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呈字【2011】 号
2011 年 9月 10日
呈文标题 | 关于入职、离职管理办法 | |||
主 呈 | 李总 | 送呈单位 | 人力资源行政部 | |
知 照 | 公司各部门 | 送 呈 人 | 侯莉 | |
呈报内容: 现阶段公司各部门在员工招聘入职及离职过程中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对于人力资源部统筹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为规范员工入职、离职流程,使工作能顺利进行,做到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暂行实施,待总部人力资源手册及相关管理制度出台后再作修改(详见附件): 妥否,请批示! | ||||
人 力 资 源 行 政 部 | ||||
公 司 领 导 意 见 |
第一条 工作目标
1、为使新员工能顺利融入现有的组织结构和公司文化氛围之中。员工被录用初期通常是最重要的时期,形成了工作态度、工作习惯,并为将来的工作效率打下基础。
2、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3、新员工试用期通常为2个月,人力资源部对新员工工作要进行跟进与评估,为转正提供依据。
第二条 新员工入职工作流程
1、新员工入职时,请凭《员工录取通知书》中要求携带好相关的资料和物品,至人力资源部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
2、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1)、新员工办理完相关入职手续后,凭《员工上岗通知书》(见附件)至部门报到 。
2)、部门安排人员到人力资源部将新员工带到工作岗位中,并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和指导(指定专人帮带)。
3)、新员工必须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月度入职培训课程,专业课程由部门不定期的组织培训。
4)、新员工入职一周内,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必须对其进行沟通和面谈,关心员工的工作进展、生活适用能力等各方面的动态。
5)、人力资源部对所有新员工入职后必须进行跟进。
6)、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中公司所发放的物品,一定要保管好,离职后按规定交还公司。
7)、部门经理级员工入职,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经理亲自带至各部门熟悉基本情况,其他员工由本部门负责人安排。
3、转正评估
新员工工作满二个月时,人力资源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领导对其进行复评。直接领导的评估结果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属人力资源行政部。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员工上岗通知书
部门:
员工 ,性别 ,于2011年 月 日至人力资源部办理完入职手续,就职/任职于 部门 岗位,请予以接洽,请安排好上岗工作(凭《员工上岗通知书》),谢谢!。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新员工上岗通知书存根
员工 ,性别 ,于2011年 月 日至我
部门 岗位报到,已接洽。
签收人:
年 月 日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做到规范化、流程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员工辞职
1、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故辞职的,正式员工必须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15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及储备人才和进行离职前访谈。自提出之日起仍应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 作,经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签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造成用人部门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2、部门收到员工的离职报告后,及时进行员工访谈(表见附件1),且必须在3天内报人力资源部。
3、员工辞职必需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见附件2),经批准同意后,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见附件3),不得由他人(包括部门负责人)代填、代签。
4、如员工提交辞职报告后,未办离职手续或未经同意即自行离职,其相关手续由所在部门按辞退程序办理并扣罚当月的工资作为给公司的补偿。
5、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按《员工交接表》中的顺序进行,部门负责人在交接、审核表“用人部门”栏签署意见;由财务部监督进行帐务清理,并在交接、审核表“财务手续及往来帐目”栏签署意见。
6、新员工入职后七天内,属试岗双向选择阶段,若离职是无薪的。
7、辞职的工作交接手续原则上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帐务清理工作最长须在当月内完成。
第二条 员工的辞退
1、公司对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员工,将直接予以辞退,公司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于任何经济补偿;员工因严重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该员工本人负责赔偿: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辞退员工的报告经批准同意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填写交接、审核表,在辞退原因栏填写详细意见,并将意见通报员工本人。
3、辞退员工的离职手续及办理程序与辞职相同。但员工本人不直接办理与公司其他部门的有关手续,由员工所在部门或主管部门代为办理。
4、未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辞退申请,或辞退未获批准,用人部门便自行给员工办理辞退交接手续的;或用人部门先将员工辞退后,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报的,公司将追究用人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5、被辞退员工无理取闹、纠缠滋事、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公司有权提请门支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 辞职(退)时间的确定
员工辞职与辞退,由用人部门在第一时间内,向其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交人力资源部。如因报告不及时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用人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辞职(退)手续应在报告批准后及时办理,其时间的确定从员工停止工作之日算起,用人部门负责人在签署意见时应明确员工的辞职(退)时间。
2、辞职(退)时如交接手续不清或有遗留问题待查,以实际停止工作日为准确辞职(退)时间。其处理交接问题的时间不计为工作日。
3、员工因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必须立即劝退。如因请假后未上岗辞职和旷工辞退的员工将扣除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4、如交接表中未签署明确的辞职(退)时间,其时间以上月核发工资截止日为准。
第四条 开除
1、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或不服从公司的管理等行为,公司将以开除处理,并公司未来不得再次录用。
2、开除的员工要公布于宣传栏中,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3、开除的员工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开除的离职手续,参照辞退手续办理。
附件1:员工离职访谈表
附件2:员工离职审批表
附件3:员工交接表
附件1: 员工离职访谈表
姓名 | 入职日期 | 直属主管 | |||
谈话形式 | 谈话地点 | 负责人 | |||
员 工 意 见 | 离职主要原因 | ||||
将来的发展 | |||||
对岗位工作的建议 | |||||
对公司的管理建议 |
员工离职审批表
部门/岗位 | 申 请 人 | ||
申请时间 | 计划离职时间 | ||
离职原因 | 员工本人签字: | ||
部门意见 | |||
人力资源部意见 | |||
公司领导意见 |
员工交接表
部 门 | 岗 位 | 姓 名 | |||
移交原因 | □调岗 □离职 | 交接时间 | |||
说 明 | 移交事项 | 移交人签字 | 接交人签字 | 备 注 | |
部门内部 | 情况介绍 | ||||
物品交接(大件物品必需列清单) | |||||
工作交接(含客户的资料,列清单) | |||||
行政部 | 员工宿舍的交接 | ||||
财务部 | 往来帐务、借支等 | ||||
人力 资源部 | 公司发放的物品等 | ||||
监交人 签字 | 部门负责人核准 | ||||
填表说明 | 1、此表用于办理员工调动前或离职清查时用。 2、上列事项办理清楚后,方可办理调动或离职清查。交接表一式两份,一份部门存档,一份送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凭交接表办理调动或离职结算工资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