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4.1 材料
(2)每批钢筋使用前,应按DL/T5169--2002第4.2.2条的规定,分批进行钢筋的机械性能检测。检测合格者才准使用,检测记录提交监理人。
1)钢筋的机械性能检验遵循以下规定:
①钢筋取样时,钢筋端部要先截去500mm再取试样,每组试样要分别标记,不得混淆。
②在拉力检验项目中,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三个指标。如有一个指标不符合规定,即认为拉力检验项目不合格。
③冷弯试件弯曲后,不得有裂纹、剥落或断裂。
④钢筋的检验,如果有任何一个检验项目的任何一个试件不符合附录A中表A.1所规定的数值时,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中还有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
2)对钢号不明的钢筋,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加工使用。检验时抽取的试件不得少于6组,且检验的项目均满足附录A中表A.1的规定数值。
(3)对钢号不明的钢筋,按DL/T5169--2002第4.2.3条的规定进行钢材化学成分和主要机械性能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1)对钢号不明的钢筋,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加工使用。检验时抽取的试件不得少于6组,且检验的项目均应满足附录A中表A.1的规定数值。
14.4.2 钢筋的加工和安装
(2)钢筋的弯折、端头和接头的加工遵守DL/T5169--2002第5.2节、第5.3节的规定。
1)钢筋接头加工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接头加工按所采用的钢筋接头方式要求进行。
②钢筋端部在加工后有弯曲时,予矫直或割除(绑扎接头除外),端部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 d,并不得大于2mm。端头面应整齐,并与轴线垂直。
(5)钢筋的安装和绑扎遵守DL/T5169--2002第7章的规定。
1).钢筋安装的偏差要求
①钢筋安装的位置、间距、保护层及各部分钢筋的大小尺寸,均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②钢筋安装的偏差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
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
| 项次 | 偏差名称 | 允许偏差 | |
| 1 | 钢筋长度方向的偏差 | ±1/2净保护层厚 | |
| 2 | 同一排受力钢筋面的局部偏差 | 1 柱及梁中 | ±0.5d |
| 2 板及墙中 | ±0.1倍间距 | ||
| 3 | 同一排中分布箍筋间距的偏差 | ±0.1倍间距 | |
| 4 | 双排钢筋,其排与排间距的局部偏差 | ±0.1倍排距 | |
| 5 | 梁与柱中钢筋间距的偏差 | 0.1倍箍筋间距 | |
| 6 | 保护层厚度的局部偏差 | ±1/4净保护层厚 | |
①现场焊接或绑扎的钢筋网,其钢筋交叉点的连接按50%的间隔绑扎,但钢筋直径小于25mm时,楼板和墙体的外围层钢筋网交叉点逐点绑扎。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进行。
②板内双向受力钢筋网,将钢筋全部交叉点绑扎。梁与柱的钢筋,其主筋与箍筋的交叉点,在拐角处全部绑扎,其中间部分可间隔绑扎。
③钢筋安装中交叉点的绑扎,对于I、II级直径大于等于16mm的钢筋,在不损伤钢筋截面的情况下,可采用手工电弧焊来代替绑扎,但应采用细焊条、小电流进行焊接,焊后钢筋不有明显的咬边出现。
④柱中箍筋的弯钩,设置在柱角处,且须按垂直方向交错布置。除特殊情况外,所有箍筋应与主筋垂直。
(3)钢筋的焊接按满足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并遵守DL/T5169--2002第6章的规定。
1)钢筋接头宜采用下列方式:
①在加工厂中有闪光对头焊接、手工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窄间隙焊等)和机械连接(带肋钢筋套筒冷挤压接头、墩粗锥螺纹接头、墩粗直螺纹接头)等,钢筋的交叉连接采用接触点焊(不宜采用手工电弧焊)。
②在现场施工中有绑扎搭接、手工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窄间隙焊)、气压焊、竖向钢筋接触电渣焊和机械连接(带肋钢筋套筒冷挤压接头、墩粗锥螺纹接头、墩粗直螺纹接头)等。
2)钢筋接头宜采用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当采用绑扎接头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受拉钢筋直径小于等于22mm,或受压钢筋直径小于等于32mm.
②其他钢筋直径小于等于25mm。当钢筋直径大于25mm,采用焊接和机械连接确实有困难时,也可采用绑扎搭接,但要从严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