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一、总则
1、为了适应重庆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保护园林绿化成果,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规范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从节约型园林绿化的理念出发,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内容应包括: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二、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3.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总体标准
3.1.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适时科学地实施养护,植物及植物景观基本达到设计要求,黄土不露天。资料档案管理科学有序。
3.1.2 园林植物
(1) 乔木
A、树冠完整美观,分支点合适,基本无枯枝败叶。主侧枝分布匀称形成最佳的叶镶嵌效果,内膛枝不乱。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常绿乔木基本无黄叶,落叶乔木应及时清理落叶。开花乔木花朵繁茂色泽艳丽。不同品种乔木的生物习性得到展现。
B、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充分考虑乔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调整树形,均衡树势。每年必须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调整乔木的通风、透光,促使乔木的生长。乔木的修剪应以自然树形为主。
C、孤植乔木应形态突出,树形完美,树冠饱满,符合观赏要求;树穴覆盖完整。
D、古树、大树、名树和珍稀树应有档案和养护技术措施并按计划实施养护,效果良好。
(2)行道树
A、冠形完整,无缺株,应保持线路上乔木的整体形态和植物层次(含器皿栽种),绿地内无枯死株。
B、修枝及时,排危修枝不得超出24小时,补栽及清理现场不得超出48小时,与架空线间距基本合理,长势旺盛,树圈内无积水,树圈完好率90%以上。
C、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一般乔木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a)行道树的树型、冠幅、分枝点高度及冠下缘线应基本一致,高度应符合行道树的有关标准。
b)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3) 灌木
A、树冠完整不缺向,枝叶茂密,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花灌木株形丰满,正常开花,着花率高,开花繁茂,花色艳丽。色块灌木丰满,无残缺株,色块分明,层次突出,线条清晰流畅。自然式灌木无论片植、孤植、丛植和线性栽植均应在疏密、品种、高低错落及群体、线性、株及丛的整体与个体形态体现设计意图。
B、灌木的修剪应以自然树形为主。
C、木本花卉修剪:
a)当年生枝条开花的,在休眠期修剪。为控制树形及高度,对生长健壮的枝条因树制宜的短截,促发新枝。
b)1年多次开花的,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c)隔年生枝条开花的,休眠期因树适当整形修剪。
d)多年生枝条开花,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
(4) 一、二年生草本花卉
花朵分布均匀,花朵大小和数量正常,生长健壮,符合该品种的特点。维护株形并及时剪除残花、枯叶、残株。
(5) 多年生宿根、球根花卉
生长健壮,叶色、冠幅正常,花朵大小、色泽正常,花后休眠期按品种科学处理。
(6) 草坪、草地
草种纯。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平坦整洁,修剪后无残留草屑,剪口无明显撕裂现象。基本无秃斑、枯草层、杂草,覆盖度达95%以上。及时更换补植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草地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
(7) 地被植物
A、单植地被
无死株,群体景观效果好,季相变化明显。生长茂盛,覆盖率为90%以上,无空秃。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有害生物受害率控制在10%以下。
B、混植地被
无死株和残存枯花。生长茂盛,符合生态要求,覆盖率为90%以上,无空秃。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有害生物受害率控制在10%以下。
(8) 水生植物
植株生长健壮,保持形态特征,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观花观叶期长。无杂草,水质清澈无异味,水面种植范围内无漂浮杂物。水面深度与其生长的水生植物保持最佳高度。
(9) 藤蔓植物
A、根据其形态特征及生长习性,合理立架建栅,满足功能合乎要求。
B、藤蔓植物修剪
a)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期或休眠期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
b)缠绕、依附类藤木,根据生长势进行修剪,可适当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
c)生长于棚架的藤木,休眠期应疏剪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
(10) 整形植物
a) 模纹图案植物轮廓清晰,色彩、层次明快,整齐美观,全株枝叶丰满,满足设计要求。无残缺植株。
b)自然式整形植物根据其形态特征及植物生理特性进行养护,其景观效果满足设计要求。枝叶茂密,生长健壮,形体美观,基本无亮角、缺株。
c) 绿篱植物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整齐美观。开花植物开花期一致,修剪保持自然丰满。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无缺株,无枯枝残花。
d) 造型植物枝叶茂密,生长健壮,形体美观,轮廓清楚。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11) 花坛、花带
植物生长健壮,蓬径饱满,株高基本相等,色彩艳丽,层次分明,图案清晰。不露土,植株无缺株倒伏,基本无枯枝残花。开花期一致,确保重大节日有花。与草坪交界处应边缘清晰,线条流畅美观。
(12) 花境
植株生长正常,枝叶茂盛,不露土。高低错落有序,季相变化明显,基本无枯枝残花。花卉色彩鲜艳,观赏期长,观花花卉适时开花,观叶植物叶色正常。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植物受害率控制在10%以下;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
(13) 盆栽植物
容器完整清洁,容器外形、规格、色彩与植株协调。植株生长正常、健壮、枝叶繁茂、适时开花,无枯枝残花。叶片清洁。基本无有害生物危害症状,无杂草。
(14) 园林护坡植物
A、草本类园林护坡植物养护管理参照草坪和多年生宿根花卉的养护管理要求。
B、木本类园林护坡植物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a)灌木类园林护坡植物的修剪应根据其生长特点,适当重剪,使其树冠增加。
b)藤蔓类园林护坡植物的修剪:悬垂类园林护坡植物应注意剪除影响美观的多余枝条;吸附类园林植物应及时剪除未能吸附墙体的枝条。
3.1.3 有害生物的防治
(1)防治园林植物有害生物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2)无明显虫屎、虫网,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为害的株树不超过1%,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无明显的虫卵,每株虫食叶片不超过10%。
(3)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草、鼠扩散、蔓延。
3.1.5 绿地内环境整洁,无堆物、堆料,无明显杂草、植物残渣、落叶清理及时,无垃圾。
附录:绿化养护等级技术措施和要求 单位:次/年
| 级别 | 类 别 | 有害生物防治 | 修 剪 | 除 草 | 施肥 | 垃圾处理 |
| 一级 | 乔 木 | 3-4 | 2 | 2 | 1 | 随产随清 |
| 灌 木 | 3-5 | 2-4 | 4 | 2-4 | ||
| 绿 篱 | 3-5 | 6-10 | 1 | 2 | ||
| 宿根花卉 | 2-3 | 2-3 | 3-4 | 3 | ||
| 藤蔓植物 | 2-3 | 1-2 | 2 | 1 | ||
| 整形植物 | 3-5 | 6-10 | 2 | 2 | ||
| 草 坪 | 4-6 | 6-8 | 10-12 | 3 | ||
| 二级 | 乔 木 | 2-3 | 1 | 1 | 1 | 日产日清 |
| 灌 木 | 2-4 | 2 | 2 | 2 | ||
| 绿 篱 | 2-4 | 3-5 | 1-2 | 1 | ||
| 宿根花卉 | 1-2 | 1-2 | 1-2 | 2 | ||
| 藤蔓植物 | 1-2 | 1 | 1 | 1 | ||
| 整形植物 | 1-2 | 3-5 | 1 | 1 | ||
| 草 坪 | 3-5 | 3-5 | 6-8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