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省、直辖市、自治区名 | 别称或简称 | 省会(或首府)名 | 省、直辖市、自治区名 | 别称或简称 | 省会(或首府)名 | ||
| 安徽省 | 皖 | 合肥 | 吉林省 | 吉 | 长春 | ||
| 北京市 | 京 | 北京 | 江苏省 | 苏 | 南京 | ||
| 重庆市 | 渝 | 重庆 | 江西省 | 赣 | 南昌 | ||
| 福建省 | 闽 | 福州 | 辽宁省 | 辽 | 沈阳 | ||
| 甘肃省 | 甘或陇 | 兰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内蒙古 | 呼和浩特 | ||
| 广东省 | 粤 | 广州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宁 | 银川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 | 南宁 | 青海省 | 青 | 西宁 | ||
| 贵州省 | 贵或黔 | 贵阳 | 山东省 | 鲁 | 济南 | ||
| 海南省 | 琼 | 海口 | 山西省 | 晋 | 太原 | ||
| 河北省 | 冀 | 石家庄 | 陕西省 | 陕或秦 | 西安 | ||
| 河南省 | 豫 | 郑州 | 上海市 | 沪 | |||
| 黑龙江省 | 黑 | 哈尔滨 | 四川省 | 川或蜀 | 成都 | ||
| 湖北省 | 鄂 | 武汉 | 省 | 台 | 台北 | ||
| 湖南省 | 湘 | 长沙 | 天津市 | 津 | |||
| 自治区 | 藏 | 拉萨 | 维吾尔自治区 | 新 | 乌鲁木齐 | ||
| 云南省 | 云或滇 | 昆明 | 浙江省 | 浙 | 杭州 | ||
| 特别行政区 | 港 | 澳门特别行政区 | 澳 | 澳门 | |||
1.地理位置
我国的海陆位置:亚洲东部、太平洋的西岸。
我国半球位置:东半球和北半球。
我国的经纬度位置:我国领土南北跨越的纬度近50度,大部分在温带,小部分在热带,没有寒带。我国东西跨越经度60多度,最东端的乌苏里江畔和最西端的帕米尔高原高原相差5个时区。
2.辽阔的疆域
我国领土辽阔广大,陆地总面积约960万平方千米,仅次于俄罗斯、加拿大,居世界第3位,第四位为美国。我国南北相距5500千米,东西相距5200千米。
3.疆界和邻国
我国陆上疆界两万多千米与我国相邻的国家有14个。东邻朝鲜,北面是俄罗斯、蒙古,西北和西南面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接界。南接老挝、缅甸、越南。
我国海岸线长达18000多千米,自北向南濒临的近海有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我国的领海,是指从海岸基线向海上延伸到12海里的海域。渤海和琼州海峡为我国内海。沿海分布有岛、海南岛、崇明岛、舟山群岛、南海诸岛等5000多个大大小小的岛屿。同我国隔海相望的邻国有: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和印度尼西亚六个国家。
4.行政区划
我国现在行政区基本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县级市、自治县)和乡(镇)四级,省级行政单位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全国划分东北区、华北区、华东区、中南区、西南区和西北区6个大区。、九龙、澳门是我国领土的一部分。中英两国于1984年12月签署有关问题的联合声明,我国于1997年7月1日对恢复行使主权,在设立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
我国同葡萄牙于1987年4月在北京共同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声明重申,澳门是中国领土。我国已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在我国行使主权下的澳门实行“一国两制”。
5.地区划分
华北:河北省、山西省、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东北: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东四盟市)
华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华东: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上海市
东南:福建省、省
华南: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维吾尔自治区
西南: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自治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