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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4 21:07:19
文档

消防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福人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消防工程)一、工程概况二、细则编制依据三、专业工程特点四、监理工作内容及流程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七、消防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预防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日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福人居工程工程地址:外环路和邮汉路的东南角建设单位:高邮市环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高邮市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扬州市金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监单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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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福人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消防工程)一、工程概况二、细则编制依据三、专业工程特点四、监理工作内容及流程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七、消防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预防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日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福人居工程工程地址:外环路和邮汉路的东南角建设单位:高邮市环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高邮市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扬州市金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监单位:高
         福人居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消防工程)

一、工程概况

二、细则编制依据

三、专业工程特点

四、监理工作内容及流程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七、消防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预防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日       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福人居工程

工程地址:外环路和邮汉路的东南角

建设单位:高邮市环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高邮市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扬州市金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高邮市质量监督站

2、编制依据

序号名    称

备 注

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工程变更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消防报建批文
3《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10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3、专业工程特点

特点1:本工程为小高层一类建筑,要求系统提供全面保护方式。

特点2:系统设备的针对性,本工程是公共建筑,本建筑的特点是人员密集,对消防报警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准确性要求严格,对消防灭火设备的有效性、可持续性、耐用性要求高。针对这一特点,确保采购、安装的控制系统、设备、材料不但符合设计要求,而且有针对性的选择了在业界公认的知名品牌,且均取得国家和本市消防部门及其批准单位的检测许可,确保系统、设备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平稳、使用方便。确保本工程内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特点3:工期短、工程量大,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1月18日开工,于2016年3月16日竣工,历时14个月,施工周期短,工程量较大,多任务工种在短时间内交叉作业多。为本工程的顺利实施,我们针对这个特点,明确各监理人员的分工责任,督促工程有序、安全、合理、顺利地进行,确保按期竣工。

特点4: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按两总线设计。本工程采用集中报警控制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按两总线设计。

特点5:消防工程施工时注意穿过房间的立、支管的管道及墙体设备安装的缝隙封堵,并保证封堵严密及消防水管道不渗不漏。穿墙、板的管道套管,用石棉绳填充密实;安装在墙面的设备与墙体接触密实,并在其周围用密封胶密实。管道、管件的材质择优购置,保证安装质量,全面监控施工过程。

4、监理工作内容及流程

4.1监理工作内容    

  消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火灾报警集中控制器、联动控制柜、探测器、消防广播等);消防水系统(供水设备,各系统管道、阀类、消火栓、喷头等各分部分项工程);防排烟系统(各类型风机、风管配件、防火阀、加压送风阀和排烟防火阀等);防火卷帘等的安装和调试,施工各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同时配合土建、装修、智能建筑、设备房等专业工程施工监理和协调工作。

4.2监理工作流程

               

不合格

合格

                                           

2、安装工程隐检、预检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5、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1消火栓及自动喷淋系统工程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1.1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所用进场材料和半成品、成品及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有:

消防水系统所使用有管材、管件、各种阀门、消防水泵、水箱、喷淋头、水流指示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验收与核查的结果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检查内容:设备、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是否证齐全;实际进场设备、材料的类型、材质、规格、数量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其中管道系统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设备、材料的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的规定,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必须是中文的表示形式、应具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国家质量标准代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出厂产品检验证明或代号,必要的测试报告;对于进口产品,必须有商检合格报告。同种材料,同一种规格、同一批生产的要有一份原件,如无原件应有复印件并指明原件存放处。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各类管材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等系统主要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稳压泵、自动排气阀、信号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泄压阀、减压阀、蝶阀、闸阀、压力表等,应经相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喷头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b、喷头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c、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d、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e、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保压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两只及两只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检查数量:抽查符合本条第5款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及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测试,主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阀门的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应齐全,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b、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c、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d、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e、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传动轴密封性能好,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f、报警阀应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保压时间不应小于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及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测试,主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绝热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材质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是有效期内的抽样检测报告。使用到建筑物内的绝热材料还要有防火等级的检验报告;

设备应有产品说明书及安装使用说明书,重点要有技术性能参数,如消防水泵、消防增压稳压泵的流量、扬程、功率; 

检验方法:对实物现场验收,核查、检查其外观质量,对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一一核对。

检查数量:对进场的材料和设备应全数检查。

5.1.2检验批、工序验收

   1)、室内消火栓箱安装应符合如下规定:

   a、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b、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栓口中心距地面为 1.lm,允许偏差 ±20mm。

