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检验和试验,保证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交付,让顾客满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辅材料检验、工序检验、成品检验。
3.职责
技术质量部是产品监视和测量的归口管理部门,实施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确保产品质量形成过程在受控状态。
4.相关文件
4.1检验作业指导书 PX/JZD
4.2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PX/QS2-31-2004
4.3记录管理程序 PX/QS2-02-2004
5.工作内容
工作流程图
报检
检验作业指导书
检验记录(检验单)
合格不合格
5.1计数特性的接收准则
计数数据接收抽样计划的接收准则必须是零缺陷。所有其它情况(如:目视标准)的接收准则,技术质量部必须编制检验标准并由顾客批准。
5.2进货检验和试验
技术质量部制定《作业指导书》,明确进货检验的检验项目、内容、频次、检验器具、接受准则和所要求的记录。
a)原材料进厂后,存放在“待检区”或挂“待检”标签;
b)原材料管理员根据采购文件对进货规格、重量、数量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质保书、出厂检验文件等)进行验收核对;
c)专职检验人员按照《检验作业指导书》实施检验;
d)检验合格的原材料,由原材料管理员进行签收入库登记;
e)如生产急需,来不及进行检验或正在检验未得出结论时,由其使用部门提出紧急放行申请,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紧急放行。紧急放行的材料所形成的产品,由生产车间作出明确标识和记录,一旦检验不合格时,立即追回。
f)原材料需到货源处检验或验证时,应在采购订单或合同中做出有关到货源处验证的详细规定和验收准则;
5.3过程检验和试验
技术质量部制定《检验作业指导书》,明确过程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频次、检验器具、接受准则以及所要求的记录。
a)过程检验和试验由操作者自检和检查员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b)由操作者对加工的半成品按《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自检后,操作者之间可进行互检,检验员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进行检验,作好记录;
c)合格的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转序;
d) 出现不合格品时由检验员做好标记、隔离并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5.4成品检验和试验
技术质量部制定《检验作业指导书》,明确成品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内容、检验频次、检验器具、接受准则以及所要求的记录。
a)当所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包括进货,过程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时方可进行成品检验和试验;
b)成品检验和试验按《检验作业指导书》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对成品进行检验;
c)经检验合格的成品,由授权的质量检验人员签字,方可放行产品;
d)经检验不合格的成品,由检验人员进行标识、隔离,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e)产品的例外放行,应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和顾客的批准,否则在成品检验和试验未完成以前,不允许放行产品。
5.5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
技术质量部在产品审核时,对所有产品按照产品标准或顾客要求进行所有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并填写记录。顾客要求时,其结果应供顾客评审。
6.质量记录
见检验作业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