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总则
1.1为确保本工程进行给排水工程施工时,现场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和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程、规范,结合本工程情况制定本安全措施。
1.2本规定适用于750kV兰东变排水工程施工。
1.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员、以及进行本项施工作业的施工队长、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本措施。
1.4在执行本规定的同时,必须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
2. 排水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2.1 给排水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施工方法,编制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并进行交底。
2.2 人力搬运管材,要起落一致,同起同落,卸车时须用溜绳溜放,前方不得站人。
2.3 套丝工作要支平夹牢,工作台要平稳,两人以上操作时,动作协调,防止把柄及料具伤人。
2.4 用人工往沟槽内下管时,所用索具要牢固,沟槽内不得有人。在地沟内工作时,必须用36伏安全电压照明。
2.5 使用手提砂轮机,应有防护罩,操作者应站在砂轮片径向侧面,并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2.6 使用弯管器、切割机等机械设备应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8有关规定。
2.7 高处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或马橙)。高空作业人员须扎好安全带,并根据实际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2.8 每半年必须测量一次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R),接地必须符合要求,并记录在册。
2.9 所有电气设备(含线路及电动工具),每半年必须用绝缘摇表测量一次绝缘电阻并记录在册。不符要求者及时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