    (3)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 100mm,允许偏差土 5mm。

    (4)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检验批的总组数少于10组的全检,大于10组的抽查10组。

2)、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实地试射,压力表应经校验,首层栓口压力不超过0.5Mpa,充实水柱达到10M长。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屋顶试验消火栓及首层二处消火栓

3)、喷淋管道安装应符合下例规定:

  (1) 管道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道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 基本尺寸要求》GB196、《普通螺纹 公差与配合》GB197、《管路旋入端用普通螺纹尺寸系列》GB/T1414的有关规定。

 (2)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宜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1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机械三通连接时,应检查机械三通与孔洞的间隙,各部位应均匀,然后再紧固到位;机械三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500mm,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1000mm;机械三通、机械四通连接时支管的口径应满足表5.1.4的规定。

表5.1.4   采用支管接头(机械三通、机械四通)时

支管的最大允许管径(mm)

 主管直径DN

506580100125150200250
支管直径DN

机械三通2540406580100100100
机械四通--3240506580100100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4)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例要求:

  (1)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表5.1.8的规定。

表5.1.8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 

公称直径(mm)

253240507080100125150200250300
距离(m)

3.54.04.55.06.06.06.57.08.09.511.012.0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2)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4)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5)当管道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且防晃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15米;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6)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除中间用管卡固定外,还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7)管道支架隔振的基本要求:

   a、当水泵机组的基础和管道采取隔振措施时,管道支架应采用弹性支架;

   b、弹性支架应具有固定架设管道与隔振双重功能;

   c、管道支架隔振元件应根据管道直径、重量、数量、隔振要求和与楼板或地面的距离,可选用弹性支架,弹性托架、弹性吊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喷淋头安装应符合下例要求:

(1)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系统试压、冲洗记录表。

(2)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6)安装前检查喷头的型号、规格、使用场所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7)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m的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中表5.2.8-1~表5.2.8-7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8)当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宽度大于1.2m时,增设的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湿式报警阀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系统试压、冲洗记录表,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2)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b、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c、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d、在报警阀与管网之间的供水干管上,应安装由控制阀、检测供水压力、流量用的仪表及排水管道组成的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其过水能力应与系统过水能力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开启阀门以小于一个喷头的流量放水。

  b、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且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和检查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

  (2)水流指示器应使电器元件部位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开启阀门放水检查。

   8)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动。管网上的压力控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热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DN20mm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时警铃声强度应不小于70dB。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和开启阀门放水,水力警铃启动后检查压力表的数值。

10)多功能水泵控制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管道压试压和冲洗记录。

   (2)在安装前应检查:其规格型号应与设计相符;主阀各部件应完好,紧固件应齐全,无松动;各连接管路应完好,接头紧固,外观应无机械损伤,井应清除阀内异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和手扳检查。

  (3)水流方向应与供水管网水流方向一致。

  (4)出口安装其他控制阀时应保持一定间距,以便于维修和管理。

  (5)宜水平安装,且阀盏向上。

  (6)安装自身不带压力表的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时,应在其前后相邻部位安装压力表。

  (7)进口端不宜安装柔性接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1)消防水泵、稳压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压缩要、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12)当设计无要求时,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控制阀和压力表,或安装控制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和压力表;系统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倍;管道上压力表、真空表等仪表接点的开孔和焊接应在管道安装前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3)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之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没有可靠锁定装置的蝶阀,蝶阀应采用沟槽式或法兰式蝶阀

    (2)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

 (3)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变径时应用偏心异径管件,偏心异径管的安装应管顶平接,将斜面向下,以免存气。吸水管应有向水泵不断上升且大于0.005的坡度,并应防止由于施工误差和泵房与管道产生不均匀沉降而引起吸水管路的倒坡。

  (4)采用吸水井(室)的吸水喇叭管的安装,应注意吸水喇叭口必须有足够的淹没深度,以避免出现漩涡吸入空气;还应保持适当的悬空高度,可使进出水口流速均匀,减少吸水阻力;当吸水井(室)内设有多台泵吸水时,各吸水管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吸水管径的1.3-1.5倍;吸水管与井(室)壁的间距应不小于吸水管管径的0.75-1.0倍,避免互相干扰。

 (5)水泵泵体与进出口法兰的安装其中心线允许偏差为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位置、进水管及出水管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出水管上应设止回阀,安装时其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0.7m,消防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0.6m。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压力控制仪表等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15)消防水泵结合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组装式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整体式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按其使用安装说明书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应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与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区别的永久性固定标志,并有分区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6)自动喷淋管网试压、冲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a、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的容积,消防水箱设置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储水应有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和尺量检查。

  b、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验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进行通水试验。

