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业风险种类
1. 市场风险
市场变数极多,因市场突变、人为分割、竞争加剧、通货膨胀或紧缩、消费者购买力下降、原料采购供应等而事先未预测到的风险,导致市场份额急剧下降,或出现反倾销、反垄断指控。
2. 产品风险
因企业新产品、服务品种开发不对路,产品有质量和缺陷问题,产品陈旧,或更新换代不及时等导致的风险。
3. 经营风险
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混乱、股东撤资、资产负债率高、资金流转困难、三角债困扰、资金回笼慢、资产沉淀,造成资不抵债或亏损的困境。
4. 投资风险
各类投资项目论证不力、收益低下亏损、股东间不合作或环境变化导致项目失败。
5. 外汇风险
因外汇汇率波动而使以外币计价的企业资产与负债价值上涨或下降。
6. 人事风险
企业对董事、监事、经理和管理人员任用不当,无充分授权,或精英人才流失,无合格员工,员工大面积(集体)辞职造成损失。
7. 风险
企业因选择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组织体系、激励机制不当而运作困难或内耗增大,或公司期限届满而面临解散清算。
8. 购并风险
企业的股权发生变化或转移,而引起善意或恶意的收购和企业间的合并。
9. 自然灾害风险
因自然环境恶化、地震、洪水、火灾、台风、暴雨、沙暴、雪暴、天文异变、交通事故、危险品泄漏、环境污染、地质(地基)变动等造成损失。
10. 公关危机
企业因多种原因,如产品质量不合格、劳资纠纷、法律纠纷、重大事故案被公众媒体曝光,而使企业公信力和美誉度急剧下降。
11. 风险
因法律、法规、、管理、规划的变动,税率、利率变化或行业专项整治,加入世贸组织、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等造成的影响。
12. 外交风险
我国与其他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恶化,导致正常经贸和技术合作的中断或终止。
二、 风险决策类型
三、 风险处置办法
设计系列组合措施,把企业风险总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 回避风险
对一些风险过大的方案应加以回避。如:
——拒绝与不守信用的厂商业务往来。
——新产品在试制阶段发现诸多问题而果断停止试制。
2. 减少风险
对风险无法回避的,可以设法减少风险。如:
——决策多方案优选和相机替代。
——及时与部门沟通获取信息。
——在发展新产品前,充分进行市场调研。
——实行设备预防检修制度以减少设备事故。
——在金融、证券投资上进行品种、期限、币种多元化组合。
3. 接受风险
——量力而行,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风险。
——企业用自我保险把风险接受下来,如每月积存一笔基金用于发生事故时抵偿损失。
4. 转移风险
主要措施有:
方案1: 套期保值交易
通过在期货市场在套头买卖交易,规避企业重要原材料、外汇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
方案2: 转包
企业把工程和产品零部件的生产制造转包给其他企业,把部分风险分散出去。
方案3: 向保险公司投保
四、 企业保险
1. 保险种类
(1) 财产和责任保险
——企业财产险。
——汽车保险:
● 责任保险 ● 撞车保险
——火灾保险。
——运输保险:
● 海上运输保险 ● 内地运输保险(铁路、公路、航空、内河)
——工人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者(公共)责任保险。
(2) 健康保险:
——大病统筹。
——医疗保险。
——妇女生育保险。
——职业病健康保险。
(3) 职工失业保险。
(4) 人寿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补充性养老保险。
(5) 特殊保险:
——财产征用险。
2. 保险策略
(1) 企业应当根据自身财力,权衡应投保的险种和缴纳的保费,测重总体保费支出和受益金额。
(2) 充分了解各个险种情况并精心选择。由于投保主体可能不同,大多数由企业投保,有的需企业、职工共同缴付。
(3) 当企业效益较好时,可在财税允许范围内,为职工投家庭财产保险和补充性养老保险。
(4) 有条件的企业可运用一些定量化的风险决策分析方法和工具,来精算优化保险方案。
资产经营
资产经营是运用企业全部的资产,从价值形态进行运作,其目标是提高资产质量,迅速膨胀资产总规模,控制更多社会资本,获取资产运作过程的增值效益。
一、 资产经营原则
1. 资产经营要与产业经营结合起来。两者关系是:
产业经营是资产经营的物质基础。脱离产业经营,产业经营失去依托,成为空中楼阁。
资产经营在产业经营基础上进行更高层次的运作。没有资产经营,产业经营只能自我滚动,难以超常规发展。
因此,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2. 目前资产经营要与公司制改造结合起来,有助于增资扩股、扩大资产规模,形成多元化产权关系。
3. 与企业区域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国内国际市场相结合。
4. 要考虑存量资产盘活,并与增量资产共同运作,优化资产质量。
5. 要合理避税,降低近期企业帐面利润,转换为扩大资产规模能力。
二、 资产经营的基础条件
1. 应有资产的处置权。对 国有公司来说,一般要获得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2. 要有精于资产经营的高级专门人才。资产经营是综合性、创造性、高智力的商务活动,需要一支富有经验,又有深厚经济、法律、科技理论素养的人才团队。
3. 要获得雄厚金融资本的倾力支持。
4. 全社会的企业产权清晰。能够从资产持有者手中改变资产边界和转移资产归属。
5. 各类相关市场体系完善。要有较发达、完备的资本市场、资金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和中介服务机构(如估价师、信息咨询、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验证等)。
6. 建立完善的游戏规则和法律、法规体系。营造统一、公开、公正的市场氛围。
以上是成熟市场经济必须具备的内外部条件。从目前国情看,上述条件远非具备,但不等于说不能搞资产经营。值得指出的是,在目前的改革进程中,一些有远见的精明的企业家利用非市场手段或与的特殊互惠关系,走出一条快速、低成本的资产经营之路,尤其在现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借以扩大企业规模,这个领域大有可为。
三、 资产经营方法
1. 资产经营方案
方案1: 国有资产的行政划拨
部门将一些国有企业有偿或无偿划拨给企业(集团),集团可以全权管理这些企业。在取得国有资产经营授权后,集团可成为这些企业的出资人(股东)。
一般常见于将弱势企业划给强势企业。
