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工程施工现场焊按(包括支座支托)、相贯焊接工程及现场临时施焊,均属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焊接作业前必须对所用设施进行检查,严禁带病作业。焊接作业是明火作业,作业前必须对环境详细检查及清理,对现场的易燃易爆材料采取覆盖或隔离措施。
3、在易燃易爆区域施焊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方可进行。
4、焊割点火时,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害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乙炔和氧气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意外事故。
5、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作业时,应先清除容器或管道上的残留物,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6、严禁在带压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必须首先切断电源。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挡板或其他隔热措施。
8、在金属容器或管道内焊割,容器或管道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专人监护,严禁向容器或管道内输氧。
9、所有焊机外壳必须良好接地,电源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10、电焊机应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置在防雨的电箱内,焊钳焊把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作业,应站上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11、多台焊机集中施焊,焊接平台及焊件必须可靠接地。
12、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利用钢丝绳或其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牢固可靠。
13、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先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5、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确认无起火危险方可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