(2)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a、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内投入正常运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秒表检查。

  b、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内投入正常运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秒表检查。

(3) 稳压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当达到设计启动条件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当消防主泵启动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试水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口水压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应及时启动;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5~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并反馈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和观察检查。

(5) 调试过程中,系统排出的水应通过排水设施全部排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湿式系统的联动试验,启动1只喷头或以0.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时,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打开阀门放水,使用流量计和观察检查。

5.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2.1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所用进场材料和半成品、成品及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使用有电线、管材、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模块、扬声器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验收与核查的结果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检查内容:设备、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是否证齐全;实际进场设备、材料的类型、材质、规格、数量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设备、材料的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的规定,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必须是中文的表示形式、应具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国家质量标准代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出厂产品检验证明或代号,必要的测试报告;对于进口产品,必须有商检合格报告。同种材料,同一种规格、同一批生产的要有一份原件,如无原件应有复印件并指明原件存放处。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各类管材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点型感烟探测器、点型感温探测器、压力开关、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系统主要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具有强制性认证证书、认证标识。

   5.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

       1)布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管内或线槽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5)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2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3 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个弯曲时;

4 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7)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管入盒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9)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

1 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2 距接线盒0.2m 处;

3 线槽转角或分支处;

4 直线段不大于3m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10)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1)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该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兆欧表测量。

(13)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控制器类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b、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c、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 根;

d、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 的余量;

e、导线应绑扎成束;

f、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控制器的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火灾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b、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c、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d、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e、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安装位置应根据探测气体密度确定。若其密度小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出现泄漏点的上方或探测气体的最高可能聚集点上方;若其密度大于或等于空气密度,探测器应位于可能出现泄漏点的下方;

b、在探测器周围应适当留出更换和标定的空间;

c、在有防爆要求的场所,应按防爆要求施工;

d、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在安装时,应使发射器和接收器的窗口避免日光直射,且在发射器与接收器之间不应有遮挡物,两组探测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4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3)探测器的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探测器底座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 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5)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朝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调试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符合下列要求: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5)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严禁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箱体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布置,并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阶段应采取加固措施。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安装时,还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第3.3.1 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模块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一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集中安装在金属箱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模块(或金属箱)应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 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以上。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3)扬声器和火灾声警报装置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

8)系统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交流供电和36V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按规定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仪表测量。

5.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

   1)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调试前应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以及该总线回路上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连接后,方可接通电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 的有关要求对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应满足标准要求:

a、检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b、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应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c、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

d、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

e、检查屏蔽功能;

f、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g、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 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

h、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第7 款检查;

 i、检查控制器特有的其他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仪表测量。

(3)依次将其他回路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重复4.3.2 中2、6、7 项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仪表测量。

2)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不可恢复的探测器上模拟火警和故障,探测器应能分别发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可恢复的探测器可采用专用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办法使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在终端盒上模拟故障,探测器应能分别发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施加适当的推力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对不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当有备用启动零件时,可抽样进行动作试验),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消防联动控制器调试符合下列要求:

(1)将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任一回路的输入/输出模块及该回路模块控制的受控设备相连接,切断所有受控现场设备的控制连线,接通电源。

(2)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 的有关规定检查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内各类用电设备的各项控制、接收反馈信号(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信号)和显示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处于自动工作和手动工作状态,检查其状态显示,并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 的有关规定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应满足相应要求:

a、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b、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各模块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在100s秒内发出故障信号。

c、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d、检查消音、复位功能。

e、检查屏蔽功能。

f、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g、使至少50个输入/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

i、 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第7 款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接通所有启动后可以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自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a、按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使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情况、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b、检查手动插入优先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使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处于手动状态,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的有关规定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依次手动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信号情况、模块动作情况、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受控现场设备动作情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种显示情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对于直接用火灾探测器作为触发器件的自动灭火控制系统除符合本节有关规定外,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规定进行功能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调试符合下列要求:

(1)将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GB 17429 的有关要求检查其下列功能并记录,控制器应满足标准要求:

a、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能否在3s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

b、消音、复位功能。

c、操作级别。

d、对于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应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消防电话调试符合下列要求:

   (1)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电话插孔的位置,呼叫铃声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外一部外线电话模拟报警电话通话,语音应清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检查群呼、录音等功能,各项功能均应符合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消防应急广播设备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手动方式在消防控制室对所有广播分区进行选区广播,对所有共用扬声器进行强行切换;应急广播应以最大功率输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对扩音机和备用扩音机进行全负荷试验,应急广播的语音应清晰。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对接入联动系统的消防应急广播设备系统,使其处于自动工作状态,然后按设计的逻辑关系,检查应急广播的工作情况,系统应按设计的逻辑广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使任意一个扬声器断路,其他扬声器的工作状态不应受影响。

