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检查评分表
船舶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项 | 检查内容 | 扣 分 标 准 | 标准分 | 扣减分 | 实得分 | 扣分 原因 说明 | |||
一 船舶基础管理 | 责任制 | 1、船员各岗位责任制不齐全的扣16分。 2、船舶值班表没有悬挂的扣16分。 | 20 | ||||||
安全活动 | 1、没有按期开展安全活动或虽有活动但无记录的扣20分。 2、每月未检查救生设备又无记录的扣20分。 3、发生事故未上报又无安全措施的扣40分。 | 40 | |||||||
船容船貌 | 1、甲板、舱室、机械设备有大面积锈蚀及跑冒滴漏的扣20分。 2、船上材料、缆绳、备件摆放杂乱的扣20分。 3、地面通道有油污、茶渣、烟头的扣16分。 4、船舶无卫生值勤制度的扣16分。 5、没有安全标示的扣10分。 | 40 | |||||||
防 污染 | 1、未按规定配备《船舶油污应急计划》的扣20分。 2、未按《船舶油污应急计划》演练的扣16分。 3、《船舶油类记录表》记录不规范的扣10分。 4、未按船检要求配备防污设施的扣10分。 5、排放不符合规定的含油污水的扣20分。 | 20 | |||||||
船舶证书 | 1、缺少国籍证书或证书过期的扣20分。 2、《船舶检验证书》未按期检验的扣20分。 3、《防止油污证书》过期或年度检验过期的扣20分。 | 40 | |||||||
船员证书 | 1、船员《适任证书》过期的每人次扣6分。 2、船员未持专业训练合格证书的,每人次扣6分。 3、船员服务簿过期,未签证的,每人次扣6分。 | 40 | |||||||
小计 | 本项标准分200分。 | 应得分 | 实得分 | ||||||
二 船舶海务管理 | 驾驶台 | 1、驾驶台不清洁,有烟头、杂物的扣20分。 2、操作设备,出现故障的扣30分。 3、《航海日志》未按规定填写,值班员又没签字的扣20分。 | 40 | ||||||
通信导航设备 | 1、通信导航设备无专人负责的扣20分。 2、转速表、舵角指示器、罗经未定期校核,又无记录扣20分。 3、VHF电话失效或缺少的扣40。 | 40 | |||||||
安全系泊 | 1、系泊设备存在缺陷或配备不足的各扣16分。 2、缆绳不足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扣16分。 3、没严格执行系泊作业规定,发生断缆或走锚的每次扣20分。 4、夜间系泊照明不足的扣16分。 | 40 | |||||||
甲板设备 | 1、甲板设备锈蚀、缺油的各扣10分。 2、舾装设备、钢索、水密、泄水装置有缺陷的各扣8分。 | 40 | |||||||
消防与 救生设备 | 1、没制定消防、救生应急部署表或责任制不落实的各扣10分。 2、救生筏、艇上的器材没定期送检的扣10分。 3、救生器材失效过期或存放不合要求的各扣10分。 4、抛绳器、烟火信号过期失效的各扣10分。 5、未定期进行消防救生演习的,又无记录的扣16分。 | 40 | |||||||
小计 | 本项标准分200分。 | 应得分 | 实得分 | ||||||
三 船舶机务管理 | 机舱 | 1、机舱不清洁,工具摆放无序扣16分。 2、轮机日志未按规定填写或值班无人签名的各扣10分。 | 40 | ||||||
轮机设备 | 1、设备有锈蚀的扣18分。 2、管道未按规定涂色、阀门工况不良的各扣10分。 3、未标示安全操作规程的扣16分。 | 40 | |||||||
电气设备 | 1、全船电气设备未按期保养及测试绝缘的各扣16分。 2、敷设电线不规范的扣20分。 | 40 | |||||||
安全用电 | 1、船员舱室乱拉乱接电线的扣20分。 2、未按规定使用电炉的每发现一个扣10分。 3、船舶与船舶、船舶与陆上接电不规范的扣20分。 4、各送电闸刀箱未明确送电目标的扣10分。 5、船舶修理时,移动照明未使用安全行灯的扣10分。 6、插头、插座不符合规定的,每个扣10分。 | 40 | |||||||
锅炉压力容器 | 1、锅炉压力容器未定期检查,且有保留项目的扣10分。 2、锅炉压力容器的各仪表、监控装置、警报系统未定期检查,每发现一处扣10分。 | 40 | |||||||
小计 | 本项标准分200分。 | 应得分 | 实得分 |
船舶施工作业 | 施工作业 | 1、未办理《航行通告》及《施工许可证》而作业的各扣20分。 2、未设置施工区域标志的扣10分。 3、未显示水上作业的号型、号灯、信号旗的扣10分。 4、原船配备的安全装置损坏未及时修复,每发现一件扣16分。 5、违章作业的扣40分。 6、主吊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标准的扣40分。 7、夜间作业灯光不足扣20分。 | 100 | ||||||
抛起锚 作业 | 1、船员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或虽穿但未系带子,每人扣20分。 2、悬外悬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扣20分。 3、抛锚时,锚爪处未设置锚漂的,扣16分。 | 40 | |||||||
航行设备 | 1、号灯、号型、号旗及声响信号不齐、不亮、失效的,每处扣8分。 | 40 | |||||||
应急电源 | 1、应急电源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扣10分。 2、应急灯具无明显标志的扣10分。 | 20 | |||||||
小计 | 本项标准分200分。 | 应得分 | 实得分 | ||||||
五 防台防突风 | 天气预报 | 1、未按规定接收并记录天气预报的扣40分。 | 40 | ||||||
避风锚地 | 1、台风季节,未通过海事部门划定避风锚地的扣40分。 2、避风锚地已划定,但本船不清楚锚地河床、地形的扣40分。 | 40 | |||||||
避风航线 | 1、拖轮不清楚作业点到避风锚地的拖带航线,不熟悉航道设浮设标情况的扣40分。 | 40 | |||||||
非自航船拖带 | 1、非自航船舶在台风季节前,未明确拖带船舶的扣40分。 2、拖带前,未按规定召开航次安全会议的扣20分。 3、拖带中,非自航船与拖轮缺乏有效联络的扣40分。 | 60 | |||||||
防台物资 | 1、接到台风警报前,船舶未做好防台食品、药品、淡水等物资储备的扣20分。 | 20 | |||||||
小计 | 本项标准分200分。 | 应得分 | 实得分 | ||||||
合计 | 总标准分1000分。 | 应得分 | 实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