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 知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
为了检查、了解教学质量和加强教研指导,经县研究决定,对2012至2013学年中小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望严格执行。
一、考试时间:
| 学段 | 日期 | 年级 | 考试时间 | 科目 | |
| 小 学 | 十一月 二十二日 | 一、二、三年级 | 上午 | 8:30————10:00 | 数 学 |
| 10:30————12:00 | 常 识 | ||||
| 下午 | 2:30————4:00 | 二年级语文 | |||
| 2:30————4:30 | 三年级语文 | ||||
| 4:30————6:00 | 英 语 | ||||
| 十一月 二十三日 | 四、五、六年级 | 上午 | 8:30————10:00 | 数 学 | |
| 10:30————12:00 | 英 语 | ||||
| 下午 | 2:00————4:00 | 语 文 | |||
| 4:30————6:00 | 常 识 | ||||
| 初 中 | 十一月 二十二日 | 七、八 年级 | 上午 | 8:30————10:00 | 数 学 |
| 10:30————12:00 | 英 语 | ||||
| 下午 | 2:00————4:00 | 语 文 | |||
| 4:30————6:00 | 政 治 | ||||
| 十一月 二十三日 | 上午 | 8:00————9:30 | 地 理 | ||
| 10:00————11:30 | 生 物 | ||||
| 下午 | 2:00————3:30 | 历 史 | |||
| 3:40————5:10 | 初二物理 | ||||
| 5:20————5:50 | 绿证 | ||||
1、要求二中、兴才,要自行组织七年级两校交叉监考,集中阅卷,并统一登分,并将成绩统一报教研室。
2、一至六年级和初中七年级(二中、兴才除外)、八年级,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并以校、年级、班插花交叉考试和阅卷,县教研室要组织巡视。
3、、 各中小学校长和教导主任要做好质量分析和“清差”工作,并指导教师进行及时补差,做好查缺补漏工作。
三、考试要求:
1、各级领导对考试工作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肃考风、考纪、尽职尽责、秉公办事,严格把关,确保考试信度。
2、试题要严密保管,做好取题、交题签字手续,分清责任防止泄密和失密。
3、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随意更改,要谨防考试泄密,影响其它学校的考试和考核。监考教师要坚守考场,不准擅离职守,对于玩忽职守造成成绩严重失真者,要严厉查处。
4、考场安排:考试都必须坚持占用大教室,保持学生前后左右一米远,桌斗朝前,每个试场不超30人。
5、各学校务必做好其它年级监考、阅卷、登分、试卷分析和成绩统计等工作。务于11月26日前将以校(乡镇中心校以校统计)、以班(城内学校以校、以班)A4纸质统计表、试卷分析交县教研室主任室并登记。统计表可到“和顺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6、 各乡镇联校派教研员,中学、县直学校派教导主任于11月21日到县教研室取中小学试题。
特此通知
和 顺 县 教 育 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试卷》初一物理
