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龙跃平 何昌华 马磊来源:黔东南人民网时间:2011-07-12 09:02浏览: 554次
7月10日,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黔东南州镇远县氵舞阳河中,一位当地渔民布网捕获一条长1.5米、重40公斤的超大花鲢鱼。据称,如此超大的花鲢鱼在氵舞阳河已数十年未见。
“这条花鲢鱼是只母鱼,当时他正在河中急于产卵,如此超大的花鲢鱼我在氵舞阳河里已经有30多年未见到了”。王道生是镇远百龙旅游公司的一名老船工,长期在氵舞阳河行船。他吿诉记者,这条花鲢鱼是当地高碑村何某夫妇于10日凌晨在氵舞阳河“仙人指鼻”河段捕获的。该水域深约50余米,何某于9日傍晚在此布下了一张长30余米、宽16米的三拦河网,此网为大、中、小3张网叠加一起的,即大、中、小鱼均可网住。之后,夫妇二人便将船置于附近守候。
10日凌晨3时许,何某夫妇看见拦河网有异动后,赶忙收网。在收网之时,凭经验,顿觉网中有一“大货”。于是夫妇二人一边收网,一边任这条大鱼在网中挣扎。约20分钟过去后,大鱼挣扎已趋于消停时,夫妇二人才遂步将网收拢而来……网收拢后,何某用电筒一照,果然网住了一条超大花鲢鱼。夫妇二人顿时欣喜若狂,赶忙收工上岸。
10日下午,夫妇俩将此一以10元一市斤的价格,卖给了当地一家旅游公司,公司则买来给员工“打牙祭”。按当地行情,若是活的野生鱼,可卖到18元一市斤。
据王道生说,一般渔民们捕到的花鲢鱼最重在15公斤左右,如此重的鱼的确少见。眼下,正值花鲢鱼繁殖季节,何某夫妻网到它时,这条花鲢正在产卵,所以它只挣扎了20分钟便已没有力气了。“若此鱼没处于繁殖期,那它至少要挣扎1至2个小时才罢休。”王说。
据悉,近年来,镇远县加强了对氵舞阳河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水质也因此得到极大改善,不仅各种鱼类迅速繁衍增多,就连具有“水中大熊猫”之称的桃花水母也每年如期大量出现在氵舞阳河中,由此成为美丽氵舞阳河的又一道生态景观。
记者上网查询,超过40公斤重的花鲢鱼在网上未见过报道,去年,云南石屏县异龙湖开鱼节上,一条17公斤重的花鲢鱼被评选为“花鲢鱼王。
作者:罗应滔 刘文来源:黔东南人民网时间:2011-07-11 11:56浏览: 660次
被害人和凶手照片
10日,黔东南中级人民遵照最高人民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在凯里对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吴方勇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3年前,在凯里市金井河畔,4名男子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抢夺,在逃跑过程中,为帮助同伙逃脱抓捕,吴方勇持刀杀害福建籍“见义勇为青年”李红兵,后被警方捕获。
审理查明,2007年10月17日14时许,吴方勇提议并伙同同伙杨昌孙、吴方伟预谋到凯里市区实施抢劫。3人行至凯里军分区加油站时,与“友”(在逃)相遇并受其邀约一起去抢劫,“友”跟踪两名老年妇女杨某姐妹。15时许,当走到金井路桥头时,“友”趁杨某不备,从身后强行扯下其耳朵上的两只金耳环,并与吴方勇、杨昌孙、吴方伟一同逃窜。杨某被抢后呼喊,周边群众齐呼“抓强盗”。租房在凯里市曙光路的福建浦城青年李红兵听见后,即上前抓住了跑在最前面的“友”。吴方勇见“友”被李红兵抓住,即从裤包内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卡子刀朝李红兵的胸部右侧猛刺一刀,导致李红兵因被单刃刺器刺伤右肺致急性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同年11月29日,嫌凶吴方勇被逮捕。
认为,被告人吴方勇结伙实施抢夺犯罪,为抗拒抓捕而当场实施暴力,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吴方勇在共同犯罪中系致死见义勇为青年李红兵的直接凶手和罪行最严重的主犯,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遂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吴方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同伙杨昌孙、吴方伟也分别领刑。同时,判令3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红兵母亲周意珍18507元。
一审宣判后,吴方勇不服提出上诉。该案经贵州省高级人民二审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复核。经最高人民复核,核准黔东南州中级人民以抢劫罪判处罪犯吴方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通报该案的有关情况
10日,罪犯吴方勇伏法后,黔东南州中级随即召开了新闻发表会,对罪犯吴方勇结伙抢劫一案的审理经过、终审判决理由、该案的社会影响及警示等等方面向媒体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吴方勇为帮助同伙挣脱抓捕,持刀致见义勇为的福建省浦城县仙阳镇永建村人李红兵死亡。案件发生后,引起社会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人们在纷纷谴责行凶者的同时,对见义勇为好青年李红兵表示由衷的敬意。凯里市、黔东南自治州、贵州省先后授予了李红兵“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光荣称号,凯里、市并授予其“凯里市荣誉市民”称号。
通报还称,刑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见义勇为好青年”李红兵
李红兵,福建浦城县人,于2007年5月份从广东来到凯里,与其弟弟一起做生意。爱抱打不平是他的性格特征,在凯里短短的几个月时间,他就有4次见义勇为行为。而最后一次,这个热血青年没能再醒来。李红兵为擒歹徒血洒凯里街头的见义勇为行为,在凯里及其家乡引起了强烈反响,凯里、市授予李红兵 “见义勇为好青年”、“凯里市荣誉市民”称号,并终身赡养李红兵的母亲,每月给予一定的赡养费。同时对李红兵的义举给予10万元重奖。为其召开了隆重的表彰和嘉奖大会,号召全市干部群众学习李红兵见义勇为的行为。福建《海峡都市报》以《浦城小伙见义勇为血洒贵州》为题报道了李红兵见义勇为的事迹。此外,李红兵还荣膺“2007年度感动福建十大人物”之一。有市民称,现在,旁观市民称,英雄李红兵的英灵可以告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