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①测量工作由项目部、分部(工区)分级管理。
②项目部配备一名测量工程师,隶属施工技术部管理。
③分部(工区)测量队配备一名测量技术主管,测量人员不少于 4 人。
二、工作职责
(1)项目部测量工程师职责
①负责组织本项目部的交接桩、复测和线路控制测量。
②确定重点、难点工程项目的彻底换手关键科目。
③负责项目部所属单位测量工作的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④负责测量技术总结以及测量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⑤参与项目部组织的质量检查、工程事故处理等技术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测量数据。
⑥负责检查各分部(工区)的测量人员上岗、设备配备、技术资料的管理等工作。
⑦配合和接受测量监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⑧配合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建设过程中对本线进行测量验收、抽检、复核,
误差、粗差争议的核查,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的监测和观测;
⑨负责竣工测量和参加竣工交接工作。
⑩发现测量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相应的
工程处置。
(2)分部(工区)测量队测量职责
①负责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中线、水平、断面、水准基点的开工前复核测量。
②负责桥梁基础、墩台、涵洞中心、线路的施工放样。
③负责隧道洞内的施工测量。
④负责施工中变更设计所需资料的测量。
⑤负责收集、整理测量资料和量制有关竣工图。
⑥发现测量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相应的
工程处置;
三、测量工作基本要求
①全线的控制测量设计或方案按业主要求编写,符合项目设计标准,满足建设需要,并为运营维护提供依据。测量设计或方案有条件时应听取和吸纳咨询、监理意见。
②施工测量、构筑物变形测量、安装工程测量和竣工测量按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本项目设计文件在勘测设计控制测量网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监理单位监理。
③测量设计或方案及交接桩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附标桩示意图,标明各种标桩平面位
置和标高,必要时附文字说明。依照资料进行现场核对,检查清点标桩。
④设计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履行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三份,业
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交接桩记录表存入工程档案。
⑤项目部应配齐本项目施工所需的各种测量仪器和工具,建立台帐,专人使用和保管,并定期送有资质的计量单位检定维修。
⑥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上报工程公司或集团
公司审批后实施,集团公司已明确规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关键测量科目也必须列入其中。
⑦所有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
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应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全部测
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当换手测量成果与原测量成果有较大差异时,双方测量单位应再次换手复测,直至测量成果准确可靠为止。各测量单位还必须将换手测量成果资料与初始测量成果资料一并保存备查;委托外部单位测量的,还应将其测量资格证明和委托测量协议复印件留存备查。所有测量成果(现场桩厥和内业资料)经测量计算,确认无误后,应向项目测量主管移交,并办理移交签字手续。
⑧测量时应特别注意相邻标段搭接处测量结果及资料的符合性,必须组织相邻标段进行
贯通测量和跨标段联测。
⑨在测量中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制,完成交桩复测、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
竣工测量以及导线测量和水准点保护工作。
⑩根据施工需要移设或增设水准点时,其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测量规范
的相关规定。
各级测量单位在测量工作中,对各项测量原始资料,必须严格按测量规定内容及格式
统一标准填写,不允许用纸片、活页纸或小本子代记。
各项测量计算成果和图表,必须做到标注明显、计算过程清晰并签署完备。未经复核、
检算和签署不完备的测量资料不得使用。
一切原始观测数据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事后凭记忆补记。记录手
薄必须填列页次、注明日期、起止时间、地点、测量项目、观测者、记录者、天气情况
及使用仪器。因记错需重记的数字,在错误的数字上划一杠,重新将正确数字写在上面,
不得涂改。因超限或其它情况划去的观测记录数据,应注明原因,并予保存,不得撕毁。
各种测量资料成果必须保存完整,整理成册并分类分项归档。对没有长期保存价值的资料也要待工程竣工验交后方可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