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职业学院
示范性实习基地申报书
基地名称: | 海口市司法局实习基地 |
系 (部): | 应用法律系 |
日 期: | 2010年7月 |
2010年6月
基地名称 | 海口市司法局 | 建设系(部) | 应用法律系 | |||||||||
已接纳实习生批次 | 5批 | 是否是我院常规实习基地 | 是 | |||||||||
基地负责人 | 唐文琦 | 职务(职称) | 副调研员 | 联系电话 | 66126225 | |||||||
通讯地址 | 海口市广场路1号 | |||||||||||
实习基地基本情况、建设思路、具体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一、基本情况 海口市司法局实习基地是我系于2008年11月建立。当年就接受我系06级100名学生到该基地为期4个月的实习;2009年5-7月份该基地第二次接受我系法律事务专业97名学生进行实习;2009年11月份该基地第三次接受我系法律事务专业和司法助理专业76名学生实习。同时2009年11月和2010年6月我系招录培养改革试点专业40名学生到该基地进行为期一周的认知见习和一个月的岗位实践实习。五批学生在该基地实习实训的主要岗位是基层司法所各岗位,也有少数学生在市司法局和区司法局各职能部门、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实习。四批学生在实习中有部分学生到市局下属的海口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和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进行实习。在两年多的实习过程中有4位学生被海口市司法及下属单位录用,突破了我院学生在司法局就业的渠道。 海口市司法局下属有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海口市椰城公证处和海口市椰海公证处等4个直属单位,在各区设有区级司法局 4个,区级法律援助机构4个,乡镇司法所42个。属于该基地直管的律师事务所有33个,属区司法局直管的基层法律事务所有16个。海口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门,是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其他职能部门无法替代的功能和作用。司法局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及下属区司法局、司法所各岗位,与我系法律事务专业人民调解员方向、基层法律服务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十分切合,是我系两个专业方向校外实习实训的主要场所。通过五批学生在市司法局实习实训的过程,我们深刻体会到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也体现了法律高职专业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教学按照教育部等上级有关部门在法律辅助性岗位人才培养的要求。海口市司法局在建设我系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中给予了大力支持,局领导及相关处室积极落实有关基地建设的问题,在多次安排学生实习实训工作中,专门抽调一位副局级领导负责学生实习实训工作,为我系学生实习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建设思路 1、通力合作,互惠互利。根据教育部【2006】16号文件精神,“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为此,加强和推进校外顶岗实习力度,使校内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是我系培养基层司法辅助人才的必由之路。海口市司法局特别是其下属司法所目前的状况是人力严重不足。绝大多数的基层司法所只有一个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既是所长又是具体工作人员,工作任务量大,十分繁杂,每天都是在疲于应付,工作质量不高。我系学生去司法所实习一方面使学生学到了课堂上无法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大大缓解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不足而造成的工作压力,同时学生在司法所实习实训过程中接触了社会,掌握了在相关岗位上的工作能力。 2、与好扣市司法局建立长效双赢的合作机制。实行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制度。建立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将实践教学活动纳入平台管理中。 3、通过与海口市司法局沟通,在创建学生实习实训岗位、学生顶岗实习、指导学生实际动手、保障学生实习实训质量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司法局工作任务要求,可以安排学生在任务驱动下进行顶岗实习和阶段性实习,以满足司法局的工作任务要求。 4、积极落实委关于在系统聘请兼职教师的相关通知,聘请海口市司法局领导和业务骨干,参与与实践教学有关的教学工作,解决好兼职教师在教学工作的相关问题。 三、主要措施 1、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双方单位成员成立实习基地建设小组,由实习基地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海口市司法局实习基地的规划与建设,力争在海口市司法局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互惠互利的长效双赢合作机制。建立实践教学管理平台,所有的实践教学活动纳入平台管理之中。 2、建立一套完善、合理适合基层岗位实习实训工作的各项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实行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制度。 3、重点解决兼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在岗位上能深入具体的真实案件办理,做到真案真做。 4、充分利用实习实训基地的资源为我系专任教师教师参加岗位实践和专业调研服务。同时利用其资源积极争取项目与司法局合作进行项目开发或课题研究,提高专任教师的实践能力和教学项目开发能力。 5、利用优势和专业优势,与海口市司法局沟通,在扩大学生实习实训接受量、学生实习实训岗位确定、实习实训任务确定、保障学生实习实训质量等方面进行双向监控。 系(部)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 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教学委员会 专家评审意见 | 主要就建设基础、建设思路、具体措施等进行评议,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专家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院领导 审批意见 | 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