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科发行可转换债券前的概况
万科是以房地产为核心业务,公司选择深圳、上海、北京、沈阳、成都等经济发达、人口众多的大城市进行住宅开发。万科上市以来,净资产收益率一直保持在10%以上,万科良好的业绩、企业活力以及盈利增长潜力都受到市场高度广泛认可。虽然发展势头一直很好,但是2001年中期万科现金流已经出现负值,达到-7.25亿元。为了弥补资金缺口,万科董事会于2001年7月通过决议发行可转换债券。
发行可转换债券前万科的股本结构。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前,截至200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30971941股,其中非流通股110504928股,占总股本的17.51%,流通股520467013股,占总股本的82.49%。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 | 股份比例(%) |
尚未流通股份 | 110504928 | 17.51 |
已流通股份 | 520467013 | 82.49 |
股份总数 | 630971941 | 100.00 |
可转换债券于2002年起正式发行。本次万科可转换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定价的方式,发行总额为1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为期5年,从2002年6月13日开始计息,转股期自发行首日后6个月至债券到期日为止,即2002年12月13至2007年6月12日。
(一)申购情况:
本次万科可转债公开发行申购情况如下表
类别 | 原A股股东 优先配售 | 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 网下向法人投资者发售 |
申购户数(户) | 79 | 2768 | 13 |
有效申购户数(户) | 79 | 2768 | 13 |
有效申购手数(手) | 444748 | 1361283 | 1401750 |
有产申购资金(元) | 444748000 | 1361283000 | 1401750000 |
1、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本次原万科A股股东按照每股配售2.94元的比例可优先配售的总数为150000万元。原A股股东有效申购数量为444748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9.65%,全部获得优先配售
2、网上、网下发售数量。根据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后的余额部分,再上网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50%,向网下法人投资者发售50%。本次万科可转换债网上发行总量为519908手,合计519908000元,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4.66%。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1361283000元,中签率为38.192499%。网下发行总量为535344手,合计535344000元,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5.69%。网下申购数量为140750000元,获售比例为38.191118%
(三)可转换债券的上市:2002年6月28日,万科可转换债券上市。万科顺利融资,很好地弥补了资金的缺口。
三、万科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的情况分析
万科可转换债券发行前后和全部转股后对相关指标的影响。
相关指标 | 发行前 | 发行后 | 全部转股后 |
资产总额(元) | 82911630.82 | 7982911630.82 | 7982911630.82 |
负债总额(元) | 3356829340.71 | 4856829340.71 | 3356829340.71 |
资产负债率(%) | 51.78 | 60.84 | 42.05 |
四、案例启示
(一)可转换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从可转换债券自身特性来看,发行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较佳选择:(1)可转换债券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债权融资,除非发生股价远远低于转股价格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可转换债券仍然是股权融资的一种方式,上市公司依然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本供给。(2)即使不行使换股权,可转换债券也是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依照这个水平,可转换债券的融资成本应该是所有债权融资方式中最低的。另外,可转换债券属于债权融资,按照国际税法惯例,债息和股息支出顺序有所不同。我国企业所得税率为33%,这就意味着企业举债成本中有将近三分之一是由国家承担的,而股息则在要税后支付,因此可转债融资可以通过合理避税使每股收益有所增加。(3)可转换债券赋予投资者未来可转可不转的权利,且可转换债券转股有一个过程,因此发行可转换债券不会像其他股权融资方式那样造成股本急剧扩张,从而可以缓解对业绩的稀释。(4)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获得比直接发行股票更高的股票发行价格。
(二)万科发行可转换债券,也为当前许多为寻求增发挤破门槛的上市公司融资提供了另一条途径。由于二级市场增发过多过滥现象已引起了投资者极大的反感,许多上市公司不得不被迫放弃增发。而用公司债券的形式取代增发新股,将在实质上调整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使债券和股票均衡发展。从单纯的股权融资来说,可转换债券筹资成本相对低一点,同时,债券必须还本付息,有利于约束上市公司行为,使其慎重对待每一次融资和每个投资项目,对原有的股东权利也可以有一个很好的保障。
五、总结
从国际市场看,可转换债券已成为多数发达国家金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筹资者而言,不含可转换债券的筹资是单一的筹资模式;对于投资者而言,不含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是不完善的投资组合。企业筹资者应该充分认识到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利用可转换债券的优点进行筹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