称呼陈奇,以此来侮辱他。例(28)用“尔汝”来称呼那些嘲笑初唐四杰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的人,以表示轻蔑。例(29)是说自己与郑虔极其相熟,用不着拘泥礼节,可以直率地不客气地用“尔汝”来称呼对方。例(30)是说平时倡和,在礼节方面可以宽松些,有时也可用“尔汝”来称呼对方。
(三)第三人称代词
第三人称代词主要有“之”、“其”等。
古代汉语,特别是上古汉语里,第三人称代词还没有发展完备。严格地说,上古汉语里并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凡是现代汉语里需要用主语“他”的地方,上古汉语里常用名词复说或省略主语的办法。例如:
(31)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左传·襄公十五年》)
(32)使子路反见之,[子路]至,则[丈人]行矣。(《论语·微子》)
至于人们常说的第三人称代词“之”、“其”等,这不过是采用较通行的说法,其实它们并不是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而是指示代词。作为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在意义上应是指“他”,就其语法作用来说,应可以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定语和兼语。而古代汉语里的“之”、“其”等并不完全具备第三人称代词的意义和语法功能。下面我们来分别分析这两个词的意义及其语法功能。
“之”的意义及其语法功能:
“之”在上古汉语里既作定语,又作宾语。作定语时,“之”是指示代词,并不能作“他的”讲。例如:
(33)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周南·桃夭》)
(34)之歌者非常人也。(《吕氏春秋·举难》)
(35)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之”作宾语时,在大多数情况下已由指示代词向第三人称代词转化,在意义上可作“他”讲。例如:
(36)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左传·宣公二年》)
(37)爱共叔段,欲立之。(《左传·隐公元年》)
(38)彼竭我盈,故克之。(《左传·庄公十年》)
然而仍然有在不少情况下,“之”字作宾语时只能作指示代词讲。例如:
(39)姜氏欲之,焉避害?(《左传·隐公元年》)
(40)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列子·汤问》)
“之”作宾语表示人称时,既可以表示第三人称,也可以表示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例如:
(41)鄙贱之人,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我)
(42)幸来告语之,吾亦往送女。(褚少孙《西门豹治邺》)(我)
(43)君将哀而生之乎?(柳宗元《捕蛇者说》)(我)
(44)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左传·宣公二年》)(你)
(45)愿及未填沟壑而托之。(《战国策·赵策》)(你)
(46)君曰:“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公孙鞅曰:“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商君书·更法》)(你)
“之”在上古汉语里也可以作兼语,有时也作主谓短语中的主语,但是不能作句子的主语。例如:
(47)令之俯则俯,令之仰则仰。(《墨子·鲁问》)
(48)子谓薛居州,善土也,使之居于王所。(《孟子·滕文公》)
(49)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闻之死,请往。(《礼记·檀弓上》)
综上所述,上古汉语里“之”作兼语时,相当于第三人称代词;作宾语时,大多数情况下相当于第三人称代词,然而有时又相当于第一人称代词或第二人称代词,在不少情况下仍然只是作指示代词;“之”不能作主语。汉代以后,“之”并没有继续向第三人称代词转化,相反,它作宾语和兼语的功能和所表示的“他”的意义,自魏晋以后有被“其”所取代的趋势。因此,古代汉语里的 “之”只是具有第三人称代词的某些性质,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第三人称代词,它是一个指示代词。
“其”的意义及其语法功能:
“其”一般作定语,相当于“他的”。例如:
(50)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论语·卫灵公》)
(51)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左传·庄公十年》)
(52)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其”作定语时,也可以是指示代词,相当于“这”、“那”。例如:
(53)读其书未毕。(《史记·孙膑列传》)
(54)臣窃以为其人勇士,有智谋,宜可使。(《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55)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柳宗元《捕蛇者说》)
有时“其”可以作主谓短语或分句中的主语,相当于“他”。例如:
(56)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列子·汤问》)
(57)百姓多闻其贤,未闻其死也。(《史记·陈涉世家》)
(58)郑人惧于邲之役,而欲求媚于晋,其必许之。(《左传·成公二年》)
(59)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左传·僖公三十年》)
“其”表示人称时,既可以表示第三人称,也可以表示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例如:
(60)孙子曰:“王徒好其言,不能好其实。”(《史记·孙子列传》)(我)
(61)老臣以为媪为长安君计短也,故以为其爱不若燕后。(《战国策·赵策》)(你)
“其”不能作宾语,也不能作句子的主语,因此“其”在上古汉语里只是具有第三人称代词的某些性质,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第三人称代词,它是一个指示代词。汉代以后,“其”的使用范围开始扩大,魏晋以后有取代“之”的趋势,即能够作宾语和兼语。例如:
(62)可率勉之,令其为善。(《论衡·率性篇》)
(63)可引军避之,与其空城。(《三国志·魏志·陈登传》)
南北朝时期,“其”能作定语、主语、宾语、兼语,已基本具备了第三人称代词的句法功能。直到这时,“其”才可以算作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下面我们仅以《颜氏家训》为例,便可见一斑。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呵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颜氏家训·教子》)(定语)
(65)其于戒行,自当有犯。(《颜氏家训·归心》)(主语)
(66)劝其立名,则获其实。(《颜氏家训·名实》)(兼语)
(67)有识旁观,代其入地。(颜氏家训·勉学))(宾语)
值得注意的是,魏晋以后出现了“伊”和“渠”等第三人称代词。据统计,《世说新语》中用“伊”15次,可以出现在主语、宾语、定语、兼语等各种位置;“渠”在魏晋时期还少见,到唐初才比较流行。例如:
(68)伊必能克蜀。(《世说新语·雅量》)
(69)虽与府吏约,渠会永无缘。(《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他”在现代汉语里是第三人称代词,而在上古汉语里则是一个旁指代词,意思是“别的”。例如:
(70)子不我思,岂无他人?(《诗·郑风·褰裳》)
(71)王顾左右而言他。(《孟子·梁惠王下》)
(72)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史记·项羽本纪》)
汉末到南北朝时期,“他”由“别的”演化出“别人”的意思,成为向第三人称代词转变的重要阶段。如《后汉书·方术传》:“还他马,赦汝罪。”《晋书·张天锡传》:“他自姓,那得韩卢后耶?”初唐“他”开始具有第三人称代词的语法功能,盛唐以后才正式确立起作为第三人称代词的地位,然而也只是出现在接近口语的诗词和其他作品中,文言文中却很少使用。如《霍小玉传》:“他亦知有李十郎名字。”《目莲变文》:“虽则日夜思忆,无力救他。”《错斩崔宁》:“他因不忍见你分离,待得你明日出了门才来。”
(四)人称代词的单数与复数
古代汉语里人称代词的单数与复数是同形的,即一个人称代词既可以表示单数,也可以表示复数。我们必须根据上下文意去辨别。例如:
(73)聚室而谋曰:“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达于汉阴,可乎?”(《列子·汤问》)
(74)彼实构吾二君。(《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75)彼竭我盈,故克之。(《左传·庄公十年》)
(76)左师触龙愿见太后,太后盛气而胥之。(《战国策·赵策》)
(77)始吾从若饮,我不盗而璧,若笞我。(《史记·张仪列传》)
例(73)和(77)中的“吾”表单数,例(74)中的“吾”表复数;例(75)中的“我”表复数,例(77)中的“我”表单数。这是第一人称代词的单数与复数同形,至于其他第一人称代词“余”、“予”、“朕”、“卬”、“台”等,一般只用于单数形式。
例(73)中的“汝”表复数,例(77)中的“若”、“而”表单数。这是第二人称代词的单数与复数同形。
例(75)中的“彼”和“之”表复数,例(76)中的“之”表单数。这是第三人称代词的单数与复数同形。
战国以后,表示复数时可以在人称代词后面加“侪”、“属”、“曹”、“等”、“辈”等。例如:
(78)吾侪何知焉?(《左传·昭公二十四年》)
(79)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史记·项羽本纪》)
(80)吾属为之虏矣。(《史记·项羽本纪》)
(81)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史记·陈涉世家》)
(82)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搜神记·李寄》)
(83)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杜甫《戏为六绝句》)
(84)天生汝辈,固需吾辈食也。(马中锡《中山狼传》)
值得注意的是,“侪、属、曹、等、辈”等,虽然能放在人称代词后面表示复数,然而它们同现代汉语中表示复数的词尾“们”存在着性质和含义上的差异:“侪、属、曹、等、辈”等是名词,而不是表示复数的词尾;它们是“同辈”、“同类人”的意思,因此“吾侪、若属、吾属、汝曹、尔曹、公等、汝辈、吾辈”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我们这些人”或“你们这些人”;它们的使用范围也是有局限性的。一般说来,“侪”只用于第一人称;“属”、“曹”可用于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辈”、“等”则可适用于三种人称。
“们”作复数词尾,直到宋代才出现,并且有“懑”(满)、“瞒”、“门”(们)等多种写法。宋元时代北方系方言用“每”,南方系方言用“们”;明初多用“每”,明朝中叶以后用“们”逐渐多起来;清代用“们”。
(五)谦称
古人在使用第一人称时,有时不用第一人称代词而改用名词或名词性的短语,以表示自谦和礼貌。这就叫谦称。
用来表示谦称的词语并不是代词,它是名词或名词性的词语。谦称是一种表示礼貌的方式,在意义人达上可以代表第一人称代词。谦称的表示方法大致有如下三种:
第一,自称以名来表示谦称。古人有名有字。上古婴儿出生三个月之后由父亲命名。男子二十岁成人举行冠礼(结发加冠)时取字。女子十五岁许嫁举行笄礼(结发加笄)时取字。虽然古人有名有字,然而在社会交际中由于尊卑等级森严,因此称名或称字是很有讲究的。一般说来,卑自称时应称名,上对下、尊对卑时也往往自称名,以表示自谦。例如:
(85)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论语·颜渊》)
(86)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论语·微子》)
例(85)“回”即颜回,字子渊。这是颜渊与孔子对话时自称名(即卑自称)。例(86)孔子,名丘,字仲尼。这是孔子与子路对话时自称名(即上对下、尊对卑)。
第二,自称以低微的身分来表示谦称。如“臣”、“妾”、“仆”、“奴”、等,其本义都是指“奴隶”,古人常用来自称。例如:
(87)侯生笑曰:“臣固知公子之还也。”(《史记·信陵君列传》)
(88)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仆少负不羁之才,长无乡曲之誉。(司马迁《报任安书》)
(90)异方歌乐,不解奴愁。(《敦煌变文集》)
第三,自称以含有贬义色彩的词语来表示谦称。如“寡人”、“不谷”、“孤”、“愚”、“鄙人”、“小人”、“小子”、“贱”、“不佞”、“不才”、“不肖”、“婢子”、“奴家”等等。例如:
(91)齐侯曰:“岂不谷是为?先君之好是继!”(《左传·僖公四年》)
(92)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左传·僖公三十年》)
(93)孤违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94)老臣贱息舒祺,最少,不肖。(《战国策·赵策》)
(95)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左传·隐公元年》)
(96)若晋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左传·僖公十五年》)
《老子》云:“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例(91),“不谷”是“不善”的意思。这是齐桓公对楚国大夫屈完自称不谷。例(92),“寡人”是“寡德之人”的意思。这是郑文公对其臣下烛之武自称寡人。例(93),“孤”是秦穆公自称孤。
(六)尊称
古人在使用第二人称时,有时不用第二人称代词而改用名词或名词性的词语,以表示对人的尊敬。这就叫尊称。
同谦称一样,用来表示尊称的词语并不是代词,它是名词或名词性的词语。尊称也是一种表示礼貌的方式,在意义人达上可以代表第二人称代词。尊称的表示方法大致有如下三种:
第一,称人之字或称人之号、称人之地望(出生地或住地)、称人之官爵、称人之谥号来表示尊称。例如:
(97)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孟子·梁惠王上》)