方案2: 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
通过对外投资设立新的企业,当设立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且公司控股时,企业获得一条较优质对外融资渠道(如配股、发行股票、债券、转券),企业通过合理手段统一调配上市公司所筹资金。
企业对外投资应运用杠杆原理,以小公司资本控制大量社会资本,这时应运用递阶控制企业组织结构。
方案3: 兼并、收购
可分为吸引式、控股式兼并。一般是优势企业把劣势企业兼并过来,也可以通过发行垃圾股票达到小鱼吃大鱼的收购。
兼并收购是现时较热门的课题,目前一个是在股票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兼并收购,另一个是行业成建制的合资性控股收购(如中策现象)。
值得指出的是,从国内外购并案实证统计分析看,大量购并是以失败告终的。从其中看到:具有规模经济、大批量生产、资本密集型与垂直联合的购并胜算可能较大;劳动密集、技术简单、无须特别售后服务的购并胜算可能较小。
方案4: 股权部分转让
企业将现有存量资产部门转让,以增资扩股方式吸纳社会、外国资本。
方案5: 企业分立、破产
对企业先分立、后破产,剔除不良性财产后,分立出的良性资产获得新生。当然,新企业须承担部分原有企业债务。或者对一些破产企业收购重组。
方案6: 企业租赁
租赁其他企业进行经营,或将下属企业租赁出去。
方案7: 企业拍卖
将优质企业(成长期、有名牌)拍卖出去,转让他方,获取擌ε黾迶的增值收益。
将劣质或与主导产业无关的一般性企业拍卖,以期获得较好利益。
方案8: 企业托管
受托企业与被托管企业的资产所有者进行谈判,受托管理被托管企业,并取得其经营权。
托管一般需要受托企业支付抵押金,或以其财产抵押。目前,国企改革中,国企之间托管有可能减免抵押。
企业托管常常是过渡办法,条件成熟时转入购并。
方案9: 企业承包经营
公司方与其他方签订协议,承包经营一些企业。
方案10: 产权转债权,逐步投资入股
先托管、承包、租赁一些企业,其产权变成为公司负债,公司逐步投资置换出资本予所有者,最终兼并这些企业。
方案11: 企业产权互换
企业间股权互换,达到拥有对方企业目的; 或直接控制对方企业。
方案12: 借壳上市
通过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母公司或上市公司收购一些企业的办法,达到公司资本证券化的目的。
方案13: 产权买卖
公司以产权交易为唯一目的,买进企业,再派遣人员,配置产品、资金、技术、设备、市场,进行结构重组,精心包装;在该企业呈成长、经营状况好转时再予卖出,获取专业重整企业买卖的效益。
方案14: 无形资产投资运作
——以公司品牌、商誉等作为对外投资主要工具,共同设立企业或进行特许经营、合作。
方案15: 贷改投替换
——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拨改贷转作股权,对企业入股,建立银企关系和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另外,社会其他企业对银行的负债,不能债权转股权。公司可以选择优质企业和兼并对象,通过向银行购买这部分债权替换出来,再由公司投股方式控股参股企业。
2. 资产经营评述
(1) 以上资产经营方式各有其特点:
● 有的操作简单,有的程序复杂
● 有的成本低,有的成本高
● 有的收益高,有的收益低
● 有的、市场风险大,有的风险小
● 有的是行政性的,有的是过渡性的,有的适合在完全市场经济环境中运用
(2) 企业家还能不断创新资产经营方式。
(3) 各个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企业家经营理念和领导风格灵活地选用。当然,不可能一个企业涉及所有方式。
(4) 资产经营是最能发挥企业家才能的领域,许多企业各有心得和绝招,运用一些办法,企业在两三年内搞得很大,达到超常规发展。
(5) 目前,西方国家企业资产经营中兼并收购活动风起云涌,且往往是行业巨头间的强强联合。我国要借鉴西方企业资产经营经验和模式,尤其是中小企业要有被兼并收购的勇气。
财务管理
费用开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有利工作的原则,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办法。
第二章 费用开支计划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必须在每月底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费用开支计划,由财务部汇总、审核,经公司办公会议或总经理审批,即为公司当月的费用开支计划,并下达各单位费用开支指标。
第三条 公司同时授予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对计划内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费用开支计划留有弹性,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或变更授权。
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五条 凡公司费用开支计划内审批程序为:
1. 费用当事人申请;
2. 部门经理审查确认;
3. 财务部门审核;
4. 授权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凡公司计划外开支,一律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行政费用管理
第七条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报销手续:
1. 行政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根据、入库单报销。
2. 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可自行购买:
(1) 单价在50元以下,或总价在200元以下,行政批准;
(2) 单价在50元以上,或总价在200元以上,分管副总批准。
购买后,提交、实物,经行政部查验入库单及入帐报销。
3. 原则上不报销办公用品之装卸费用。
第 车辆使用费报销:
1. 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驾驶员补贴。
2. 行政部在掌握车辆维护、用车、油耗情况基础上,制定当月车辆费用开支计划。
3. 油费报销,需由驾驶员在背面注明行车起始路程,由行政部根据里程表、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复核,经行政签字验核。
4. 路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行政部根据派车记录复核,经行政签字验核。
