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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采购管理制度031231郭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4 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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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采购管理制度031231郭

金晖公司原煤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采购管理制度第一节原煤采购的机构第二节采购工作流程一、采购工作流程。原煤小组进行市场调查填写调查报告单上报供应初评供应部组织相关人员签订供需合同执行合同结算二、采购流程说明。(一)市场调查工作。1.对煤矿的详细地址、运输条件、距离及运费进行详细调查;2.了解企业的性质、矿主与企业的联系方法和信誉度;3.了解煤种及煤质化验结果;4.了解煤矿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和运输能力;5.产品的销售价格、结算方法和付款方式等。(二)根据调查结果,详细填写调查表后,在《原煤采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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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金晖公司原煤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采购管理制度第一节原煤采购的机构第二节采购工作流程一、采购工作流程。原煤小组进行市场调查填写调查报告单上报供应初评供应部组织相关人员签订供需合同执行合同结算二、采购流程说明。(一)市场调查工作。1.对煤矿的详细地址、运输条件、距离及运费进行详细调查;2.了解企业的性质、矿主与企业的联系方法和信誉度;3.了解煤种及煤质化验结果;4.了解煤矿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和运输能力;5.产品的销售价格、结算方法和付款方式等。(二)根据调查结果,详细填写调查表后,在《原煤采购合
金晖公司原煤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节 原煤采购的机构

第二节 采购工作流程

一、采购工作流程。

原煤小组进行市场调查填写调查报告单上报供应初评 供应部组织相关人员签订供需合同执行合同结算

二、采购流程说明。

(一)市场调查工作。

1.对煤矿的详细地址、运输条件、距离及运费进行详细调查;

2.了解企业的性质、矿主与企业的联系方法和信誉度;

3.了解煤种及煤质化验结果;

4.了解煤矿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和运输能力;

5.产品的销售价格、结算方法和付款方式等。

(二)根据调查结果,详细填写调查表后,在《原煤采购合同签署备忘录》上签署意见,送供应部报供应部初评,《原煤采购合同签署备忘录》上签署意见供应部确认后,在《原煤采购合同签署备忘录》上签署意见报营销副总批准,营销副总批准并在《原煤采购合同签署备忘录》上签署意见后返供应部由供应部组织签订购销合同;

(三)签订合同前应由法律顾问室、生产化验的负责人在《原煤采购合同签署备忘录》上签署意见。

(四)合同签订后由供应部合同管理组对合同进行存档,并通知公司法律顾问室。

(五)采购小组负责具体操作和执行合同。

(六)供应部每三天向公司法律顾问室通报一次合同的执行情况,提供采购数量、质量信息以及出现的一切问题。

(七)每周六上午10:00,由营销副总主持召开一次由供应部全体成员、生产技术部负责人、洗煤车间负责人、洗煤车间收煤工段负责人、质量部负责人参加的原煤采购专题会议,具体讨论一周来原煤供应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下周供应工作重点。

(八)供应负责审批50万元以下的采购资金使用,营销副总负责审批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采购资金使用,总经理负责审批100万元以上的采购资金使用。

(九)一般情况下,应采用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如合同中强调需预付款时,最多只能付三天进煤的货款,并注意货款的回笼及资金的使用质量,避免形成债权问题。

(十)对合同内容的要求:

1. 合同鉴定应由经办小组、供应和营销副总签字方才生效;

2. 要详细标明具体的煤样质量要求和付款结算方法、不达和超过质量标准时的煤价浮动标准;不达质量标准时的扣吨标准(原煤回收率低于55%时,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吨),以及供方有意做假时我方享有的权力等。

3.附标准合同范例。

(十一)100万元以上的合同应由公司法律顾问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三节    供应部各岗位职责和权力

一、供应职责和权力。

1.负责供应部的整体工作,保证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月、年采购任务。

2.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煤需求量以及质量指标组织人员进行整体市场的调查,并落实各小组调查情况的可靠程度,研究制定供应方案。