(98)今少卿抱不测之罪。(司马迁《报任安书》)
(99)权曰:“苟如君言,刘豫州何不遂事之乎?”(《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古人有名有字,然而在社会交际中不能随便称人之名。一般说来,下对上,卑对尊时只能称其字,而不能称其名;平辈之间也只能称其字,而不能称其名。例(97)中的“仲尼”,这是孟子提及孔子时称孔子之字。其实称字还不是对尊长最尊敬的方式,最尊敬的方式是在其姓氏之下加“子”,如称孔丘为孔子,称孟轲为孟子等;有时还在姓氏之前再加一个“子”字,如“子墨子”;有时甚至连姓氏也不称,而只称“子”,如《论语》里记载孔子的话时,只说“子曰”。
例(98),任安,字少卿。这是平辈之间交往时称人之字。但是在尊长面前时,对平辈则称其名。如《论语·先进》:“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颛孙师,字子张;卜商,字子夏。这是子贡在孔子面前说到其他弟子时称其名。
例(99),刘备曾作豫州牧,故以其官衔来称呼刘备。
古人除有名和字之外,还有别号(即别字)。别号往往是自己取的,通常是两个字,如陆游,号放翁;辛弃疾,号稼轩。别号也可以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字,如陶渊明,号五柳先生;李白,号青莲居士;苏轼,号东坡居士;欧阳修,号六一居士。人们往往称人之别号来表示对人的尊敬,如称陆游为陆放翁,称辛弃疾为辛稼轩。
称人之地望(出生地或住地)来表示尊称。杜甫客居长安近十年,曾住杜陵附近的少陵,人们称之为杜少陵;王安石是江西临川人,人们称之为王临川;韩愈被称为韩昌黎,是因为昌黎韩氏是望族,实际上韩愈并不是昌黎人。
称人之官爵来表示尊称。阮籍曾任步兵校尉,于是人们称之为阮步兵;杜甫曾任检校工部员外郎,于是人们称之为杜工部。
称人之谥号来表示尊称。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这就是谥或谥号。除了朝廷加谥之外,还有私谥。这是有名望的学者死后其亲友们所加的谥号。私谥始于东汉,盛于宋代。如陶渊明死后,颜延年为他作诔,谥其为靖节先生;黄庭坚死后,其门人谥其为文节先生。
第二,用“陛下”、“殿下”、“阁下”、“执事”、“足下”、“左右”等词语,通过“因卑以达尊”的方式来表示尊称。例如:
(100)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史记·秦始皇本纪》)
(101)殿下何以自安?(《旧唐书·隐太子建成传》)
(102)惟阁下亦知因之未尝以此自居也。(刘因《上宰相表》)
(103)寡君勾贱乏无所使,使其下臣仲,不敢彻声闻于天王,私于下执事。(《国语·越语上》)
(104)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左传·僖公三十年》)
(105)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史记·陈涉世家》)
(106)是仆终已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汉书·司马迁传》)
第三,用含有褒义色彩的词语称人来表示尊称。如:“君”、“公”、“卿”、“王”、“大王”、“夫子”、“丈人”、“大人”、“先生”等。例如:
(107)夫子何哂由也?(《论语·先进》)
(108)先生不羞,乃有意为文收责于薛乎?(《战国策·齐策》)
(109)君何以知燕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110)王必无人,臣愿奉璧往使。(《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111)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史记·陈涉世家》)
(112)大王来何操?(《史记·项羽本纪》)
(113)权知其意,执肃手曰:“卿欲何言?”(《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二、指示代词
古代汉语里的指示代词可分近指代词和远指代词两类。
(一)近指代词
近指代词主要有“是”、“此”、“斯”、“兹”、“之”、“然”、“尔”等,相当于“这、这个、这样、这里、这种”等,翻译时须视具体情况而定。
“是”和“此”可以作主语、宾语、定语和谓语。例如:
(1)是乃仁术也。(《孟子·梁惠王上》)(主语)
(2)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左传·僖公四年》)(宾语)
(3)是心足以王矣。(《孟子·梁惠王上》)(定语)
(4)终而复始,日月是也。(《孙子·势》)(谓语)
(5)此为何若人?(《墨子·公输》)(主语)
(6)余姑翦灭此而后朝食。(《左传·成公二年》)(宾语)
(7)此心之所以合于王者,何也? (《孟子·梁惠王上》)(定语)
(8)可为流涕者此也。(《汉书·贾谊传》)(谓语)
“斯”和“兹”可作主语、宾语和定语。例如:
(9)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论语·尧曰》)(主语)
(10)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宾语)
(11)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论语·雍也》)(定语)
(12)兹可谓一劳而久逸,暂费而永宁也。(班固《封燕然山铭》)(主语)
(13)今臣生十二岁于兹矣。(《史记·甘茂列传》)(宾语)
(14)惟兹佩之可贵兮。(《楚辞·离骚》)(定语)
“之”一般作定语和宾语,“然”和“尔”经常作谓语。例如:
(15)之二虫又何知? (《庄子·逍遥游》)(定语)
(16)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告之于帝。(《列子·汤问》)(宾语)
(17)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孟子·告子上》)(谓语)
(18)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陶渊明《饮酒诗》)(谓语)
在先秦作品中,某些近指代词具有一定的时代或作品的风格,譬如《左传》和《国语》中用“兹”而不用“斯”;《论语》中用“斯”而不用“此”。
(二)远指代词
远指代词主要有“彼”、“夫”、“其”等,相当于“那、那个、那样”等。
“彼”可以作主语、宾语和定语。例如:
(19)彼一时,此一时也。(《孟子·公孙丑下》)(主语)
(20)知已知彼,百战不殆。(《孙子·谋攻》)(宾语)
(21)逝将去女,适彼乐土。(《诗·魏风·硕鼠》)(定语)
“夫”和“其”一般只作定语。例如:
(22)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战国策·齐策》)
(23)其人弗能应也。(《韩非子·难势》)
三、疑问代词
古代汉语里的疑问代词大致可以分为代人、代事物和代处等三类。三类之间既有分工,又有交叉的情况。
(一)代人
代人的疑问代词主要有“谁”和“孰”。
“谁”可作主语、宾语、定语和谓语。例如:
(1)谁为大王为此计者?(《史记·项羽本纪》)(主语)
(2)吾谁欺?欺天乎?(《论语·子罕》)(宾语)
(3)是谁之过与? (《论语·季氏》)(定语)
(4)追我者,谁也?(《孟子·离娄下》)(谓语)
“孰”可作主语、宾语和定语。例如:
(5)孰为夫子? (《论语·微子》)(主语)
(6)谁为为之,孰令听之? (司马迁《报任安书》)(宾语)
(7)孰王而可叛也?(《吕氏春秋·行论》)(定语)
“孰”还可以代事物,“谁”偶尔也代事物。例如:
(8)是可忍,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
(9)画孰最难者?(《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10)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论语·微子》)
“孰”还常常用于选择问句,表示比较或选择,既可代人,也可代事物。可译为“哪个”。例如:
(11)吾与徐公孰美?(《战国策·齐策》)
(12)礼与食孰重?(《孟子·告子下》)
(二)代事物
代事物的疑问代词主要有“何”、“曷”、“胡”、“奚”等。相当于“什么”,作状语时相当于“为什么”。
“何”一般作宾语,有时作定语、谓语、状语和主语。例如:
(13)客何好? (《战国策·齐策》)(宾语)
(14)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左传·僖公四年》)(定语)
(15)地震者何?地动也。(《公羊传·文公九年》)(谓语)
(16)夫子何哂由也?(《论语·先进》)(状语)
(17)公曰:“何贵何贱?”……故对曰:“踊贵屦贱。”(《左传·昭公三年》)(主语)
“曷”、“胡”、“奚”一般作宾语,有时作定语和状语。例如:
(18)曷为久居此围城之中而不去?(《史记·鲁仲连列传》)(宾语)
(19)曷月予还归哉?(《诗·王风·扬之水》)(定语)
(20)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诗·王风·君子于役》)(状语)
(21)即不幸有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贾谊《论积贮疏》)(宾语)
(22)其得意若此,则胡禁不止?曷令不行?(《汉书·王褒传》)(定语)
(23)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诗·魏风·伐檀》)(状语)
(24)然明谓子产曰:“何不毁乡校?”子产曰:“胡为?”(《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宾语)
(25)奚以知其然也。(《庄子·逍遥游》)(宾语)
(26)将奚方以救二子? (《列子·杨朱》)(定语)
(27)子奚不为政? (《论语·为政》)(状语)
(三)代处所
代处所的疑问代词主要有“何”、“奚”、“胡”、“焉”、“安”、“恶”等。相当于“哪里”。一般作宾语和状语,有时作定语。例如,
(28)沛在?(《史记·项羽本纪》)(宾语)
(29)将军迎操,欲安所归乎?(《资治通鉴·赤壁之战》)(定语)
(30)豫州今欲何至?(《资治通鉴·赤壁之战》)(宾语)
(31)彼且奚适也?(《庄子·逍遥游》)(宾语)
(32)且焉置土石?(《列子·汤问》)(状语)
(33)学恶乎始?恶乎终?(《荀子·劝学》)(宾语)
四、无定代词
无定代词又叫“不定代词”、“无指代词”,它所指代的是不确定的对象。常见的无定代词有“或”和“莫”。其中“或”是肯定性无定代词,“莫”是否定性无定代词。无定代词是古代汉语里特有的,现代汉语没有跟它相当的代词。
(一)肯定性无定代词“或”
肯定性无定代词“或”在句子中只作主语,通常用来指代人,有时也指代事物或处所,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有人、有的人、有的”。例如:
(1)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论语·为政》)
(2)今滩上有石,或圆如箪。(《水经注·江水》)
(3)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汉书·宣帝纪》)
无定代词所指代的虽然是不确定的对象,然而无定代词前面又常常有一个先行词(即名词或名词性短语)表示一个范围,然后用“或”指代其中的人或事物,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有的、有些(个)”。例如:
(4)宋人或得玉。(《左传·襄公十五年》)
(5)左右或欲引相如去。(《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6)绝壁或千许丈,其石彩色形容,多所像类。(《水经注·江水》)
有时候,还可以连用几个“或”,分别指代整体中的不同部分,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有的、有些”。例如:
(7)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孟子·梁惠王上》)
(8)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史记·项羽本纪》)
(9)回视日观以西峰,或得日或否。(姚鼐《登泰山记》)
值得注意的是,“或”除了作无定代词之外,还可以作副词和连词。作副词时,“或”表示不定语气或不定时间,在句子里作状语。相当于“大概、或许、有时、间或”等。在阅读文言文时,我们必须根据上下文意和“或”在句子中的用法,来仔细辨别“或”究竟是无定代词还是副词或连词。例如:
(10)得其门者或寡矣。(《论语·子张》)
(11)为医,或在齐,或在赵。(《史记·扁鹊苍公列传》)
(12)或王命急宣,有时朝发白帝,暮到江陵。(《水经注·江水》)
作连词时,“或”一般表示选择,有时也可以表示假设。例如:
(13)或以人梦,或下谕巫祝。(干宝《搜神记·李寄》)
(14)或僧有所欲记录,当作数句留院中。(苏轼《答谢民师推官书》)
(二)否定性无定代词“莫”
否定性无定代词“莫”在句子中只作主语,通常用来指代人,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没有人”、“没有谁”;也可以指代事物,相当于“没有什么东西(事情);也可以指代处所,相当于“没有什么地方”。例如:
(15)莫余毒也已!(《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16)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
(17)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小雅·北山》)
同无定代词“或”一样,“莫”前面有时也有一个先行词(即名词或名词性短语)表示一个范围,然后用“莫”指代其中的人或事物,以及处所。例如:
(18)杀臣,宋莫能守,乃可攻也。(《墨子·公输》)
(19)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战国策·齐策》)
(20)之人也,物莫之伤。(《庄子·逍遥游》)
(21)孝公卒之日,举国而攻之,东西南北莫可奔走。(《盐铁论·非鞅》)
值得注意的是,“莫”除了作无定代词之外,还常作否定副词,充当状语,意思是“不、不要”。在阅读文言文时,我们必须根据上下文意和“莫”在句子中的用法,来仔细辨别“莫”究竟是无定代词还是否定副词。例如:
(22)莫为盗,莫为杀人! (《庄子·则阳》)
(23)愿早定大计,莫用众人之议也!(《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另外,“无”也可以作否定性无定代词,其意义和用法与“莫”相同。例如:
(24)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汉书·高帝纪》)
(25)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史记·项羽本纪》)
思考与练习
一、上古汉语里第一人称代词“吾”与“我”有何区别?
