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第 8 号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12年3月20日
2010级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安排
各学院:
依据《天津商业大学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09]17号),现将2010级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
1、4月5日-4月12日,各学院组织2010级学生填报《天津商业大学学生跨学科选择专业申请表》,同时将本学院接收跨大类选择专业学生的标准、要求予以公告。
2、4月13日各学院将2010级学生填报跨学科选择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
3、4月16日——4月18日,学校公布跨类选择专业学生的转入比例,各学院要依据《天津商业大学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和学校下达的学生转入额度,提交相关材料。
4、4月23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跨学科选择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试,并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结果报学校本科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4月24日—4月26日,由教务处统一在1号和3号教学楼布告栏公示跨学科选择专业录取结果,公示期三天。
6、4月27日——5月18日,进行大类内选择专业录取工作。
7、5月22日前完成2010级本科生学生选择专业全部工作。
二、跨类选择专业录取工作
1、4月13日各学院将2010级学生填报跨学科选择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学校将严格依据学生填报的申请表进行转入与转出,未提交申请表的学生将无法参加跨类选择专业。填报申请表的工作涉及到各专业转入额度的安排及后续选择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填报工作顺利完成。
2、4月16日——4月18日,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
(1)各学院学生选择专业工作组成员名单;
(2)各学院2010级学生选择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3)跨学科大类学生课程补修方案;
(4)跨学科大类接受学生的额度、学科大类内各专业录取学生的人数。
3、4月23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跨学科选择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试。
4、4月24日—4月26日,由教务处统一在1号和3号教学楼布告栏公示跨学科选择专业录取结果,公示期三天。
三、学科大类内选择专业录取工作:
跨类选择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学科大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工作。
1、各学院在4月27日---4月29日公示学生成绩及排序结果;
2、各学院在5月4日前完成学生基本数据和专业招生人数的上传工作;
3、5月7日上午8:00开启《天津商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选报系统》,5月7日----5月9日,学生网上填报专业志愿;
4、5月10日——5月11日,学生核实志愿并签字;
5、5月14日下午2:00开始,各学院进行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录取工作,要求负责大类选择专业工作的学院领导亲自把关,学生代表现场监督,并将各专业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7、5月15日召开学校本科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各专业类内学生录取名单;
8、5月16日上午8:00---5月18日下午5:00,各学院公示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录取结果,公示期内请各学院安排有关领导值班,负责向有疑问的学生做出解释。对于有争议的问题请学生写出书面材料交所在学院或教务处。(公示通知的书写格式见附页);
9、5月22日前各学院将公示并无异议的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录取结果报教务处,并据此完成各专业录取学生的学籍变动,全面结束2010级学生选择专业工作;
10、本学期结束前,相关部门依据各专业学生录取名单,完成宿舍调整等工作,确保学生于第5学期正式进入专业学习。
附1:关于公示2010级学科大类内选择专业学生录取名单的通知(范例)
关于公示2010级学科大类内选择专业
学生录取名单的通知
依据《天津商业大学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和 学院学生选择专业实施细则,2010级学科大类内学生选择专业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经学校本科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将 学院2010级 类内选择专业学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16日上午8:00至5月18日下午5:00。公示期内,师生如有异议,可署名向学校本科生选择专业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公示期内,由学院和教务处代学校本科生选择专业领导小组接收争议材料。 学院办公地点: ,电话: ,教务处办公地点:现代信息交流中心二楼内,电话:26667527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附2:天津商业大学学生跨学科选择专业申请表
天津商业大学学生跨学科选择专业申请表
|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照片 | ||||
| 现所在学院 | 学科大类、班级 | ||||||
| 拟选择专业 | |||||||
| 申请选择专业的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转出学院意见 |
学院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 转入学院意见 | 学院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