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适用范围
此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推荐公司人才需求工作事项。
二、目的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满足各部门用人需求,当公司职位出现空缺时,除了常规的招聘渠道以外,公司鼓励员工推荐合适的人才,够加入我们的团队当中。为了提高内部推荐的积极性,拓宽公司人才引进的渠道,及时、快速收集相关人才信息,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节省人力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三、推荐原则
1、不论推荐人职位高低,对被推荐人一视同仁;
2、对被推荐人综合评估,择优上岗;
3、员工不得推荐有不良行为习惯者应聘公司各个岗位;
4、推荐人不得隐瞒已知被推荐人的个人情况;
5、所有进入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平等对待;
四、推荐流程
1、招聘负责人定期将目前公司的空缺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2、员工如有合适人选,需将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递交到公司招聘负责人。
3、招聘负责人根据公司招聘流程进行简历筛选、面试等工作。
4、如面试合格,将按公司相关招聘程序进行。
5、招聘负责人会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推荐人。
6、对于重要岗位,招聘负责人有权对被推荐人进行背景调查。
7、内部推荐还应遵守公司其他相关制度。
五、推荐人员奖励标准
1、被推荐人一经录用转正,公司支付一定金额作为奖励基金发放给推荐人
2、奖励基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计入工资计算中“其他收入”中,税前支付。
3、奖励基金分两次支付:被推荐人通过公司试用期考核成为公司正式员工;被推荐人员在公司工作满半年。
4、具体支付方式如下图所示:
| 转正 | 入职三个月 | 合计 |
| 50 | 50 | 100 |
1、如被推荐人在转正前离职,则不予支付推荐人第一笔奖励基金;被推荐人在入职未满三个月离职,则不支付推荐人第二笔应发的奖励基金。
2、如推荐者在被推荐候选人转正实施日期前或入职满三个月前离职,则不支付推荐者相对应的奖励基金。
3、如被推荐人在推荐人入职满三个月前离职,则回扣推荐人第一笔奖励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