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安全资料表
(MSDS)
一、物品与厂商资料
物品名:UV保护油墨稀释剂 | |
物品编号: JP-K72 | |
制造商或供应商名称: | |
制造商或供应商地址: | |
紧急联络电话: | 传真: |
中英文名称:油墨 |
同义名称: |
化学文摘社登记号码(CAS .NO.): |
危害物质成份(成份百分比):11% |
化学物质: | ||
危害物质成份中之中英文名称 | 浓度或浓度范围(成份百分比) | 危害物质分类及图示 |
乙二醇丁醚 | 7 | |
石油脑 | 4 | |
最重要危害效应 | 健康危害效应:急性:吸 入:刺激鼻粘膜、嘴巴和喉咙。 皮肤接触:不被皮肤吸收。 眼睛接触:刺激眼皮粘膜。 食 入:刺激胃部、头晕眼花、失去意识。 慢性:会轻微累积于人体,几天即可完全清除。 |
环境影响:无 | |
物理性及化学性危害: | |
特殊危害:无 | |
主要症状:刺激、头晕眼花、失去意识 | |
物品危害分类:无 |
不同暴露途经之急救方法:
吸 入:1.若大量吸入立即将之移至新鲜空气处。
.若呼吸停止则施行人工呼吸。
.保持患者温暖及休息。
.立即就医。
皮肤接触:1.脱去衣物用水洗皮肤。2.如仍感觉刺激立即就医。
眼睛接触:1.立即撑开上下眼皮,用大量的的水冲洗眼睛。2.立即就医。
食 入:1立即就医。
.若无法立即就医,将手指插入喉咙或喝吐根糖浆催吐。
.若无意识,勿催吐。 |
最重要症状及危害效应:头痛、恶心。 |
对急救人员之防护:吸入: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皮肤接触:以肥皂清洗。 |
对医师之提示: |
适用灭火剂:化学干粉、泡沫、二氧化碳、聚合或酒精泡沫 |
灭火时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1.此物质加热下,可燃烧。2.火场中可能释放出毒气。 .用水和泡沫灭火可能造成起泡。 |
特殊灭火程序:不适宜用水来灭火,但可用水雾降低燃烧速率及冷却容器。 |
消防人员之特殊防护设备:救火人员尽量处于上风处,必需使用压力操作或正压式全面罩之自摧式呼吸装备。 |
个人应注意事项:在泄漏及外泄区尚未清理干净前,禁止未穿戴防护装备及衣物者进入。 |
环境注意事项:移开火源,通风。 |
清理方法:小量用纸巾吸收后,让纸巾在安全地方挥发再于合适地方烧掉。若大量,收集好后 在合适的燃烧室烧掉。 |
处置:
1.容器密闭。
2.置于在阴凉、通风良好、远离热源。
3.远离不相容物。 |
储存: 贮于阴凉处,远离作业场所、热源、火焰或火花。 |
工程控制: |
控制参数: 八小时日时量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时量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 生物指标: |
个人防护设备: 呼吸防护:戴口罩 手部防护:戴防渗手套 眼睛防护:无 皮肤及身体防护: |
卫生措施:1工作场所严禁抽烟或饮食。2处理此物后,须澈底洗手。3维持良好之内务管理。 |
物质状态:液状 | 形 状:液状 |
颜 色:无色透明 | 气 味:轻微芳香味 |
P.h 值: | 沸点/沸点范围:128℃ |
分解温度: | 闪 火 点: 测 试 方 法: |
自燃温度:NA. | 爆 炸 界 限:NA. |
蒸 气 压:3.2 | 蒸 气 密 度: |
密 度: | 溶 解 度: 1% |
安定性:一般情况下很稳定,但在光中易分解。 |
特殊状况下可能之危害反应: |
应避免之状况: |
应避免之物质:无 |
危害分解物:无 |
急毒性:无 |
局部效应:对鼻子、上呼吸道系统具刺激性。 |
致敏感性:无 |
慢毒性或长期毒性:无 |
特殊效应:无 |
可能之环境影响/环境流布: |
废弃处置方法:
1以干沙、土或类似物吸附后置于安全卫生处掩埋。
2于适当燃烧室喷雾烧掉。 |
国际运送规定: |
联合国编号: |
国内运送规定: |
特殊运送方法及注意事项: |
适用法规:经其持有人自行认为废弃物时,依〈废弃物清理法〉关于事业废弃物之规定辨理。 |
制表单位 | 名称: | |
电话: | ||
制 表 人 | 姓名: | |
制表日期 | ||
有 效 期 | 长期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