3. 按月给每个采购小组下达具体书面供应指标,包括供应煤种比例、各煤种质量数量指标及要求。

4. 对在授权范围内的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负责,并合理安排使用,负责审批每笔50万元以下的付款,确保资金的使用质量,不能形成呆帐和死帐。

5.组织原煤采购小组签订每一个具体合同。

6. 主持好供应部对每一个采购小组及供应每个环节的考核工作。

7.月终对各小组工作进行一次考评,考核主要目标为供应的数量、质量、数据、资金使用占用数据、价格质量比较数据等,考核结束后公布小组排名次序以及奖罚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营销副总。

二、采购小组的职责和权力。

1.全面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2.接到任务后进行认真细致的市场调查研究工作,详细填写调查报告。

3. 合同签订后全面负责合同的执行全过程。

4.负责监督供方的煤质管理和变化情况,必要时进行蹲点夜查。

5.负责雇用运输车辆,负责对自己雇用和煤矿自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管理,监督运输过程中的诸如偷卸、加水、参假、偷梁换柱等行为,保证原煤质量和合同要求一致。

6.负责煤矿过磅的准确性,保证回厂后过磅不亏吨。

7.每个采购小组工作,不同的小组不能同时采购同一煤矿的煤。

8.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严禁私下搞第二职业。

9. 立场坚定,廉洁无私,严禁吃、拿、卡、要,损公肥私。

10.每月终督促煤矿对票结帐,次月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帐手续。

三、内勤人员职责和权力。

1.全面负责供应部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各种资料要分类明确地记录存档,以便查阅,建立各种资料合同台帐。

2.负责传递供应部门和各单位科室的通知、文件、信息。

3.负责做好对各小组工作的各种考核记录,填好各种考核报表,月终汇总报供应。

4.做好采购小组每三天一次的工作情况汇总,并通知法律顾问室和供应部。

5.每一个合同执行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收煤组原煤的煤种和质量标准并通知磅房和办票室。

6.负责保管和发放办票员领用的派车证,并做好详细的编号、登记。

7.负责建立各运输车辆的档案工作。

四、办票组职责和权力

1.负责所有进煤票据的办理审核工作和运输车辆的派车工作。

2.负责入厂原煤所有票据的最后一次把关和办理,仔细核对票据联数是否正确、印章是否齐全清楚、扣吨理由是否充足等,如有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3.每天制表并附票据,准确无误地报业务,严格杜绝出现票据错误。

4.公平合理地做好派车证的填写和发放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每车每次只准发放一张,派车证要有编号、日期、矿址、矿名,收煤后要随时核对,严格杜绝派车证在外流失,如改变提货地点要事前联系。

第四节    原煤采购组考核内容及办法

对原煤采购组的考核采用末位受罚制即每月对各小组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排名,排名结果和工资奖金挂钩,第一名的小组受奖,最后一名的小组受罚,第一名的小组次月岗位工资上浮一挡,最后一名的小组的次月岗位工资下浮一档;如某小组连续三个月排名最后,该小组成员全体除名。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数量任务完成情况

 按生产技术部在月计划中给供应部下达的原煤采购量,供应部按比例分解至各原煤采购小组,根据各小组采购原煤入厂数量进行考核,小组成员任务完成的百分数的即为浮动岗位工资的百分数。

2.质量任务完成情况

 按生产技术部给供应部原煤采购下达的质量指标,外采样结果及相关单位(生产技术部、质量部等)签订合同质量指标考核完成情况,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a)回收率达到合同要求达标,每吨奖吨煤单价的3‰,不达标每吨扣吨煤单价的3‰;

b)内灰达标每吨奖吨煤单价的1‰,不达标每吨扣吨煤单价的1‰;

c)内硫达标每吨奖吨煤单价的2‰,不达标每吨扣吨煤单价的2‰;

d)粘结指数达标每吨奖吨煤单价的2‰,不达标每吨扣吨煤单价的2‰;

e)挥发份达标每吨奖吨煤单价的2‰,不达标每吨扣吨煤单价的2‰。

注:

