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特点新规律的研究
近年来,我国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社会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但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法律制度教育等很多方面都不完善,不能很好地适应这一变化,致使人民内部矛盾呈现上升趋势在所难免。在这个大环境之下,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劫持事件明显增多,给国家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和重大的经济损失。参与处置反劫持人质事件已经成为担负的一项经常性的作战任务。
(一)劫持与反劫持
劫持是指以暴力、暴力威胁方式控制交通工具或人质为手段,要挟、威逼第三方或人质满足其某种要求的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劫持犯罪属于恐怖犯罪的一种,直接威胁人质生命和重大财产安全,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一定的恐怖气氛,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及严重的危害后果。劫持事件概念包括以下构成要素:1.劫持是有目的的犯罪行为。2. 劫持是以强制手段和非法方式进行的犯罪行为。3.劫持必然涉及第三方。
一、 劫持分子构成及特点
劫持分子(团伙)主要由以下几类人群构成:恐怖主义分子(犯罪组织);被追捕的逃犯;企图外逃的叛国分子;企图勒索财产的犯罪分子等。劫持按其行为目的可分为四种类型:
1、 政治型劫持 此类劫持分子多来自于和反动政治组织或对现实社会制度严重不满的敌对分子。劫持的多是劫持后能产生重大国际影响的目标,如:飞机、船舶和社会要人等。
2、 经济型劫持 此类劫持分子,一般为成员或图谋不义之财的亡命之徒。劫持目标通常为社会要人或富有者及其亲属。
3、 报复型劫持 此类劫持分子,多为心理严重障碍者。劫持的目标一般是劫持分子仇恨的对象或其亲属。
4、 拒捕型劫持 此类劫持分子,一般为负罪潜逃分子,其劫持行动,通常是在遭追捕的逃跑中临时起意,仓促实施,目的在于以人质作掩护,抗拒抓捕。
二、 反劫持行动的基本类型及行动原则
反劫持行动是人民、依据法律,以武力为主要形式,瓦解、制服或歼灭劫持分子,营救人质的战斗行动。其主要特点:案发突然,任务紧急,出师被动;情况变化快,战机不易捕促;作战空间狭小,使用兵力受限,使用武器时机、程度难把握;处置后果影响面广,战斗行动风险大等。 反劫持行动按作战地形可分为:反劫车战斗;反劫机战斗;居民地营救人质战斗等。人民、实施的反劫持战法,一般以武力解救为主。因此,要善于把握武装解救的战机,善于创造战机:要善于抓住时间空档,利用劫持分子对人质的暂时性失控,在其来不及对人质加以残害的暂短时间内迅速出击;要善于抓住空间转机,利用劫持分子与人质位置关系的暂时疏离,迅速采取措施;要利用人的注意分配不平衡性的特点,分散或转移劫持分子的注意力,声东击西;要利用劫持分子思维活动的盲点,出其不意,克敌制胜。
反劫持的一般行动原则:积极慎重,保护人质第一;就近用兵,快速反应,快速部署;立足武力突击,积极创造战机,隐蔽行动企图,对敌实施突然打击;靠前指挥,机断行事,协调行动;加强特种侦察,准确掌握情况,查打一体,瞬间制敌;力求就地解决;充分准备,高效保障,注意自身防护等。
三、 反劫持基本战法
1、攻心战法 采取会面、电话、无线电、信函等方式进行传话、对话、喊话,针对劫持分子的情感、理智和意志,从心理上展开攻击。目的是使劫持分子恢复理智,瓦解其意志,使其改变顽抗的态度,放弃继续犯罪的意念,或使其产生错觉和混乱,诱其就范,以利于警方采取攻击行动。具体行动方法是:晓以利害,感召。亲友对话,情理感化。谈判缓冲,保护人质。利益诱惑,干扰疲惫。
