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有序、规范地使用农药,为安全生产,我公司特制定以下监督管理制度:
一、农药采购管理制度
1、 定时、定量购买农药、肥料,组长根据当季农药、肥料需要情况确定购买量。
2、 采购部根据计划制定采购清单,经经理审批后,采购符合规定的农药。
3、 所采购的农药具备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4、 注意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
二、农药仓库管理制度
1、建立专用的农药产品存放库,库房要相对、干燥整洁、存放方便;
2、农药库有专门的保管人员;
3、有清晰、连续的农药出入库记录;
4、农药按说明要求,分类分隔安全存放;
5、每周清理农药库存一次,并做好防治农药的有关记录
6、对过期报废、包装破损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分品种、类别另行堆放并设有明显标识。过期、报废农药不得随意处置,应按负责人指导进行处理。
三、农药使用制度
1、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和中草药材。
2、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
3、不得使用高毒、残效期长的农药,绝对禁止使用普施特、豆草特、氟乐灵、磺酰脲类等农药。
4、使用的各种肥、药包装物,不得随意乱丢,如出现随意扔药瓶、包装物,管理区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5、使用结束后,剩余农药、肥料数量不超过购买量的5%-10%。
6、农药使用、配药时,用多少,拿多少,切勿浪费;未使用完的应放回库房中,并妥善存放,检查其是否盖严、扎紧等,防止挥发、变质。
7、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搞清楚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科学使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不清楚的问题,应向农资生产者、经营者或地方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咨询。
四、弃置农药药液和农药包装器具处理规定
1、农药库房出的农药数量应和回收的包装数量相符;
2、空的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
3、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集中处理;
4、定期对过期农药、包装器具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0或120急救电话,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人员伤亡;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