1)b-e项以生产技术部所定合格率为标准;

2) 按每矿每月进厂总量加权平均考核;

3)以上奖罚根据矿名落实到各小组。

3.如发现劣质煤(掺假现象)混进,出现一车扣每小组经办人500元。

4.如有结帐不及时、税票问题、亏吨现象不按时处理的坑口,扣每小组经办人100元。

第二章   收煤管理制度

第一节    编码人员职权及考核标准

一、职责

1.负责原煤采样后的编号工作,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编码人员对所采煤样要按采样人员的记录在10分钟内编号送交浮沉化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3.对浮沉化验完的煤样,编码人员要在10分钟内进行解码,将结果通知收煤人员;

4.编码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煤样编码;

5.编码人员不得私自接触,司机、煤矿业主等相关利益群体。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编码房。

6.编码人员要兢尽职守,避免人为疏忽给公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7.编码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工作时间:执行24小时两班制。

二、权力

1.有权对进厂原煤的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编码人员依据采样人员的记录编码后,有权对任何人保守秘密。

3.编码人员有权对采样人员送交的不符合要求的记录和煤样提出异议,并给予指正。

4.编码人员有权制止一切闲杂人等进入工作场所。

5.编码人员有权向保卫人员举报行贿的司机、煤矿业主等人员。

三、考核标准

1.编码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脱岗,发现一次对当班人员罚款30元。

2.编码人员应对采样人员送的煤样在10分钟内编号,并于5分钟内送交浮沉化验室,浮沉化验结果出来后要在10分钟内解码并通知收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现延时超过30分钟一次,对当班人员罚款50元。

3.发现编码人员对煤矿业主、送煤人员泄密者,一次扣当事人500元,并加扣洗煤车间10分,发现二次以上者,予以除名。

4.由于编码人员的工作疏忽,造成收煤员收煤失误,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内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50%处罚,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的,除处以损失的50%罚款外,予以除名。

5.编码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循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并立即除名。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节    磅房工作职权及考核标准

一、职责

1.负责原煤等货物的计量、司磅管理工作,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树立窗口形象,对外要文明礼貌,不得无故压票、撕票、难送煤人员。

3.对过磅的货物,应分门别类的以相应票据进行司磅,不得串票、乱票。

4.开具票据时,应公平、公正地按照实际磅数予以填写,不得出现人为错误,更不得弄虚作假。

5.对于司磅票据,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毁,司磅日报表、原煤日报表应及时报送,数据要求真实准确。

6.司磅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损害公司利益。

7.工作时间:早6:00--次日凌晨2:00执行两班制。非工作时间禁止对煤车过磅。

二、权力

1.负责入厂原煤等的计量、司磅工作,有权向洗煤车间提出管理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2.对入厂的原煤等要求逐一计量,如车上有不相关物品,责令其卸车后再过磅,对不听从指挥的有权不计量,并通知保卫人员配合处理。

3.有权要求车辆司机及时提供相应的票据,对无票据者,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有权制止非工作人员进入磅房,有权向保卫人员举报贿赂人员。

5.工作时间以外有权拒绝对原煤车过磅。

三、考核标准

1.发现对送煤人员无故难者,一次对其罚款100元,无故压票、撕票者,发现一次扣责任人300元,并向全公司通报批评。发现二次以上者,予以除名。

2.司磅人员不得在票据上随意涂改,不得出现人为错误,发现一次,罚款50元,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100—500元,并予以除名;数额巨大者,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检察机关处理。

3.司磅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者,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并予以除名。