2、狙击战法 派出狙击手隐蔽待击,寻找、创造并抓住战机,以突然而准确的火力给劫持分子以出其不意的致命打击。具体行动方法是: 数箭穿心,集火合击。派出数个狙击手在不同方向隐蔽做好向同一地点射击的准备。集火射击的地点,应选在劫持分子必经的门口、窗口、路口等位置,一旦劫持分子出现,各射手从不同角度选择劫持分子与人质分离的时机集中火力消灭劫持者。 引蛇出洞,多位待机。采用各种手段诱敌走出交通工具和扣押人质的场所,使其成为暴露之敌。预先在劫持者向异地转移途中,选择数个便于集中火力狙击的地点,派出多个狙击手在周围隐蔽待机。战机一旦出现,狙击手便即刻以准确火力消灭劫持者。 分工“包干” ,多点同击。对付多名劫持分子分别劫有人质的复杂情况,应根据劫持分子的人数和位置,向狙击手分派任务,对每个目标均指定两个以上狙击手负责“包干”,各点分别做好准备后,在统一指挥下对各自目标同时发射,瞬间一举分而制之。
3、伏击战法 预先将兵力隐蔽配置在劫持分子必经之地,等待或引诱劫持分子进入预伏地点突然攻击 。具体行动方法是:诱其就范,动态伏击。以各种手段引诱、迫使劫持分子离开原来的有利位置,在其转移的途中或目的地布兵伏击。 张网待入,设阵待伏,营救出人质。
4、 突袭战法 集中兵力、火力对劫持分子进行急速而猛烈攻击,适用于对付占据房屋或交通工具,以人质相要挟负隅顽抗的劫持分子,通常在谈判、攻心未奏效,狙击、伏击等其它战法又不便于采用时实施。其具体行动方法是:化装贴近,突然袭击。选派精干人员,装扮成医生、厨师、修理工等,以给劫持分子或人质治伤、送饭、检修机械为名接近劫持分子,乘其不备,突然击毙或制服劫持分子,解救人质。
(二)反劫持战斗新变化
近年来,各类劫持和绑架人质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而我国在此方面的研究比较滞后,普遍存在凭经验、凭感觉处置案件的问题,成功率不高,急需相关理论指导和模拟实战培训。
2004年7月2日,银川警方在解救一绑架事件人质时,贸然开,结果将人质打死,绑匪亦受轻伤。据银川媒体分析,事件发生后,警方在仅20分钟对峙后便开,是失败的直接原因。狙击手的子弹首先穿过了人质的大脑,打在墙上后又反弹到劫匪的身上。
随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观念日益升入人心,反劫持人质战斗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毕竟保护人质安全是最重要的,如果能在保证自身无伤亡的前提下同时保证人质和劫持者的生命安全、实现“双赢”,当然是我们最愿意接受的结果。劫持者往往也是弱者。
在处置劫持事件时,不应再奉行“打”字当头。以往处置时,多抱有“以暴制暴”的理念,以击毙劫持者为目的。近些年来,开始重视谈判在处置过程中的作用,具体到战斗中即是攻心战法的应用。
谈判通常为了达到两种目的:一种是使行为人从冲动到理智、再到释放人质;还有一种就是拖延时间,为武装攻击争取最佳时机。(当然除此之外,也有借谈判之名制服或击毙劫持者的。)
除却有组织、有计划的恐怖犯罪活动,在偶发的人质劫持事件中,西方国家与劫匪谈判的成功率约为80%
从实例看,谈判专家受到攻击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劫持者的目的一般不是为了杀人,他的情感波动往往比人质更大,这时谈判专家如抱着诚意去谈,给劫持者足够的心理慰藉和温暖,谈判就完全可能成功。
用谋而求胜,历来为众多军事家所推崇,成功战例不胜枚举。而攻心之术在许多反劫持人质行动中亦大放异彩。例如2007年9·18福建泉州警方反劫持人质案,某公司女财务正往保险柜存款时遇尖刀架脖,警方仅用20分钟攻心战术,劫匪便扔刀下跪。
当然,不能因此就完全摒弃“以暴制暴”的理念,毕竟劫持者手中掌握着人质的生命。如果尽谈判之力而不能攻心,劫持者非得一意孤行,就必须采取其他战法如狙击、伏击,以达解救人质的目的。
反劫持人质行动装备 “慈杀”武器(指爆震弹、催眠弹之类非杀伤性武器)已经开始应用。在歹徒丧失反抗能力时及时解救人质并可击毙或制服劫持者,这种战法的优势很明显。
结语:总的说来,通常的反劫持战斗必须坚持安全解救人质为目的。争取“挽救”劫匪的生命,而对于一意孤行的暴徒必须果断击毙以确保人质安全。
一点题外的个人思考:为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还是得解决人民人民内部矛盾,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好群众利益问题。依靠教育与的力量,宣扬真善美。当然,这条路会很长,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走下去,而且应当相信我们一定能够走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