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的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扣除项目
应纳=销售额×适用税率
序号 | 应税项目内容 | 扣除项目 | 扣除凭证 | |
1 | 融资租赁企业 | 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 1、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 普票 |
2、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 利息支付凭据 | |||
3、发行债券利息 | 利息支付凭据 | |||
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提供除融资性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 1、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 利息支付凭据 | ||
2、发行债券利息 | 利息支付凭据 | |||
3、保险费 | ||||
4、安装费 | ||||
5、车辆购置税 | 完税凭证 | |||
2 | 航空运输企业 | 1、代收的机场建设费 | 财政票据 | |
2、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 ||||
3 | 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场站服务 | 支付给承运方运费 | 专用/普票 | |
4 | 试点纳税人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和代理报关服务 |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 |
5 |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 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 | 签收单(境外) (境内) | |
6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名单见附件)接受捐款服务 | 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 |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中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承租方开具的为合法有效凭证(不得开具专用,可以开具普通)。
(5)扣除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