第三节    收煤员工作职权及考核标准

一、职责

1.负责对进厂原煤监督工作,根据煤种安排卸煤员准确卸到相应的煤堆上。

2.负责指挥进厂原煤车辆秩序井然地进入指定区域进行卸煤作业,并协助保卫部做好车辆的疏导工作。

3.负责准确记录本班进厂原煤的煤种、车数、数量以及本班发生的相关事项,并做好交手续。

4.必须按规定执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手续。

5.对煤矿送来的原煤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通知采样人员取样分析,对有掺假行为的通知供应部和保卫部进行处理。

6.负责办理当班收煤手续,当班要办理清楚,不得事后再补办手续。

7.负责监督检查进厂车辆车底清扫工作。

8.负责对不符合公司标准规定要求的进厂原煤,如含土块、杂质、矸石等,按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扣除吨数。

9.工作时间:执行24小时两班制。

二、权力

1.有权对不按规定乱卸原煤的车辆拒绝盖章。

2.有权对不遵守公司规定进厂的原煤车辆拒绝接收。

3.有权对经浮沉化验回收率低于55%的原煤按规定进行扣吨处理,并如实登记相关情况,在原煤调运单上注明扣吨理由。

4.有权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违反原则的说情行为。

三、考核标准

1.收煤人员脱离工作现场,发现一次扣其奖金的30元。

2.收煤人员由于失职,将原煤卸错煤堆的,发现一次扣其奖金的100元。

3.收煤员对进厂原煤的原始记录记录不清、不全,发现一次扣其奖金的100元。

4.未按要求对经浮沉化验回收率低于55%的原煤做扣吨处理,按煤质情况折价50%罚款处理。

5.未经负责的主管副总批准,无故办理过期收煤手续,一经发现一律除名。

6.对卸煤不干净的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卸煤员50元。

7.对有杂质的进厂原煤而不按规定扣除吨数的每发现一车扣本人奖金300元。

8.对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并予除名。

第四节    原煤采样人员工作职权及考核标准

一、职责

1.负责对进入公司的原煤进行车车去样。

2.负责对原煤按照上、中、下和左、中、右每辆车单车不少取18个子样,主代挂车辆至少取36个子样,每个子样的重量不少于0.5公斤,采样最大粒度不超出10cm 。

3.负责将采好的煤样准确记录清楚进厂原煤矿名、车号并做好标签记录,迅速送交给编号人员,同时做好相关煤样交接登记手续。

4.负责对公司所属煤矿的原煤也要做到车车采样、每5车做一个全分析,一天进煤量不足5车的将所进原煤交于编号人员进行全分析化验。

5.发现进煤车辆内原煤有大量矸石、土块和杂物时负责及时汇报收煤人员。

6.对大于10cm的矸石负责通知收煤人员进行处理。

7.在需要第二次采样时(对同一辆车必须由同一个采样工采样),通知车间领导及供应部门到现场。

二、权力

1.有权拒绝对手续不齐全的进厂原煤车辆进行采样。

2.有权拒绝对那些混有大量矸石、杂物及明显掺假的原煤进行采样。

3.有权拒绝任何人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说情,来左右采样工作的行为。

三、考核

1.对于当班工作期间不能按时按规定要求采样,经核实每发生一次扣发当月工资20元。

2.单车采样小于18个子样,连主带挂车辆少于36个子样,每少于一个每次扣发当月工资50元,不够0.5公斤的子样每一个扣发当月工资50元。

3.对于采好的煤样记录不清楚矿名、车号错记、漏记每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100元,一个月内达三次者给予除名处理。

4.对于漏采煤样每发现少采一个扣发当月工资50元。

5.没能按通知要求进行第二次采样时扣发当月工资300元。

6.采样人员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如吃、拿、卡、要、故意难、送煤客户及收受贿赂等行为,一经发现给予除名处理。

