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时间:10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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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用部分填空题
1.施工单位应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 ,严格执行 编审批 程序。
2.施工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生理和心理障碍。特种作业人员体检周期不得超过 一 年,其他施工作业人员体检周期不得超过 两 年。
3.从事电工、焊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 安全技术 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 特种作业操作 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施工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具备所从事作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并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的规定,经安全知识教育和 安全技能 培训,并 每年 考试一次,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经安全教育,在技能熟练人员指导下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 单独 工作。
6.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学习和掌握现行行业标准 DL/T692《电力行业紧急救护规范》 所规定的现场紧急救护知识。
7.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 截面积及坡度 应经计算确定,其设置位置不得 妨碍交通 。
8.施工现场及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等危险场所均应设 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 ;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 盖板 或可靠的 围栏、挡板及安全标志 。危险场所夜间应设 警示灯 。
9.办公区、生活区应与 施工区 分开设置。
10.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正确佩戴 安全帽 ,根据作业工种或场所需要选配 个体防护装备 施工作业人员不得穿 拖鞋、凉鞋 及高跟鞋,以及 短裤、裙子 等进入施工现场。酒后不得进入 施工现场 。
11.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 工完料尽场地清 ,坚持文明施工。高处的垃圾或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12.工作场所应配备 应急医疗用品 和器材,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期限。
13.现场的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行驶速度一般不得超过 15km/h ;机动车在特殊地点、路段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5km/h ;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限速标志。
14.机动车辆行驶沿途应设 交通指示标志 ,危险区段应设 “危险” 或 “禁止通行” 等安全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灯。场地狭小、运输繁忙的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15.材料、设备不得紧靠围栏或 建筑物的墙体 堆放,应留有 0.5 米以上的间距,并采取防止无关人员进出的措施。露天存放时应设置支垫,并做好 防潮、防火 措施。
16.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应分别存放在与普通仓库隔离的 危险品 仓库内,危险品仓库的库门应向 外 开,并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汽油、酒精、油漆及稀释剂等挥发性易燃材料应 密封 存放,并配适宜的消防器材。
17.绝缘材料应存放在有 防火、防潮措施 的库房内;电气设备应分类存放,放置应稳固、整齐,不得堆放。重心较高的电气设备在存放时应有 防止倾倒 的措施。
18.施工现场、仓库及重要机械设备、配电箱旁,应配置相应的 消防器材 ;在防火重点部位或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前,应办理 动火工作票 。消防设施应有 防雨、防冻 措施,并定期检查试验,确保有效。
19.在防火重点部位或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应该办理 动火工作票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增设相应类型及数量的消防器材后方可进行。
20.消防设施应有 防雨、防冻 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有效。沙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 意移动或遮盖,不得 挪作他用 。
21.施工现场禁止 吸烟 ,施工现场应设休息亭。
22.严禁在 办公室 、 工具房 、 休息室 、 宿舍 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3.挥发性易燃材料不得装在 敞口 容器内或存放在普通仓库内。
24.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按当地 部门有关规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5.临时建筑物内的火炉烟囱通过墙和屋面时,其四周应用 防火 材料隔离。烟囱伸出屋面的高度不得小于 500 mm.
26.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 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7.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不低于1.2 m高的护栏和180mm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28.遇有 六 级及以上风或暴雨、雷电、冰雹、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9.高处作业应系好 安全带 ,安全带的安全绳应挂在上方牢固处。高处作业应设 安全监护人 。
30.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得超过 允许荷载 ,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
31.高处作业人员应使用 工具袋 ,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不得抛掷。
32.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 起吊物件 。
33.在电杆上进行作业前应检查电杆及 拉线 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选择适合于杆型的脚扣,系好安全带。在构架及电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专人监护、联络。
34.在屋顶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面应装设 安全网 或 防护栏杆 ,施工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
35.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 严禁靠近 ”的安全标志,人员不得在危险区内停留或通行
36.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应搭设严密和牢固的 防护隔离 设施。
37.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应设 围栏 并悬挂安全标志.
