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发展校园足球,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全面检查校园足球成果,特制定以下足球比赛制度。
1、校足球比赛以春秋季为主,每学期各举行一次,举行时间以每学期体育工作计划为准。
2、比赛领导小组由校长及分管领导、足球教练及体育教师组成。
3、班级间比赛分小组循环赛、淘汰赛两个阶段,决赛定在每年的“校园足球艺术节”期间展开。对前三名进行表彰奖励。
4、积极参加校际间的比赛,力争在每年的区长杯、杯、杯及国家级各类比赛中取得好名次。
5、每次足球比赛之前,队员必须提前到场,进行热身;比赛结束后,双方队员向观众谢礼,文明退场。
6、比赛期间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或其他同学等发生冲突。如遇意外,请队员克制自己,由教练或队长向对方交涉。
7、对待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拼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8、各啦啦队队员及观众文明观赛,不得侮辱比赛队员及教练。
科尔沁区第二中学
2014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