二、为什么说上古汉语里的“之”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第三人称代词?
三、为什么说上古汉语里的“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第三人称代词?
四、古代汉语里是怎样表示复数的?试举例说明。
五、什么是谦称?谦称的表示方法主要有哪些?
六、什么是尊称?尊称的表示方法主要有哪些?
七、指出下面句子中带点字的意义:
(1)鄙贱之人,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2)君将哀而生之乎?(柳宗元《捕蛇者说》)
(3)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左传·宣公二年》)
(4)君曰:“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公孙鞅曰:“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商君书·更法》)
(5)令之俯则俯,令之仰则仰。(《墨子·鲁问》)
(6)百姓多闻其贤,未闻其死也。(《史记·陈涉世家》)
(7)孙子曰:“王徒好其言,不能好其实。”(《史记·孙子列传》)
八、指出下面句子中带点字的意义:
(1)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汉书·宣帝纪》)
(2)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史记·项羽本纪》)
(3)为医,或在齐,或在赵。(《史记·扁鹊苍公列传》)
(4)或以人梦,或下谕巫祝。(干宝《搜神记·李寄》)
(5)莫余毒也已!(《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6)杀臣,宋莫能守,乃可攻也。(《墨子·公输》)
(7)愿早定大计,莫用众人之议也!(《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8)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汉书·高帝纪》)
第五节 副词
古代汉语里副词较为丰富,是虚词中词语数量最多的一类,人们对副词的分类往往不太一致,我们将副词分为程度副词、范围副词、肯定副词、否定副词、时间副词、频率副词、反诘副词和谦敬副词等八类。
一、程度副词
程度副词大致可分为表程度达到极至的程度副词、表程度加深的程度副词和表程度轻微的程度副词等三类。
(一)表程度达到极至的程度副词
表程度达到极至的程度副词主要有“极”、“最”、“甚”、“殊”、“太”、“至”、“尤”、“颇”、“绝”、“良”、“孔”等。相当于“最”、“很”、“非常”、“特别”等。例如:
(1)初极狭,才通人。(陶渊明《桃花源记》)
(2)高祖以萧何功最盛(《史记·萧何世家》)
(3)动刀甚微。(《庄子·养生主》)
(4)老臣今者殊不欲食。(《战国策·赵策》)
(5)阿母谓府吏,何乃太区区。(《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
(6)古之治天下,至纤至悉也,故其畜积足恃。(贾谊《论积贮疏》)
(7)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冽。(柳宗元《小石潭记》)
(8)唯袁盎明绛侯无罪,绛侯得释,盎颇有力。(《史记·袁盎列传》)
(9)秦女绝美,王可自取。(《史记·伍子胥列传》)
(10)感我此言良久立。(白居易《琵琶行》)
(11)我朱孔阳,为公子裳。(《诗·豳风·七月》)
值得注意的是,“颇”作程度副词,既可表程度达到极至,又可表程度轻微;“良”既可作程度副词,也可作肯定副词。
(二)表程度加深的程度副词
表程度加深的程度副词主要有“愈”、“益”、“弥”、“滋”(兹)、“加”等。相当于“更加”。例如:
(12)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墨子·非攻》)
(13)奉之弥繁,侵之愈急。(苏洵《六国论》)
(14)若是,则弟子之惑滋甚。(《孟子·公孙丑上》)
(15)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梁惠王上》)
值得注意的是,“益”还可作时间副词,表示“渐渐”。
(三)表程度轻微的程度副词
表程度轻微的程度副词主要有“少”、“稍”、“略”、“颇”等。相当于“稍微”、“略微”等。例如:
(16)太后之色少懈。(《战国策·赵策》)
(17)陛下素骄淮南王,弗稍禁,以至此。(《史记·晁错列传》)
(18)请略陈固陋。(司马迁《报任安书》)
(19)二十尚不足,十五颇有余。(《乐府诗集·陌上桑》)
值得注意的是,“稍”在先秦只作“渐渐”讲,汉代以后才有“稍微”义。在先秦,“稍微”义一般用“少”来表示。
二、范围副词
范围副词大致可以分为表全体的范围副词、表共同的范围副词和表仅独的范围副词等三类。
(一)表全体的范围副词
表全体的范围副词主要有“皆”、“咸”、“毕”、“悉”、“具”(俱)、“既”、“举”、“并”、“尽”、“遍”、“凡”等。其中“凡”相当于“总共”,其余诸词都相当于“全、都”。例如:
(1)左右皆恶之。(《战国策·齐策》)
(2)群贤毕至,少长咸集。(王羲之《兰亭集序》)
(3)怀王乃悉发国中兵,以深入击秦。(《史记·屈原列传》)
(4)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私见张良,具告以事,欲呼张良与俱去。(《史记·项羽本纪》)
(5)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6)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孟子·公孙丑下》)
(7)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陶渊明《桃花源记》)
(8)触草木,尽死。(柳宗元《捕蛇者说》)
(9)大率如此,不可遍举。(白居易《与元九书》)
(10)陈胜王凡六月。(《史记·陈涉世家》)
(二)表共同的范围副词
表共同的范围副词主要有“共”、“同”、“并”、“相”、“互”、“相与”等。相当于“共同、互相”。例如:
(11)父老乃帅子弟共杀沛令,开城门迎刘季。(《史记·高祖本纪》)
(12)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李白《长干行》)
(13)武字子卿,少以父任,兄弟并为郎。(《汉书·苏武传》)
(14)教学相长也。(《礼记·学记》)
(15)渔歌互答,此乐何极!(范仲淹《岳阳楼记》)
(16)于是舍人相与谏曰……(《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值得注意的是,“相”既可表“互相”,又可表偏相,即偏指某一方。表偏指一方时,“相”一般是用于及物动词之前,其意义相当于“我”、“你”、“他”或“这”。“相”实际上是它后面动词的宾语。由于“相”具有这种称代作用,于是有人称之为“指代性副词”。例如:
(17)及时相遣归。(《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我)
(18)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你)
(19)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她)
(20)幸可广问讯,不得便相许。(《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这)
(三)表仅独的范围副词
表仅独的范围副词主要有“但”、“弟”(第)、“仅”、“独”、“唯”(惟)、“特”、“直”、“止”、“徒”、“才”等。相当于“只,只是、仅仅”。例如:
(21)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乐府诗集·木兰诗》)
(22)江山之外,第见风帆、沙鸟、烟云、竹树而已。(王禹稱《黄冈竹楼记》)
(23)狡兔有三窟,仅得免其死耳。(《战国策·齐策》)
(24)汉王之将独韩信可属大事。(《史记·留侯世家》)
(25)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乐府诗集·木兰诗》)
(26)我亦无他,惟手熟尔。(欧阳修《卖油翁》)
(27)相如度秦王特以诈佯为予赵城,实不可得。(《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28)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孟子·梁惠王上》)
(29)若止印二三本,未为简易。(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30)强秦之所以不敢加兵于赵者,徒以吾两人在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31)初极狭,才通人。(陶渊明《桃花源记》)
值得注意的是,“仅”在先秦两汉时是极言极少,中古时期“仅”又可以强调“多”,有“几乎、将近”的意思。如杜甫《泊岳阳城下》:“江国逾千里,山城仅百层。”
三、肯定副词
肯定副词大致可分为表坚决肯定的副词和表委婉肯定的副词等两类。
(一)表坚决肯定的副词
表坚决肯定的副词主要有诚、信、良、果、必、固等。相当于“的确、果真”、“必定、一定”等。例如:
(1)臣诚知不如徐公美。(《战国策·齐策》)
(2)烟涛微茫信难求。(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
(3)以为犬良我友。(柳宗元《临江之麋》)
(4)天地果无初乎? (柳宗元《封建论》)
(5)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史记·项羽本纪》)
(6)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柳宗元《封建论》)
(二)表委婉肯定的副词
表委婉肯定的副词主要有“殆”、“盖”、“其”、“岂”等。相当于“大概”、“也许”、“恐怕”等。例如:
(7)王曰:“若是其甚与?”曰:“殆有甚焉。”(《孟子·梁惠王上》)
(8)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论语·里仁》)
(9)《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左传·隐公元年》)
(10)诸葛孔明者,卧龙也。将军岂愿见之乎!(《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
四、否定副词
否定副词大致可以分为表叙述的否定副词和表祈使的否定副词等两类。这两类之间的词语往往是一身而兼二任。
(一)表叙述的否定副词
表叙述的否定副词主要有“不”、“弗”、“无”、“莫”、“毋”、“勿”、“未”、“匪”、“非”、“靡”、“微”等,可译为“不”。例如:
(1)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后灾。(《孟子·梁惠王上》)
(2)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左传·庄公十年》)
(3)子无敢食我也。(《战国策·楚策》)
(4)诸将皆莫信。(《史记·淮阴侯列传》)
(5)赵王畏秦,欲毋行。(《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6)欲勿予,即患秦兵之来。(《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7)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左传·庄公十年》)
(8)上天降灾,使我两君匪以玉帛相见而以兴戎。(《左传·僖公十五年》)
(9)非诛之,事恐败。(《史记·陈涉世家》)
(10)古布衣之侠,靡得而闻矣。(《史记·游侠列传序》)
(11)微独赵,诸侯有在者乎? (《战国策·赵策》)
上述否定副词有三个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在先秦时,“弗”后面的动词很少带宾语,但在语义上又是可以有或必须有宾语的,“弗”表示否定,含有“不……之”的意思。这个“之”就是语义上的宾语。如“衣食所安,弗敢专也。”中“弗”后面的动词“专”未带宾语,但语义上有“衣食”作宾语。汉代之后,“弗”后面的动词带宾语的现象逐渐多起来了,与“不”就没有什么分别了。下面再举一些关于“弗”用法的例句:
(12)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礼记·学记》)
(13)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左传·隐公元年》)
(14)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孟子·告子上》)
(15)长安中诸公莫弗称之。(《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弗”后面的动词“学”在语义上有“至道”作宾语;“弗”后面的动词“许”在语义上有“立之”作宾语。至于“弗若之”和“弗称之”,被“弗”修饰的动词后面都带有宾语“之”。
第二,“未”、“靡”和“匪”有时可译为“没、没有”。例如:
(16)愿及末填沟壑而托之。(《战国策·赵策》)
(17)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诗·卫风·氓》)
(18)顺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匪有解。(《史记·五帝本纪》)
第三,“非”和“匪”在否定判断句中应译为“不是”,它所否定的是整个谓语。例如:
(19)此非君子之言。(《孟子·万章上》)
(20)臣非能动地,地固将动也。(《晏子春秋·外篇》)
(21)我心匪石,不可转也。(《诗·邶风·柏舟》)
(22)弓藏鸟尽,信匪虚言。(《资治通鉴·唐纪·代宗广德元年》)
(二)表祈使的否定副词
表祈使的否定副词主要有“无”、“毋”、“勿”、“莫”、“弗”等,可译为“不要”。例如:
(23)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诗·魏风·硕鼠》)
(24)毋忘言,族矣!(《史记·项羽本纪》)
(25)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