5. 车辆维修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报销时在上列明详细费用清单,由行政部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复核,经行政签字验核。
6. 驾驶员行车补助按加班标准计算,每月在工资中列支发放。
第九条 交通费报销:
1. 交通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2. 交通补贴在员工工资中发放。
3. 员工外勤不能按时返回就餐者可给予误餐补贴。
4. 员工外勤每天交通费标准为 元,经批准可乘坐出租车并报销。凡公司派车和乘坐出租车,均不报销外勤交通费。
第十条 应酬招待开支报销:
1. 根据公司对外接待办法文件中规定的接待标准接待。
2. 应酬应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
3. 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办理的,事后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 应酬一般在定点酒店、宾馆进行。一般在签单卡签字后按月结算,不得擅自在它处或用现金结算。
第五章 内部收费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完善分级管理、核算机制,实行内部收费核算办法。
第十二条 内部收费包括车辆使用、领用办公用品、文印通讯几项费用。费用标准见费用开支标准表中内部发生费用,列入目标计划管理考核和成本效益范围。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颁行。
财务管理
请款单
姓名 | a | 部门 | a | ||||
用途 | a | ||||||
款额 | 大写 小写 | ||||||
支付方式 | 现金: 现金支票: 汇票: 其他: | ||||||
部 门 签 字 |
年 月 日 | 财 务 签 字 |
年 月 日 | 总 经 理 签 字 |
年 月 日 |
1、使用流程:当事人填写 部门、财务、(总经理)签字 取款 、本单位财务留存 财务报销费用、 当事人收回本单。
2、适用范围:凡公司财务借支均应使用本表。
3、使用要点:(1)用途须如实填;(2)款额须经测算后填写;(3)支付方式根据财务制度,并与财务主管协商后确定;(4)根据审批权限由领导签字。
4、本单以单页形式使用。
现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现金使用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业务特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第二条 使用现金范围:
1.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 出差人员差旅费;
3. 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 元以下的;
4. 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 库存现金标准
第三条 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 天(如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
第四条 因特殊业务需要应支付备用金,按营业额核定标准,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
第四章 现金收入和支出
第五条 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原则上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第六条 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现金。
第七条 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第 在特殊情况下规定应转帐结算,而不得不用现金结算的,经申请公司领导同意方可办理。
第五章 现金帐目
第九条 财务部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第十条 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帐外公帐、私设小金库。
第六章 处 罚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和经济赔偿。
第十二条 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十三条 所有罚款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暂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二条 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 差旅费借款;
2. 零星购物借款;
3. 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章 借款程序和标准
第三条 对因公出差:
1. 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
第四条 对零星购物借款:
1. 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 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
3. 到财务部领款;
4. 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
第五条 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 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对个人临时性借款:
1. 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
2.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
3. 经各级主管签批。
4. 到财务部以请款单作为借款还款依据。
第七条 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2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
第 暂借款可使用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视不同情况和公司财务规定确定。对经常性借款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信用卡。
