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不断提高员工绩效水平,激励员工不断进步,同时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地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考评体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级员工考绩均分为年中考绩和年末考绩两种,年中考绩和年末考绩的平均数为年度考绩。
第二条年中及年末考绩系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平日的工作、能力、品德、学识、服务精神随时所作的严正考评,并记录于年中及年末的考绩表内,作为年度考绩计算资料。
第三条对被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要有充分的了解,在考评前应认真做好准备,搜集其自上次考评以来的工作表现记录,包括出勤情况、奖惩情况、直属主管的日常反映等内容,确保考评结果的准确性。
第四条考评的目的是为了对员工的工作能力、态度和业绩进行评价,为工资、晋升、培训提供依据。
第二章考评原则
第五条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经办考绩人员应认真、细致、实事求是,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并严守秘密,不得泄露考评记录。
第六条多元主体考评原则,对每个人员都要接受来自直接上级、相关同事和自我考评,管理人员另外还要接受来自直接下级的考评。
第三章考评内容
第七条 公司的考评制度主要对各级员工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评:
1、德:即员工自身素质;包括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职业道德、个人卫生与仪容仪表,还包括员工是否具有上进心,是否忠于本职工作等环节。
2、能:即员工工作能力;根据员工的不同职级层次,对其管理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分析决策能力、自我学习能力等作分类考评。
3、勤:即员工的态度;主要是指员工的事业心与工作态度,包括其出勤情况、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进取性及协作性等。
4、绩:即绩效;主要是考评员工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与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第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根据其事由、动机、影响程度报请升级、记大功、记功、嘉奖、晋级及奖励,并记入考绩记录:
1、公司业务上或技术上有特殊贡献,并经采用而获显著绩效者。
2、遇有特殊危急事故,冒险抢救、保全公司重大利益或他人性命者。
3、对有严重危害公司重大利益的意图,能防患于未然,并妥为防护消灭,因而避免损害者。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程度,报请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降级等处罚,并记入考绩记录:
1、行为不检、屡教不改或破坏纪律情节重大者。
2、有特殊危急事变,畏难逃避或救护失时,导致公司或公众蒙受重大损害者。
3、对可预见的灾害疏于觉察或临时急救措施失当,导致公司遭受不必要的损害者。
4、觉察到对公司的重大危害,因徇私不顾或隐匿不报,因而怠误时机致使公司遭受损害者。
第四章考评办法
第十条 个人总结考评法。由被考评员工对本人的工作表现,参照公司行政部和所在部门规定的工作标准,以书面总结的形式作自我鉴定。
第十一条 部门评议考评法。由所在部门同事有组织、有准备,背对背地讨论评议。部门评议由部门主管负责召集并汇录评议结论。考评标准或提纲,由行政部和员工所在部门制定。部门评议结论需经本人阅读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上、下级面谈考评法。指上级管理人员通过直接面谈方式对其属下员工进行考评的方法。
第十三条 公司考绩工作使用行政部统一制订的考评表。
第十四条 每次考评时,普通员工由上级、同事、本人按照45%、45%、10%的比例进行考评打分;部门主管以上的人员由上级、同事、本人、下级按照30%、30%、10%的比例进行考评。
第十五条 考评表的计分办法。由行政部组织成立考评小组参与考评。每名参与者填写一份考评表,按照不同权重类算出平均分,然后按上面提到的不同层次人员比例计算出最终得分。按照最终得分确定考评等级。
第十六条 到职未满半年者不得参加年度考绩,但仍应填具勤惰及奖惩资料备查,并注明不参加考评字样及原因。
第五章考评结果
第十七条 考评成绩的记录,将作为员工升职、升级、调迁、退职、核薪及发放年终奖金的重要依据。
第十 年度考绩依成绩分下列五个等级:
A类,卓越级:85分以上,年度考绩在85分以上者,列为A类,升职一级或加薪三级。
B类,优秀级:80~85分,年度考绩在80分以上,未满85分者,列为B类,加薪两级。
C类,良好级:70~79分,年度考绩在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列为C类,加薪一级。
D类,一般级:60~69分,年度考绩在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列为D类。薪资不作调整。
E类,较差级:59分以下,年度考绩未满60分者,列为E类,降薪一级。
第十九条 年度内曾受过奖励或惩戒者,其年度考绩应依下列规定增减分数:
1、记大功一次加10分;记功一次加5分;嘉奖一次加2分。
2、记大过一次减10分;记过一次减5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A类:
1、受过任何一种惩戒。
2、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以上者。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评不得列入A类至C类:
1、年度内曾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迟到或早退累计10次以上者。
3、旷工两日以上者。
第二十二条 请假者依下列规定扣减考评分数:
1、事假:每超过一次扣减其考绩0.5分。
2、病假:除经特准者外,每超过一次扣减其考绩0.2分。
第二十三条 年度内曾受过奖励或惩戒者,其年度考绩应依下列规定增减分数:
1、记大功一次加10分;记功一次加5分;嘉奖一次加2分。
2、记大过一次减10分;记过一次减5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编制内各级职员遇有职位空缺或公司扩编增加名额时,考绩优异人员,应予优先替补。
第二十五条 在每次考评中,对得分最低及被评为不及格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度”,给予转岗、待岗、下岗的处分。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考评成绩跟随个人人事资料由行政部统一记录备案,除总经理以上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阅。
第二十七条 被考评者如果对考评结果不满,可以在接到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行政部提出投诉,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
第六章考评程序
第二十 考评每年分两次进行,年中考评期限自1月1日至6月30日,年末考评期限自7月1日至12月31日。年中成绩应于7月1日以前完成,年末考绩应于次年的1月1日以前完成。
第二十九条 考评总体分为三个步骤:
1、员工自我总结,完成个人鉴定考评表,上交部门主管审核。
2、部门主管组织本部门员工对被考评人员进行评议,并汇总意见。
3、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根据员工自我考评和同事考评对其进行面谈交流考评,并形成书面形式交行政部。
第三十条 考评流程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