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基本思路
通常所提的BOT融资模式,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英文缩写,即:建设一经营一转让,表示一种项目融资模式,是项目所在国或所属机构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在有限的时间内回收成本、偿还债务、承担风险、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根据协议将项目所有权无偿地移交给机构。
1.2对BOT项目的支持程度
在BOT项目中的影响,贯穿于确定项目招标、特许权协议的签订、法律法规的制定、税收、外汇的调整,风险的避免等多方面。从主观上讲,既然希望采用BOT方式建设项目,也希望项目实施成功。针对与BOT项目的特殊性,其不同于一般商业项目、对特许权协议以来很大的特性,在选择项目时,项目规模要足够大。因为BOT项目的复杂结构决定了这类项目较高的前期费用,若项目规模较小,前期费用占投资比例很大,项目在财务可行性上就会遇到问题.在风险的合理分配问题时,还应适当承担一些可以控制的风险,因为项目的风险全部由项目发起人承担,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关系是对应的,根据风险定价原理,项目的收费很高,将会超出用户和的承受能力。在进行一个大的项目时,投资者往往更关心如果事情进展的不顺利时会怎样?
不喜欢含糊的保证,而更希望将寄托于法律、规章和担保之上,所以BOT项目的成败很大程度取决于的支持程度。
1.3BOT融资模式的成功范例——刺桐大桥的建设
福建省泉州刺桐大桥是我国首例由民营企业发起兴建的BOT融资项目,总投资为2.5亿元,全长1530m、宽27m,双向6车道,于1996年12月建成通车。其采用的是国际上通用的BOT融资方式,即由项目投资法人建设经营30年,期满后全部无偿移交给,以解决基础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泉州市1994年初决定在市区边缘再造一座过江大桥,实现过境车辆和城市交通分流。建设刺桐大桥的消息传出后,先后有5家外商前往洽谈,因其条件苛刻而未成功,当地财力有限,无法建立承建。此时,由泉州15家私有企业合股成立的名流公司主动“请缨”,获市批准后,随即成立了注册资金为6000万元的泉州刺桐大桥开发有限公司,其中名流公司占60%的股份,泉州市占40%的股份[引。一年后,代表市的路桥公司又将其中的30%股份转给福建省公路开发总公司和福建省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超出资本金不足的部分,由各股东按比例分别筹措。这样,一个国家与民营相结合、以民营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就率先出现在泉州。
由于刺桐大桥真正实行了建设项目的法人责任制,资金及时到位,责、权、利明确,机制灵活,建设效率很高。经认真投标筛选,工程由交通部二航局承建,并聘请其竞争对手铁道部大桥局为工程监理,仅用一年多时间建成通车,创造了国内同类桥梁建设罕见的高速度。
该项目在国内首次引进BOT融资模式,开以少量国家投资带动大量民间资金参入基础设施建设之先河。经济界人士认为,其影响和意义已超过了建桥本身:走出了一条基础设施投资改革的可行之路,提供了小型乡镇企业、民营企业走向联合投资的范例。
1.4采用BOT模式对我国的现实意义
加快我国基础设施的建设我国有世界上最大的BOT投资方式的市场,内外商有充分的选择余地,若把拟建的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转让给外商设计、筹资、建造和运营,这不仅可以减轻直接的财政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弥补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不足,缓解经济发展中资金短缺的矛盾,而且还可以把原来必须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资金转用于其他产业的发展,使投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有宽绰的回旋余地。
拓宽利用外资的渠道我国利用外资主要有外商直接投资和借用国外贷款两种主要方式。BOT投资方式既与这些投资方式相联系,同时又有其特殊性。虽然在一定意义上BOT投资方式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相类似,但二者无论在与的关系,还是资金来源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差别。因此,采用BOT方式引进外资,无疑是突破了利用外资的模式。另外,多数BOT项目的建设资金,全部由外商解决,不需担保,也无需承诺支付项目借款,这不仅不会增加的财政负担,也不会增加外债负担。
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由于BOT项目一般都涉及到巨额资金的投入,并且项目建设的周期较长,经济生活的不确定性使得项目的建设、运营中潜伏着极大的风险。私营机构为了减少或避免风险,获得较高的收益,客观上要求在项目建设前进行科学的论证、合理的设计,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加强管理、科学组织,这对我国基础设施领域管理水平的提高无疑将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
有利于对重大项目的宏观管理改革开放以来,在与外商合作过程中,重复建设、达不到规模经济等问题相当严重,有些项目还使国家利益蒙受重大损失。而采用BOT投资方式,项目的整个决策、签约都有参与,都由直接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等进行充分论证后才能确定,这样就有效地避免了项目建设的盲目性。
此外,采用BOT投资方式,还能促进我国投资改革,使投资主体向多元化发展,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同时,还能起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综合效应。BOT模式迄今为止仍然是一种出现时间较短的新型项目融资模式,还没有任何一个项目足以证明其是一种十分完善成功的模式。国际金融界较为一致的看法是,BOT模式在项目融资中表现出无限的发展潜力,但是,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才能将其真正移植到不同的项目中去。BOT模式涉及的方面多,结构复杂,项目融资前期成本高,且对于不同国家的不同项目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循。BOT模式近3年来已经在我国引起了广泛的重视,并且在若干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获得了应用。然而,BOT融资模式能否在我国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大规模地加以利用,及如何进行结构创新,还是—个有待探讨的问题。但是,BOT模式的基本思路,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形势下,绝对是加快我国的经济建设,解决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一种创新途径。另一方面,出口我国大型成套设备,以及施工和管理技术,在其他发展中国家利用BOT模式建设一些公共基础设施,也是这一模式带来的最好启迪。
2ABSf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项目融资模式
2.1概念
ABS融资是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的英文缩写,指的是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概括说就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持的证券化融资方式”。
2.2特点
资产形成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流,可以同其他资产所形成的现金流相分离,即该资产权益相对,出售时不易与其他资产权益相混淆。这是资产可被证券化的基本前提。②从技术上看,被证券化的资产还必须达到一定的量。如果规模较小,就需要找到与其性质相类似的资产,共同组成一个可证券化的资产池,从而达到规模经济。⑨被证券化的资产收益率具有可拆分的经济价值,即资产必须具有可重组性,资产证券化的本质要求组合中的各种资产的期限、风险、收益水平等基本接近。④资产持有者要具备某种提高拟发行资产证券信用的能力,即需要对所发证券进行信用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