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县第十六届一次会议1号议案精神,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美丽校园”,根据腾冲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腾冲县教育系统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114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任务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县委全会提出的建设“美丽腾冲”为目标,围绕“生态立县”战略,把建设“美丽校园”作为建设“美丽腾冲”的出发点,通过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为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秀、气净”的美丽新腾冲做贡献。
二、 组织领导
为确保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新华乡教育系统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胡广扬 中心学校校长、支书
副组长:王新善 教育支部副支书
阙洪贤 中心学校副校长、教导主任
成 员:申安邦 中心学校会计
张定荣 中心学校出纳
杨恩国 教育工会
尹兴礼 中心学校统计员
何自幸 新华中学校长
梁昌钰 大摆田完小校长
马生奖 龙塘完小校长
王富升 龙井山完小校长
董宝曙 龙洒完小校长
周永正 中心小学校长
董诗安 邢家山完小校长
申德耀 荒田完小校长
杨明星 太和完小校长
彭川明 新山完小校长
黄必菊 爱心幼儿园园长
梁翠英 新山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阙洪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 主要措施
(一) 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1、学校设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校的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工作。同时明确环境卫生的包干责任范围和卫生标准,确保日常环境卫生和突击性环境卫生都有教职工负责。中心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集中督查和按分片挂钩进行随机督查。
2、学校教职工都应加强学生卫生习惯的教育与培养,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以确保墙壁无手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使校园真正做到净化和美化。
3、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宿舍整洁,做到毛巾摆放一条线;口缸、牙刷摆放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
4、全乡教职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学生的表率。
5、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二)校园除灭害虫工作
1、学校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同季节,采取不同的方法,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食堂使用专门灭鼠工具――粘鼠板)。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三)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加强对校园古树名木的保护。严格按照《腾冲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活树移植管理的通知》(腾政发〔2013〕56号)和《腾冲县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腾政发〔2013〕57号)要求,对林业部门和乡(镇)确定的古树名木及需要保护的树木,生长在各校(园)用地范围内的,由各校园具体负责管护。要实行挂牌、建档、登记。古树名木管护单位或责任人要及时喷药、浇水、追肥、松土,并对古树名木严加看护管理,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严禁砍伐;严禁擅自移栽;严禁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悬挂物;严禁乱刻乱画,缠绕绳索铁丝,攀树折枝,采摘花果,剥损树皮等行为。
2、根据学校实际对校园环境进行绿化美化。为师生创建优美的工作学习环境,营造浓厚的校园宁静气氛,合理分配校园绿化美化分布,环境育人,关心师生身心健康,建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校园环境。全力将可绿化面积进行绿化,新增绿化带要和原有的绿化格调一致,注重基础工作就是长期工作,抓基础要思长远,注重品种搭配,合理栽种,增加垂直绿化面积,建立完整的绿化体系。将学校可利用的一切条件都挖掘出来,逐步发展、实施,完成规划任务与内容。
(四)校园垃圾处理及排污工作
1、提高各校(园)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全乡师生的环保意识,大力推进我乡“绿色学校”的建设工作。一般垃圾处理可分为三类:一是可回收垃圾:是指有机物,可再次利用的物质,如各类废纸、废旧钢铁、易拉罐、旧塑料纸等;二是不可回收垃圾:是指没有利用价值,不可再次利用的物质。如:超薄型塑料纸、小于0.02毫米塑料购物袋、食品包装袋等,这类物质埋在土壤中50年也不能分解;三是有毒有害垃圾:如废电池,此类物质含有大量重金属,一节电池可污染一亩地,实验室的废弃物,经过实验化学反应后,能产生有害气体或液体。各类垃圾实行专人管理,各班级、宿舍都要设立垃圾专管员。各班、各宿舍设立垃圾回收桶,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有明确标志。对可回收垃圾要尽量回收,所得费用可作为勤工俭学收入;不可回收垃圾学校要积极协调当地及环卫部门对垃圾进行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必须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包装,送相关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校园生活污水排放要通过化粪池(隔油池)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集镇排污管道,有条件的学校尽量采取雨污分离的方式排水。
(五)校园施工环境治理工作
1、实施工程建设过程应遵守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类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1996)一级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253号文件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
(9)《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几点意见》国环〔1993〕015号文件
2、施工期间应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1)施工过程应严格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等有关规定,并采取安装降噪设施,控制作业时间段等手段,将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施工中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并运走或填埋,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尽量避免在雨季开挖土方,节约建筑用水。
(3)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必须沉淀处理方可排入排水沟。
(4)采取洒水抑尘、搭盖堆料工棚、运输车辆车速、封闭运输等方式、车辆出入工地洗车等措施将扬尘减至最低。
(5)施工场地周边能够保留的树木及绿化应尽量保护保留。
3、营运期应采取的措施
(1)生活废水。学校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隔油池)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集镇排污管道,有条件的学校尽量采取雨污分离的方式排水。
(2)固废。学校营运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清理运至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
(3)噪声。学校营运期所产生的噪声,宜采取在周围环境设置绿化带进行降噪。
四、相关要求
(一)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二)各校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师生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新华乡中心学校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