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编制依据
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3、*****工程塔吊安装专项施工方案
4、*****工程别墅区施工图
5、主要规范、规程、标准
| 序号 | 类 别 | 名 称 | 编 号 |
| 1 | 国家 |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 GB5144-94 |
| 2 | 行业 |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 JGJ33-2001 |
| 3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JGJ46-88 | |
| 4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 JGJ59-99 |
第二章 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义乌市内,西北至贝村路,东南临江滨南路,西南面为城江路及稠江医院,欧景名城住宅工程划分为高层区(A区)和多层区(B区)两个部分,总建筑面积约61.2万平方米。该地块东面为18米宽文政西路,北面为32米宽贝村路,西面为18米宽城江路,南面为36米宽江滨南路,并且毗临风景优美的江滨公园和义乌江。地块形状为规则的不等边梯形。
其中高层区(A区)为一个居住组团,A区由12幢33层高层住宅、1幢五层幼儿园、1幢三层会所及二层地下车库等组成,总建筑面积约48.8万平方米。
多层区(B区)为多层联排住宅,分为14个组团,共由92幢4层联排住宅、14个地下一层车库,1幢三层会所等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2.4万平方米。
本方案作为一标段B1区的群塔施工管理依据。一标段B1区,包括8、9、10、11、12、13、15组团共48幢4层联排住宅及住宅间的6只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009平方米。
一、建筑概况
本工程本区块为多层联排住宅,共7个组团48幢。地下车库层高3.2m,联排住宅四层,有3.8m,4.48m,3.0m,3.25m等多种楼层高度,檐口高度最高为18.68m。
住宅楼面采用水泥砂浆楼面。住宅地面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住宅楼梯间及楼梯采用灰色花岗岩面层,踏步面刻槽防滑。车库楼地面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最薄处30厚,最厚处60厚,向地沟找坡。
屋面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坡屋面,防水层采用聚氨脂防水涂料二度,外挂枣红色混凝土瓦。
二、结构概况
本工程本区块多层住宅基础形式为基础,主体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异型柱结构体系,楼屋盖为现浇梁板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框架结构的抗震等级为四级。
混凝土强度等级C25至C50,地下室混凝土抗渗标号:S6~S8。墙、柱、梁钢筋纵筋直径≤12用HRB335,纵筋直径≥14时,采用HRB400(fy=360Mpa);板筋、箍筋采用HPB235(fy=210Mpa)或HPB335(fy=300Mpa)。外墙、卫生间及楼电梯间墙为混凝土砌块,室内轻质隔墙为加气混凝土砌块。
三、现场概况
现场按照组团的布局分成4个施工区块,共设置六部塔吊协同作业,同时本区块西南侧为别墅区B2施工段,因此需要考虑本区块及相邻区块塔吊的群塔协同作业和群塔作业安全问题。
第三章、施工部署
一、技术准备
根据现场情况收集相关的塔吊资料和现场数据,编制单体塔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经过公司总工审批,方案中应充分考虑各栋号间塔吊相互错开,尽量保证塔吊起重臂与塔身、起重臂与平衡臂间相互错开。
二、平面布置的原则
1、塔吊施工消灭死角。
2、塔吊相互之间满足安全距离,在平面位置不能错开时,必须保证位置错开一个安全距离。
3、因塔吊布置较多,布置时利用了施工进度之间的时间差,来保证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4、便于安装和拆除。
三、平面布置示意图
四、塔吊机械性能及参数
| 塔吊编号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型号 | QTZ60 | |||||||||
| 自由高度(m) | 37.1 | 31.1 | 31.1 | 40.1 | 40.1 | 31.1 | ||||
| 工作半径(m) | 50 | |||||||||
| 最大起重量(t) | 6 | |||||||||
| 最小起重量(t) | 1.2 | |||||||||
| 大臂至塔尖高度(m) | 6.5 | |||||||||
| 标准节高度(m) | 3 | |||||||||
| ±0以下高度(m) | 1.05 | 1.28 | 1.5 | 1.68 | 1.96 | 2.08 | ||||
| 编号 | 塔吊型号 | 安装最终 高度(m) | 塔身标准节 | 平面位置 |
| 7# | QTZ60 | 37.1 | 11 | 9组团2号楼北侧 |