第九条 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 对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 对领用备用支票、汇票结算的采购,使用后5天内报销;
3. 对领用备用金的部门、个人、定期(不定期)报销;
4. 对个人借款,最长不超过2个月还款。
第十条 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四章 监督和处罚
第十一条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定期、不定期清理暂借款。对逾期未还、未报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扣除工资和采取其他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修订,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报销催办单
姓名 | 部门 | 职务 | |||
借 款 记 录 | 借款时间 | 事由 | 金额 | ||
请于 年 月 日前来报销处理完毕 | |||||
否则,采取措施为 1.扣除工资 2.扣除奖金 3.其他 | |||||
财务主管 |
2、使用要点:本表由财务部门填写,送达当事人。
纳税人申请税务登记的手续
纳税人申请税务登记应办理如下手续:
1.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其它应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在按照税法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所属跨省、地、市、县、区、乡的非经济核算的分支机构,除由总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也应当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册登记或税务登记。
4.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交有关证件。
5.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凡属从事生产、经营的固定工商业户(包括国营、集体、个体等),发给税务登记证。对办理税务登记的其他纳税人,一般不发给税务登记证。如确需发证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情况自行列举。对不需发证的纳税人,也可根据需要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或简易税务登记卡。税务机关核发和换发税务登记证(卡)时,纳税人(领证、卡的人)应交纳工本费。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卡)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情况,提交有关证件,申请补发新证(卡)。经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补发,并收取工本管理费。
[1986年4月2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七条纳税人所属的跨地区的非经济核算的分支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各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册登记。
第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
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
[1986年5月23日]财政部发布《税收征收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2.关于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的时间、对象、内容
根据《征管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除从事临时经营的、临时性出售自产应税产品的以外,均应按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凡按财产、投资额纳税的,也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非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具体确定。
按上述规定应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开业和发给营业执照的(包括集体直接向交税的单位所属单位),应自发给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其它应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在按照税法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所属跨省、地、市、县、区、乡的非经济核算的分支机构,除由其总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也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册登记或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证的制定和发放
税务登记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征管条例》第二章税务登记的规定,并结合本地情况,统一制定。
税务登记证的发放对象:对符合办理税务登记条件的纳税人,凡属从事生产、经营的固定工商业户(包括国营、集体、个体等),应按规定核发税务登记证。对办理税务登记的其它纳税人,一般不发给税务登记证。如确需发证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情况自行列举。对不需要发证的纳税人,也可根据需要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或简易税务登记卡,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统一制定,并确定发放范围。
税务机关核发和换发税务登记证(卡)时,应按规定收取工本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