38.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得 任意拆除 。
39.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不得上下抛掷。不得在 吊物 下方接料或停留。
40.吊物应绑牢,并有防止倾倒措施。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不得 偏拉斜吊 。
41.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 停留或通过 。起吊过程中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任何人员不得通过或停留。
42.吊物上不得站人,施工作业人员不应利用 吊钩 升降。
43.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 安全装置 ;重物吊离地面约 100 m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44.重物吊离地面约 100 mm 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45.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的物件,不得 起吊 。
46.起重机械应在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取得 安全准用证 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47.起重机械应备有灭火装置。操作室内应铺 绝缘胶垫 ,并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48.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取得 合格证 方可上岗。
49.不得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 10 米范围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
50.高处进行焊接切割工作时,工作开始前应清除下方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 隔离防护 措施,焊渣可能飞溅的下方区域均应设围栏并设专人监护。
51.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 5 米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应采取可靠的 隔离或防护 措施。
52.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应保持直立,并应有 防止倾倒 的措施。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53.各种高大建筑及高架施工机具的 避雷装置均应在雷雨季节前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 接地电阻 测定。
54.夏季、雨季前应做好 防风、防雨、防洪 措施,现场排水系统应畅通,必要时应筑防汛堤。
55.入冬前,应对 消防 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消防设施及施工用水外露管道,应根据施工地点温度情况做好 保温防冻 措施。
56.汽车或轮胎式机械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 防滑链 。
57.改、扩建工程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GB2686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和GB2686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高压试验室部分》的相关规定,在运行区内工作应办理 工作票 ,在生产运行单位管理的电气设备或试运的已带电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严格按变电站 运行安全管理 的规定执行。
58.进入改扩建工程运行区域的交通通道应设置 安全标志 。
59.在运行的变电站及高压配电室搬动梯子、线材等长物时,应 放倒两人 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运行的变电站手持非绝缘物体不应超过 本人的头顶 ,设备区不得撑伞。
60.在带电设备区域内或邻近带电母线处,不应使用 金属 梯子。
61.在变电站进行扩建时,已就位的新设备及母线应 接地 。
62.220kV及以上构架拆除或在带电设备垂直上方工作应编制 专项施工方案 。
63.在带电设备垂直上方工作,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防护设施施工时, 绝缘等级 应符合相应电压等级要求,不得在雨雪大风天气进行,必要时申请底部设备停电。
二、建筑工程部分填空题 ( )
.土石方分层开挖时,应先支撑后开挖;同层开挖时,应 边开挖边支撑 。支撑拆除前,应采取 换撑 措施,防止边坡卸载过快。
65.基坑开挖施工过程应加强监测和预报,如发现 危险征兆 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施工。
66.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边坡和桩基时,应合理选择 降水 措施。
67.土石方应自上而下进行开挖,不得采用 掏空倒挖 的施工方法。
68.土石方挖掘施工区域应设围栏及 安全警示标志 。夜间应挂警示灯,围栏离坑边不得小于 0.8m 。
69.夜间进行土石方作业应设足够的照明,并设 专人监护 。
70.作业人员上下基坑时应有可靠的 扶梯 ,不得相互拉拽、攀登挡土板支撑上下。
71.寒冷地区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规定 放坡 。
72.已开挖的基坑应防止水泡,并采取必要的 防洪 、 防泥石流 措施。
73.基坑支撑设置应遵循 由上至下的 顺序,支撑拆除应遵循 由下至上 的顺序。并与土石方开挖和主体工程的施工顺序相配合。
74.钢筋混凝土支撑时,其强度达 设计要求 后,方可开挖支撑面以下土方。钢结构支撑应严格材料检验和保证节点的施工质量,不得在 符合 状态下进行焊接。
75.人工开挖基坑时,作业人员相互之间应保持安全作业距离,不得 面对面 作业。
76.机械开挖土石方应采用 “一机一指挥”的 组织方式。
77.机械开挖土石方时必须 单独 作业,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挖掘机旋转范围内,不允许有 其他作业 。
78.大型挖掘机进入基坑时应有防止 机身下陷的 措施。挖掘机暂停工作时,应将挖斗放到 地面 上,不得使其悬空。
79.爆破工程应由经国家授权的机构对其人员和资质进行审查合格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按批准的允许经营范围施工,应签订安全协议。
80.爆破工程应由经 国家授权的 机构对其人员和资质进行审查合格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按批准的允许经营范围施工,应签订安全协议。
81.爆破器材应存储在当地县市机关批准专业的 爆破器材 库里。
82.爆破作业前警戒工作应对设计确定的危险区进行实地勘察,全面掌握爆区警戒范围的情况,核定 警戒点和警戒标志的 位置,确保能够封闭一切通道。
83.在城镇和居民聚居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的地区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应事先报县市区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15天将使用爆破器材的申请报告及 爆破作业方案 报所在地县市区机关,经审查同意后,方准实施。