(26)愿早定大计,莫用众人之议也!(《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27)急逐弗失。(徐珂《冯婉贞》)
五、时间副词
时间副词大致可分为表动作行为已经或曾经发生、表动作行为刚刚发生或正在进行、表动作行为将要发生、表动作行为的终结、表动作行为紧接着前一事情发生、表动作行为迅速发生、表动作行为的巧合、表动作行为的久暂和表动作行为的渐变等九类时间副词。各类之间既有分工,又有交叉的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已经或曾经发生的时间副词
表示动作行为已经或曾经发生的时间副词主要有“已”、“既”、“业”、“尝”、“曾”、“初”、“昔”、“曩”、“始”等。
“已”、“既”、“业”等表示动作行为已经发生,可译为“已,已经”。例如:
(1)秦昭王已破赵长平军。(《史记·信陵君列传》)
(2)既克,公问其故。(《左传·庄公十年》)
(3)良业为取履,因长跪履之。(《史记·留侯世家》)
“尝”、“曾”表示动作行为曾经发生,可译为“曾经”。例如:
(4)陈涉少时,尝与入佣耕。(《史记·陈涉世家》)
(5)相逢何必曾相识。(白居易《琵琶行》)
“初”、“昔”、“曩”、“始”等表示追溯过去,可译为“当初”。例如:
(6)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左传·隐公元年》)
(7)昔,初交州平,屡闻得失(《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
(8)曩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柳宗元《捕蛇者说》)
(9)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
(二)表动作行为刚刚完成或正在进行的时间副词
表动作行为刚刚完成或正在进行的时间副词主要有“才”、“适”、“始”、“甫”、“向”、“方”、“正”等。
“才”、“适”、“始”、“甫”、“向”等表动作行为刚刚完成,可译为“刚,刚才,才”。例如:
(10)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沈括《梦溪笔谈·活板》)
(11)适得府君书,明日来迎汝。(《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
(12)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列子·汤问》)
(13)伤痍者甫起,而哙欲摇动天下。(《汉书·匈奴传》)
(14)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敕牒榜乡村。(白居易《杜陵叟》)
(15)向察众人之议,专欲误将军。(《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正”和“方”表动作行为正在进行,可译为“正,正在”等。例如:
(16)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白居易《卖炭翁》)
(17)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史记·项羽本纪》)
(三)表动作行为将要发生的时间副词
表动作行为将要发生的时间副词主要有“且”、“将”、“方”、“行”等,可译为“将、将要”等。例如:
(18)若属皆且为所虏。(《史记·项羽本纪》)
(19)今方来,吾将辱之,何以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上》)
(20)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陶渊明《归去来辞》)
(四)表动作行为的终结的时间副词
表动作行为的终结的时间副词主要有“终”、“遂”、“竟”、“卒”等,可译为“终于、最终”。例如:
(21)终死于秦,不能自脱。(《史记·韩非列传》)
(22)遂成竖子之名。(《史记·孙膑列传》)
(23)陈涉虽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史记·陈涉世家》)
(24)卒廷见相如,毕礼而归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五)表动作行为紧接着前一事情发生的时间副词
表动作行为紧接着前一事情发生的时间副词主要有“遂”、“乃”、“即”、“旋”、“寻”、“已”、“已而”、“既而”等。
“遂”、“乃”、“即”等可译为“就、于是”。例如:
(25)曰:“可矣。”遂逐齐师。(《左传·庄公十年》)
(26)侯生视公子色终不变,乃谢客就车。(《史记·魏公子列传》)
(27)太守即遣人随其往。(陶渊明《桃花源记》)
“旋”、“寻”、“已”、“已而”、“既而”等可译为“不久”。例如:
(28)谍报敌骑至,旋见一白酋督印度卒约百人。(徐珂《玛婉贞》)
(29)未果,寻病终。(陶渊明《桃花源记》)
(30)与俱至彭城,废以为侯,已又杀之。(《史记·项羽本纪》)
(31)李斯尝为弟子,已而相秦。(《史记·荀卿列传》)
(32)遂寞姜氏于城颖,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左传·隐公元年》)
(六)表动作行为迅速发生的时间副词
表动作行为迅速发生的时间副词主要有“立”、“疾”、“急”、“亟”、“速”、“趣”、“遽”、“卒”(猝)、“卒然”、“暴”、“奄”等。
“立”、“疾”、“急”、“亟”、“速”、“趣”、“遽”等可译为“马上、赶快、立即”。例如:
(33)沛公至军,立诛杀曹无伤。(《史记·项羽本纪》)
(34)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战国策·赵策》)
(35)急击勿失。(《史记·项羽本纪》)
(36)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议之也。(《商君书·更法》)
(37)王速出令。(《孟子·梁惠王下》)
(38)若不趣降汉,汉今虏若,若非汉敌也。(《史记·项羽本纪》)
(39)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吕氏春秋·察今》)
“卒”(猝)、“卒然”、“暴”、“奄”等可译为“突然”。例如:
(40)五万兵难卒合。(《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41)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张溥《五人墓碑记》)
(42)卒然边境有急,数十百万之众,国胡以馈之?(贾谊《论积贮疏》)
(43)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聊斋志异·狼》)
(44)狼奄至。(马中锡《中山狼传》)
(七)表动作行为的巧合的时间副词
表动作行为的巧合的时间副词主要有“会”、“适”、“正”等,可译为“恰巧,恰逢”。例如:
(45)会天大雨,道不通。(《史记·陈涉世家》)
(46)此时鲁仲连适游赵。(《史记·鲁仲连列传》)
(47)今卿廓开大计,正与孤同。(《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八)表动作行为的久暂的时间副词
表动作行为的久暂的时间副词主要有“永”、“长”、“久”、“素”、“宿”、“常”、“恒”、“姑”、“且”、“暂”等。
“永”、“长”、“久”等表动作行为的长久,可译为“永远、长期”。例如:
(48)兹可谓一劳而久逸,暂费而永宁。(班固《封燕然山铭》)
(49)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庄子·秋水》)
“素”、“雅”、“宿”等表动作行为的一贯性,可译为“平素、一向”。例如:
(50)且相如素贱人。(《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51)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后汉书·张衡传》)
(52)权既宿服仰备,又睹亮奇雅,甚敬重之。(《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
“常”、“恒”等表动作行为的经常性,可译为“经常”。例如:
(53)其意常在沛公。(《史记·项羽本纪》)
(54)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
“姑”、“且”等表动作行为的短暂,可译为“暂且”。例如:
(55)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左传·隐公元年》)
(56)先生且休矣,吾将念之。(《史记·淮阴侯列传》)
“暂”作时间副词所表示的意义较复杂,可根据上下文意来确定词义。例如:
(57)广暂腾而上胡马,因推堕儿。(《史记·李将军列传》)(突然)
(58)暂为御史,遂窜南夷。(韩愈《进学解》)(短时间)
(59)或春苔兮始生,乍秋风兮暂起。(江淹《别赋》)(刚)
(60)且暂还家去,吾今且赴俯。(《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暂时)
(九)表示动作行为的渐变的时间副词
表示动作行为的渐变的时间副词主要有“渐”、“益”、“稍”、“稍稍”等,可译为“渐渐”。例如:
(61)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欧阳修《醉翁亭记》)
(62)武益愈,单于使使晓武。(《汉书·苏武传》)
(63)项羽乃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之权。(《史记·项羽本纪》)
()稍稍宾客其父。(柳宗元《伤仲永》)
六、频率副词
频率副词大致可以分为表动作行为的多次发生和表动作行为的重复连续等两类。
(一)表动作行为的多次发生的频率副词
表动作行为的多次发生的频率副词主要有“数”、“亟”、“骤”、“频”、“屡”等,可译为“多次,屡次”。例如:
(1)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左传·隐公元年》)
(2)宣子骤谏。(《左传·宣公二年》)
(3)是时,地数震裂,众灾频降。(《后汉书·李云传》)
(4)与贵酋处二十日,争曲直,屡当死。(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二)表动作行为的重复连续的频率副词
表动作行为的重复连续的频率副词主要有“重”、“复”、“又”、“更”等,可译为“再、重新”。例如:
(5)伤未及死,如何勿重?(《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6)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
(7)欲穷千里目,更上—层楼。(王之涣《登鹳雀楼》)
(8)有复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战国策·赵策》)
七、反诘副词
反诘副词主要有“岂”、“宁”、“讵”(巨)、“庸”、“独”等,可译为“难道”,其中“庸”一般宜译为“哪里”。例如:
(1)赵王岂以一璧之故欺秦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2)相如虽驽,独畏廉将军哉?(《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3)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史记·陈涉世家》)
(4)沛公不先破关中兵,公巨能入乎?(《汉书·高帝纪上》)
(5)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韩愈《师说》)
(6)一之谓甚,其可再乎? (《左传·僖公五年》)
八、谦敬副词
古代汉语里有些副词如“敢”、“窃”、“伏”、“猥”、“请”、“敬”、“谨”、“幸”、“惠”、“辱”、“枉”、“垂”等,没有实在的意义,现代汉语里没有与之相当的词。这类词常用于动词之前,表示自己的谦下和对人的尊敬。这就是谦敬副词。
(一)表示自己的谦下的谦敬副词
表示自己的谦下的谦敬副词主要有“敢”、“窃”、“伏”、“猥”等。例如:
(1)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左传·僖公三十年》)
(2)老臣窃以为媪之爱燕后贤于长安君。(《战国策·赵策》)
(3)臣伏计之,大王奉高祖庙最宜称。(《汉书·文帝纪》)
(4)猥以微贱,当侍东宫。(李密《陈情表》)
(二)表示对人的尊敬的谦敬副词
表示对人的尊敬的谦敬副词主要有“请”、“敬”、“谨”、“幸”、“惠”、“辱”、“垂”等。
“请”、“敬”、“谨”等,它们后面的动作行为是说话者自己发出的。例如:
(5)楚王曰:“善哉!吾请无攻宋矣。”(《墨子·公输》)
(6)徒属皆曰:“敬受命。”(《史记·陈涉世家》)
(7)楚王曰:“唯唯,诚若先生之言,谨奉社稷以从。”(《史记·平原君列传》)
“幸”、“惠”、“辱”、“垂”等,它们后面的动作行为是对方方发出的,表示自己承蒙了对方的恩惠,或者表示屈辱了对方发出这样的动作行为。例如:
(8)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9)子惠思我,褰裳涉溱。(《诗·郑风·褰裳》)
(10)曩者辱赐书。(司马迁《报任安书》)
(11)愿丈人垂听。(马中锡《中山狼传》)
思考与练习
一、指出下面句子中带点的副词所属的类别及其意义:
(1)二十尚不足,十五颇有余。(《乐府诗集·陌上桑》)
(2)唯袁盎明绛侯无罪,绛侯得释,盎颇有力。(《史记·袁盎列传》)
(3)陛下素骄淮南王,弗稍禁,以至此。(《史记·晁错列传》)
(4)项羽乃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之权。(《史记·项羽本纪》)
(5)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墨子·非攻》)
(6)武益愈,单于使使晓武。(《汉书·苏武传》)
(7)感我此言良久立。(白居易《琵琶行》)
(8)以为犬良我友。(柳宗元《临江之麋》)
(9)广暂腾而上胡马,因推堕儿。(《史记·李将军列传》)
(10)暂为御史,遂窜南夷。(韩愈《进学解》)