7.允许他人代为采样的发现一次扣500元。

第五节    浮沉、制样人员工作职权及考核标准

一、职责

1.岗位人员后,首先做好浮沉制样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坚守工作岗位。

2.负责对编号人员送来的煤样办理对交对接工作,同时履行必要的登记签字手续(要求写明送样的编号、时间、送样量、送样人姓名、收样人姓名),对汾阳瘦煤要每车都浮沉做回收,同一煤矿的原煤每3--5车的煤样合并后做全分析1次。 

3.负责对收到煤样进行破碎、堆掺、缩分等工序,使收到的煤样混合均匀,确保浮沉煤样与备查备样有足够的代表性、一致性。

4.负责备查煤样的留取工作,备查煤样内标签既要注明班别、日期,而且要与编号人员标签相一致。在未收到编号人员的指令前,所有煤样不能擅自合并。

5.浮沉人员必须做到四准,即缩分准、比重准、计量准、数据准,浮沉试样后必须用清水冲洗干净所用器具,使其保持清洁。

6.在缩分过程中,大于25mm的煤样未经破碎不允许进行缩分。

7.每次做浮沉试验的煤样量尽量一致,但最少不得低于1kg。

8.做浮沉捞取浮煤时,捞勺捞取深度不得低于液面下10cm,捞勺向同一个方向捞取浮煤,动作幅度不能过大。

9.对煤质不均匀可能引起较大偏差的煤样首先做平行测定,发现偏差较大,再浮沉1次,取三次化验结果的平均值报出。

10.浮沉结果出来后,首先复检一遍,确认无误时,方可报到编号人员手中。

11.进厂原煤备查煤样存放时间为8小时,即当班煤样隔一个班后方可倒掉。矿区采样的存放时间为一周。

12.使用氯化锌重液时,要珍惜爱护,不准乱洒乱滴,防止浪费和污染环境。

13.烘烤煤样时,岗位人员不能离开现场,严防烤糊煤样,影响测试结果。

14.及时将分析煤样送到工业化验室,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15.所有浮沉结果都要严格执行签字制度,责任明确、责任到人,谁干的活、谁负责。

16.严格履行交制度,认真填写交记录,把本班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清楚,负责本职位所有仪器设备以及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

17.每班每小时至少要出二十个样的化验结果。

18.对违反劳动纪律,不按规程操作者将按制样人员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二、权力

1.对无编号或编号不清楚以及煤样量不足4公斤的煤样有权退回编号室。

2.有权拒绝非本工作岗位的人员进入浮沉制样室,对不听劝阻的通知保卫部处理。

3.对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的说情行为都有权拒绝。

4.对非本公司范围内的煤样有权拒绝接收。

三、考核

1.接到煤样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煤样按要求进行浮沉制样,否则罚责任人每人15元。

2.比重液密度值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差±(0.002),发现超差一次罚每人10元,连续三次待岗处理。

3.做原煤浮沉时,同一煤样的回收允许差为±1.5%,超过一次罚10元。

4.不能按要求将试样破碎到规定粒度,发现一次罚10元。

5.丢弃煤样中有大于25mm的煤或矸石,发现一次罚10元。

6.不按规程要求操作或私自简化手续,发现一次罚20元。

7.及时将制好的分析煤样送交工业化验室,并履行必要的登记签字手续,否则发现一次罚10元。

8.由于煤杯不干净致使煤样互相污染,引起分析结果误差的,发现一次罚10元。

9.由于工作粗心大意,使煤样张冠李戴,发现一次罚10元。

10.在收到原煤煤样后,10分钟内必须出三级浮沉结果,洗煤机快灰样,必须在15分钟内制成分析煤样,否则罚10元。

11.焦炭水分化验结果必须在收到样后1.5小时内做出,精煤水分结果必须在1小时内做出,否则罚10元。

12.备查煤样必须按规定量留好,发现丢失备查样一次罚10元。

13.脱岗、串岗、干私活、睡觉、看与本专业无关的读物,发现一次罚50元。

14.私自接收非本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内的煤样,发现一次罚50元。

15.认真填写交记录,交记录不清楚、不详细、字迹不工整,不认真者,发现一次罚10元。

16.卫生工作不认真搞、敷衍了事者,发现一次罚10元。

17.对于投机取巧、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名论处。

以上各条由当班班组长负责检查、监督执行。

第六节    化验人员工作职权及考核标准

一、职责

1.收到分析煤样后,要与送样人员履行必要的签字登记手续(送样人、收样人姓名、送样时间、个数、送样量)