84.爆破作业前应了解当地气象情况,使 装药、填塞、起爆 的时间避开雷电、狂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
85.爆破作业应有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在现场指导施工,并对炮孔逐个验收以及设专人检查装药作业,并按爆破设计进行防护和覆盖。
86.火雷管的装药与点火、电雷管的接线与引爆必须由同一人担任, 严禁两人操作 。
87.爆破材料不得私卖、私买、转借、转让,不得私设库房,无证人员 不得从事爆破材料的管理工作。
88.爆破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变质和过期失效 的爆破器材不得使用。
.不得在 办公室、驻地、宿舍 等处存放炸药、雷管。
90.雷管应由 爆破员本人 运送,炸药在押运员的监护下,由熟悉国家标准GB6722的工人运送,沿途不准停留。
91.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不准乘坐 闲杂人员 ,不准装运 其他物品(包括汽车备用燃料) ,不准在 人多地方 和交叉口停留。
92.禁止使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挂车、拖拉机、摩托车、 自行车 、 蓄力车 运输爆破器材。
93.桩基工程分包时,应签订 安全协议 。
94.施工现场作业区域及泥浆池、污水池等应设置 施工围栏 和 安全标志 。夜间施工应配置充足照明。
95.桩机操作人员应 持证上岗 ,按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操作人员施工期间不得 擅离职守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
96.桩机在运行中不得进行 检修 、清扫或调整。
97.打桩时,无关人员不得靠近 桩基 近处。操作及监护人员、桩锤油门绳操作人员与桩基的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98.桩基作业时应设 专人指挥 、 专人监护 ,指挥信号应明确。
99.机械成桩时,桩机施工遇雷雨、 六级 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并采取加设 缆风绳 、放倒机架等措施。
100.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应是经考核合格的 专业架子工 ,非专业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
101.脚手架应使用 钢管 脚手架。
102.脚手架搭设后应经 施工和使用部门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103.双排脚手架应设置 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单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
104.搭拆脚手架时施工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传递杆施工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施工安全区域周围应设围栏和 安全标志 ,并设 专人监护 ,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105.拆除脚手架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不得 上下 同时进行拆除作业。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拆除的脚手架构配件,不得抛掷。
106.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 防火 措施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专人监护。
107.混凝土振捣工作应穿好 绝缘靴 、戴好 绝缘手套 ,搬动振动器或暂停工作应将振动器电源切断。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108.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各级管理清理或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应熟知并严格遵守本规程;施工人员应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程,并经 考试合格 后上岗;工程设计人员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从设计上为 安全施工 创造条件。
109.对从事 电工 、金属焊接与切割、 高处作业 、起重机械、 爆破 等特种作业施工人员,以及起重、厂内机动车等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的学习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110.对企业新进厂人员应进行 安全教育培训 ,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111.土石方开挖、基础施工、杆塔组立、架线施工等作业应在施工前编写完整、有效的 施工作业指导书 ,其中应有 安全技术措施 。现场施工应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规定,未经审批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并在施工前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 。
112.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 拒绝施工 。
113.主要受力工器具应符合国家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 许用荷载 标志。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不得以小带大,不得超载使用。
114.不得 违章指挥 、 违章作业 、 违反劳动纪律 。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115.生活区及食堂应符合劳动者 职业健康 及 食品安全 的有关规定。
116.林区、草地施工现场,严禁 吸烟和使用明火 。
117.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 安全帽 。
118.施工人员应正确配用个人 劳动防护用品 及安全防护用品。
119.遇有雷雨、暴雨、浓雾、沙尘暴、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水上运输、索道运输、电缆施工、露天吊装、 杆塔组立 和 架线施工 等作业。
120.夏季、雨季施工时,应做好 防台风 、 防汛 、防泥石流、防暑降温、防雷击等工作。
121.冬季取暖、混凝土暖棚养护等用火环境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火灾和 有害气体中毒 。
122.施工现场应制定现场 应急处置方案 。
123.现场的机械设备应完好、整洁, 安全操作 规程齐全。
124.施工便道应保持 畅通 、 安全 、可靠。
125.遇悬崖险坡应设置安全可靠的 临时围栏 。
126.氧气瓶存放处周围10m内严禁明火,严禁与 易燃易爆物品 同间存放。
127.氧气瓶严禁与 乙炔 气瓶混放在一起,气瓶和瓶阀不得沾染油脂。
128.氧气瓶应有瓶帽和两个 防震圈 。
129.乙炔气瓶存放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点距离严禁小于 10 米。
130.乙炔存放间应设专人管理,并在醒目处设置“ 乙炔危险、严禁烟火 ”的标志。
131.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不得卧放,并应有 防止倾倒 的措施。
