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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探讨
新媒体网络暴力中的旁观者研究
沈嘉悦 薛 可
(上海交通大学 媒体与设计学院,上海 200240)
摘 要:随着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和对生活的深入渗透,以其为载体的网络暴力愈发凸显。对于新媒体网络暴力的研究,以往的研究多聚焦在事件当事人身上。本研究则从事件旁观者这一新的视角出发,将其分为“旁观有作为”和“旁观无作为”两类,重点讨论旁观者对网络事件和自身网络行为的认知,及其在网络暴力事件中的态度和行为上的特征。
关键词:新媒体;网络暴力;旁观者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17-0070-02据《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5年
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以及各互联网应用的裂变式增长,中国新媒体的发展呈现出新常态的发展格局。
新媒体具有使用门槛低、互动性强等特点,为网民发表言论、维护权益提供了重要的网络平台。同时,新媒体平台也充斥着不良情绪的宣泄和攻击性的话语,成为网络暴力发酵的温床。网络暴力的蔓延,对新媒体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均有负面影响。旁观者群体数量庞大,对于网络暴力事件的看法,及其在网络暴力事件发展中的行为和所起的作用,值得我们探究。
一、文献回顾据史料记载,语言暴力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当时,孟子极力反对杨朱的“人人为自己”和墨翟的“兼爱”思想。他在《墨子》一书中写道:“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君无父,是禽兽也。”孟子在自己的书中对杨朱和墨翟的言论和行为进行了指名道姓的指责,即语言暴力。
传播学界认为,网络暴力是网络暴力,即网民利用网络手段营造,对他人进行道德审判和语言攻击、辱骂,甚至通过人肉搜索揭露当事人个人隐私,从而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法学界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网络侵权行为。社会学界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网络失范行为。可见,网络暴力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一种网络集体行为,参与者往往会形成“一哄而上”的状态,并产生“一哄而上”的实际行动,最终造成事件当事人在声誉等方面受到损害。
网络暴力的相关角色可分为攻击者、被攻击者和旁观者三类。攻击者是网络暴力的“肇事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利用网络去解决现实中无法解决的问题;或是未进行理智客观思考便盲目传播信息,造成当事人的困扰和压力。被攻击者则是攻击者实施网络暴力的对象。根据旁观者的特征,可将其分为“旁观有作为”和“旁观无作为”两类。“旁观有作为”指的是对事件有声援、讨论、扩散等行为;“旁观无作为”指的是仅仅关注事件,不声援、不讨论、不扩散。
旁观者的数量在三类人群中占据绝对多数,对网络暴力态势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二、研究设计
本研究采用调查问卷的研究方法,
共发放356份问卷,回收315份问卷,其中298份为有效问卷。
调查问卷的问题设置,主要围绕旁观者对网络暴力的概念认知、对自身网络行为的界定,及其在不同情境网络暴力事件中表现出的态度和行为上的特征。
三、发现与讨论
(一)“网络暴力”概念认知
83%的受访者认为“网络暴力”是贬义,16%的受访者认为是中性的,表示“手段欠妥,但出发点也许是好的”。
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黎朋认为,群体是一种具有易受感染、模仿、暗示的人群组合。而社会心理学家威廉·麦独孤
(1986)认为群体心理“只是粗俗的情绪和粗糙的情感”,
因而易受他人操纵,缺乏自我意识。新媒体传播具有连续性、即时性、复杂性、互动性,导致网民共鸣和从众效应等群体极化现象。当个体的主观能动性被集体行动的价值目标所感染或取代时,个体便会不自觉地进入“去个性化”的状态,而这种状态将淡化个体的自我性。当个体的自我控制力在群体背景下大幅减弱时,网络暴力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在网络这个虚拟大环境中,网民们纷纷爬上所谓的道德制高点,自诩站在道德正义的立场上,在群体感染与群体暗示的作用下集体对当事人进行谴责,形成了一个持有相同意见的庞大网络群体,以群体共识来影响网络动向,进而对当事人产生强大的压力。网络暴力看上去就像是一场又一场的网络狂欢,是道德在网络上的统一与胜利,成就了网络世界的一种暴力消费。
(二)网络行为界定
74%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在网络暴力事件中曾经“旁观有作为”过,28%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在网络暴力事件中“旁观有作为”的经历比“旁观无作为”多。
旁观者,特别是“旁观有作为”的旁观者的存在,无论其发表的言论是公正客观还是具偏向性,或是仅仅分享转发,都在客观上增加了这起网络事件的关注度,对该事件最终演变成网络暴力事件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据Mishana(2012)的调查,25%的网络暴力在发生之初便有旁观者存在。在一些网络暴力事件中,攻击者在发帖之前,会有意识地估量旁观者数量和所持态度,并根据旁观者的主流意见修正帖子中的语言文字,以期获得更多的支持。“沉默的螺旋”描述了人们在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并且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使这类观点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如果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一方意见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的螺旋式发展过程。网络暴力中的旁观者毕竟不是事件的直接当事人和利益相关人,当遇到一边倒的状况时多数人会选择加入主流的声音或沉默,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少数发表中立或相对言论的人则容易被忽略或攻击,使自身利益受损。(三)态度及行为偏移
作者简介:沈嘉悦(1991—),女,江苏苏州人,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