(11)五万兵难卒合。(《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12)卒廷见相如,毕礼而归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13)今方来,吾将辱之,何以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上》)
(14)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史记·项羽本纪》)
(15)《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左传·隐公元年》)
(16)一之谓甚,其可再乎? (《左传·僖公五年》)
二、指出下面句子中带点字的意义:
(1)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梁惠王上》)
(2)秦女绝美,王可自取。(《史记·伍子胥列传》)
(3)我朱孔阳,为公子裳。(《诗·豳风·七月》)
(4)奉之弥繁,侵之愈急。(苏洵《六国论》)
(5)若是,则弟子之惑滋甚。(《孟子·公孙丑上》)
(6)今卿廓开大计,正与孤同。(《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7)王曰:“若是其甚与?”曰:“殆有甚焉。”(《孟子·梁惠王上》)
(8)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论语·里仁》)
(9)赵王岂以一璧之故欺秦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10)诸葛孔明者,卧龙也。将军岂愿见之乎!(《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
(11)江国逾千里,山城仅百层。( 杜甫《泊岳阳城下》)
(12)狡兔有三窟,仅得免其死耳。(《战国策·齐策》)
(13)相如虽驽,独畏廉将军哉?(《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14)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史记·陈涉世家》)
(15)沛公不先破关中兵,公巨能入乎?(《汉书·高帝纪上》
(16)未果,寻病终。(陶渊明《桃花源记》)
三、指出下面句子中“相”字的意义:
(1)及时相遣归。(《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
(2)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
(3)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
(4)幸可广问讯,不得便相许。(《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
第六节 常见的重要虚词
一、者
古代汉语里“者”是一个特殊的指示代词。说它是指示代词,因为它可以用来表示指代,可以指代人、物、事;说它特殊,因为它不能单独使用,必须同其它词或短语组成一种结构,才能有指代作用。另外,“者”还可以作语气词。下面具体分析“者”的用法。
(一)“者”字短语的基本结构类型
指示代词“者”主要用在动词、形容词、方位名词、数词或短语后面,组成“者”字短语。其基本结构类型有四种:动词+者、形容词+者、方位名词+者、数词+者。它们在句子中常作主语和宾语,也可作兼语、定语或判断谓语。前三种类型的“者”字短语相当于“……的”“……的人”、“……的事物”、“……的情况”等,后一种类型“数词+者” 相当于“……种人”、“……件事情”、“……种东西”等。它们的作用都相当于一个名词。例如:
(1)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论语·微子》)
(2)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孟子·梁惠王上》)
(3)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战国策·齐策》)
(4)子苟赦越国之罪,又有美于此者将进之。(《国语·越语上》)
(5)前者呼,后者应。(欧阳修《醉翁亭记》)
例(1)和(2)是与动词或动词短语结合的,例(3)和(4)是与形容词结合的。例(5)是与方位词结合的。
(6)此五者,邦之蠹也。(《韩非子·五蠹》)
(7)此五者,知胜之道也。(《孙子·谋攻》
(8)此数者愈善,而离楚愈远耳。(《战国策·魏策》)
(9)春耕、夏耘、秋获、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荀子·王制》)
以上数例是与数词结合的。值得注意的是,“者”与数词结合时,它所指代的人或事物是在上文中出现过的,数词是对上文所出现过的事物进行数量统计,它表示的是几种人、几件事情、几种东西等,因此不能译为“……的”“……的人”、“……的事物”、“……的情况”等,而要在数词后面加上相应的量词和名词,可译为“……种人”、“……件事情”、“……种东西”等。如上面例句中的“者”字短语可分别译为“五种人”、“五件事”、“数种东西”等。如果“者”字短语中的数词是用来表示年龄时,那么就应该译为“……的人”。如《孟子·梁惠王上》:“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另外,如果数词后面有中心词,那么“者”就失去了指代作用,而是一个结构助词。如李斯《谏逐客书》:“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二)“者”字短语与先行词
“者”字短语前面常常有先行词。这先行词一般是表示总体的名词,而“者”字短语表示总体中的一部分。其基本结构形式为:“中心词+定语+者”,即“中心词+者字短语”。例如:
(10)人有亡鈇者,意其邻之子。(《列子·说符》)
(11)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12)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战国策·齐策》)
(13)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史记·刺客列传》)
(14)士卒亡者过半矣。(《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有时其基本结构形式可变换为“中心词+之(而)+者字短语”。例如:
(15)会冬,大寒雨雪,卒之堕指者十二三。(《史记·匈奴列传》)
(16)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韩愈《杂说·马说》)
(17)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张溥《五人墓碑记》)
(三)“者”字短语作“若”、“如”、“似”等动词的宾语
“者”字短语作“若”、“如”、“似”等动词的宾语时,“者”所指代的则不是人、事、物,而是跟指示代词“然”的作用相同,相当于“像……似的”或“……的样子”。例如:
(18)于是公子立自责,似若无所容者。(《史记·信陵君列传》)
(19)建为郎中令,事有可言,屏人恣言极切,至廷见,如不能者。(《汉书·石奋传》)
(20)言之,貌若甚戚者。(柳宗元《捕蛇者说》)
(四)语气词“者”
值得注意的是,古代汉语里“者”字除了作特殊指示代词之外,又常作语气词,表示提顿,一般用于主语之后。例如:
(21)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列子·汤问》)
(22)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者无厚。(《庄子·养生主》)
(23)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论语·里仁》)
(24)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史记·项羽本纪》)
有时候“者”前面还有“也”字,这样“者”的语气作用就更为突出。例如:
(25)相也者,百官之长也。(《吕氏春秋·举难》)
(26)葬也者,藏也。(《吕氏春秋·孟冬纪》)
“者”又可以用于疑问句末,表示疑问语气。例如:
(27)今不问王而先问岁与民,岂先贱而后尊贵者乎?(《战国策·齐策》)
(28)谁为大王为此计者?(《史记·项羽本纪》)
“者”又常用于分句句末,起提示作用。一般出现在因果复句中上一个表结果的分句句末或假设复句中上一个表假设的分句句末。例如:
(29)孟尝君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者,冯谖之计也。(《战国策·齐策》)
(30)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31)如复见文者,必唾其面而大辱之。(《史记·孟尝君列传》)
(32)伍奢有二子,不杀者,为楚国患。(《史记·楚世家》)
二、所
古代汉语里“所”也是一个特殊的指示代词。说它是指示代词,因为它可以用来表示指代。当“所”与动词或动词性短语结合而组成“所”字短语时,能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当“所”与介词及介词后面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结合而组成“所”字短语时,能指代介词所介绍的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处所、时间、方法、工具、来源、目的等。说它特殊,因为它不能单独使用,必须同其它词或短语组成一种短语,才能有指代作用。另外,“所”还能作结构助词。下面具体分析“所”的用法。
(一)与动词或动词性短语结合而组成的“所”字短语
指示代词“所”主要用在动词(包括活用为动词的名词和形容词)或动词性短语之前,组成名词性的“所”字短语,指代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相当于“(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地方”等。例如:
(1)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庄子·养生主》)
(2)召而见之,则所梦也。(《左传·昭公四年》)
(3)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4)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左传·庄公十年》)
(5)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论语·子路》)
(6)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荀子·劝学》)
(7)民之所誉,上之所礼,乱国之术也。(《韩非子·五蠹》)
(8)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晁错《论贵粟疏》)
(9)置人所罾鱼腹中。(《史记·陈涉世家》)
(10)诸将请所之,愬曰:“入蔡州取吴元济。”(《资治通鉴·李愬雪夜入蔡州》)
例(1)“所见”是“所”与动词“见”组成的名词性的“所”字短语,指代“见”所涉及的事物,表示“见到的事物”。
例(2)“所梦”是“所”与动词“梦”组成的名词性的“所”字短语,指代“梦”所涉及的人,表示“梦见的人”。
例(3)“所辟风雨”是“所”与动词短语“辟风雨”组成的名词性的“所”字短语,指代“辟风雨”所涉及的处所,表示“躲避(风雨)的地方”。以下例句皆可仿此理解。
“所”字后面必须是及物动词,如果“所”字后面是名词或形容词,那么它们也都得活用作及物动词。
古代汉语又常在这种“所+动词(或动词短语)”后面加“者”字,构成“所+动词(或动词短语)+者”的格式。这种格式仍然是“所”字短语,其作用仍然是指代动作行为的对象。例如:
(11)视吾家所寡有者。(《战国策·齐策》)
(12)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吕氏春秋·察今》)
“所”字短语虽然指代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但是不能具体表示所涉及的是什么人、什么事物或什么地方。当“所”字短语所指代的对象需要明确指示出来时,可以在“所”字短语之后加名词,以补出它所指代的具体的人、事物或地方。例如:
(13)光不敢以图国事,所善荆卿可使也。(《史记·刺客列传》)
(14)所操之术多异故也。(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15)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孟子·滕文公下》)
(二)与介词及介词后面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结合而组成的“所”字短语
与介词及介词后面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结合而组成“所”字短语,主要是指代介词所介绍的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处所、时间、方法、工具、来源、原因等。例如:
(16)圣人非所与熙也。(《晏子春秋·晏子使楚》)(表对象)
(17)是吾剑之所从坠。(《吕氏春秋·察今》)(表处所)
(18)抚军不忘所自。(《聊斋志异·促织》)(表来源)
(19)兵所自来者久矣。(《吕氏春秋·召类》)(表时间)
(20)此婴之所为不敢受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表原因)
这类“所”字短语最常见的是“所以……”。它主要有两种用法:
第一,“所”是指示代词,“以”是作“因”讲的介词时,“所以”表示某种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相当于“……的原因”。第二,“以”是作“用”讲的介词时,“所以”表示某种动作行为凭借的工具、方法或方式,相当于“……的东西”“……的工具”、“……的人”、“……的方式”、“……的方法”、“……的依据”等。例如:
(21)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诸葛亮《出师表》)(……的原因)
(22)夫仁义辩智非所以持国也。(《韩非子·五蠹》)(……的东西)
(23)衡者,所以定物之轻重。(傅玄《马钧传》)(……的工具)
