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标:将供应商作为内部单位管理,帮助提升质量保证能力,供货批次合格率99%以上,单件合格率95%以上。
措施:见下表。
| 序号 | 措施 | 完成时间 | 备注 |
| 1 | 审查供方材料采购控制、加工过程控制能力,帮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督促协作厂应逐步增添三坐标测量机、超声波清洗机、激光打标机等必要设备,提升加工、检测设备、工装等能力; 帮助委外热处理设备能力考查,计量器具、监视测量装置(仪表、热电偶等)检查。 | 2015.6.30 | |
| 2 | 设计主重要零件检验记录,将已整理检验记录、检验规程传递给供方,统一检测手段、方法、记录,要求其对所供零件进行编号、全检、全记录,送货时提供原材料购买合同复印件、厂家采购原材料证明、热处理协议或合同、理化检测报告、尺寸检测记录,入库检验员通过记录与实物的对号抽查比较,验证供方的质量控制情况,促使供方实施全检控制。 | 2015.3.30 | |
| 3 | 针对具体产品,向供方提出明确、细化、量化的质量要求,为外协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的处理提供依据,尤其对图纸、技术协议要求不明确的项点。规定清洁度、粗糙度、倒角、防锈、防护、包装、转运、标识措施;约定服务条款、索赔条款;重要件定厂家,定原材料、毛坯供应商,定热处理方法,定加工工艺,定物资库存期等,如改变必须经我方批准同意;合格标签注明送货日期。 | 2015.6.30 | |
| 4 | 建立供方档案,包括供方名称、供方地址、供方负责人、负责沟通的部门及人员、供方的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等,对供方的批次合格率、单件合格率随时统计,连续3批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发出警告,若仍不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则建议取消其供货资格,经批准后实施。 | 2015.3.10 | |
| 5 | 根据返工单、物资鉴定通知单、评审单、售后服务问题,及时将外协厂供货质量情况进行反馈。 | 每月 | |
| 6 | 供应商评定,评定项目包括品质、服务和其他方面。 评定等级划分:①90.1~100分为A等供应商。②80.1~90分为B等供应商。③70.1~80分为C等供应商。④60.1~70分为D等供应商。⑤60分以下为E等供应商。 供应商评定等级处理: ①E等供应商为不合格供方,予以除名、停止供货。②D等供应商应予指导,若三个月内未能提升至C等以上,视为不合格供方予以除名。③C等供应商应予指导,若六个月内未能提升至B等以上,视为不合格供方予以除名。④B等供应商维持交易,视需要可予适当的指导。⑤A等供应商应予优先采购、增加交易量、优先付款等优惠。 | 每季度考核一次,每半年综合评定一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