检查数量:每一回路抽查一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消防控制中心图型显示装置调试

(1)将消防控制中心图型显示装置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通电源。

(2)操作显示装置使其显示完整系统区域覆盖模拟图和各层平面图,图中应明确指示出报警区域、主要部位和各消防设备的名称和物理位置,显示界面应为中文界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信号,显示装置应在3s内接收,准确显示相应信号的物理位置,并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相对应的界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使具有多个报警平面图的显示装置处于多报警平面显示状态,各报警平面应能自动和手动查询,并应有总数显示,且应能手动插入使其立即显示首火警相应的报警平面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使显示装置显示故障或联动平面,输入火灾报警信号,显示装置应能立即转入火灾报警平面的显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防火卷帘控制器调试符合下列要求:

(1)防火卷帘控制器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探测器、卷门机连接并通电,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按钮,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能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防火卷帘启、闭和停止的反馈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用于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具有两步关闭的功能,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到首次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到中位处停止;接收到二次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继续关闭至全闭状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仪表测量。

(4)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防火分区内任一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到全关闭状态,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性能调试符合下列要求:

(1)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点型感烟、感温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联动控制器、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控制器等所有经调试合格的各项设备、系统按设计连接组成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模拟发生火灾情况下,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联动控制功能,检查系统是否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检查系统的各项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连续运行120h 无故障。

5.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验收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验收,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和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检查系统的各项功能;

2)系统中各装置的验收数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各类消防用电设备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装置,应进行3 次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2)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其他各种用电设备、区域显示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检验:

a、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b、实际安装数量在6~10 台者,抽验5 台;

  c、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 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 台抽验;

d、各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和故障信号检验:

a、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20 只(每个回路都应抽验);

b、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 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进行抽验,但抽验总数应不少于20 只;

 c、被检查的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测器的间距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室内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a、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 次;

b、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a、在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 次;

b、水流指示器、信号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50%的比例进行抽验;

c、压力、电动阀、电磁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全开关部进行检验。

(6)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5樘以下的应全部检验,超过5 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的比例,但不小于5 樘,抽验联动控制功能。

(7)防烟排烟风机应全部检验,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的阀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抽验联动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报警联动启动、消防控制室直接启停、现场手动启动联动防烟排烟风机1~3 次;

b、报警联动停、消防控制室远程停通风空调送风1~3 次;

c、报警联动开启、消防控制室开启、现场手动开启防排烟阀门1~3 次。

(8)消防电梯应进行1~2 次手动控制和联动控制功能检验,非消防电梯应进行1~2 次联动返回首层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9)火灾应急广播设备,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进行下列功能检验。

a、对所有广播分区进行选区广播,对共用扬声器进行强行切换;

b、对扩音机和备用扩音机进行全负荷试验;

c、检查应急广播的逻辑工作和联动功能;

(10)消防专用电话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的对讲电话分机进行1~3 次通话试验;

b、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的比例进行通话试验;

c、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一部外线电话模拟报警电话进行1~3 次通话试验。

(11)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应进行1~3 次使系统转入应急状态检验,系统中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均应能转入应急状态。

3)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时,应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

  6、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质量控制措施

      事前预控

(1)、消防图纸必须经审图办审查合格,并盖审图办印章,有图纸审查文件;参加图纸会审,把图中出现的差错、遗漏问题尽量消灭图纸阶段。把不能施工或难以施工的问题提出,通过建设单位要求设计部门修改图纸,便于保证施工质量;

(2)、认真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有无可靠的组织与技术措施,有无完整的质保体系,施工程序、施工方法是否可行,重要岗位的技术工人有无上岗证书。对重要的分项工程、重要的施工工序,技术关键部分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

(3)、设备、器具和材料质量把关

 a、凡进场的主要设备、器具和材料必须在进场报验时,向监理提交符合要求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交设备、器具和材料报验单。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b、设备、器具和材料报验时,监理应根据现场条件进行外观及初步抽样检查。

(4)、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单位的施工员、班组长进行程序交底,介绍监理对质量的要求与工作程序,对质量通病预先提出,要求采取措施加以克服。

(5)、安装和使用各类计量工具,应检定合格,使用在有效期内。

事中监控

 (1)、根据施工进度,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巡视的重点应为施工质量通病与规范中强制性执行条文;

