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害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我公司是以煤炭开采为主导的企业,井下水灾事故是矿井煤炭开采过程中的五大灾害之一。水灾事故主要是在从事煤矿井下探放水、开拓、掘进、采煤等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一般分为岩(煤)层含水层出水、老窖区积水突水、地表(河流、洪水)渗入、上水平积水渗入、小窑透水或承压水通过导水构造导入矿井等几种类型。水灾事故能造成人员被困或伤亡、设备被淹、巷道被毁,大的井下水灾事故甚至造成矿毁人亡。造成井下水灾事故的原因主要有探放水工作失误、地表塌陷区充填不实、小煤窑滥采乱挖、越层越界开采等。
我矿西部为永安煤矿采空区,南边和东边是南凹寺煤矿采空区,北面为寺河、东北面也有不同程度的采空情况,根据地质资料表明井田内有奥灰岩突水隐患,因此,我矿受采空区包围,如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力,就会造成水灾事故威胁。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2 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2.3 保护环境优先。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在本公司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下,完善井下水灾事故的应急组织分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在公司成立井下水灾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总 指 挥:董事长兼矿长
副总指挥: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
成 员:调度室、生产科、技术科、安监科、通风科、机电科、财供科、医保科、工 会、保卫科、行政科、救护队、 医疗队等事故单位负责人
3.2.2 指挥部职责
较大以上井下水灾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救助;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工作;决定是否请求外援;负责组织井下水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督查矿井应急救援演练。
3.3 成员单位及部门职责
3.3.1 技术科、生产科:负责提供矿井相关的突水点地质参数等技术资料,协助事故单位制定抢险方案和技术指导工作。
3.3.2安监科:负责监督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3.3.3救护队:负责按抢救方案,组织现场的紧急抢险和救援行动,听从总指挥命令,负责向邻近矿山救护队求救联络。
3.3.4工会、行政科、医保科: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3.5财供科:负责排水物资的储备,负责为事故矿井提供应急救援所需材料和物资。
3.3.6 机电科:负责为事故矿井提供排水设备及配件。
3.3.7 通风科:负责指挥通风队为抢救事故地点提供通风保障。
3.3.8 医疗队: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
3.3.9 保卫科:负责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交通畅通和矿区治安保卫。
3.3.10 安监科: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
3.4 现场指挥部
董事长矿长任现场抢救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制定抢救方案和现场指挥抢救。
4 预防和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本矿井水文地质管理人员负责分析矿井涌水量变化原因;定期对井田内及周边矿井采掘情况进行调查,并将其采掘、积水范围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坚持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制度;对水害威胁不清的地点,严格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4.2 预警行动
当矿井采掘工作或其它地点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煤层顶板淋水加大、煤层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发灰、有臭味、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裂隙出现渗水等透水预兆或矿井涌水量突然增大时,技术科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密切关注水情变化,分析判断其危险程度,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使公司处于预警行动。根据水害危险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5信息报告程序
5.1发生较大以上井下水灾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报告事故基本情况。汇报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影响程度、涌水量等。
5.2 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单位的水灾事故报告后,要做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并立即向当天调度室班长、调度主任、生产科长汇报,值班长或调度主任、生产科长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
5.3 汇报方式:电话汇报。调度室电话:7081616或8051 8055随后由总指挥决定10分钟内向上级报告.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遇难3人以下启动预案,遇难3人以上(含3人)或水淹一个盘区启动上一级主管部门应急救援预案。
6.2 响应程序
6.2.1 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矿长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抢救。
6.2.2 应急启动
总指挥接到较大以上井下水灾事故报告后,立即下达命令,启动上一级主管应急预案。调度室接到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示后,立即按照《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中“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调度室集合或直接奔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专业组,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6.2.3 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了解灾区情况、事故前人员分布、井下人员生存条件及进入该地点的通道。依据井巷布置及出水标高,计算被堵人员地点的高程、空间容积、氧含量、瓦斯含量、推算救出人员最长的时间,协助现场指挥部制定抢险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抢险。
6.2.4 救护人员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应判定遇险人员的位置、涌水量、受水淹程度、巷道破坏和通风情况。
6.2.5 排水过程中要切断电源,保持通风,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并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事故发生。抢险专业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立即对受伤、受困人员进行抢救。
6.2.6 医疗救护组要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医疗救护组无法救治时,应及时将伤员转院治疗。
6.2.7 全部受伤、受困人员救出后,要清点现场人数,抢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6.2.8 应急结束后,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事故抢险人员返回原单位。
6.2.9 安监科和有关科室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向上级汇报。
6.2.10 若涌水量很大,本公司救援力量不能满足现场有效救灾时,指挥部应向外单位或沁水县,晋城市求救。
6.3 处置措施
6.3.1 抢救被水困住的遇险人员时,对被困人员所在地高于透水后水位时,可利用打钻等方法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及食物;若加大排水能力或泄水措施都不能在短期生效时,可利用打钻孔、开小巷的方法,供给遇险人员新鲜空气、饮料、食物及救人;若所在地点低于透水后水位时,则禁止打钻孔、泄压,防止井下水串通扩大灾情。
6.3.2 处理上山巷道出水时,应遵循“防止处理事故时,发生二次透水或积水淤泥的冲击;突水点的下方,即救护人员进入处以下,应有待存水及沉积物的有效空间;保证人员在抢救中的通讯联系和安全退路;处理事故时的作业地点,应有安全设施(如躲避处等)”。
6.3.3全矿井或水平有被淹危险时,矿井透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水位逐渐上升。全矿或水平被淹危险时在下部水平人员撤出后,可以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区放水。在下水平的人员尚未撤出,而上部水平的排水设备又受到被淹的危险时,可装有粘土、砂石麻袋构成临时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巷道。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应急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应由调度室派人专门管理。在抢险救灾期间设备由机电科统一调用,物资由供应处统一调用。
设 备
名 称 | 水 泵 | 水 管 | 胶皮管 | 铁 丝 | 铁锹 | 编织袋 | 黄沙 (粘土) |
单 位 (数量) | 37Kw×2台 22Kw×2台 | 4寸×4000m | 2000m | 8#铁丝500m | 50把 | 300个 | 20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