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司会密切地与现场联系和合作,对本工程项目的各个单体设计与业主进行紧密的沟通和协商,特别是在现场阶段的方案优化调整,充分体现设计现场服务。
2、现场施工服务组各专业施工服务人员随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3、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安排每周定期一天到现场进行设计技术服务、咨询。
4、工程项目成立现场施工服务组,确定项目经理为设计后续服务现场代表负责人,由计划经营室发函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5、由现场施工服务组安排符合要求的设计人员参加现场施工服务人员的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待设计合同签约后5日内交付业主和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6、在施工服务中遇到疑难、原则或重大问题时,施工服务人员和现场服务组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所在设计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研究解决。
7、服务时间承诺:
(1)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施工现场参加相关会议或处理相关问题;如遇重大、紧急情况要求设计方必须到现场处理的技术问题。设计人员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
(2)设计方无需到现场交换设计意见和处理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联系答复,重大技术问题及一般技术问题在收到建设单位信息后24小时内处理并答复意见。
(3)施工图如有一般性的修改调整在1-3天内完成交付。
(4)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参加项目重要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8、设计现场服务保证措施:
(1)成立现场施工服务组,具体名单待中标后提交建设单位。
(2)服务组现场代表负责人定期回访各专业设计人员服务情况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