(24)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韩愈《师说》)(……的人)
(25)故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土,所以防邪僻而近中正也。(《荀子·劝学》)(……的方式)
(26)吾知所以距子矣。(《墨子·公输》)(……的方法)
(27)故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吕氏春秋·察今》)(……的依据)
(三)“所”字短语作“有”、“无”等动词的宾语
指示代词“所”又常与动词“有”或“无”连用,组成“有所……”、“无所……”格式。其内部层次是:“有(无)”+“所……”。其中“所……”是“所”字短语,作“有”或“无”的宾语。例如:
(28)只使坠,亦不能有所中伤。(《列子·天瑞》)
(29)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诸葛亮《出师表》)
(30)尧舜之治天下也,岂其无所用心哉!(《孟子·滕文公上》)
(31)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左传·僖公三十年》)
(四)“何”与“所”字短语连用
指示代词“所”还常与疑问代词“何”连用,组成“何所……”格式。这实际上是一个倒装的疑问句。“何所……”即“所……何”,则其内部层次是:“所……+何”。其中“所……”即“所”字短语,作主语,“何”作“所”字短语的谓语。例如:
(32)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史记·淮阴侯列传》)
(33)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乐府诗集·木兰辞》)
(34)卖炭得钱何所营? (白居易《卖炭翁》)
(五)结构助词“所”
值得注意的是,古代汉语里“所”除了作特殊的指示代词之外,又常作结构助词,与介词“为”组成“为……所……”或“为所……”格式,表示被动;作假设连词,一般用于誓词之中;作表约数的数词,作名词,表示“处,处所”。例如:
(35)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史记·项羽本纪》)(结构助词)
(36)羸兵为人马所蹈藉,陷泥中,死者甚众。(《资治通鉴·赤壁之战》)(结构助词)
(37)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论语·雍也》)(假设连词)
(38)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假设连词)
(39)从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缯单衣,立大巫后。(褚少孙《西门豹治邺》)(表约数)
(40)父去里所,复还。(《史记·留侯世家》)(表约数)
(41)乐土乐土,爰得我所。(《诗·魏风·硕鼠》)(处所)
(42)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处)
三、于(於)
“于”和“於”是同义介词,但是在先秦作品中,它们具有一定的时代或作品的风格,譬如殷商甲骨文里有“于”而无“於”字;《春秋》和《易经》卦爻辞里也是有“于”而无“於”字;《尚书》和《诗经》里一般用“于”,很少用“於”;《左传》里“于”和“於”并用;与《尚书》和《诗经》等相反,《论语》、《孟子》和《庄子》里一般用“於”,很少用“于”。如《论语》用“於”174次,其中作介词使用171次;用“于”才8次。《孟子》用“於”497次,其中作介词使用496次;用介词“于”才30次。尽管如此,“于”和“於”在用法方面则无分别。现在“於”简化为“于”。它们常引进动作行为的处所、时间、对象等。其主要用法有:
(一)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或处所
“于”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或地点时,相当于“在”;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起点时,相当于“从”;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地点时,相当于“到”。例如:
(1)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在)
(2)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左传·庄公十年》)(在)
(3)子墨子闻之,起于鲁。(《墨子·公输》)(从)
(4)箕畚运于渤海之尾。(《列子·汤问》)(到)
(二)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
“于”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时,相当于“向”、“给”、“跟”、“对”、“对于”。例如:
(5)赵氏求救于齐。(《战国策·赵策》)(向)
(6)因相与矫王令以诛吴叔,献其首于陈王。(《史记·陈涉世家》)(给)
(7)故燕王欲结于君。(《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跟)
(8)而不及今令有功于国。(《战国策·赵策》)(对)
(9)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韩愈《师说》)(对于)
引进的对象,有时是动作行为的施事,有时是动作行为的受事。例如:
(10)兵破于陈涉,地夺于刘氏。(《汉书·贾谊传》)(引进施事)
(11)是故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韩非子·显学》)(引进受事)
(三)引进动作行为的范围
“于”引进动作行为的范围时,相当于“在(从、到)……上(中、方面)”。例如:
(12)虎兕出于柙。(《论语·季氏》)(从……中)
(13)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墨子·公输》)(在……方面)
(14)举皮如振衣状,披于身,遂化为女子。(蒲松龄《聊斋志异·画皮》)(在……上)
(四)引进比较的对象
“于”引进比较的对象时,相当于“比”。例如:
(15)季氏富于周公。(《论语·子张》)
(16)冰,水为之,而寒于水。(《荀子·劝学》)
(17)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国语·周语上》)
(五)引进原因
“于”引进原因时,相当于“由于”。例如:
(18)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晁错《论贵粟疏》)
(19)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进学解》)
四、以
虚词“以”经常作介词、连词,有时作代词和副词。
(一)介词“以”
介词“以”的用法主要有:
第一,引进动作行为所使用或凭借的工具、条件、或方法等。可根据上下文意译为“用”、“拿”、“凭借”、“依靠”、“按照”、“用(凭)……身分(名义)”等。例如:
(1)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韩非子·难一》)(用或拿)
(2)君若以德绥诸侯,谁敢不服? (《左传·僖公四年》)(用或凭借)
(3)何以战?(《左传·庄公十年》)(凭借或依靠)
(4)余船以次俱进。(《资治通鉴·赤壁之战》)(按照)
(5)以资政殿学士行。(文天祥《指南录后序》)(凭……身份)
第二,引进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相当于“因”、“由于”。例如:
(6)而吾以捕蛇独存。(柳宗元《捕蛇者说》)
(7)其后以不能媚权贵失御使。(韩愈《柳子厚墓志铭》)
第三,引进动作行为产生的时间或处所。相当于“在”、“从”。例如:
(8)武以始元六年春至京师。(《汉书·苏武传》)
(9)后以中牟反,入梁。(《战国策·魏策》)
第四,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相当于“用”、“把”、“跟”、“与”。例如:
(10)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公见人被暴害,因恬然。(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11)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二)连词“以”
连词“以”的用法主要有:
第一,表示并列关系。往往连接两个形容词或形容词性短语。相当于“而、”“又”、“并且”。例如:
(12)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商君书·开塞》)
(13)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第二,表示顺承关系。往往用于连动短语,一般用来连接时间上先后相继或事理上先后相继的两件事情。相当于 “而”、“来”。例如:
(14)虏太子申以归。(《史记·孙膑列传》)
(15)乃引匕首以掷秦王。(《史记·刺客列传》)
第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面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相当于“来”、“而”、“以便”、“以致”。例如:
(16)狼亦巧辩不已以求胜。(马中锡《中山狼传》)
(17)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诸葛亮《出师表》)
第四,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式。“以”前面的词语往往是一个动词性短语,表示方式,作状语; “以”后面的词语一般是一个动词,作谓语。相当于“而”,或不译。例如:
(18)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19)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第五,表示因果关系。“以”用于表示原因的分句里,相当于“因”、“因为”。例如:
(20)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左传·僖公三十年》)
(21)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柳宗元《小石潭记》)
第六,连接“上”、“下”、“内”、“外”、“东”、“南”、“西”、“北”、“前”、“后”、“往”、“来”等词语,表示界限或范围,跟现代汉语相同。例如:
(22)今三世以前,至于赵之为赵,赵王之子孙侯者,其继有在者乎? (《战国策·赵策》)
(23)指从此以往十五城都予赵。(《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第七,表示假设关系。相当于“如果”。例如:
(24)五国以破秦,必南图楚。(《战国策·楚策》)
(25)以啮人,无御之者。(柳宗元《捕蛇者说》)
(三)代词“以”
代词“以”的用法主要有:
第一,作疑问代词,一般只作介词“于”的宾语。相当于“哪里”、“什么”。例如:
(26)于以采蘩?于涧之中。(《诗·召南·采蘩》)
(27)于以盛之?维筐及筥。(《诗·召南·采蘋》)
第二,作指示代词,相当于“此”、“这么”。例如:
(28)夫燕宋之所以弑其君者,皆以类也。(《韩非子·爱臣》)
(29)虽乘奔驭风,不以疾也。(郦道元《水经注·三峡》)
(四)副词“以”
副词“以”的用法主要有:
第一,表程度加深。相当于“更”、“更加”。例如:
(30)魏日以削,秦日益大。(《吕氏春秋·观表》)
(31)及其后世,日以骄淫。(《史记·秦本纪》)
第二,表示程度。相当于“太”。例如:
(32)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孟子·滕文公下》)
(33)子之报仇,其以甚乎?(《史记·伍子胥列传》)
(五)助词“以”
助词“以”的主要用法是用在句中,表示语气的舒缓或调整音节;用在句末,表示肯定语气。例如:
(34)习习谷风,以阴以雨。(《诗·邶风·谷风》)
(35)夫蜻蛉其小者也,黄雀因是以。(《战国策·楚策》)
五、为
虚词“为”经常作介词,也用作连词和助词。
(一)介词“为”
介词“为”的用法主要有:
第一,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相当于“向、”“对”、“替”、“给”等。例如:
(1)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念悲其远也。(《战国策·赵策》)
(2)不足为外人道也。(陶渊明《桃花源记》)
(3)公输盘为我为云梯,必攻宋。(《墨子·公输》)
第三,引进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或目的。相当于“因”、“因为”、“为了”。例如:
(4)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
(5)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
第四,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相当于“当”、“在”。例如:
(6)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春秋·内篇杂上》)
(7)今之时人,辞官而隐处为乡邑之下。(《淮南子·泛论》)
第五,表示被动。相当于“被”。例如:
(8)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韩非子·五蠹》)
(9)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用者,一章无补。(王充《论衡·自纪》)
(二)连词“为”
连词“为”的用法主要有:
第一,表示假设。相当于“如果”。例如:
(10)王甚喜人之掩口也,为近王,必掩口。(《韩非子·内储说下》)
(11)臣之御庶子鞅,愿王以国听之也。为不能听,勿使出境。(《吕氏春秋·长见》)
第二,表示原因。用于表示原因的分句里,相当于“因为”。例如:
(12)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孟子·梁惠王上》)
