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标本管理制度
1.凡在手术室内实施手术索取下的组织、器官或与患者疾病有关的物体、异物等均视为手术标本。
2.无病理价值和保留价值的组织、器官、肢体等均应让家属看后并做好手术标本的登记,然后按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理。对无病理检查价值的体内异物、内固定物等,家属看后做好登记并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3.器械护士在手术台上应将切下组织标本妥善放好,对于需要送检的标本,术毕主管医生应正确填写病理申请单,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送检日期、病史摘要、临床检查及手术所见临床诊断,送检标本的采取部位,送检标本名称及送检医生签名等。
4.器械护士术毕将组织标本放置于标本袋中,在标签上填写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标本名称及取材日期等信息,并逐项核查标本袋及病理申请单填写无误后及时用95%酒精或10%液固定送至标本间。
5.送检护士做好送检标本登记,核对标本与病理标本送检本、申请单、标本袋上所填各项一致及标本总数一致后,送往病理科。
6.病理科接收人核查无误后在病理标本送检本上签名确认。
7.肿瘤手术离体组织病理学标本必须100%送检,以明确术后诊断,手术科室对检验结果作登记。
8.术中做冰冻切片检查时,手术标本必须立即干燥送检,严禁在标本袋内加入酒精或等液体。接听诊断报告电话时,必须在接听记录本上记录时间、报告人姓名、报告结果以及接电话人姓名。
手术标本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