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特殊作业管理安全检查表
一 | 作业许可(20分) | 依 据 | 评审标准 | 得分 |
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作业许可证中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内容。(20分) | 1.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不符合要求,1次扣2分; 2.作业许可证中危险有害因素与安全措施等内容不符合要求,1次扣2分。 | |||
二 | 警示标志(15分) | |||
1 | 企业应按照GB16179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4规定的安全标志。(2分) | 装置、仓库、罐区、装卸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4规定的安全标志。 | 1.未建立安全标志一览表,或者没有载明安全标志使用场所,一项扣1分; 2.未设置安全标志或安全标志使用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 |
2 | 企业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分) | 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知牌。 | 警示标志和告知牌,一处不符合扣1分。 | |
3 | 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2分) | 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标志。 | 道路限高、限速、禁行等标志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 |
4 | 企业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3分) | 1.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2.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 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5 | 企业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3分) | 1.在装置现场、仓库、罐区、装卸区等区域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2.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醒目位置设置告知牌,告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时间和周期及标准规定值。 | 1.未设置警示标志和告知牌,或设置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2.未在现场告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时间和周期或标准规定值,一处扣1分。 | |
6 | 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生产区域设置风向标。(3分) | 按有关规定,在生产区域设置风向标。 | 未设置风向标,扣3分;设置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 |
三 | 作业环节(40分) | |||
1 | 企业应在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控制措施。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5分) | 危险作业现场配备相应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 | 作业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配备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 |
2 | 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5分) | 1.作业活动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组织作业活动,不得违章指挥; 2.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作业许可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 存在“三违”现象,1人次扣5分。 | |
3 | 企业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活动时,应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5分) | 进行危险性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持经过审批许可的相应作业许可证。 | 一次无作业证施工扣5分。 | |
4 | 企业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5分) | 1.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 2.作业活动监护人员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现场监护,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 1.作业许可证未明确监护人员,扣2分; 2.监护人员不具备相应的救护技能及应急处理能力,1人扣1分; 3.监护人员未持有相应作业许可证监护,1人次扣1分; 4.监护人员擅离监护岗位,1人次扣2分。 | |
5 | 企业应保持作业环境整洁。(10分) | 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 作业环境或工器具、材料等摆放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 |
6 | 企业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应组织并监督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5分) | 1.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应组织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2.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并记录。 | 1.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的,一项扣2分;安全生产协议书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2.未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协调的,1次扣1分。 | |
7 | 企业应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现场相关手续,机动车辆应佩戴标准阻火器、按指定线路行驶。(5分) |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现场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阻火器,按指定路线、规定速度行驶。 | 1.机动车辆未办理手续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1台扣2分; 2.未佩戴阻火器,或未按指定路线、规定速度行驶的,一项扣1分。 | |
四 | 承包商管理(25分) | |||
企业应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企业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25分) | 1.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档案(包括承包商资质资料、表现评价、合同等资料); 2.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 3.选择、使用合格的承包商; 4.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 5.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 1.未建立合格承包商档案,一项扣2分; 2.未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扣3分; 3.未对承包商进行规范管理,一项不符合扣1分; 4.未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一次扣1分。 | ||
要向承包商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 作业现场未进行安全交底,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未进行审查,一项不符合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