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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4 17: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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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

长安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40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统一领导、部门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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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长安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40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统一领导、部门依
长安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40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全面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和预防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1年9月13日至11月23日。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乡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重点行业(领域)。

按照全县的统一安排部署并结合我乡实际,此次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包括:以道路交通、桥梁安全为重点的交通运输行业;以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为重点的工矿商贸行业;以房屋和集镇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建筑施工行业;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为重点的有关行业。

(三)主要内容。

1.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道路运输行业重点排查治理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重型运输车辆和运输企业、桥梁等方面的隐患;煤矿行业重点排查治理通风瓦斯、水害防治、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方面的隐患;非煤矿山重点排查治理,露天矿山边坡坍塌、滑坡、泥石流,尾矿库溃坝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行业重点排查治理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方面的隐患;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治理储存、运输和经营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非法生产窝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予以打击取缔;民用爆炸物品重点排查治理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方面的隐患;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治理公路建设工程、水电站建设、水利工程、房屋和集镇工程建设脚手架、高支模、桥梁、深基坑等方面的隐患;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治理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治理锅炉、压力容器等方面的隐患。 

2.全面检查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由乡安监站牵头,全乡各相关部门参加,组织专项检查组,对还未完成整改销号 “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整治工作是否做到“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对隐患突出无安全保障的企业,是否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治到位的企业,是否依法予以关闭。

3.全面检查重大危险源、危险点的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各企业是否开展过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源、危险点是否清楚,是否建立了有关档案,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危险点是否落实监控、防范和应急措施。

4.全面检查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泥石流滑坡地质灾害点是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洪度汛措施,对汛期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汛期预警、预报、处置等措施是否落实。

5.全面检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全乡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对今年以来本辖区、本行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罚是否落实到位、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全乡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内容,加强宣传,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二)排查治理。

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汲取本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往的事故教训,认真分析,周密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查自改方案,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认真做好隐患登记,落实整改措施。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必须做到“七个一”,既一张检查登记表、一个整改指令、一套整改方案、一份整改责任书、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件治理档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加强监控监测,并制定完善有关预案,落实防控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计划的时间表完成整改工作。负有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治理到位。企业要将重大隐患登记表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报乡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及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督查检查。

全乡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查组对本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乡安监站。乡组织督查组,从2011年9月上旬起,不定期对全乡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四)总结分析。

全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长效工作机制, 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务必于2011年11月3日前报乡安监站。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导,乡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吉波  乡乡长

副  组  长:袁正林  乡副乡长

            鲁  聪  乡副乡长

            刘华东  乡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  郭顺海  乡国土所所长

            杨云智  乡派出所民警

            骆怀远  乡安监站副站长

            骆忠宇  长安村主任

            王  东  天坪村主任

            杨贵章  瓦石村主任

            严  冰  安乐村支书

            胡纯才  安稳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站,具体负责全乡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二)责任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组织实施。乡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所监管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工作。

1.派出所主要负责指导、督促道路交通、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和客运企业、驾驶员资质培训等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抓好交通运营秩序和病险路段、病险桥梁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2.安监站负责指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派出所负责指导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督促指导民爆器材储存、运输、使用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创建良好的交通秩序。

4.国土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排查和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质监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锅、容、管、特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行业的安全运行现状检查及相关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县、乡各级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1.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市、县有关实施意见相结合,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相结合,与强化执法、严格监管、严查事故相结合。做到排查一处、治理一处、巩固一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对隐患自查工作不深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给予上限处罚。对因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或未落实防控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企业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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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40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统一领导、部门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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