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第 (二)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各自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 其它约定事项:1、油漆标准。2、以上单价含材料税票价格。3、按图纸
第十四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可以置留加工物。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定作人违约责任:
承揽人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第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由订制方提供支座点及网架长*宽尺寸,承揽方承担设计,按国家相关规第九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无。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合同签订 日内货到现场。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验收标准、方法、期限及地点:合同签订完 内在加工厂按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验收第十二条 承揽人对加工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承揽方全权负责质量及安全的设计与加工。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发货前一次性结清货款。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材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2 日。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无。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 2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2 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由承揽人承担质量。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无。
BF-2002-0309合同编号:
定作人:签定地点:北京
承揽人:北京昌顺泽网架制造有限公司签定时间:2011.11.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