第三,表示顺承关系。相当于“则”、“就”。例如:
(13)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
(14)与己同则应,不与己同则反;同于己为是之,异于己为非之。(《庄子·寓言》)
(三)助词“为”
助词“为”的用法一般是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反问,前后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相当于“呢”。例如:
(15)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论语·颜渊》)
(16)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 (《史记·项羽本纪》)
六、而
虚词“而”主要作连词,有的也作代词和助词。
(一)连词“而”
连词“而”的用法主要有:
第一,表示并列关系。相当于“和”、“同时”,有时也可不译。例如:
(1)蟹八跪而二螯。(《荀子·劝学》)(可不译)
(2)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柳宗元《捕蛇者说》)(和)
(3)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勃之陋也。(苏轼《石钟山记》)(同时)
第二,表示顺承关系。相当于“就”,有时也可不译。例如:
(4)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可不译)
(5)玉在山而草木润,渊生珠而崖不枯。(《荀子·劝学》)(就)
第三,表示递进关系。相当于“并且”、“而且”。例如:
(6)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荀子·劝学》)
第四,表示转折关系。相当于“却”、“但是”。例如:
(7)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论语·季氏》)
(8)至之市,而忘操之。(《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第五,表示假设关系。相当于“如果”。例如:
(9)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论语·八佾》)
(10)诸君而有意,瞻于马首可也。(徐珂《冯婉贞》)
第六,表示修饰关系。常用于状语和谓语中心词之间,相当于“地”,有时也可不译。例如:
(11)老妇恃辇而行。(《战国策·赵策》)(可不译)
(12)吾恂恂而起,视其缶,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柳宗元《捕蛇者说》)(地)
(二)语气词“而”
语气词“而”一般放在句末,表示劝告或感叹语气。相当于“吧”、“啊”。例如:
(13)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论语·微子》)
前两个“而”可译为“吧”,后一个“而”可译为“啊”。
七、之
虚词“之”可作代词、副词、连词、介词和助词。这里只讲助词“之”的主要用法。
(一)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
当定语和中心词之间具有领属关系时,“之”相当于“的”;当定语和中心词之间具有同一关系时,“之”相当于“这”、“这种”、“这样的”、“那样的”;有时可不译。例如:
(1)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史记·平原君列传》)(的)
(2)心之官则思。(《孟子·告子上》)(这)
(3)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列子·汤问》)(这样的)
(4)人主之子也,骨肉之亲也。(《战国策·赵策》)(那样的)
(5)发鸠之山,其上多枳木。(《山海经·精卫填海》)(可不译)
(6)怒而触不周之山。(《淮南子·天文训》)(可不译)
(二)用在中心语和补语之间
“之”用在中心语和补语之间时,相当于“得”。例如:
(7)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韩非于·和氏》)
(8)何兴之暴也?(《史记·项羽本纪》)
(9)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柳宗元《捕蛇者说》)
(三)用在前置宾语与动词之间
“之”用在前置宾语与动词之间时,作宾语前置的标志。可不译。例如:
(10)宋何罪之有? (《墨子·公输》)
(11)当臣之临河持竿,心无杂虑,唯鱼之念。(《列子·汤问》)
(四)用在主谓短语之间
“之”用在主谓短语之间时,使这个主谓短语不能成句,而只能充当句子成分;或取消句子的性,使这个句子成为一个分句。可不译。例如:
(12)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宾语)
(13)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韩愈《师说》)(主语)
(14)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列子·汤问》)(分句)
(15)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左传·僖公十四年》)(分句)
值得注意的是,“之”用在主谓短语之间时,这个主谓短语也可以单独成为一个感叹句、反诘问句或祈使句。例如:
(16)乐郊乐郊,谁之永号?(《诗·魏风·硕鼠》)
(17)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吕氏春秋·去私》)
(18)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五)用在主语和介词短语之间
“之”用在主语和介词短语之间时,起舒缓语气的作用。例如:
(19)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孟子·梁惠王上》)
(20)天之于民厚矣。(《列子·说符》)
(六)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和时间副词后面
“之”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和时间副词后面时,起调整音节的作用。例如:
(21)公将鼓之。(《左传·庄公十年》)
(22)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史记·陈涉世家》)
(23)顷之,烟炎张天。(《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七)用在第一个分句的主谓之间
“之”用在第一个分句的主谓之间,与“也”相呼应,表时间。相当于“……的时候”。例如:
(24)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为也已。(《左传·僖公三十年》)
(25)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战国策·赵策》)
(26)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战国策·魏策》)
思考与练习
一、指出下面句子中“者”字的用法:
(1)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论语·微子》)
(2)此五者,知胜之道也。(《孙子·谋攻》)
(3)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战国策·齐策》)
(4)言之,貌若甚戚者。(柳宗元《捕蛇者说》)
(5)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史记·项羽本纪》)
(6)谁为大王为此计者?(《史记·项羽本纪》)
(7)伍奢有二子,不杀者,为楚国患。(《史记·楚世家》)
二、指出下面句子中“所”字的意义或用法:
(1)召而见之,则所梦也。(《左传·昭公四年》)
(2)是吾剑之所从坠。(《吕氏春秋·察今》)
(3)夫仁义辩智非所以持国也。(《韩非子·五蠹》)
(4)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诸葛亮《出师表》)
(5)羸兵为人马所蹈藉,陷泥中,死者甚众。(《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6)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论语·雍也》)
(7)从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缯单衣,立大巫后。(褚少孙《西门豹治邺》)
(8)父去里所,复还。(《史记·留侯世家》)
(9)乐土乐土,爰得我所。(《诗·魏风·硕鼠》)
三、指出下面句子中“以”字的意义或用法:
(1)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孟子·滕文公下》)
(2)以资政殿学士行。
(3)其后以不能媚权贵失御使。(韩愈《柳子厚墓志铭》)
(4)武以始元六年春至京师。(《汉书·苏武传》)
(5)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6)乃引匕首以掷秦王。(《史记·刺客列传》)
(7)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8)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柳宗元《小石潭记》)
(9)以啮人,无御之者。(柳宗元《捕蛇者说》)
(10)虽乘奔驭风,不以疾也。(郦道元《水经注·三峡》)
(11)及其后世,日以骄淫。(《史记·秦本纪》)
(12)子之报仇,其以甚乎?(《史记·伍子胥列传》)
四、从文选中的一篇课文里挑出“为”、“于”、“而”、“之”等虚词,并分别分析其语法作用。
第七节 语气词与兼词
古代汉语里的语气词可分为句首语气词、句中语气词和句末语气词等三类。
一、句首语气词
句首语气词主要有“夫”、“唯”(维、惟)、“其”、“盖”等。它们没有确定的词汇意义,常用于句首,表示提示或要发表议论,因此又叫发语词。
“夫”用在句首,表示要发表议论,起引起下文的作用。例如:
(1)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左传·庄公十年》)
(2)夫吴之与越也,仇雠敌战之国也。(《国语·越语上》)
“唯”(维、惟)用在句首,表示提示,一般引出主语或年月。例如:
(3)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左传·僖公四年》)
(4)维三代尚矣。(《史记·自序》)
(5)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尚书·洪范》)
(6)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尚书·泰誓上》)
“唯”(维、惟)又可以表示祈使语气,含有“希望”的意思。例如:
(7)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臣请就汤镬,唯大王与群臣孰计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8)事急矣,惟先生速图。(马中锡《中山狼传》)
“其”用在句首,表示推测语气,含有“大概、恐怕”的意思。例如:
(9)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左传·隐公元年》)
(10)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柳宗元《封建论》)
“盖”用在句首,表示委婉或推测语气,或表示要发议论,起引起下文的作用。例如:
(11)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柳宗元《封建论》)
(12)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二、句中语气词
句中语气词主要有“也”和“者”。它们常用于主语后面,有时也用于时间词或前一分句之后,一般用来表示语气的舒缓或停顿。例如:
(1)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论语·述而》)
(2)陈胜者,阳城人也。(《史记·陈涉世家》)
(3)今也则亡。(《论语·雍也》)
(4)老臣今者殊不欲食。(《战国策·赵策》)
(5)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列子·汤问》)
(6)不者,若属皆且为虏。(《史记·项羽本纪》)
三、句末语气词
句末语气词可以表示句子各种不同的语气,下面根据它们所表示的不同语气来分别加以介绍。
(一)表示陈述语气
表示陈述语气的句末语气词主要有“也”、“矣”、“焉”、“耳”、“尔”、“而已”等。例如:
“也”字用于句末时,常表示判断、肯定的语气。例如:
(1)廉颇者,赵之良将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肯定判断)
(2)治乱,非天也。(《荀子·天论》)(否定判断)
(3)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肯定语气)
“矣”表陈述语气时,与“也”有明显的不同:“也”表静态,“矣”表动态,即表示事物发展变化经过了一个过程。静态则没有这个过程。“矣”表动态时,主要表示事情已经发生或者将要发生。相当于“了”,也可不译。例如:
(4)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孟子·公孙丑上》)
(5)且君尝为晋君赐矣。(《左传·僖公三十年》)
(6)君不如肉袒伏斧质请罪,则幸得脱矣。(《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7)虞不腊矣。(《左传·僖公五年》)
“焉”用在句末,表示肯定的语气。相当于“呢”、“了”,也可不译。例如:
(8)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列子·汤问》)(呢)
