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诉讼案件管理规定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诉讼案件管理,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公司《诉讼事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诉讼案件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法律部负责起诉案件和应诉案件的管理,产业部负责企业案件办理的监督和检查。企业实行诉讼案件 管理总经理负责制。 第四条 每月法律部向公司法律委员会汇报起诉案件、应诉案件的进展情况。 第二章 起诉案件管理 第五条 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中发生纠纷,须制定纠纷解决方案。方案须包括协商解决的措施、步骤、时间安 排。 第六条 符合公司《诉讼事务管理制度》第二章第五条规定起诉条件之一的,按纠纷解决方案规定时限不能协 商解决的,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诉前准备会议。经济类纠纷或其他重大纠纷须有法律部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劳动 纠纷须有产业部、公司人力资源部参加。 第七条 经诉前准备会议初审决定起诉的,须填报《起诉(应诉)案件审批单》,并附案件相关证据资料,按程 序审批。 第 审批决定起诉的案件,法律部起草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办理立案手续。起诉单 位责任人、承办人须配合法律部诉讼。 第九条 法律部通过《起诉(应诉)案件证据提报单》对需收集的证据资料作出说明和要求,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证据资料的收集工作。 第十条 诉前会议决定由企业承办的,法律部通过《起诉(应诉)案件企业承办单》出具指导意见,并及时跟踪 案件处理过程。 第十一条 诉前会议确定的诉讼请求,一审裁定、判决没有全部支持的,起诉单位应在收到裁定、判决书当日 报法律部,两个工作日内由法律部再次组织例会,并按会议决定执行。 第十二条 胜诉法律文书生效后,法律部督促起诉单位执行,一个月内执行不利的,法律部配合起诉单位申请 强制执行。 第三章 应诉案件管理 第十三条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单位,应于当日报法律部。 第十四条 法律部收到应诉通知书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起诉(应诉)案件证据提报单》对需收集的证据资料作 出说明和要求,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证据资料的收集工作。 第十五条 初步证据资料准备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法律部组织应诉专题会议,确定应诉事项。 第十六条 按应诉专题会议决定,法律部制定应诉案件准备方案、起草答辩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应诉单位责任 人、承办人须配合法律部应诉。 第十七条 应诉专题会议决定由企业承办的,法律部通过《起诉(应诉)案件企业承办单》出具指导意见,并及 时跟踪案件处理过程。 第十 应诉专题会议决定外委律师承办的,法律部负责对外委托律师,并配合案件处理。 第十九条 一审裁定、判决没有达到专题会议决定的预期结果的,应诉单位须在收到裁定、判决书当日报法律 部,两个工作日内由法律部再次组织例会,并按会议决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生效的法律文书判定应诉单位履行给付义务的,应诉单位应积极与对方协调,避免的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应诉单位须尽量争取执行和解,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第四章 结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诉讼案件须设立专卷,案卷应包括如下资料: (一)起诉状、答辩状、裁定书、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二)证据资料; (三)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结案后,案卷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统一管理,并及时整理案例,在公司自动化办公系 统(OA)上发布。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四条 未按本规定执行的,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经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于二○○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负责解释。 附表: 1、《起诉(应诉)案件审批单》 2、《起诉(应诉)案件证据提报单》 3、《起诉(应诉)案件企业承办单》 4、《上诉案件审批单》 附表1 起诉(应诉)案件审批单 企业(公司部门) | |||||
| 案 由 | 责任人 | 上报时间 | |||
| 承办人 | |||||
对方名称(姓名) | |||||
案 件 概 况 (起诉时说明起诉理由、依据 及要求;应诉时说明纠纷概况 及处理意见) | |||||
企业(公司部门) 总经理意见 | |||||
产业部意见 | |||||
专业部门意见 | |||||
主管副总裁意见 | |||||
总 裁 办 批 转 | |||||
法律部初审意见 | |||||
法律事务副总裁意见 | |||||
说明:1、起诉及应诉的经济、劳动纠纷,相关企业或公司责任部门须填报此单。
2、公司的案件,公司责任部门填报后,无须产业部签批。
3、责任人为企业、公司部门总经理。
4、填报此单须附相关资料及诉前会议(应诉专题会议)纪要。
附表2:
起诉(应诉)案件证据提报单
交办部门 | 法 律 部 | 交办时间 | ||||
承办企业 | 责任人 | 案件名称 | ||||
| 承办人 | ||||||
| 收集证据 资料明细 | 序号 | 证据、资料名称 | ||||
完成时限 | ||||||
企业完成情况 | ||||||
2、责任人为企业总经理。
附表3:
起诉(应诉)案件企业承办单
交办部门 | 法 律 部 | 交办时间 | |
承办企业 | 责任人 | ||
| 承办人 | |||
案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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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部 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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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部门 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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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办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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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法律部批转企业自行承办案件时填写此单。
2、责任人为企业总经理。
附表4:
上诉案件审批单
企业(公司部门) | 责任人 | ||
承办人 | |||
案件名称 | 上报时间 | ||
一审判决 | 年 月 日收到 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案号: ),
判决内容: | ||
企业(公司部门)意 见 | |||
产 业 部 意 见 | |||
专业部门意见 | |||
法 律 部 意 见 | |||
法律事务副总裁意见 | |||
说明:1、企业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劳动争议裁决书)之日起两日内填报此单。 2、公司案件由公司责任部门填报此单。 3、责任人为企业、公司部门总经理。 4、填报此单须附一审裁定、判决书及会议纪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