2.收到分析煤样后,根据分析煤样所需测定项目逐个进行分析化验,并将分析化验结果报给相关部门,(快灰1小时)为指导生产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

3.化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各个项目测试工作,严禁私自简化手续。

4.对分析化验后的煤样,分门别类留好备查样。

5.定期用标样对所有分析项目进行标定(每班、每周至少两次),对报出数字做到心中有数。

6.对入厂原煤、入炉精煤每天进行粘结指数的测定工作,为科学、合理配煤提供依据。

7.负责所有化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8.负责化验中心室内外的卫生清洁工作,为金晖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

9.化验重地,严禁外来人员随便进入。发现一次罚当班 人员每人50元。

10.前一天的报表必须在次日上午十点前报出,报出前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

11.对初次进厂的原煤、矿区采样、销售焦炭等试样的各个分析项目都要进行平行测定。

12.月报由三个班组交替编报,月终后两天内必须报出。

13.对违反劳动纪律和不按规程操作者按化验人员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二、权力

1.对制样人员送交化验室的分析煤样有不符合要求的,有权退回制样室。

2.对非本工作岗位的其它人员有权制止进入工业化验室,对不听劝阻的通知保卫部处理。

3.对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的说情行为都有权拒绝。

4.对非本公司范围内的煤样有权拒绝接收。

三、考核

1.收到煤样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灰份1小时)分析出结果,做不到者罚当班人员每人100元。

2.分析化验结果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允许差,超差一次罚100元。

3.负责磁铁矿粉的采样以及水分、粒度、磁性物含量的测试工作,缺一次分析结果罚款150元。

4.定期用标样进行每个项目的煤样标定工作,每周至少两次,做不到罚50元。

5.快灰结果必须及时通知集控室,入炉精煤、出炉焦炭的分析化验结果当班工作时间必须将上一班的分析结果报于调度室,误报或缺报一次罚100元。

6.白班人员每周至少进行两次胶质层测定工作,缺一次罚50元。

7.负责所有进厂原煤粘结指数的测定工作,要求原煤每月至少循环测定一次,入炉精煤、生产精煤每班测定一次,缺一次罚50元。

8.由于工作疏忽、数据打印出错或由于工作失误报错数据,发现一次罚20元。

9.各班组长负责报表的初审工作,报出表中发现一次差错罚50元。

10.对有疑问的数据必须及时通知制样人员进行复核,确定无误时方可报出,否则发现失误一次罚100元。

11.对制样人员送到工业化验室的所有分析煤样都要进行严格的登记、签字手续(送样的个数、名称、时间、交样人、接样人姓名),缺少一次罚100元。

12.吃饭时间化验室至少留一人值班,轮流吃饭,无人值班发现一次罚当班班长100元。

13.擅自接收非本公司范围内的煤焦样品进行分析,发现一次罚100元。

14.由于人为因素致使化验仪器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15.严禁在干燥箱内煮稀饭、方便面及烘烤食物,发现一次罚50元。

16.交记录、原始记录要求做到完整、无遗漏,字迹工整、不潦草,做不到每次罚30元。

17.各人负责各自的卫生区,对卫生工作搞不好的,每次罚款30元。

18.白班工作人员负责清扫化验室院内的卫生,做不到罚30元。

19.对于弄虚作假、投机取巧者,一经发现除名论处。

第三章   煤质稽查管理制度

第一节    煤质稽查队工作流程

煤质稽查队由队长全面负责稽查队工作,稽查队中实行分队长负责制,即分队长向队长负责。稽查分队24小时不间断对过磅、登记、收煤、采样、编码、制样、浮沉、化验全过程的稽查不留死角,稽查时要做好详细记录。分队长应每天至少一次亲临现场督查工作(当分队长确需外出时,要对部下进行授权,暂时代理其工作),每三天向队长以书面形式汇报一次稽查工作情况,每周六在生产碰头会上汇报一周稽查工作情况,每两周在生产例会上通报两周稽查工作情况。