(9)自此,冀之南,汉之阴,无垄断焉。(《列子·汤问》)(了)
(11)寒暑易节,始一反焉。(《列子·汤问》)(可不译)
“耳”、“尔”、“而已”等用在句末都表示语气,含有“仅此而已”、“不过如此”的意思。可译为“罢了”。例如:
(12)狡兔有三窟,仅得免其死耳。(《战国策·齐策》)
(13)翁曰:“无他,但手熟尔。”(欧阳修《卖油翁》)
(14)我知种树而己。(柳宗元《种树郭橐驼传》)
“耳”用于句末,有时可以表示判断或肯定语气;用于前一分句末时,表示提顿。一般可不译,有时可译为“啊”、“呢”、“的”。例如:
(15)此亡秦之续耳。(《史记·项羽本纪》)(啊)
(16)大府召视儿,幼愿耳。(柳宗元《童区寄传》)(呢)
(17)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蒲松龄《聊斋志异·促织》)(的)
(18)今肃可迎操耳,如将军不可也。(《资治通鉴·赤壁之战》)(表提顿)
“尔”用于句末,有时可以表示事情已经发生。相当于“矣”。可译为“了”。例如:
(19)非死则徙尔。(柳宗元《捕蛇者说》)
(二)表示疑问语气
表示疑问语气的句末语气词主要有“乎”、“与”(欤)、“邪”(耶)、“也”、“哉”等。例如:
“乎”用在是非问句里,相当于“吗”;用在特指问句和选择问句里,相当于“呢”;用在表揣测的疑问句里,相当于“吧”;用在反诘问句里,相当于“吗”。例如:
(20)料大王士卒足以当项王乎?(《史记·项羽本纪》)(是非问句,吗)
(21)空自苦亡人之地,信义安所见乎?(《汉书·苏武传》)(特指问句,呢)
(22)事齐乎?事楚乎? (《孟子·梁惠王下》)(选择问句,呢)
(23)师劳力竭,远主备之,无乃不可乎?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表揣测问句,吧)
(24)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史记·陈涉世家》)(反诘问句,吗)
另外,“乎”还可以作句中语气词,表示停顿。例如:
(25)胡为乎遑遑欲何之? (陶渊明《归去来辞》)
“与”(欤)、“邪”(耶)的用法大致和“乎”相同,只是语气比较委婉。例如:
(26)然则废衅钟与?(《孟子·梁惠王上》)
(27)子非三闾大夫欤? (《史记·屈原列传》)
(28)齐无人邪?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29)将军怯耶? (《史记·袁盎列传》)
以上用于是非问句,相当于“吗”。
(30)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 (《孟子·梁惠王上》)
(31)子何为者邪? (《庄子·外物》)
(32)然则何时而乐耶? (范仲淹《岳阳楼记》)
以上用于特指问句,相当于“呢”。
(33)为肥甘不足于口与?轻暖不足于体与?抑为采色不足视于目与? (《孟子·梁惠王上》)
(34)岂得之难而失之易欤?抑本其成败之迹,而皆自于人欤? (欧阳修《伶官传序》)
(35)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 (《史记·伯夷列传》)
以上用于选择问句,相当于“呢”。
(36)得无楚之水土使民善盗耶?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37)其是吾弟与? (《史记·刺客列传》)
以上用于表揣测问句,相当于“吧”。
(38)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柳宗元《封建论》)
(39)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又安敢毒耶?(柳宗元《捕蛇者说》)
(40)况操自送死,而可迎之邪? (《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以上用于反诘问句,相当于“吗”或“呢”。
“也”用在疑问句末,可加强疑问语气。相当于“吗”或“呢”。例如:
(41)责毕收乎?来何疾也? (《战国策·齐策》)(特指问句,呢)
(42)求也可使从政也也? (《论语·雍也》)(是非问句,吗)
(43)公以为吴兴兵,是邪?非也? (《史记·淮南王列传》)(选择问句,呢)
(44)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论语·宪问》)(反诘问句,吗)
“哉”用于疑问句末,一般只用于反诘问句里,相当于“呢”、“吗”。例如:
(45)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论语·为政》)(呢)
(46)以此为治,岂不难哉?(《吕氏春秋·察今》)(吗)
(三)表示感叹语气
表示感叹语气的句末语气词主要有“哉”和“夫”。另外,“也”、“乎”、“矣”等也可用来表示感叹语气。相当于“啊”、“呀”。例如:
(47)善哉!吾请无攻宋矣。(《墨子·公输》)
(48)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
(49)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战国策·齐策》)
(50)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史记·项羽本纪》)
(51)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柳宗元《捕蛇者说》)
(52)危乎高哉!(李白《蜀道难》)
(四)表示祈使语气
表示祈使语气的句末语气词主要有“也”和“矣”。相当于“啊”、“吧”。例如:
(53)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史记·项羽本纪》)
(54)君姑高枕为乐矣!(《战国策·齐策》)
四、语气词的连用
古代汉语里常常连用两个或三个语气词,以加强语气。连用以后,虽然每个语气词都分别表示各自的作用,但语气的重点一般是落在最后一个语气词上。
(一)以“哉”字收尾
“乎哉”、“也哉”、“矣哉”、“也乎哉”、“也与哉”、“已焉哉”等连用,皆以“哉”字收尾。“哉”主要表示感叹,也可表示疑问,因此语气的重点是表示感叹或疑问。例如:
(1)若寡人者,可以保乎哉?(《孟子·梁惠王上》)
(2)岂非计久长,子孙相继为王也哉?(《战国策·赵策》)
(3)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
(4)吾罪也乎哉?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5)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 (《论语·阳货》)
(6)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诗·卫风·氓》)
(二)以“夫”字收尾
“矣夫”、“已夫”、“也夫”、“已矣夫”等连用,皆以“夫”字收尾。“夫”主要表示感叹,因此语气的重点是表示感叹。例如:
(7)子曰:“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实者有矣夫!(《论语·子罕》)
(8)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粕已夫!(《庄子·天道》)
(9)余尝读商君《开塞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史记·商君列传》)
(10)使孔子在孝文之世,犹曰:“吾已矣夫!”(王充《论衡·问孔》)
(三)以“乎”字收尾
“矣乎”、“已乎”、“也乎”、“而已乎”、“焉耳乎”等连用,皆以“乎”字收尾。“乎”主要表示疑问,也可表示感叹,因此语气的重点是表示疑问或感叹。例如:
(11)女为《周南》、《召南》矣乎? (《论语·阳货》)
(12)不忧不惧,斯谓之君子已乎? (《论语·颜渊》)
(13)女亦知吾望尔也乎? (《国语·晋语》)
(14)如斯而已乎? (《论语·宪问》)
(15)女得人焉耳乎? (《论语·雍也》)
(四)以“矣”字收尾
“已矣”、“耳矣”、“而已矣”、“也已矣”、“焉耳矣”等连用,皆以“矣”字收尾。“矣”主要表示陈述语气,因此语气的重点是表示陈述。例如:
(16)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八佾》)
(17)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
(18)王何必言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
(19)此亦妄人也已矣。(《孟子·离娄下》)
(20)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孟子·梁惠王上》)
(五)其他的语气词连用
语气词连用还有如下一些:
(21)求也可使从政也与? (《论语·雍也》)
(22)相也者,百官之长也。(《吕氏春秋·举难》)
(23)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为也已。(《左传·僖公三十年》)
(24)言有穷而情不可终,汝其知也耶?其不知也耶? (韩愈《祭十二郎文》)
五、兼词
兼词又叫合音词,是指古代汉语里一个词同时兼有两个词的词性和意义。这类兼词在语言结构中大都起两个词的语法作用。兼词一般是由两个不同性质的词经常连用并快读而造成的,因此又叫合音词。古代汉语里常见的兼词有“诸”、“盍”、“曷”、“焉”、“叵”、“那”、“耳”、“尔”、“然”、“若”、“旃”等。
诸
“诸”字是“之于”、“之乎”的合音。其中“之”是代词,“于”是介词,“乎”是语气词。根据句型的不同,可以把“乎”译为“吗”或“呢”。一般说来,“诸”字用在句中时,是“之于”的合音;用在句末时,是“之乎”的合音。例如:
(1)段入于鄢,公伐诸鄢。(《左传·隐公元年》)
(2)投诸渤海之尾,隐土之北。(《列子·汤问》)
(3)虽有粟,吾得而食诸?(《论语·颜渊》)
(4)子贡曰:“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论语·子罕》)
(5)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粱惠王下》)
盍
“盍”字是“何不”的合音,常用于句首。例如:
(6)子曰:“盍各言尔志? ”(《论语·公冶长》)
(7)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孟子·梁惠王上》)
曷
“曷”字是“何不”的合音,可用于句首或句中。例如:
(8)中心好之,曷饮食之? (《诗·小雅·有林之杜》)
(9)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尚书·汤誓》)
焉
“焉”字是“于之”、“于此”的合音。“于”是介词,“之”和“此”是代词。“于之”、“于此”实际上相当于一个介词短语。“焉”字一般用于句末,作补语,间或用于句中,作状语。例如:
(10)晋国,天下莫强焉。(《孟子·梁惠王上》)
(11)俟其欣悦,则又请焉。(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12)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荀子·劝学》)
(13)制,岩邑也,虢叔死焉。(《左传·隐公元年》)
(14)天子焉始乘舟。(《吕氏春秋·季春纪》)
叵
“叵”字是“不可”的合音,常用于句中,有时也用于句首。例如:
(15)布目备曰:大耳儿最叵信。(《后汉书·吕布传》)
(16)叵耐灵雀多漫语,送喜何曾有凭据。(无名氏《鹊踏枝》)
那
“那”字是“奈何”的合音。“奈”是动词,“何”是疑问代词。“那”可用于句中或句末。例如:
(17)牛则有皮,犀甲尚多,弃甲则那? (《左传·宣公二年》)
(18)更吹羌笛《关山月》,无那金闺万里愁。(王昌龄《从军行》)
耳
“耳”字是“而已”的合音,常用于句末,表示语气。例如:
(19)从此道至吾军,不过二十里耳。(《史记·项羽本纪》)
(20)虎因喜,计之曰:“技止此耳。”(柳宗元《黔之驴》)
尔
“尔”字是“如此”、“而已”的合音。是“如此”的合音时,可用于句中或句末;是“而已”的合音时,一般用于句末,表示语气。例如:
(21)问君何能尔? 心远地自偏。(陶渊明《饮酒》)
(22)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
(23)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尔。(《战国策·魏策》)
(24)能思先王之事开太宗者,魏文正公一人尔。(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然
“然”字是“如此”的合音,一般用于句末。例如:
(25)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吕氏春秋·用众》)
若
“若”字是“如此”的合音,可用于句首或句中。例如:
(26)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孟子·梁惠王上》)
(27)故人苟生之为见,若者必死;苟利之为见,若者必害。(《荀子·礼论》)
旃
“旃”字是“之焉”的合音。“之”是代词,“焉”是语气词。“旃”用于句末。例如:
(28)舍旃,舍旃,苟亦无然。(《诗·唐风·采苓》)
(29)愿勉旃,毋多谈。(杨恽《报孙会宗书》)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兼词,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之下都是两个词的合音。相反,在大多数情况之下,这些字都是作一个词使用的。例如“诸”字,除了作兼词之外,还常作代词、介词、形容词等。例如:
(30)告诸往而知来者。(《论语·学而》)
(31)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庄子·逍遥游》)
(32)赵王与大将军廉颇诸大臣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又如“盍”字,还可以作疑问代词;“焉”字还可以作代词、副词、连词和语气词等。不一一举例。在阅读文言文时,我们必须根据上下文意来判断它们是一个词,还是兼词。
思考与练习
一、从文选中的一篇课文里找出语气词,并分别分析其语法作用。
二、什么叫兼词?试举五例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