 (2)、对于特别重要的部位,特别重要的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如消防管道压力试验、消火栓、喷淋系统联动调试,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绝缘测试,系统联动调试等;

 (2)认真根据图纸、规范进行每一道工序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更改补救;

 (3)要求安装施工人员做好和土建人员的协调工作,安装施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土建做好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的工作,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检查并签认隐蔽工程验收单。

事后控制

(1)、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对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及时签认;

(2)、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对验收合格的工程需要进行成品保护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保护措施实施保护。

2)、进度控制措施

(1)、明确安装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建筑安装工程的进度控制;

(2)、确定进度协调工作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

(3)、对影响进度的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4)通过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当进度滞后时,应分析原因,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并向总监报告。

3)、投资控制措施

  (1)、明确安装专业监工程师负责安装工程投资的控制;

  (2)、严格执行工程款计量支付,对照安装施工图复核已完安装工程的合格工程量,并以此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量清单进行签认;

(3)、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标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4)、严格审查工程变更,对所有的变更和洽商内容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5)、熟悉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施工图,进行风险风析找出工程造价最容易突破部分,以及最易发生索赔的原因和部位,从而制定出防范与对策,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4)、利用常备工具、仪器、仪表在巡视与验收中进行测量、测试

   (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必备的常规工具有卷尺、直尺、游标卡尺、绝缘电阻测试仪等。

  7、消防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预防措施

1)、室内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

     1、喷洒管道拆改严重

预防措施:各专业工序应安装协调好,并有总体安排;

2、喷洒头处有渗漏现象

预防措施:封吊顶前必须试压,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3、喷淋头与吊顶接触不牢,护口盘偏斜

预防措施:支管末端弯头处加卡件固定,校核支管尺寸,按设计施工。

4、喷淋头不成排或行

预防措施:安装必须拉线施工。

5、水流指示器工作不灵活

预防措施:安装方面必须正确,电接点不应有氧化物。

6、开设喷洒系统测试时喷头工作中堵塞

预防措施:安装喷头前做冲洗或吹洗工作。

7、水泵接合器不能加压

预防措施:检查阀门是否开启,单向阀必须安装正确,检查盲板有否拆除。

8、消火栓门关闭不严

预防措施:安装时必须找正,同时检查栓箱门材料的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9、消火栓阀门关闭不严

预防措施:将管道冲洗干净,阀座不应有杂物。

2)、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1、探测器及手动报警器的盒子有破口,盒于过深及安装不牢固等现象

预防措施:应将盒子口收平齐,安装牢固,如有不合格现象应及时修理好。

2、导线编号混乱、颜色不统一

预防措施:根据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按编号进行查线,并将标注清楚的异型端子编号管装牢,相同回路的导线应颜色一致。

3、导线压接松动,反圈,绝缘电阻值低

预防措施:重新将压接不牢的导线压牢固,反圈的应顺时针方向调整过来,绝缘电阻值低于标准值的应找出原因,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4、安装位置距墙、吊顶不符合要求

预防措施:按消防规范规定执行。

5、探测器与灯位、通风口等部位互相干扰

预防措施:同设计人员及有关方面进行协商调整。

6、端子箱固定不牢固,暗装箱贴脸四周有破口、不贴墙

预防措施:重新安装牢固、贴脸破损进行修复, 损坏严重应重新更换。与墙贴不实的应找一下墙面是否平整,修平后再稳装端子箱。

7、压接导线时,应认真摇测各回路的绝缘电阻,造成调试困难时

预防措施:拆开压接导线重新进行复核,直到准确无误为止。

8、基础槽钢不平直,超过允许偏差

预防措施:槽钢安装前进行调直,刷好防锈漆,再配合土建施工时,找好水平后固定牢固。

9、柜、盘、箱的平直度超出允许偏差

预防措施:及时纠正。

10、柜(盘)、箱的接地导线截面不符合要求、压接不牢

预防措施:按要求选用接地导线,压接时应配好防松垫圈且压接牢固,并做明显接地标记,以便于检查。

11、探测器、柜、盘、箱等被浆活污染

预防措施:将其清理干净。

12、运行中出现误报

预防措施:检查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虚接现象,直到调试正常为止。

   

文档

消防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福人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消防工程)一、工程概况二、细则编制依据三、专业工程特点四、监理工作内容及流程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七、消防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及预防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日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福人居工程工程地址:外环路和邮汉路的东南角建设单位:高邮市环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高邮市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扬州市金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监单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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