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监理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的市场信誉,建立有市政建设监理公司特色的企业文化,贯彻落实公司“诚信服务,创造价值,铸造精品,回馈社会”的企业理念,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使公司发展壮大。比照“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结合本公司特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实行月度(季度)与年度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待遇、岗位调整、年终绩效薪酬发放等挂钩,绩效考核旨在充分发挥现有人力资源的效益,提高各项目监理部及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提升现场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力争创造一个公正平等的竞争工作环境,为企业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
第三条 绩效考核的原则
1、依据员工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科学、合理设置考核因素,力求较为客观地考核评价不同岗位员工。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3、坚持分级考核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有员工。
第五条 新进公司不满一个月的员工不参加季度考评,不满三个月的员工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
第六条 项目总监年终绩效与在公司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监理项目的规模、监理项目的个数、项目监理服务质量相挂钩。
第二章 绩效考核形式和方法
第一条 考核形式
1、公司主管领导及职能部门对各项目监理部总监、总监代表、项目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
2、总监、总监代表、项目负责人和部门领导对本项目监理部、本部门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二条 考核内容和考核依据
1、《四川省建设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手册》和XX监理公司《监理工作质量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各项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3、各部门、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职能及公司下达的相关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4、第三方评价:如工程得奖情况、得到业主表扬、集团公司评优、顾客满意度调查等来自分公司外部的有关评价。
第三章 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第一条 考核实施时间
对公司直营项目部每两个月考评一次;对合作项目部每半年考评一次;每年最后一个月对所有项目部年终考评一次。
公司巡查组对所有项目部不定期巡查考评。
第二条 绩效管理的原则
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性原则。绩效考核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要向全体员工公布,以增加绩效考核的透明度。
(二)客观性原则。绩效考核要以事实为依据,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对员工的考核评估都要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三)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核过程中,考核者和被考核者要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既肯定成绩,又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应努力和改进的方向。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更应及时进行有效沟通。
(四)常规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各级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职责,对员工做出正确的考核评估是管理者重要的管理工作内容,绩效的实施与管理工作是管理者常规性的管理工作。
(五)发展性原则。绩效考核通过激励、约束与竞争,促进公司及员工共同发展,管理者和员工都应以绩效管理为手段,以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提高公司效益和员工绩效为首要目标。
第三条 绩效管理的内容
(一)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是指员工在绩效期间实际工作产出(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难易程度、对公司贡献程度、工作完成及时性和工作中的改进创新等。
(二)工作态度
工作态度包括主动性、责任心、团队协作、劳动纪律等,根据员工客观表现予以考核。
(三)工作能力
工作能力包括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综合文字能力、业务技术水平等。
第四条 年终绩效考核其它要求
(一)被考核员工如果因人事变动而调离原部门或项目监理部的,调离三个月以上的,原则上由新部门、新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但须听取原部门或原项目监理部有关意见;
(二)调离不满三个月的,则由原部门、原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
(三)年度内累计旷工5日以上(含五日)员工不享受年终绩效;
(四)年度内受分公司记大过处分或受相关部门行政处分的不享受年终绩效;
(五)所管理的工地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享受年终绩效,同时参照本办法条款给予所属项目部经济处罚。
第五条 考核者的职责
1、考核者须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考核评价表中所涉及事项作出考评,并对考核结果负责,考核结果的公正性与考核者的绩效挂钩。
2、考核结果存在争议时,由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组审核确定。
第四章 考核流程
第一条 公司技术部根据工作计划,下发员工年度绩效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的目的、对象、方式、内容以及考核进度安排等。