| 8# | 31.1 | 9 | 8组团2号楼东侧 | |
| 9# | 31.1 | 9 | 12组团6号楼南侧 | |
| 10# | 40.1 | 12 | 11组团2号、3号楼之间西北侧 | |
| 11# | 40.1 | 12 | 15组团8号楼西北侧 | |
| 12# | 31.1 | 9 | 15组团2号、3号楼之间西北侧 |
一、各种安全距离计算
多塔机同时作业,既要使塔机发挥应有的工作效率,又要保证施工安全,在进行垂直运输施工方案设计时,必须特别注意塔机安全高差的控制。
安全高差的控制在于保证群塔的安全;高差太小,有可能造成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吊起重臂碰撞;高差过大,由于群塔的连续排序,造成连锁反应,结果是:①要求过多的塔机进行附着;②建筑物结构施工达到的高度太低,不满足塔机锚固高度要求。因此,塔机的高差须进行合理的计算。
在现行规程中,许多规程对塔机的高差进行了规定,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第10.5条规定:“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位(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这是最低的高差要求。新颁布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第4.4.25条规定“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塔机时,应保持两塔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的小于2m”。故可以参考以下步骤确定合理的高差值。
1、最底层塔机的顶升高度
最底层塔机的计算顶升高度H'塔
H'塔 =ΣHi +D+[hf]-H6
i=1~5
式中:D----塔机吊钩至起重臂下弦的极限距离;
hf-------塔臂架弹性变形端头下沉值。
其中hf对空载时的大臂上扬的塔机一般影响不大,但对于空载仰臂的塔机影响就比较明显,根据经验值,塔机在端头额定负载时测定的下垂值为1.2~1.5m,取1.2m。H6的取值按塔机基础(顶)与建筑物(底)标高的相对值计算,即如果塔机基础(顶)高于建筑物底标高。H6取正值;反之,取负值。
由于本工程塔机埋深不一,为方便计算均按±0.00m以上计算塔机高度,H5=18.68m,其他参数取值分别为H1=1.5m,H2=3m,H3=1.5m,H4=1.5m,D=2.1m,hf=1.2m,计算可得:
H'塔 =18.68+1.5+1.5+3+1.5+2.1+1.2=29.5m
即满足最高点施工时塔吊起重臂距±0.00m高度为29.5m,则实际最大高度取为±0.00以上29m。
2、确定高差计算参数及合理的高差数值
计算塔机高差常用的参数有:
①塔基高差Hj;
②塔机起重截面高度Bh;
③塔机塔帽高度Tm;
④高位、低位塔机起重臂到基础顶面高度HG、HD;
⑤高、低位塔机起重臂安装高差△H。
群塔布置竖向设计中,塔机高差参数的合理确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⑴、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起重臂长的高差计算:
△H/ = HG - HD + Hj ≥Bh + hf + D=5
⑵、起重臂交叉大于1/2起重臂长,且小于3/4起重臂长的高差计算:
△H/ = HG - HD + Hj ≥Tm=6.5
⑶起重臂交叉大于3/4起重臂长(或覆盖低塔塔身)的高差计算:
△H/ = HG - HD + Hj ≥Tm+2m=8.5
群塔其中臂交叉情况示意
其中,7#塔吊与9#塔吊、9#塔吊与10#塔吊、11#塔吊与12#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起重臂长的情况;8#塔吊与10#塔吊、9#塔吊与11#塔吊、10#塔吊与12#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大于1/2起重臂长,且小于3/4起重臂长的情况;起重臂交叉大于3/4起重臂长(或覆盖低塔塔身)的情况在施工现场不存在。
3、相连塔吊间最终高差
相连塔吊间最终高差(m)
| 塔吊编号 | 7#塔吊 | 8#塔吊 | 9#塔吊 | 10#塔吊 | 11#塔吊 | 12#塔吊 |
| 相邻塔吊高差 | ||||||
| 7#塔吊 | 6.23 | 6.45 | ||||
| 8#塔吊 | -6.23 | -8.6 | ||||
| 9#塔吊 | -6.45 | -8.82 | -8.54 | |||
| 10#塔吊 | 8.6 | 8.82 | 9.4 | |||
| 11#塔吊 | 8.54 | 9.12 | ||||
| 12#塔吊 | -9.4 | -9.12 | ||||
根据本工程开工实际情况,别墅区四个施工区块同时开始施工,六台塔吊同时顶升。
1、各个塔吊之间的安全距离,
⑴、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起重臂长的高差计算:△H≥5m,均满足要求。
⑵、起重臂交叉大于1/2起重臂长,且小于3/4起重臂长的高差计算:△H≥6.5m,均可满足要求。
⑶、起重臂交叉大于3/4起重臂长(或覆盖低塔塔身)的高差计算:△H≥9m,实际情况为各相邻塔吊的交叉范围均小于3/4起重臂长,此条可忽略。
2、塔吊顶升应遵循安全距离要求,如平面位置不能错开,则应在竖向进行错开,错开距离满足上一条要求。