第二节    煤质稽查队工作职权

一、煤质稽查队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原煤场的监督,全面配合公司的管理制度顺利实施。

2.对原煤进厂路线的秩序加大管理和维护力;对煤厂道路塞车情况积极配合收煤人员进行疏导;对洗煤车间磅房、门卫、收煤、采样、制样、浮沉、化验人员的职责进行检查。

3.对进入场区的车辆逐一登记,运煤车辆为自卸车的只允许司机一人进入场区,车辆为拖挂车的可允许二人进入场区。严禁车主、煤矿业主等无关人员进入煤场。

4.对原煤管理人员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内容:各岗位人员职责执行情况,有无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现象;交记录、登记表是否齐全、规范和符合要求;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有无违犯三大纪律现象;稽查无关人员私自进入或将岗位人员带入现场的情况等。

5.稽查人员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决不允许送人情、徇私舞弊。稽查保卫人员必须及时配合收煤、取样人员处理发生在煤场的纠纷事件,制止除送煤车辆外其它机动车辆进入煤场。

二、煤质稽查队的权力:

1.有权对磅房、门卫、收煤、采样、制样、浮沉、化验等岗位进行稽查、对违犯三大纪律现象通知职能部门,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对进入厂区的送煤车辆,执行逐车登记的原则,有权制止跟车人员、煤矿业主等进入公司场区内,有权制止司机进入磅房、化验室,编码房等,只允许司机一人驾驶送煤车进入煤场(带挂车允许二人)。

3.在稽查中查出岗位人员,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有损害公司形象,有权立即停止其工作,送人力资源部进行处理。

4.有权对不遵守公司规定路线行驶、插队、乱卸等现象加以制止,对不服从劝阻者,每次视情节处以3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5.有权拒绝任何人以各种形式的说情及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节    煤质稽查队考核细则

1.稽查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若发现脱岗,扣当班人员奖金30元;

2.对稽查岗位要按要求,实事求是稽查,并填写记录,发现不认真稽查,有渎职行为,发现一次扣当班分队长50元,责任人100元。

3.对稽查人员执法犯法、与煤矿主、车主等串通损害公司利益,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据经济损失额处于5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行律机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凡有举报稽查人员利用职权,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的行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核实,立即除名,并按公司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5.稽查人员罚款执行办法:

 稽查人员的罚款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财务,第二联交被罚款人,第三联存根。

6.对稽查人员的奖励的规定:

将罚款额的百分之五用来做稽查人员的奖金;

当因查出重大问题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者,对当班稽查人员进行200元的奖励。

7.欢迎广大司机对稽查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举报,举报一经查实,立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收取罚款却不开罚款单的稽查人员一经发现,以其罚款金额的3倍对其进行处罚,发现两次以上者,进行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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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采购管理制度031231郭

金晖公司原煤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采购管理制度第一节原煤采购的机构第二节采购工作流程一、采购工作流程。原煤小组进行市场调查填写调查报告单上报供应初评供应部组织相关人员签订供需合同执行合同结算二、采购流程说明。(一)市场调查工作。1.对煤矿的详细地址、运输条件、距离及运费进行详细调查;2.了解企业的性质、矿主与企业的联系方法和信誉度;3.了解煤种及煤质化验结果;4.了解煤矿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和运输能力;5.产品的销售价格、结算方法和付款方式等。(二)根据调查结果,详细填写调查表后,在《原煤采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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