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在招投标过程中,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投标活动的透明度,真正做到“看得见、摸得着”避免暗箱操作的现象发生,遏制招标活动中摸标的、泄露标的的违法行为,就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造价工程师、评标专家的业务素质。
关键词:拦标价;标的价;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拦标价指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向投标人公示的工程项目总价格的最高限价,是招标人期望的价格上限;标底价是招标人预计的价格,是依据设计图纸、地方消耗量定额、网刊的信息价格和地方法律法规、取费标准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而来的;投标报价是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本企业的施工水平、企业消耗定额、市场价格信息等相关资料确定的本企业完成招标文件要求而愿意付出的价位,它体现了企业个性的能力水平。
拦标价可分为上限拦标价和下限拦标价两种。又可分为以文字形式公开给每位投标人的明示拦标价和开标时公布的暗示拦标价。还有的拦标价为了更贴近实际,采取与施工单位的平均投标报价相联系的动态拦标价。这样就更能避免拦标价编制者的过度差错和失误。
实际工作中,明示上限拦标价应用广泛,其本身有三种作用:一是可有效控制投资,防止恶性拉标带来的风险;二是淡化标的;三是拦标价和评标办法的合理使用可有效防止串标、围标的发生,有效避免暗箱操作。
拦标价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计价规定执行,编制人不得任意调整和下浮,而且必须同所有投标人公开,不用保密。工程量清单招标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合理投标价法,并编制工程拦标价,作为招标人控制建筑工程投资的最高限价。
在大力提倡无标的的环境下,应运而生的拦标价提高了投标活动的透明度,真正做到了“看得见、摸得着”,对招标活动中摸标的、泄露标的等违法活动从根本上给予遏制,避免了“暗箱操作”的产生,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走出了投标报价跟着标的转的怪圈。同时拦标价的产生避免了无标的情况下的无序竞争,起着引导报价,良性竞争的有利作用。
提前公布了最高限价,投标人就可以酌情考虑是否能够接受并参与投标。也就不可能在知道最高限价的前提下报出废标的价格。依据市场合理低价中标,既能保证工程质量,杜绝“豆腐渣”工程,又能防止工程的发生。
1) 拦标价使各投标人自主报价、公平竞争,符合市场规律。
工程量清单招标实际上是市场确定价格的一个规则,拦标价提前向所有人公布,使投标人相互之间的竞争更加透明,真正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向各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体现了招标人的主观意愿,就是表达了其想要购买的建筑产品的品质和经济承受能力。拦标价可以防止投标人抬高标价。反之,如果投标人感觉招标人的拦标价不合理,完全有理由不参与招标人的投标,符合交易双方的公平原则。
投标人自主报价。不受标的的左右,可以采取很多报价策略,尤其是先亏后盈法。
2) 采用最低合理中标价,能促使投标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加快技术革新。
最低合理中标价的评标办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基本准则。对某一投标人来说,要想在建筑市场中立足,必须要比其他的投标人少追求一些利润,或者在技术装备、管理水平上占有优势。这样,才能在报价较低的情况下有机会中标,并有利可图,使建筑企业的利润空间更加合理。真正走出向管理要效益,向技术要利润之路,促进建筑企业降低内部成本,提高企业平均先进水平,否则,就会被市场淘汰,顺应优胜劣汰的发展规律。
拦标价和标的也不能混为一谈。标底是作为评标时的参考价格,不能作为评标的最高限价;拦标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必须提前公布,不然有暗箱操作的嫌疑。通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以高过标底,但决不能超过拦标价。所以招标文件一定要明确是拦标价还是标底。对于一个招标项目来说,如果制定了标底就不能再制定拦标价,同理,制定了拦标价后就不能再制定标底。一个项目不能既有拦标价又有标底,两者取其一就不会产生混乱现象。
虽然目前拦标价的使用尚未得到法律或法规的有效支持,也没有全面推广,但亦无法律或法规的反对。拦标价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关键看其在招标过程中起什么作用,担当什么角色,是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还是起着标底的作用。起着标底作用的拦标价必须和标底一样,开标前必须保密,否则就会违法。没有标底作用的拦标价仅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必须按照招标投标相关办法规定的时间公示,否则也会违法。
有些地方工程项目招投标需要财政部门评估,同时设置上限拦标价。财政审批制度设置的上限拦标价并不妨碍标底的使用。作为上限的拦标价不能参与标底的复合,否则不应公示。在设置上限明示拦标价时完全可以设置标底。标底一般低于拦标价,这没有错。但考虑到具体评标办法时,有时标底高于上限拦标价也没有什么问题,标底是评标的一个标准和尺度,拦标价是投标人报价的限位。在采用最终标底下浮几个点最优报价的前提下,如果上限拦标价设置过低的话.完全可以考虑标底设置在拦标价上部。
总之,拦标价的编制要尽量合理可行。这就要求造价工程师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要使编制的拦标价既能保证招标人的投资合理,又不能让投标人望而生畏;其次,对于个别投标人的恶意报低价行为,要加强对其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审核,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提出质疑,在审核中澄清,评标中指出,或者提高其履约保证金的额度,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纠纷。
作者简介:闫俊伟,男,1963年6月25日出生,大学本科。建设管理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长期从事招投标、监理等工程管理工作;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丹东市采购项目评审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