3、11#塔吊、12#塔吊,严禁跨越公路施工。
4、尽管塔机臂竖向已错开一定的距离,但是,如果两台相邻塔机的塔机臂同时处在同一平面位置,仍然会相互妨碍并产生安全隐患,因此,在塔机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相邻塔机的动态。信号员在发出启动信号之前要观察相邻塔机臂是否在离自己的塔机臂较近的地方或正向自己的塔机臂方向移动,根据情况决定发出启动信号的时间;在塔机臂移动的过程中,塔机司机也要密切注意相邻塔机臂的移动情况,一旦发现两个塔机臂向一个方向靠近,应立即停止移动或向反方向移动塔机臂。
5、塔吊标准节顶升,考虑到塔吊标准节的租赁费用和实际现场的使用情况,塔吊可分两次或多次顶升至最终高度。塔吊的顶升应严格按照塔吊安装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塔吊顶升前应向项目部提出申请,填写《塔吊顶升申请表》,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顶升。附《塔吊顶升申请表》:
塔吊顶升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 塔机编号 | 现有高度 | 设备员签名 | |
| 本栋号其它情况 | |||
| 相连栋号塔吊情况 | |||
| 申请顶升高度 | |||
| 项目部批准高度 | |||
| 批 准 人 | |||
| 批 准 时 间 | |||
6、塔吊顶升工作由塔吊安装公司负责,每次顶升完毕后应核对起重臂高差是否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完成后交项目部安全部保存资料。
第五章、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塔吊拆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及工法进行,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起重人员完成,严禁无证操作。
3、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 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4、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塔吊附着点的施工必须尽可能地提前进行。
5、作业现场的正下方必须设置不小于20米×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做明显标志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6、4级风以上严禁顶升作业,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附着安装。
7、塔吊附着以下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2‰,塔吊附着以上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4‰。
8、在塔吊顶升或降塔过程中,严禁回转、起升作业。
9、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均须持证上岗。在塔吊运行过程中,双方使用认可的信号指挥形式,如对讲机、旗语、哨音等。
10、塔吊司机在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保证安全运行。在停止作业时,必须保证大臂、小车及吊钩停放在安全部位,保证与其它塔吊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塔吊突然断电后应及时卸除吊物,将吊钩临时固定,防止起重臂转动,造成相连塔吊起重臂与钢丝绳碰撞;塔吊运行时,塔吊之间、塔吊与附近建筑物之间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11、塔吊司机在作业前和作业后,应对塔吊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塔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销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
12、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设置安全警示灯,当光线不足时应打开安全警示灯。
13、塔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活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用∠50*50*5角钢预埋在地下并与塔身进行有效连接)。
14、塔机应定机定人,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要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二人以上。
15、位于塔吊作业范围内的高压线,应搭设防护架,方案单立。
附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