132.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必须 密封 。库房应空气流通,并有 专人管理 ,醒目处应设置“ 有毒有害 ”标志。
133.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应存放在专用区域内,附近严禁有 易燃易爆 物品,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暴晒。醒目处应设置“ 严禁烟火 ”的标志。
134.施工临时用电设施应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竣工后应经 验收合格 方可投入使用。
135.施工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应由专业电工负责,不得 私接乱拉 。
136.低压施工用电线路的保险熔丝应按设备容量选用,不得 以大代小 ,且不得用其他金属线代替。
137.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 消防器材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 电源 。
138.在林区、牧区进行施工,应当遵守当地的防火规定,并配备必要的 消防器材 。
139.凡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及以上 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应设安全监护人。
140.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 安全带 。
141.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 每 年一次体检。患有 不易从事高处作业 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142.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 软底防滑 鞋,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143.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 安全带 。宜使用 全方位防冲击 安全带,并应采用 速差自控器 等后备保护设施。
144.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是否在 有效 期,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
145.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 工具袋 内或用绳索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上下传递物件应使用绳索,不得 抛掷 。
146.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杆塔应 沿脚钉或爬梯 攀登,不得使用绳索或拉线上下杆塔,不得顺杆或单根构件下滑或上爬。
147.攀登无爬梯或无脚钉的电杆应使用 登杆工具 ,多人上下同一杆时,应逐个进行。
148.在霜冻、雨雪后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应采取 防冻和防滑 措施。
149.施工中应避免立体交叉作业。无法错开的立体交叉作业,应采取防 高处落物 、防坠落等措施。
150.交叉作业时,上下层施工人员应相互配合,下层作业应设 安全监护人 ,上层物件未固定前,下层应暂停作业。
151.在夜间和 光线不足 的地方禁止进行交叉作业。
152.安全及绝缘工器具的制造与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凡新加工、购置、翻新的隔离绝缘工具、绳都应进行机械强 和 电气性能试验。
153.无生产厂家、 生产许可证 、 产品合格证 、 安全鉴定证 及生产日期的安全及绝缘工器具,禁止采购和使用。
154.安全及绝缘工器具应设专人管理。收发应履行 验收 手续。
155.安全及绝缘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应检查确认没有损坏、受潮、脏污、变形、失灵,否则 禁止使用 。
156.挖掘机开挖时应避让工作点周围的障碍物及架空线;严禁人员进入 挖斗 内,严禁在伸臂及挖斗下面通过或逗留;暂停作业时应将挖斗放到地面;挖掘机工作时,在 同一基坑 内不应有人员同时作业。
157.组立或者拆、换杆塔应设 安全监护 人,作业区应设明显的 标志 ,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158.组立的杆塔不得用 临时拉线固定作业(过夜)。需要过夜时,应对临时拉线采取安全措施。
159.严禁在杆塔上有人时,通过调整 拉线 来校正杆塔倾斜或弯曲。
160.组装杆塔的材料及工器具严禁浮搁在已立 的杆塔个抱杆 上。
161.铁塔组立后, 地脚螺栓 应随即加垫板并拧紧螺帽及打毛丝扣。
162.攀登高度80米以上铁塔宜沿有护笼的爬梯上下。如无爬梯护笼时,应采用绳索式 安全自锁器沿 脚钉上下。
163.不得随意整体拉倒旧塔或在塔上有 导地线 的情况下整体拆除。
1.铁塔高度大于100米(时),组立过程中抱杆顶端应设置航空警示灯或红色旗号。
165.杆塔组装时构件连接对孔时,严禁将手指伸入 螺孔 找正。
166.架线工程根据被跨越物的大小和重要性可分为一般跨越、重要跨越、特殊跨越 。
167.清理混凝土搅拌机时,当操作人员进入筒内时应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置“ 禁止合闸 ”警示牌,并应有专人 监护 。
168.严禁用普通材料的螺栓取代 卸扣销轴 。
169.操作人员严禁站在葫芦正下方,严禁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严禁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 离开现场 ,起吊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 行走或停留 。
二、问答题:
1.华润电力新能源事业部电力建设、技改十项安全禁令?
(1)严禁使用资质不合格的承包商;(2)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3)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和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4)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5)严禁无施工方案组织施工;(6)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7)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脚手架;(8)严禁未签安全协议便开工;(9)严禁无安全交底施工;(10)严禁违章指挥。
2.华润电力新能源事业部交通安全十项禁令?
(1)禁止超速行驶;(2)禁止疲劳驾驶;(3)禁止司乘人员不系安全带;(4)禁止酒后驾车;(5)禁止无证驾驶;(6)禁止非专职司机驾车;(7)禁止不按交通信号指示行驶;(8)禁止车辆超载行驶;(9)禁止乘车人员指挥司机违章行车;(10)禁止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3.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哪些法定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施工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有哪些法定安全职责?
(1)组织或参与拟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