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愿者精神是一种利他主义和慈善主义的精神,指的是个人或团体,依其自由意志与兴趣,本着协助他人改善社会的宗旨,不求私利与报酬的社会理念。
1993年底,共青团决定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12月19日,2万余名铁路青年率先打出了“青年志愿者”的旗帜,在京广铁路沿线开展了为旅客送温暖志愿服务。之后,40余万名大中学生利用寒假在全国主要铁路沿线和车站开展志愿者新春热心行动,青年志愿者行动迅速在全国展开。近九年来,青年志愿者行动不断发展,志愿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全国累计已有1亿多人次的青年向社会提供了超过45亿小时的志愿服务。 为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团于1994年12月5日成立了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随后,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也逐步建立起来。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由全国协会、35个省市、2/3以上的地(市)级协会及部分县级协会组成的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网络
一般认为,志愿者是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的人,在不计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人员。志愿服务(volunteer service)则是任何人自愿贡献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
1、志愿者是无偿,不是开业、打工,而是不计报酬的
2、志愿者不是救世主,而是与被帮助者处于平等、互相尊重的地位。
3、志愿者不仅是给予了他们帮助,同时也得到了收获——自我的一种成长;
4、志愿者的出发点不是好奇心的满足,而是对社会的回报;
5、志愿者不是指挥者、教育者,而是用生命去影响生命。
(1)青年志愿者活动使大学生们获得一个深入接触社会实际、真实了解与认识中国国情的极好机会,这不仅丰富了他们的生活阅历,还增强了他们的感性认识。
(2)青年志愿者活动强化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这对改善社会风气,确立敬业精神起积极作用。
(3)通过志愿服务培训和实际工作,增强了协作精神、团队精神和帮扶弱势群体意识,使他们学会与人团结合作,依靠团队力量去共同完成任务。通过培养帮助残障观众、残奥会运动员或者其它弱势群体的技能和树立帮扶意识,使他们从中学会关心他人,并延及关心整个社会,学习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并延及服务于整个社会和人民的利益。
(4)青年志愿者行动始终坚持“致力于帮助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致力于消除贫困和落后,消灭公害和环境污染,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致力于建立互助友好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的宗旨。我们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利用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志愿者精神,循序渐进得拓展了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服务领域。志愿活动让他们提高正确的道德认识;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感;磨练坚强的道德意志;培养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在我国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它是以倡导和推进爱心助人、奉献社会为宗旨,这既是继承中华民族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也是新时期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举措。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成立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舞台,为满腔热情、乐于奉献的同学们提供了沟通的桥梁;因此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