第二条 考核人根据考核表格所列明的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标准量化打分,填写相关考核表格。公司技术部负责各考核表的汇总,并计算被考核人的考核得分,并将经过汇总统计的考核结果提交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组审定。
第三条 考核结果由公司技术部反馈给员工,项目监理部员工考核成绩下发到总监,由总监反馈给员工。
第四条 对考核结果有质疑的,员工可于考核结果公布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组提出。员工书面提出的质疑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组应在五日内答复。
第五条 考核最终结果在公司备案。
第五章 考核标准
第一条 绩效考核工资发放形式
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只领取工资总额的80%,剩余20%作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根据每位员工的年终综合考核成绩等级,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第二条 项目部奖、惩金额划分比例原则
项目部受公司奖、惩后,总金额划分原则按以下方式执行:
1、项目总监承担奖、惩总数30%;
2、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平均承担奖、惩金额总数50%;
3、项目监理员平均承担奖、惩金额总数20%。
第三条 考核等级划分办法
按照《四川省建设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手册》所列四大项逐项考评,采用得分率评定,以实得分除以应得分等于得分率N,按得分率N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分为A、B、C、D四个等级85%≦N评定为A等,70%≦N<85%评定为B等,60%≦N<70%评定为C等,N<60%评定为D等。
每次绩效考核得分作为公司对项目监理部人员工资发放,分公司及合作项目部监理工作质量好坏的评判依据
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由当年每次公司巡查组考核评分与年末公司巡查考核评分加权评分得出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年度绩效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项目监理部(绩效考核为A级),在75-90分的为合格项目监理部(绩效考核为B级),在60-75分的为基本合格项目监理部(绩效考核为C级),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项目监理部(绩效考核为D级)公司将以此为公司项目监理部及合作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奖惩依据。
第四条 绩效考核的奖、惩制度
公司巡查对每次考核考评结果按得分率高低进行排名每次考核评价在90分以上的公司予以表扬,并按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全额发放绩效工资,考核在60分以下的予以批评并扣罚绩效工资总额50%,考核在60-90分的将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提请公司复查,复查合格后将按公司绩效考核标准核发绩效工资80%。
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公司项目监理部,公司将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分公司、合作项目部,公司将给予各方面的优惠,并给予5000-20000元的奖励。
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公司项目监理部,将给予5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视整改情况给予监理部人员留岗察看或除名等处罚。
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分公司、合作项目部,公司将给予2000-50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分公司、合作项目部协议,由公司统一管理。
被省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为C级或D级的公司项目部,公司将约谈总监并扣罚当季绩效工资,对不能胜任的总监、专监、监理员予以更换,清退。被国家省市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约谈的分公司、合作项目部,公司将停办相关业务,直至扭转局面消除影响。并视情况给予1-10万元的经济处罚,或取消其合作协议。
公司项目监理部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投诉,被举报的扣除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当月(季)绩效工资,并处以项目监理部5000-30000元罚款,若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分公司、合作项目部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通报、被投诉,被举报、被处罚的,视情况的严重性处分公司、合作项目部1-50万罚款,造成损失的应按要求赔偿,除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分公司、合作项目部的相关业务直至取消分公司、合作项目部的业务。
项目监理部人员存在违背职业道德或违规、违法行为,被举报、被投诉的,公司将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公司将视情况严重性,处以批评、清退等处罚,严重违规、违法的公司将按相关要求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 项目考核分数计算原则
1、项目监理部总监得分=总监情况考评表(1-11月平均)×60%+主管领导测评×20%+总监自评×20%
2、监理部监理员得分=监理人员考核表(1-11月平均)×60%+项目总监测评×20%+个人自评×20%
3、行政人员得分=职工月度考核表(1-11月平均)×60%+部门领导测评×20%+个人自评×20%
4、所有计分同年终考核表拆成百分制汇总。
第六章 考核结果
第一条 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公开。在考核过程中,不得泄露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评议,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考核人必须对自己做出的评价结果负责,有必要的应辅以事例举证。
第二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1、员工月度工资调整的主要参考依据;
2、与员工年终绩效薪酬直接挂钩;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本办法制定的内容和部分条款需要在实施中加以完善。
第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监理公司
2019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