薛可(1966—),女,重庆人,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第7卷第17期
Vol.7 No.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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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的受访者认同“作为旁观者,应该遵循公正中立的立场”。但当网络暴力当事人中的任意一方为“自己熟悉的人”时,认同上述立场的受访者中有68%会发生态度偏移,33%会发生行为偏移。
社会心理学家西奥多·纽科姆的临近关系学说指出,在人际交往的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形下,人们总是容易与那些和他们接触密切的人形成良好的关系,因为报酬对人的行为可以起到强化作用。从报酬效果的互动论角度出发,“自己熟悉的人”与自己的频繁互动带来了更为显著的报酬,因此更容易产生人际吸引。人际关系网络可以分为强关系网络和弱关系网络两种。社交关系的强弱对于信息传播质量、传播可信度、社交圈子的紧密程度都有影响,社交关系越强,信息传播可信度会提升,而且引起的共鸣也会更大。
旁观者虽然和网络暴力事件并无直接联系,但当该事件当事人与其产生联系时,旁观者会有意识地掂量自己的网络行为对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产生的影响,并根据这种判断来决定自己是否应在网络上以“旁观有作为”的方式参与这起网络事件,以及以怎样的方式和程度来参与。当旁观者与事件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有强关系而与另一方有弱关系时,旁观者即便遵循“对事不对人”的原则,也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地“对事”。旁观者会偏向认为与自己有强关系的一方所言离事实更接近。在这样的理解下,旁观者所发表的“客观公正”的言论很容易偏向与自己有强关系的一方。(四)群体意向趋同
当网络暴力当事人中的双方均为“自己熟悉的人”时,76%的受访者“希望双方私下尽快解决这件事情”,其中51%的受访者“愿意提供帮助”。
社会心理学家西奥多·纽科姆的沟通活动理论指出,如果两个人或群体成员对某一客体的指向产生差别,就会引起个体的不协调感。当网络暴力事件的当事人与旁观者在现实生活中有所联系甚至属于一个圈子的时候,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会造成旁观者乃至整个所属的圈子中的人产生不适应感和不
协调感。这种不适应感和不协调感会促使旁观者希望双方矛盾能够尽快化解,恢复良好的社会关系。
四、结语
普通的网络事件演变成网络暴力有多方面的因素:第一,事件的发展会逐渐背离“就事论事”的宗旨,转而朝向事件中的当事人本身,“评论事”演化成“评论人”。第二,以网络为战场,以键盘为武器,最初可能是一个人的战争,但在过程中纠集了一大批有作为或无作为的旁观者,无论最终的结局是双方势均力敌还是一方力压另一方,这已然形成了一起网络暴力事件。
网络暴力事件中的旁观者对“网络暴力”这一概念的认知,能够将事件的行为动机和行为方式剥离开来看。旁观者群体常常不能清楚认识到自己的网络行为对网络暴力事件的影响。当网络社交与现实社交产生交集时,旁观者对网络暴力事件的态度和行为会发生偏移,网络社交为现实社交让道的现象比较明显,而强关系社交圈子对弱关系社交圈子的压制性也比较明显。当网络社交的不愉快对现实社交产生影响时,现实社交中的其他相关人对这种不愉快感比较排斥,愿意通过解决网络社交的问题的方式维持现实社交的良好氛围。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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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传播学解读[J].新闻传播,2012(6):32.
(上接第68页)反转剧的受众场逐渐建构的过程中,虚拟网络世界中的受众并不是绝对平等的,就像一盘散沙式的随机分布。网络技术虽然给予每名受众平等权利去获取新闻资讯和交流话语,但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技术规制的话语权的平等绝不是真实的平等。受众由于知识水平、所属阶层、关注视野、媒介素养等差距而产生话语影响力的实质差距。“知识鸿沟”已经存在,并且还会干涉不同受众群体在新闻流通中的话语意义的制造。影响力较弱的受众极易受到从众心理的影响,赞成场中较强的一方,从而形成沉默的螺旋。而制造较强的意见领袖一方更多是一些网络红人,或者属于在现实社会中也同样具有较强权威性的专业人士,从而网络世界中的意见领袖完成了新式寡头主义的精英统治。这些意见领袖出于商业利益、意识形态灌输或自身价值判断等多方因素,常常会充当左右场转向的特殊因素。如果少数精英统治存在权利出轨的危机,那么新闻就极易沦为某些个人或团体的个性化表达,反转也就像私人化的观点转变一样轻而易举和司空见惯。
社会情绪点燃暴力。网络社区的虚拟特性使受众民主“能够以某种非实体的形式出现,并借助人们的心理而使
得其内心得到一种补偿性的满足”。[4]
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话语束缚激发了新时期受众宣泄个人情感和表达社会情绪的欲望和冲动,民间受众寄希望于通过新闻参与来捍卫知情权和发言权,企图通过争夺话语权和抢占场,而象征性地缩短与少数精英集体的阶层差距。从某种意义上讲,在新闻流通的过程中,这种由阶层对抗和社会流动带来的对强者的畏惧和仇视情绪,以及对弱者遭遇的同情和通感心理,一直影响
着受众对新闻事实的价值判断。偏激情绪的积攒和任意释放成为新闻反转剧的导火索,而受众仍然是虚假新闻的牺牲品。新闻事件的失实还原造成受众对客观现实的片面性理解,从而导致大多数受众主观臆断,纷纷声讨场中弱势的一方,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并且实施语言攻击。这不仅有碍于调查,而且还可能给受害人的身心带来更大的伤害。
新闻反转剧是一场专业机制内的闹剧,在整个新闻流通的产业链条中,剧情反转的频繁上演主要归因于媒体和受众的多方责任危机。为了彻底湮灭新闻反转剧火爆的市场助推力,“应对网络等新媒体中种种的有序和无序,根本的对策也在于人自身,媒介发展在于延伸人的能力的同时,也产生了延伸人
的责任的内在要求,延伸的能力需要受到延伸责任的约束”。[5]
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创新,媒体从业者和广大受众不得不严格把关已经远远落后的人的媒介适应能力,大众媒体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传播策略,受众也应该不断强化自身的媒介素养。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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