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工作内容
1、土方工程系指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的开挖与回填,以及挖方、填方、场地平整、排水沟等的挖填土方。
2、承建商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对象、地质气象、水文等条件,选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合理的施工方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多快好省地进行施工。
3、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土建施工图纸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来审核土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其中关键要抓放边坡(或支护)、排水、断面尺寸和标高及地基土质和回填上的干土质量密度等几个主要环节,使之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二、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的事前监理
1、研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审核承建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
3、复查定位放线和水准点、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土方施工。
三、土方工程质量控制
(一)人工挖土
1、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允许偏差项目(见下表)
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1 | 标高 | 0 | 用水准仪检查 |
2 | 长度、宽度 | -50 0 | 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拉线和尺量检查 |
3 | 边坡偏陡 | 不允许 | 坡度尺检查 |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2)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注意的问题: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桩基位移;
(3)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3m厚土层,待作基础时再挖;
(4)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开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5)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宽度;
(6)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二)人工回填土
1、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夯(压)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环刀法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2)允许偏差项目(见下表)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
1 | 标高 | 0 -50 | 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20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1)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检验其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要求干土质量密度、试验日期、试验结构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2)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坑(槽)底杂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净,以及冬期作散水,施工用水渗入垫层中,受冻膨胀等造成。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规定,发现后及时纠正。
(3)管道下部夯填不实:管道下部应按要求填夯回填土,如果漏夯或夯不实会造成管道下方空虚,造成管道折断而渗漏。
(4)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前对干土造当洒水加以润湿;回填土太湿,同样夯压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挖出换土重填。
(三)机械挖土
1、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桩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允许偏差项目(见下表)
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1 | 表面标高 | 0 -50 | 用水准仪检查 |
2 | 长度、宽度 | 0 | 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用经纬仪、拉线或尺量检查 |
3 | 边坡偏陡 | 不允许 | 坡度尺检查 |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2)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果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3)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开挖土方,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身下沉。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宽度。
(四)机械回填土
1、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1)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2)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环刀法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2)允许偏差项目(见下表)
回填土工程允许偏差
项 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 验 方 法 |
1 | 顶面标高 | 0 -50 | 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20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1)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检验其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试验报告要注明土料种类、试验日期、试验结论及试验人员签字。未达到设计要求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2)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压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压,坑(槽)底有机物或落土等杂物清理不彻底等造成。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规定,检查发现后及时纠正。
(3)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前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对湿土造成的“橡皮土”要挖出换土重填。
(4)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土,且对填土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等),以防填方土料流失,造成不均匀下沉和坍塌等事故。
(5)填方基土为杂填土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应妥善处理基底的软硬点、空隙、旧基、暗塘等。
(6)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7)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隆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